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裡去青春痘專科最好
重`慶`朝`天`門`醫`院`0`2`3灬6`3`6灬6`2`8灬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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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性質為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目標為服務「三農」,所發放的貸款堅持「小額、分散」的原則,鼓勵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但在商業化逐利性本質的驅使下,在資金需求仍然不能全面滿足的形勢下,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自然會將貸款投向規模較大、盈利能力較強、風險較低的小企業,而不是數額小、風險大、管理成本高的農戶。事實上絕大部份商業性農村小額貸款公司都沒有嚴格執行《指導意見》的規定,中小企業、大額仍是貸款投放的重點。據淮北某經濟欠發達的地級市調查,2010 年1—6 月份轄內小額貸款公司累放貸款8.24 億元,其中僅17.48%投向農戶,68.25%投向中小企業;在全部發放的貸款中單筆50 萬元以上貸款余額佔全部貸款的89.65%,其中有1 家小額貸款公司所有貸款均按單筆最高限額發放。
(二)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前景單一,且難以實現。
目前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未來發展的文件有銀監會下發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暫行規定中提出「已確定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擬作為主發起人」,從現實情況看,絕大部份小額貸款公司要改製成為村鎮銀行,很難達到這一條規定,這就使得現有的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前景單一,缺乏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三)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融資渠道狹窄。
指導意見規定,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經營的資金來源均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不得吸收存款,可以向不超過兩個金融機構融資,額度不超過注冊資本的50%。但就目前的現實情況看,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基本很難從商業銀行貸到貸款,也無法通過其它融資渠道獲得持續發展的資金。
(四)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管理水平較低。
一是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且執行不嚴格。目前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普遍存在重業務擴張、輕內部管理的現象。在制度管理上除了簡單的貸款操作流程、信貸人員規程之外,風險控制及處置等規章制度有的沒有建立,有的只是停留在表面文字上,未能得到正常嚴格的執行。二是員工隊伍整體素質較低。絕大部分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僅有個別經營管理層高管人員為聘用原金融系統離退休員工,其它員工大多是從非金融單位招聘來的,金融業務知識欠缺、管理水平不高,且有相當比例屬於兼職人員,歸屬感和責任心都不是很強,存在很大的道德風險。三是風險識別和控制能力較低。絕大部分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數據目前尚未接入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息基礎資料庫,還不具備自主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的條件。同時,由於缺乏對借款人信用評價的規范程序和技術,只憑借傳統經驗和地緣、人緣關系了解、判斷借款人的風險狀況,靠抵押擔保控制風險,一旦判斷出現偏差,容易形成壞賬損失。
(五)自我覆蓋風險的能力較弱。
一是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利潤空間較小。據調查測算,絕大部分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潤率在5%左右,處在對風險損失補償較弱的狀態。二是多數機構未建立明確的風險撥備制度。由於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只能以工商企業注冊,在財務核算上就不能在稅前提取風險撥備,因而無法有效覆蓋風險。三是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抗風險能力較弱。由於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的業務較單一,規模較小,風險對沖能力較差;經營的地域性較強,而地域內產業分布比較集中,一旦該行業市場波動,或遭遇嚴重的自然災害,必將嚴重影響對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清償。
