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了房產證後是不是房產司會把《房產交易合同和房屋按揭合同》都收回
房產司會收取一份,客戶手裡應該還有一份,如果沒有得到,有可能是開發商統一辦妥後返還,二手房則是銀行放款後領取。
購新房《房產交易合同》一般都有四份,貸款銀行一份、開發商一份,房產司或房管局一份,客戶本人持一份,合同中有記載的;購二手房《房產交易合同》也有四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房管局、地稅稅分別執一份。
購新房《房屋按揭合同》一般也是四份,貸款銀行一份、開發商一份,房產司或房管局抵押登記備案一份,客戶本人持一份,合同中有記載的;購二手房《房屋按揭合同》有叄份,分別借款人一份,貸款銀行一份,房管局登記備案一份。
⑵ 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開發商收走了我的借款合同,能要回來嗎
可以,開發商之所以拿你的借款合同,可能是給你辦他項權證。不放心最好讓他給你開個收據並說明用意。
一般來說,借貸合同應一式多份,其中的一份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用,會存在房管局檔案里拿不回來的。不應該拿走借款人手中的那份。這現象說明辦事人不夠專業或比較馬虎,要麼簽的份數不夠多,要麼圖省事。
⑶ 辦理房產證貸款合同需要收回嗎
法律分析:還貸時不用貸款合同,帶好身份證,貸款時辦理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按銀行信貸客戶經理開單據還款就行。各地方政策不同,要求也不同。正常情況下辦理房產證確實需要提供貸款合同原件給房管局作存檔。這個不會用作他用,可放心,日後若遇到問題需要合同佐證,到房管局將合同取出來就可以了。所以綜上,辦理房產證提交合同原件的要求是合理的。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⑷ 產權證拿到手之後,購房合同被開發商收回合理嗎
不合理啊,購房合同分以下幾種情況:第一種全款,第二種貸款。其中全款一般一式四份,買受人一份,出賣人兩份(考慮怕業主真給丟了,到時候還要重新去蓋法人章,合同章),房產交易中心一份。那麼貸款的就是額外再加一份去銀行就是五份。組合貸就是六份,多的一份給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就是說你辦證需要的材料開發商那邊已經有了,不需要業主手裡的那份,即便是需要也是用完要還回去的。畢竟預售、現房合同都是具備法律效應的。新房普遍精裝,那裡面是有關於精裝修的合同規定,具有約束力的。業主如果收房辦完證後發現了精裝修哪裡有和合同不一致的地方可以去找開發商要求整改的。
⑸ 你好,請問 開發商把我的貸款合同收走了,說是辦房產證,以後拿不回
應該可以拿回的,這個看地方政策,你可以到銀行咨詢一下看當地什麼政策,一般都是會給客戶自己留一份貸款合同自己保管的
⑹ 辦房產證是否會收貸款合同
還貸時不用貸款合同,帶好身份證,貸款時辦理的銀行存摺或銀行卡按銀行信貸客戶經理開單據還款就行。各地方政策不同,要求也不同。正常情況下辦理房產證確實需要提供貸款合同原件給房管局作存檔。這個不會用作他用,可放心,日後若遇到問題需要合同佐證,到房管局將合同取出來就可以了。所以綜上,辦理房產證提交合同原件的要求是合理的。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三十四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⑺ 按揭已還完,拿到了房產證,那該套房的抵押貸款合同還需要收到嗎
我認為銀行的按揭貸款已還完,銀行給你出據還款憑證,你帶上還款憑證,去不動產部門辦理貸款注銷,就可以啦,合同不需要收到。
⑻ 按揭買的房子,貸款還沒有還清,現在辦理房產證把購房合同收走了,房產證在銀行里,怎麼證明房子是自己的
貸款合同上面有抵押物和抵押物所有人身份信息,還有借貸詳情可以當證明,你還要去銀行列印還款憑證
⑼ 辦完房票後公積金貸款合同和購房收據被收回嗎
不收回!
提供公積金貨款合同和購房收據的復印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