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購房人和貸款人不一致怎麼辦
不可以的。
辦理條件
1、貸款用途:用於支持個人購買住房以及循環使用貸款。
2、貸款對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國大陸境內有居留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外國人。
3、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
(5)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6)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7)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4、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所購住房價格的70%;
5、貸款期限:一般最長為30年。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有效期間起始日為《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簽訂日的前一日;將原在建設銀行的住房抵押貸款轉為最高額抵押貸款的,有效期間起始日為原住房抵押貸款發放日的前一日;
6、貸款利率:貸款利率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
貸款的申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不含)周歲之間;外國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為借款人的,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並有固定居所和職業;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留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或未婚聲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有明確的貸款用途;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承諾貸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和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房地產項目開發,不用於借貸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得經營的項目;
6、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房屋抵押;
7、在工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8、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② 購房合同和貸款人必須是同一個人嗎
是的!
購房合同上的購房人和貸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但是,如果購房人償還貸款能力不足,可以有共同還款人。
③ 購房合同寫夫妻倆名字,老婆名字在前面我在後面,住貸人寫的我導致購房和貸款不是同一人貸款下不來怎麼辦
名字寫前寫後有這么大區別么?去房產局花錢能改,但是必須夫妻同時到場
④ 房貸主借款人可以和購房合同上的人不同嗎(哪怕是夫妻)
房產證沒有特別要求的情況下是寫一個人的名字的,雖然按揭資料是夫妻雙方兩個人的,但是房產證還是默認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去房管局申請加上你的名字,但是依照最新的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這與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無關系。 以按揭貸款方式買的房屋所有權歸屬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是以共同收入來償還銀行貸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認定該套房屋的現有價值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對於房屋產權的分隔,在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也只規定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但應當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麼這個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二是在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4)夫妻購房合同和貸款人不一致擴展閱讀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9條規定,訴訟離婚,雙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達成協議的,按照協議分割;達不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的財產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 2.根據《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對過錯方,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分或者少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對方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其訴訟時效為2年,自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算。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⑤ 買房子錢不夠需要貸款,購房合同和貸款人必須一致嗎
房產證的名字可以和貸款人的名字不一致。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說明這個房屋的產權歸屬,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是房屋貸款的主要還款人,這兩個名字可以不是一個人。比如,有的父母給孩子買房子,可以寫孩子的名字,不論這個孩子是否成年,是否有還款能力,都無怕謂,因為父母是貸款的還款人,只要父母的還貸能力通過銀行的審核就可以的。
⑥ 購房合同和貸款名字不一致可以嗎
如果貸款只有一個借款人,戶主也只有一個,就必須一致。
借款人不能是戶主之外的人。
如果有多個戶主,不一定都要做借款人。
⑦ 簽購房合同和貸款人不是同一人行嗎
不能,購房人與借款人以及房屋產權人都有相應的要求,從而並不能夠不是同一人。
⑧ 購房合同上是夫妻雙方姓名,主貸人是我老婆,她可以私自更改購房合同嗎
購房合同上是夫妻倆的姓名,貸款人是你老婆,她不可以私自更改購房合同,因為合同上是寫的兩個人,不能一個人私自改動,我覺得是這樣,要是能主貸人私自改動,購房合同上寫兩個人名字有什麼用,主貸人隨時可以把你的名字去掉,所以說我覺得不能私自更改,這是個大事,你可以咨詢專業律師。
⑨ 購房合同與貸款人要一致嗎
房屋買賣合同與貸款人必須一致。辦理抵押貸款需要提交貸款人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貸款人應當與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保持一致。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二)抵押登記申請書;(三)抵押合同;(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