(六)外部配套系統相對滯後。
一是農業保險發展滯後。目前僅有幾家保險公司開辦農業保險業務,且產品少、門檻高、風險覆蓋面窄,農民很難選擇到合適的農業保險產品。同時,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發展也嚴重滯後,一旦遇到嚴重的自然災害,從事農業的農戶無力償還所貸的用於生產經營的貸款。這種潛在的風險,嚴重製約著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二是農村信用擔保機構建設嚴重滯後。目前需要小額貸款扶持的農戶都存在著規模小、實力弱,可供抵押資產有限的問題,這就需要有專門的信用擔保機構。而目前農村信用擔保機構主要是政府財政部門建立的,民間資本建立的擔保公司數量很少,無力承擔面廣量大的小額貸款的擔保責任,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農村小額貸款的投放。三是農戶徵信系統不夠完善,無法對其進行具有權威性的信用評級。
二、促進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從法律層面盡快為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可持續發展的空間。
一是可明確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是金融企業的法律地位,按照金融企業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運營。二是按照公益性、商業性的不同特徵,明確「小額貸款」的額度。建議對公益性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要嚴格按照國際通行的經驗(對單筆放貸額小於或等於本國本地區人均GDP 的2.5- 5 倍)設定貸款的最高額度,並明確規定農戶貸款占總借款規模的比重不少於80%;對商業性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設定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10%的上限。三是規定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貸款風險分類,提取風險撥備。四是明確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轉為村鎮銀行及退出的標准。金融監管部門要制定農村小額貸款公司信用評級標准,對信用評級、注冊資本、管理制度及管理能力、員工專業技術水平及數量達到村鎮銀行設定標準的,無需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均可申請改造為村鎮銀行;對信用評級為C 級的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提出改進措施,限期改正,如連續三年信用評級為C 級的,責令其關閉。五是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適時向利益相關人披露有關信息,確保股東、相關部門等外部監督的有效性。
(二)從政策層面加大對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的扶持力度。
一是給予合法、合規經營的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減免稅的優惠,以鼓勵其合法合規經營。可採取先征後退的辦法,退稅時由農村小額貸款公司持金融監管部門的B 級(含)以上信用評級證明辦理退稅。規定退稅額應作為超額風險補償金,可投入經營,但不得作為盈利分紅,以補償超預期、大額度的貸款損失。二是探索建立小額貸款的重大農業風險補償機制。三是鼓勵商業銀行與農村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深度合作。商業銀行不僅可以向符合貸款條件的農村小額貸款公司進行貸款,而且可以選擇公司治理結構完善、信用等級高、經營管理能力強、風險識別控制好的農村小額貸款公司辦理委託貸款業務,甚至可以參股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四是加強對農村小額貸款公司中高級管理人才培訓,為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從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層面提升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一是要堅持制度管理。要建立健全有關議事決策、業務操作、內管內控、財務會計、風險控制、內部監督和激勵約束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評價,確保各項制度能夠得到嚴格的執行。二是不斷創新經營方式,增加信貸品種。農村小額貸款公司針對地方特色開發適應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特徵和農戶金融需求的金融產品,特別是要積極探索村級層面上的金融與農業生產、農產品流通有機結合的產品。要增加擔保質押方式,如開辦銀行存單、國債、保單質押等業務,並積極探索財政專項資金擔保、動產抵押,收購的農產品「倉單」質押,權益質押等多種擔保質押形式,以解決「三農」貸款擔保難的問題。三是對客戶進行培訓,幫助客戶提高生產經營能力和財務管理能力,降低客戶自身的經營風險。四是要經常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專業知識等方面的培訓,使每個員工都能勝任並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四)從加快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層面為農村小額貸款公司可持續發展提供必要的條件。
