❶ 央行對於小額消費型貸款反欺詐監管期是多久
一年。
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1)網路小額貸款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2、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3、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4、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消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小額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反欺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監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銀行
❷ 互聯網小貸政策法規知多少
一、互聯網小貸政策法規概述
(一)小額貸款業務現行監管規定
我國目前尚未出台監管小額貸款業務的法律、法規,國家層面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性文件只有2008年5月4日中國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布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下稱「《指導意見》」)。根據《指導意見》,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向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正式申請,經批准後,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並領取營業執照。凡是省級政府能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處置責任的,方可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開展組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
《指導意見》實施後,各省級政府紛紛參照《指導意見》的規定製訂了本轄區內小額貸款業務的監管性文件,該等文件關於小額貸款業務的規定,基本上與《指導意見》內容一致。省級政府授權省級金融辦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核及其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二)互聯網小貸規范性文件
關於互聯網小貸的規范性文件,除了《十部委指導意見》外,全國各地的「互聯網+小貸」試點區域的政府或金融局針對當地互聯網小貸出台過一些規范性文件。目前「互聯網+小貸」試點區域主要集中於上海、廣州、重慶、江西贛州、海南等省或省級市,上述試點省、市多出台了關於網路小額貸款公司的地方性規范性文件,對互聯網小貸進行規定。
二、 廣州互聯網小貸的政策法規
為加強對互聯網小貸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互聯網小貸公司的經營行為,根據《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廣東省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試行)》(粵金融〔2009〕10號)和省、市小額貸款公司其它相關監管規定,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於近日正式印發《廣州民間金融街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指出,互聯網小貸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不低於1億元。同時,新增信息報送環節,要求互聯網小貸公司在搭建業務系統時,要留出相應介面給管理部門的監管系統,實現信息的實時交換。
辦法規定,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應由主發起人組織設立。主發起人應符合以下資質:
(一)主發起人(或最大股東,下同)為境內實力強、有特色、有品牌、擁有大數據基礎的互聯網企業。
(二)主發起人申請前一個會計年度凈資產不低於5000萬元。
(三)主發起人申請前一個會計年度總資產不低於10億元。
(四)主發起人的權益性投資(含意向設立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出資)比例不超過凈資產的50%。
此外,擬設互聯網特色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發起人出資比例不低於30%,其他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不低於1%,允許獨資。申請設立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時,主發起人與其關聯方合計持股比例不得低於35%。
廣州互聯網小貸支持異地企業申請,也就是其他地區的企業也可以在廣州申報設立互聯網小貸公司。在廣州民間金融街設立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的流程主要包括兩審一備案,截至到目前,已經有25家互聯網小貸公司備案通過,獲准設立。
❸ 網路小額貸款申請的流程是怎樣的
首先,借貸人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有關貸款資料等。
其次,等待貸款機構進行審核視察,對借貸人所提供的貸款資料進行調查、評估等。
然後,貸款機構還需根據借貸人的個人資質來判斷其還款能力和信用情況等,以確定借貸人的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
再者,若是借貸人經過審批後,貸款機構就可根據借貸人的需求隨時發放貸款。
最後,借貸人還需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期足額還款。
所以,申請小額貸款前,借款人一定要先詳細了解辦理小額貸款的流程及辦理條件,以便可以提前做准備,節省貸款時間。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❹ 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為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防範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保障小額貸款公司及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網路小額貸款業務規范健康發展,中國銀保監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起草了《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反饋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phjrbgzyc@cbirc.gov.cn。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甲15號中國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郵編:100140),並請在信封上註明「關於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反饋意見」字樣。第一條【制訂目的及依據】為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防範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保障小額貸款公司及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網路小額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本定義】本辦法所稱網路小額貸款業務,是指小額貸款公司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運用互聯網平台積累的客戶經營、網路消費、網路交易等內生數據信息以及通過合法渠道獲取的其他數據信息,分析評定借款客戶信用風險,確定貸款方式和額度,並在線上完成貸款申請、風險審核、貸款審批、貸款發放和貸款回收等流程的小額貸款業務。
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應當主要在注冊地所屬省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小額貸款公司不得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網路小額貸款業務。
第三條【功能定位】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網路小額貸款應當遵循小額、分散的原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主要服務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踐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發揮網路小額貸款的渠道和成本優勢。
第四條【監管體制】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制定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監督管理制度和經營管理規則,督促指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金融監管部門(以下稱監督管理部門)對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進行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
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審查批准、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
對極個別小額貸款公司需要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審查批准、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
❺ 無資質網路小貸機構將被取締是真的嗎
未經批准或不具備放貸資質卻經營網路小貸業務的機構,將受到嚴厲打擊,並被責令停止開辦網路小貸業務,涉嫌犯罪將移送司法機關。繼12月1日監管發布《關於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後,近日,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通知》的整頓原則發布《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對網路小貸業務進行排查和整治。
對於取締類機構,則是未經批准或不具備放貸資質卻經營網路小貸業務的機構,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責令其停止開辦網路小貸業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往來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中對網路小額貸款的定義明確了網路小額貸款的主發起人是互聯網企業,並要求具備互聯網平台積累的客戶經營、網路消費等特定場景信息等評定信用風險的能力,這意味著今後金融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申請互聯網小貸牌照的難度將會加大,網路小額貸款的主發起人將會以互聯網企業為主。據了解,目前相當部分互聯網小額貸款機構是由金融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發起成立的。
方頌還認為,對持牌的網路小額貸款機構影響較大的是叫停其與地方金融交易所等的信貸資產合作,並將表外業務納入表內。地方交易所、互聯網企業是目前網路小額貸款機構信貸資產的主要合作渠道,叫停意味著網路小額貸款機構只能與證券交易所等合作了。
「表外業務納入表內」將對網路小額貸款這一牌照的價值產生較大影響。這一規定出台之前,理論上來講,互聯網小貸可以通過無回購的債權轉讓和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無限放大杠桿,以此取得規模效應。但按《通知》要求,無論什麼方式融資,都必須納入融資總額進行融資杠桿統計,且融資杠桿需符合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目前各地最高的融資杠桿也只有2倍左右,即互聯網小貸公司注冊資金5億,放貸規模也就只有15億左右,盈利能力大受影響,互聯網小貸牌照價值預估會有很大影響。
不合法的都應該被取締。
❻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6)網路小額貸款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 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❼ 如何看待網路小貸新規徵求意見:個人貸款余額不超30萬
個人貸款的余額不能超過30W可能還是根據個人的徵信審批有關。
❽ 互聯網小貸應對線下小貸:如何玩轉
小額貸款余額不升反降,是何故?
