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抵押貸款銀行放款時提供的銷售合同是假的違法嗎
提交虛假材料騙取貸款,涉嫌貸款詐騙,適用刑法193條之相關規定。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② 辦理貸款銀行自己引導我們假合同他們提供的假照片可以舉報嗎
你在申請辦理銀行貸款的時候,引導你們用合同和她們的照片,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向銀監會投訴投訴違規的行為。
③ 朋友要我和他簽虛假合同,用於貸款,我要冒風險嗎
虛假合同肯定有問題呀, 要是我,我肯定不做
建議你也看看這個朋友與你到底是多鐵的關系,你對他是否夠了解,如果不了解建議別冒這樣的風險
④ 簽虛假合同貸款
當然存在風險,你所說的虛假合同只是你們之間現在的口頭說明,一旦走上法庭,虛假的購銷合同就會變成受法律保護的真實合同,這種事一定要謹慎。
⑤ 請問簽訂假購銷合同到銀行貸款,雙方各負什麼責任
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2、根據《中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一 ) 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 二 ) 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 三 ) 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5)貸款指示交付假合同擴展閱讀:
簽購銷合同注意事項
1、名稱要正確填寫,不要寫習慣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標的產品,應特別註明品牌、商標和生產廠家。
3、規格型號,參考相應的物資目錄、設備目錄。
4、產品數量和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沒有規定的,按雙方商定的計量方法執行。
5、價格、金額,除國家規定必須執行國家定價的以外,由當事人協商議定。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內國家價格調整時,按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格執行;
⑥ 朋友去銀行貸款,我們給他提供假的買賣合同,如果他到時候沒能力償還,需要法律責任嗎
如果銀行要追究要貸款詐騙的責任,公安順藤摸瓜,翻起舊帳,一看是你們提供假的買賣合同,那麼你們有一定的責任。如果銀行只是想盡快追回貸款,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則你們無須承擔責任,因為畢竟你們不是貸款合同的當事人,且銀行的證據也未必很充分。現在,我覺得還是靜觀其變比較好,希望這事能平靜地過去最好,當然自己也要吸取教訓,違法的事兒以後千萬別再幹了。
⑦ 一朋友要貸款寫了一份假合同我簽的字蓋的章,證明我給這個合同沒關系怎麼寫
你寫這個證明是沒用的,不受法律保護,與你沒關系你簽字蓋章做什麼,你簽字蓋章後就要承擔責任。
⑧ 開發商借錢給購房者是否要負法律責任
不需要,開發商可以墊付。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
第三條、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商業銀行應提請借款人按誠實守信原則,在住房貸款合同中如實填寫所貸款項用於購買第幾套住房的相關信息。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
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
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後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8)貸款指示交付假合同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
第三條,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
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