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賣房子,買方貸款遲遲不下,中介有意拖延時間 ,我的房產證在中介那我,我該怎麼辦
那就把房產證要回來,不要賣給這個人了,貸款遲遲不下,這里邊一定有問題,不然貸款很好下的,中介也沒有權利扣押你的房產證
㈡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1、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確定貸款是否批。
2、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銀行拒絕放款的原因
理論上過完戶,買方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
1、一是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
2、二是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㈢ 房產中介收了中介費但是貸款辦不了又不退咋辦
房產承諾幫助貸款,並且收取了中介費,但後來無法貸款,這樣的情況,中介就要退還中介費用。如果拒不退換,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到法院起訴索要中介費。關鍵是要有證據,如合同和付款憑證或者付款記錄。
㈣ 通過中介公司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由於中介的不作為導致買方貸款失敗被業主沒收定金~~~
你得好好看看你們簽訂的三方協議.貸款這條,中介只是協助你貸款,銀行不放貸,那是你的資信不符合放款條件,和中介無關的. 要求賠償,估計有困難.不過你可以要求返還傭金. 不過得找專業律師研究一下合同.
㈤ 房產證已經過戶,買家貸款下不來了。我該怎麼辦啊
看看合同條款,一般流程是有一個過程的,約定幾個月完成流程,不要急。萬一是對方的錢款不能籌措到位,也是他違約,應該給你賠償的。最後還可以解除合同。房子屬於不動產,風險不大。按揭房過戶一般分有房屋買賣過戶、離婚析產過戶、繼承過戶、轉讓過戶幾種情況,每種情況辦理流程都不同。
拓展資料:
一、買賣房過戶,這種情況就涉及到房款問題了,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房子在按揭期是無法直接辦理出售的,需要等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才可以辦理。辦理流程:買賣雙方簽定買賣合同→買家申請按揭貸款→審批通過→過戶繳稅抵押→出押→放款,需要資料:買家: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無房證明,網簽合同。賣家:身份證,房產證。
二、夫妻離婚析產過戶,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若擬析產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權人即貸款銀行才能辦理析產登記,或者將貸款結清。通常來說除了要到銀行簽署相關文件外,一般還需要相應的擔保。辦理流程:夫妻雙方或者單方憑離婚析產公證書→房管局開免稅證明→辦理析產過戶→出新證(時間7工作日)需要資料:夫妻雙方身份證,離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析產公證書,免稅證明。
三、房產轉讓過戶,房產轉讓過戶,即房屋以贈與方式過戶,是贈與人將自己的房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亦接受的一種行為。贈與過戶屬於單純的房產過戶,不涉及房款等問題,手續也較簡單。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可以要求買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既然約定了日期拿房款,肯定也約定了每逾期一日賠償多少違約金了,如雙方仍推脫,可以到法院起訴中介及買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㈥ 二手房已過戶 買家貸款批不了 怎麼辦
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辦理,這樣的事情是不會發生的,我先普及一下,二手房貸款的交易流程。此流程僅限中國銀行二手房貸款業務流程,其它行大致流程相同。
一,雙方商談好買賣意向之後,即可開始相應的手續
二,買方准備好: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徵信,戶口本到銀行申請
三,銀行申請審批過後,房東和客戶同時到銀行辦理面簽
四,面簽後,客戶首付存在銀行三方存管銀行卡,首付在銀行房東拿不走,客戶也拿不走。
五,房東在銀行要辦理銀行卡,用來接首付和餘款。
六,雙方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手續辦理完後到銀行提交材料。
七,銀行在查驗過過戶手續以後,將之前暫存在銀行的首付款,支付給房東。
八,待新房產證下來以後,客戶和銀行到房管局辦理抵押證。
九,等待銀行放餘款給房東。
十,銀行將剩餘房款給房東,這時客戶開始還房貸。
上面的是一個正常的二手房按揭的流程,可是你的這個是順序錯了,只有在銀行貸款預審批通過之後,才會去進行過戶,我感覺你十有八九是被中介帶偏了,或者是中介被客戶方要求先過戶才給中介費。無論是哪裡的問題,中介的責任不可避免,發生這樣的失誤是非常不專業的表現,這個已經不能叫失誤了,確切的說應該是負有主要責任。
有可能出現問題的地方
結合上面的情況分析,我們知道正常銀行審批通過之後,雙方才會去過戶。理論上過完戶,買房拿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同時銀行放款。但是在這個環節有兩種可能銀行會拒絕放款:
一:銀行在放款環節時發現買家當初提供貸款審批的資料存在作假情況,且情況較為嚴重,比如全套虛假的銀行流水,比如虛假婚姻情況(假離婚騙作首套房多貸款),比如稅務票據作假等等,這些嚴重的作假情況都可導致銀行不放款;
二:在放款環節時,買方在他行出現逾期欠息的情況或者存在大額民間借貸訴訟情況,此時買方的還款能力較貸款申請時發生嚴重的變化,為了控制信貸風險,銀行就可能會拒絕本筆放貸。
三:中介工作沒有做到位,我們的做法是,在簽定正式的交易合同之前,我們就要把客戶的徵信、流水、收入證明等預先准備好,先遞交到銀行讓銀行看一下,有什麼問題嗎?如果沒有問題才會簽正式的合同,如果這些沒有先期審查,簽了合同到時候客戶的申請被拒,也是非常麻煩的,特別是退訂金,違約這類責任的處理。
㈦ 按揭買房,貸款辦不下來,中介是否有責任或者有義務幫忙貸款
按揭買房,貸款辦不下來,中介不是有責任或者有義務幫忙貸款,就是中介也沒有辦法幫忙貸款,只能說是中介做得不到位,應該是簽合同之前先要查買主能不能按揭貸款的。
㈧ 我買了一個二手房,首付交了,貸款辦不下來,我可以起訴中介公司嗎因為是他們承諾可以辦我才答應買的,
最怕就是用你首付去熟樓,我覺得立即把首付款先弄回來,合同裡面怎麼寫的,就怎麼辦,也怕中介公司故意忽悠你,你自己也要去銀行咨詢一下,對自己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