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發商給辦的貸款業主有貸款合同嗎
與銀行借貸關系的產生,是以《借款合同》和《借據》為債務關系主體要件,你說的發票貸款憑證很有可能就是借據放款憑證,常規貸款的發放是沒有發票的。由於開發商在銀行辦理的貸款是批量業務,為節省工作量,操作中貸款合同都由銀行返還給開發商,當開發商將所有備案、抵押、領證等工作做完後,統一將《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產證復印件》《稅票》等統一返給購房者。
2. 請問簽完的購房合同自己拿給銀行還是開發商拿給銀行
購房合同一般是由開發商交給銀行的,你自己也留一份。銀行的貸款合同是要你自己去簽字的,你自己也留一份。
3. 開發商跟銀行簽訂的商品房銷售貸款合作協議書是做什麼用的
本質上是雙方利益交換的約定。開發商承諾,個人房貸給這家銀行獨做(或起碼有多少比例的個貸給它),換來銀行對該開發商的開發資金支持,例如獲得最大貸款額度為某數。銀行反過來約定,將來的每筆個貸,留存多少的比例作為保證金。例如某人貸得100萬,但實際開發商賬上只下來95萬元。開發商承諾要將個貸放到其他銀行前,須首先徵得該銀行的同意。
雙方好處:銀行拿到了比較優良的貸款項目,從一頭牛身上剝了兩層皮----拿到了個貸和開發貸款。商業盈利有了目標和希望;開發商犧牲了隨意做個貸的自由,但多了一個開發資金來源渠道的保障。
4. 開發商為什麼把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有什麼條
房產證開發商肯定會給你的,至於銀行要不要暫行保管要看情況。1、開發商出售房屋,並交付買方使用後,應按相關規定及程序,在買賣合同約定期限內,協助買方辦理《房地產權證》。你向開發商購房,及你向銀行貸款,是兩種關系。只要你支付了應支付的房款及購房相關費用和稅費等,銀行也將承諾借給你的房款支付給了開發商,履行了你與開發商簽訂的買賣合同中約定的義務的,開發商就應該按約定幫你辦房產證。2、開發商辦理好房產證後,首先會先給你的貸款銀行。銀行則根據他們的規定,或將證件由專門的部門和人員負責保管,或復印存檔後,將房產證原件交還給你。以上說的2種做法,現在都有銀行採用,具體看銀行各自的規定。3、凡事房屋有抵押的房產證上,一般在他項權利人欄里有這樣類似的話:X年X月X日抵押給XX銀行XX支行,抵押權利值XXXXXX元。4、在辦理有線電視、燃氣、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登記等等手續時,需要提供房產證原件的,標示已抵押的房屋不會影響你辦理這些手續。如果你沒有房產證原件的,可以用房產證復印件+貸款合同原件代替。你的銀行貸款,並不影響你作為房屋業權人。那些部門要你提供那些資料,也不過是證明你是房屋業權人而已。
5. 簽了合同,開發商說要等銀行貸款下來,才給我合同呢合理嗎
一般簽定合同就會給你一份,可能開發商擔心你(也包括其他客戶)貸不來,先扣下合同,免得你以後拿合同說事。
6. 是不是銀行的貸款合同給開發商了才可以拿購房合同
貸款合同是跟銀行簽訂的借口合同,而跟開發商簽訂的時候購房合同。一般開發商收取首期的時候就會簽訂購買合同。
7. 買房為什麼要把貸款合同交給開發商
通過按揭的方式購買房屋的,開發商是會給購房合同的,並且很多開發商會幫助購房者辦理銀行貸款按揭,購房合同是房屋交易的憑證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條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第四十三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第四十四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受讓人改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原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通過按揭的方式購買房屋的,開發沒是會給購房合同的,並且很多開發商會幫助購房者辦理銀行貸款按揭,購房合同是房屋交易的憑證之一。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華律網進行法律咨詢。
8. 簽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開發商先讓簽銀行貸款合同,這樣的程序正確嗎
這樣做是不合法的。國家規定:開發商的房子要到封頂時銀行才能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但開發商與銀行之間有共同的利益關系,像你所說的情況屢見不鮮。開發商借購房者的錢用於投資建房,銀行則提前獲取利息。總之,只要你自己願意,倒也不存在什麼風險。
9. 本人從開發商拿到合同直接到銀行貸款,銀行把合同收走了。我手上沒有合同,我合同應該問誰要
如果你手上沒有合同,可以要求開發商存底的那份給你復印一份,因為你的合同一份已經給了銀行按揭所需,一份用於房產備案,你就復印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