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合同印花稅誰承擔
應稅人應該是雙方都要交,即合同的甲、乙方都要繳納印花稅。以下借款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稅: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二條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2. 哪些稅是小額貸款公司需要繳納的
小額貸款公司應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小額貸款公司可以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但其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屬企業法人。也就是說,雖然自然人符合規定條件也可設立小額貸款公司,但由於新企業所得稅法實行法人所得稅制,《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及實施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依照本法的規定,就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25%。
另外,如果所設公司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新企業所得稅法精神宣傳提綱》的通知(國稅函[2008]159號)具體界定,將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業和取得收入的組織確定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具體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組織,因此無論小額貸款公司是由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還是由自然人成立必須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屬於自然人性質企業,沒有法人資格,股東承擔無限責任。因此,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將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排除在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之外。也就是說,自然人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基於其法人性質應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不是個人所得稅。
3. 小額貸款公司的印花稅計提和分錄
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徵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
印花稅的會計處理
企業交納印花稅的會計處理,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企業上交的印花稅稅額或購買的印花稅票數額較小,可以直接列入管理費用。上交印花稅或購買印花稅票時,借記「管理費用一印花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
2、如果企業上交的印花稅稅額較大,先記入待攤費用,然後再轉入管理費用。上交印花稅時,借記「待攤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分期攤銷印花稅時,借記「管理費用一印花稅」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科目。
4. 小額貸款公司想出賣土地都涉及哪些稅種
營業稅、契稅、印花稅以及土地增值稅。稅率要以交易的數額具體為依據。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為計算方便,可以通過速算公式計算: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0、5%、15%、35%分別對應30%、40%、50%、60%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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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土地轉讓稅率:
轉讓土地使用權,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繳納營業稅,稅率為5%
轉讓建築物有限產權或永久使用權,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的行為視同銷售不動產,按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
5. 由省金融辦批准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4〕78號)第一條的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二、上述小型、微型企業的認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統計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只要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從事了金融業務除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其它的都需要繳納印花稅。
6. 印花稅是怎麼計算的
1、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印花稅=購銷金額×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2、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印花稅=加工或承攬收入×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印花稅=收取費用×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印花稅=承包金額×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5、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印花稅=租賃金額×1‰,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6、貨物運輸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鐵路、海上、內河、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印花稅=運輸費用×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7、倉儲保管合同。包括倉儲、保管合同。倉單或棧單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印花稅=倉儲保管費用×1‰,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8、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書的單位,不含小額貸款公司。
印花稅=借款金額×0.05‰,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9、財產保險合同。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貼花
印花稅=投保金額×0.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10、技術合同。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印花稅=所載金額×0.3‰,立合同人各方納稅。
11、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包括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印花稅=所載金額×0.5‰,立據人各方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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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7. 什麼制度規定個人自助小額信用消費貸款免繳納印花稅
你好,這個要看你是向什麼機構申請的小額信用消費貸款了,借款合同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財稅字[1988]第225號)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第二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對憑證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稅的,應及時攜帶憑證,到當地稅務機關鑒別。
借貸屬於金融業務,需要經過批准才能進行,所以未經批准個人從事借貸業務不符合金融監管規定。根據上述規定,企業與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於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借款合同的徵收范圍。因此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8. 現在小額貸款公司違法嗎
現在小額貸款公司不違法,並且還很多的這種公司,他們是合法有工商執照的,但是在辦理貸款時要注意,因為有「公司不太一正規,一定要注怎合同要看好在辦理。
9. 貸款合同和銀行借款需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應納稅額=借款金額×0.05‰.
繳納的印花稅率較低,稅務局監查力度小,主要靠納稅人自覺。
不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1、與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非金融機構(如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簽訂的借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五條和《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這些機構不需要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屬於金融機構,該類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2、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包括企業之間的統借統貸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
3、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
經過協商僅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簽訂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七條規定,暫不貼花。
4、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
委託單位與銀行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根據國稅發[1991]155號第六條和第十四條的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託單位之間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許可權和責任的,不需印花。
5、與金融機構簽訂的授信合同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授信額度協議,根據《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四款,是銀行對借款人在一定期間內允許融資的額度計劃,與「借款合同」有區別,不需貼花。
6、限額內的循環借款
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根據國稅地字[1988]30號第二條規定,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規定的最高借款限額的0.05‰貼花,在限額內發生的循環借款不需貼花。
7、與金融機構的貼現協議
企業辦理匯票貼現,提前獲得資金,將票據轉移給銀行,銀行扣除貼現利息,曾經山東地稅的魯地稅函[2005]30號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繳納印花稅,但該法規已廢止。根據理道的分析,貼現協議不屬於借款合同,不需貼花。
8、信用證押匯
信用證買方押匯,是指企業進口貨物付匯時,因資金周轉、投資成本等原因,要求銀行代企業墊付應付款項的短期資金融通,企業需要向銀行支付一定利息,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印花稅應稅范圍,不需貼花。
9、保理合同
國內保理業務是將應收款項轉讓給保理商(如銀行)提前獲得資金的業務,雖然具有融資性質,但不屬於借款,不需貼花。
10、小微企業的優惠
根據財稅[2014]78號文規定: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二、需要交印花稅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要繳納印花稅。即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簽訂的借款合同,包括與金融機構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抵押貸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繳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