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購房合同可以取公積金嗎
法律分析:可以取出公積金,但是取出的額度不能超過已支付房款的總額。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② 幾年前的住房合同可以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幾年前的住房合同,能不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分兩種情況:
1、一次性付款,應該在合同簽訂後12個月以內提取公積金,幾年後不能提取了;
2、目前仍在房貸合同中,可以申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步驟如下:
1、需要自籌資金把原銀行貸款結清,原房產撤銷抵押,重新辦理抵押後,公積金中心放款至客戶存款賬戶。
2、交納保證金後,用本人或配偶或其直系親屬的另一套房子做抵押,公積金中心可放款,等還清原貸款後,退還保證金。商業貸款轉公積金成功以後,按照公積金貸款的利率計算利息。
③ 購房交完首付款和簽完購房合同能提住房公積金嗎
可以。有購房合同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拓展資料:
領取公積金的條件:
1.房屋登記備案證明
2.購房合同
3.首付發票
4.銀行進帳單
5.身份證
6.公積金存摺。
其中的銀行進帳單是在你辦了按揭的前提下才能獲得的!只要公積金帳戶內有餘額,仍然可以提取公積金用於償還購房貸款的本息,但提取的總額度不能超過購房的首付與貸款本息的總和。 如果配偶也有公積金,可以提取夫妻雙方的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的本息。
一、提取的方法一般有兩種:
1、將公積金帳戶內的余額全部提出來沖還貸款本金(一年一次,帳戶內需留有一定余額,各地規定不同),沖還本金後,貸款的本金減少,總利息也減少。月供或年限將重新計算:如果選擇年限不變的,重新計算後月供將減少;如果選擇月供不變的,還款年限將減少。至時你可以選擇。
2、提取公積金後與你的還貸卡「關聯」,比方說你的月供為1500元,提取1.5萬元後與還貸卡關聯,此後你10個月不需往卡里存錢,由公積金的錢來還貸款。
二、提取手續:攜帶貸款合同、還貸卡(或公積金卡)、本人身份證、單位開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如果配偶公積金也要提取的話,還要帶上結婚證、身份證、配偶單位開具的「公積金提取證明」,到貸款銀行或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手續。
④ 購房合同可以貸住房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是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就可以進行住房公積金的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⑤ 提取住房公積金,是購房合同時間還是發票時間起一年之內能夠提取
公積金購房提取以購房發票、契稅稅票、專用收據等票據開具時間計算。職工購房消費發生時間與職工申請提取時間相隔在兩年以內的,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同一套住房只能辦理一次購房提取。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⑥ 買房不到一年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買房不到一年,也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一般來說,只要是貸款買房或者是全款買房都可以提取公積金,但是前提是購買的必須的是商品住房向商業類住房就不可以
⑦ 房子已經買了幾年還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嗎
房子買了幾年就不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但可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提取公積金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幾年內的購房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貸款嗎擴展閱讀
購房貸款條件
1、借款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任一公積金繳存情況:
(1)借款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貸款之月前6個月向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單位匯繳)住房公積金並且在公積金貸款申請之月前兩年不欠繳(單位不欠繳)住房公積金。;
(2)借款申請人屬外地轉移至本市的,轉移前6個月住房公積金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單位匯繳),且在我中心已正常匯繳公積金至少一個月(匯繳狀態為正常並無欠繳)。
2、借款申請人所購住房是用於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請人是所購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購房合同上作為買方簽名蓋章);
4、借款申請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作還款保證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質押;6、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不得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提供材料(原件)
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所購住房共有權人必須共同到場辦理公積金貸款相關手續,並根據購房情況提供以下資料(原件),購買本地商品房、經濟適用房:
1、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所購住房共有權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私人印章(借款申請人或所購住房共有權人為單身,僅需提供本人材料);
2、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所購住房共有權人的結婚證(因離異或喪偶而單身的,須另提交離異或喪偶的有效證明);
3、經產權監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
4、購房發票。
⑧ 拿到房產證幾年內能取公積金
【法律分析】:房產證下來後一般12個月內能取住房公積金。
連續繳滿6個月就能申請辦理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須具備下列條件:1、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2、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開戶並且連續、足額匯繳,期限不低於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經有關部門批准建修住房的證明文件;4、不低於規定比例的購房首期付款金額;5、借款人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徵信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6、所購買、建修住房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以所購買、建修房屋作抵押擔保。
員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和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是不同的提取條件,只要滿足條件之後都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但是前提是公積金余額是充足的。
員工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在每年僅能提取一次,並且根據地方法律規定進行辦理。提取:(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⑨ 有購房合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僅僅有購房合同是不足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如果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要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比如身份證等。
職工因為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相關自住住房,頭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該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合同或者是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和復印件都要;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其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相關銀行儲蓄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