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法律保護的借款合同
網友:你好!
1、民間借款合同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種形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章借款合同內容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2、借款合同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3、民間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4、民間借款合同中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5、如果借款方不能按時還款,即使沒有擔保或抵押,只要符合《合同法》規定,可以憑合同去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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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銀行貸款合同內容有哪些
銀行借款合同的內容有,銀行和借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等信息;借款的金額、幣種;借款的時間、利息;還款的時間、方式、地點;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3. 借貸合同糾紛法律上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我國關於借款合同的法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分編典型合同中的借款合同下。以往與現行民法典相悖的司法解釋廢除,規定不一致的正在進行修改。
相關法律: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後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貸款人的監督、檢查權】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4. 貸款合同怎麼樣從法律上來講 才算的上有效
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需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簽訂。貸款合同及其他合同都必須遵守這些原則簽訂,同時合同法相關條款還規定了合同無效的情形: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對於貸款合同也有相關規定:
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四條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相關規定:
6.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7.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
10.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其它條款,請詳閱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
5. 請問法律有沒有明確規定要先簽貸款合同再進行網簽
網簽本來簽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網簽是為了防止開發商一房二賣,既然制約了開發商,那購房者也應該拿出購房誠意,如果是按揭購房的話,貸款合同是必須要簽的。網簽之後,還要去備案才具有法律效力。
6. 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麼規定的
借款合同的效力的確定方式:滿足合同主體適格、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等條件的借款合同,自借款成立時生效。且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7. 借款合同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借款合同成立要件有:
1、在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
4、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8. 借款合同生效條件及法律效力有哪些
借款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合同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協商一致;
2、合同的多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合同的形式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合同的訂立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
5、合同的訂立過程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9. 合同糾紛中借款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糾紛有以下特點:1、借款人大多不具備還款能力;2、貸款人的維權時間較晚;3、貸款期限普遍較短,標的額不大;4、借款合同不規范;5、提供無效擔保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10. 借款合同無效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借款合同無效的情形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所簽訂的合同;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所簽訂的合同;虛假的意思表示所簽訂的合同;無民事行為能力簽訂的合同;法定其他無效情形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