多家小貸公司負責人表示,地域限制是小貸公司發展的阻力之一。根據《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小貸公司的經營范圍被劃定在『本省(區、市)的縣域范圍內』。盡管各地近年來對小貸公司的經營地域略有突破,但均限制在市區或周邊縣域。
但隨著2014年互聯網小額貸款牌照開始試點,小貸公司經營的地域限制『天花板』有望得以突破。
具體來說,傳統線下模式存在人力成本消耗過高、管理困難等問題。未來要通過線上突破,利用科技手段把規模迅速做大。
據媒體報道,目前,包括廣州越秀區、江蘇、重慶、上海、浙江等多個地區開展互聯網小貸試點,並且吸引了包括萬達集團、上海復星、螞蟻金服、京東、綠地集團、保利集團等多家知名大型企業加入。在廣東省2015年新增的35家小貸公司中,17家就為互聯網小貸。
業內人士也表示,互聯網小貸公司牌照將大量涌現,實力較強的互聯網小貸公司將有巨大增長空間。
但互聯網小貸目前也有缺點需要突破,以螞蟻金服為例,目前,螞蟻金服主要依靠自身平台或網路等行為數據為用戶核定信貸額度,但在縣城乃至農村,更多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目前線上數據仍不充分,不能完全提現出用戶的信用狀況。
舉個例子,喜歡在淘寶上買買買的妻子可能月薪僅有2000元,但借唄額度為1萬多元,而作為家庭經濟主要來源的丈夫可能收入是妻子的數倍,但借唄額度僅為3000元。
所以,部分用戶的需求仍有待滿足,深耕細分領域仍大有可為。
附:北京、上海互聯網小貸申請資質要求及流程。
設立小額貸款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條件(全國適用):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2、單一最大股東(包括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30%,其他單一股東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20%,且不得低於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3、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實繳)資本不得低於50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實繳)資本不得低於1億元,由出資人或發起人一次足額繳納;4、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業務經驗的工作人員;
申請程序及申請材料
籌建、設立北京市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流程為:
企業向注冊地所在區縣主管部門(金融辦)提交申請——受理並初審,出具初審意見——市金融局審批——出示審批(不審批)
籌建審批階段,申請人應向擬設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區、縣主管部報送下列籌建申請材料:
a.籌建申請書;b.可行性研究報告;c.籌建工作方案;d.出資人關於出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東協議;e.出資人關於出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承諾書;f.出資人之間的關聯關系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g.法人股東的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經過工商年檢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經營情況、誠信狀況、未償還金融機構貸款本息情況及所在行業狀況、納稅記錄等事項;h.自然人股東的姓名、身份證復印件、入股資金來源及個人收入來源合法真實的承諾書;i.聯系人及其手機、辦公電話、傳真電話、電子郵件、通訊地址(郵編);j.律師對擬申報材料的合法合規性出具的法律意見書;k.市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設立審批階段,申請人應當於籌建有效期內將填寫好的開業申請表連同下列資料報送擬設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的區縣主管部門:
a.設立申請書;b.籌建工作報告;c.經股東(大)會會議通過的公司章程;d.股東名冊;e.主要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圖;f.擬任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明材料;g.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h.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i.公安、消防部門對營業場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j.聯系人及其電話、傳真電話、電子郵件、通訊地址(郵編);k.律師對申報材料的合法合規性出具法律意見書;l.市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籌建、設立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流程為:
主發起人首先向擬注冊所在區縣政府遞交申請材料——受理並預審,市金融辦出具同意其籌建的文件(不同意)。
申請人在取得市金融辦同意其籌建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完成籌建工作後,書面報請區縣主管部門對籌建工作進行預驗收,正式驗收通過後,由市金融辦作出同意小額貸款公司開業的批復,企業持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提交的材料
a.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書;b.公司設立方案;c.股東基本情況;d.股東出具的責任承諾書;e.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f.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文件;g.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營業場所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h.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i.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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