一是建立農業保險體系。一方面設立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主要為農戶、農業和農村提供互助性的保險以及為農村小額信貸提供保險業務。另一方面引導商業性保險公司在農村推行農副產品自然災害保險,以提高農戶補償風險損失的能力。二是加快農村信用擔保機構的建設。建議以縣、鄉(鎮)政府財政出資為主,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籌資為輔,組成農業貸款擔保公司,主要為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提供服務。三是建立可行的農戶資信評估體系。通過對農戶建立誠信檔案,對農戶歷次的還款情況、其他誠信評價等進行統一記錄,作為評定農戶信用評級的可靠資料。同時將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的貸款信息納入「全國個人徵信系統」,為小額信貸機構查詢貸款客戶信息提供便利,幫助其識別風險,以進一步優化農村信用環境。
營管理思路,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全面推進整體轉型。2015 年,該分公司代理金融專業收入同比增幅18%,列全國郵政第四位;專業量收規模、效益和相關發展指標同步提升,業務和客戶結構得到優化,業務板塊全面推進,實現了新常態下的協調發展。
一、加強頂層設計 謀大篇布全局
重慶市分公司積極應對當前的經濟形勢,加強頂層設計和戰略規劃,謀大篇、布全局、強創新、重落實,著力破解企業發展中的深層次難題,加快探索和實踐代理金融轉型發展之路。定規劃, 明方向。重慶市分公司制定了《重慶郵政代理金融業務2014~2020 年發展規劃》,指明發展方向,明確目標任務和發展步驟。該《規劃》指出,差異化是重慶郵政代理金融業務的發展方向,聚焦戰略是實現差異化發展的重要策略之一。同時,配套制定了《代理金融網點建設改造規劃(2014~2020 年)》、《代理金融自助渠道建設規劃(2015-2017 年)》以及《員工職業能力素養培養和提升規劃(2014-2020 年)》,支撐《代理金融業務2014~2020 年發展規劃》落地和轉型發展。
抓整轉,添動力。圍繞「做大規模、提高效益、可持續發展」的整體轉型目標,重慶市分公司開展了代理金融轉型工作——抓住管理方法、考評體系、支撐體系、作業組織和網點銷售化轉型5 個重點,明晰路徑,扎實推進,深入實施網點轉型工程;錘煉專業管理層、經營執行層和營銷落地層三支隊伍,聚焦渠道、客戶、產品三大要素,實現市場佔有率、代收新增保費規模、電子銀行交易替代率、中高端客戶佔比等KPI 指標的改善。找准突破口,編制和實施「一局一策」、「一點一策」,加快落地推進。理清整體轉型的角色定位,強化發揮執行主體、執行機構、執行人員、核心人員在整體轉型中的作用。
建隊伍,提能力。著力打造專業管理層、經營執行層和營銷落地層3 支隊伍。對專業管理層,落實機構建設和人員編制,優化內設部門崗位。對經營執行層,制定轉型辦設置和人員配備方案、「轉型大使」管理辦法等,開展轉型辦專職副主任和「轉型大使」的競聘、「轉型大使」崗位測評工作。對營銷落地層,開展代理金融網點負責人擇優招用工作,對獲得市分公司表彰的員工,管理、技術崗位的班組長,業務指導崗位的優秀員工,網點營業崗位的全日制大學生員工等,單獨下達招用計劃,轉聘合同員工1500 人。
二、推進精細管理 提升發展效能
創新開展對標管理。建立完善的對標體系。制定對標管理實施方案,從業務收入、經營效益、運營管理、轉型創新、客戶服務、員工學習與成長6個維度,明確核心指標,確定對應標桿值和分組對標方案,配套制定業務經營服務指標體系和財務標桿管理指導意見,建立健全了對標管理體系。同時,完善KPI 管控應用機制。梳理重點指標,每月進行對標分析、通報、評比並納入經營績效考核。對指標扁平化的監控、分析、指導、運用,使專業對區(縣)分公司的支撐、區(縣)分公司對網點的指導、網點對業務和客戶的日常管理更精細化、措施更有力、執行更到位、效果更明顯。
建立網點轉型管理體系。根據集團公司《關於進一步深化郵政代理金融網點轉型實施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重慶市分公司制定了2015~2020年轉型規劃,明確每年轉型的進度。同時,深化制度建設,制定了《代理金融轉型網點達標和等級管理辦法》,明確轉型網點類型、准入、導入和驗收標准,開展轉型網點達標工作,通過關鍵指標對轉型網點的持續固化達標和網點晉級進行綜合評定。制定了《「轉型大使」管理指導意見》和《網點階段性競賽活動辦法》,營造轉型宣傳氛圍,調動轉型積極性。在工作推進中,重慶郵政代理金融專業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轉型辦和「轉型大使」的作用,加強了推進力度。強化專業管理。完善專業條線體系。在市、片區、區(縣)郵政層面分別設立代理業務部及專職轉型辦,完善專業管理層、經營執行層、營銷落地層的三級經營管理體系。運用大數據輔助決策。根據分析結果進行立項前的趨勢判讀、實施時的跟蹤驗證、實施後的再評估。在制定2016 年跨年戰役方案時,從數據分析發現VIP 老客戶戶均余額大幅流失、1 萬~7 萬老客戶戶均余額提升1 萬~2 萬元,這些數據強烈沖擊了各級郵政幹部員工的老觀念,堅定了存量客戶提升和防流失的旺季發展思路。此外,轉變專業指導方式。一是加強方案指導,給目標、教方法、給方案、抓過程、管客戶。二是加強過程管控,提高業務發展指導從面到點的針對性。三是引入項目組模式,針對重大營銷項目成立臨時項目組,邀請基層骨幹共同研討,上下結合,提高專業經營指導效率。
三、堅持問題導向 促進創新發展
突破淡季思維謀發展。針對業務「淡季」,重慶市分公司圍繞價值客戶數量及個人客戶綜合金融資產「雙提升」工作,強化產品推廣、項目營銷和客戶開發,二、三季度新增余額規模列全國郵政第六位、新增萬元以上價值客戶和VIP 客戶數量列全國郵政第七位,提升電子銀行交易替代率4.6個百分點,實現淡季不淡。二、三季度重點做好「鄉情卡」關系人開卡並綁定親情號工作,新增「鄉情卡」客戶87 萬戶、卡內余額51 億元,結存卡戶達到114 萬戶,為儲蓄業務發展奠定了基礎。與此同時,大力拓展POS 特約商戶,瞄準縣域鄉鎮空白點,以中小商戶為重點,做好網點周邊商戶的開發。打造農村支付結算品牌,發展代收款客戶,二、三季度代收金額同比增幅超過30%。積極推動精準營銷。為實現「以產品為中心」向「以客戶為中心」轉變,重慶市分公司積極推進個人金融客戶的精準營銷工作。強化個人客戶營銷系統應用,推動網點客戶精細化營銷。全面開展營銷系統推廣和競賽活動,以訓促賽、以賽促用。理財經理主推「旅遊金計劃、置業金計劃、教育金計劃、養老金計劃」四大計劃,交叉營銷保險、理財;櫃台員工積極營銷水電氣預存代扣、手機銀行便民繳費、煙草預存代扣等小額支付及繳費業務,疊加客戶業務種類,為客戶提供便利。
優先發展電子銀行。開展手機銀行客戶專題分析,用大數據沖擊舊觀念,使幹部員工從根本上提高認識,掀起學習使用電子銀行的高潮。市級郵銀聯動,統一商定發展目標,統一開展營銷活動,統一組織員工培訓,統一加強風險監控;區(縣)聯合開展培訓活動;網點加強硬體投入,余額5000 萬元以上的網點實現WiFi 全覆蓋。各網點在日常工作中,重點營銷新開卡客戶、繳費類客戶、理財類客戶和休睡眠客戶;櫃台員工負責加辦並引薦給大堂經理,大堂經理負責現場指導客戶下載安裝客戶端並激活,教會客戶掌握和使用電子銀行功能,引導客戶現場體驗使用查詢、繳費、轉賬等功能;開展「以老帶新」、「1 換2」、「便捷生活尊享套餐等營銷活動;確保「加辦一戶、激活一戶、教會使用一戶」,力爭實現客戶「現場辦理一筆查詢業務、一筆轉賬業務、一筆繳費業務」。
創新激勵約束機制。在經營考評體系相關指標的設定上,重慶市分公司逐步淡化對預算目標的考核,重點突出金融業務的市場份額、與競爭對手的差距、與同行相比的規模變化和增量變化等,以此找出差距,提質增效。對高效益、高成長和符合未來發展主流的業務,設置專項考核指標,加大質量和效益的考核權重,完善了激勵約束機制。同時,還創新開展競賽活動,開展了「院壩會」及「客戶聯誼會」勞動競賽活動,開展了以轉型為主題的網點轉型勞動競賽、「轉型明星」勞動競賽,開展了注重網點轉型動作的營銷系統應用推廣競賽活動等。
B. 農村小額信貸怎麼貸和風險防範
農村小額信貸怎麼貸和風險防範
今天我們的話題是關於農村小額信貸的,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是金融機構根據農戶的經濟狀況和信用程度,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它採用「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資金支持,手續簡便,利率優惠。小額信貸保險,是保險公司在金融機構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時,專為貸款農戶提供的意外傷害保險,一般涵蓋意外傷殘及意外身故保險責任。
市場潛力巨大
小額信貸保險,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以及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而獲得迅猛發展,其發展潛力巨大。
一是承辦機構眾多。目前市場上有眾多的金融機構,如農村信用社、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客戶為客戶提供小額信貸業務。這些金融機構所擁有的完善金融產品、雄厚資金實力、便捷銷售網路以及龐大優質客戶,為保險公司開拓小額信貸保險市場提供了優質發展渠道。
二是國家政策支持。「三農」發展一直是我國政府關注的首要問題,近年來,各級政府和金融機構不斷加強對金融支農工作的重視程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在
2009
年全國壽險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保監會將推動小額保險與小額信貸全面合作,與銀監會共同研究有關促進小額保險與小額信貸發展的監管舉措。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為小額信貸和小額信貸保險發展創造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創造了廣闊發展空間。
三是市場潛力巨大。以山西省農村信用社為例,截至 2008 年 10 月,全省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支農貸款 878.47 億元,支持農戶
328.28 萬戶,涉農貸款總額佔全省銀行結構的 98% 以上。以中國人壽公司小額貸款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千分之三的保險費率、50%
的投保率計算,僅農村信用社一家機構,意外險保費規模就在 1 億元以上。
四是保險公司踴躍。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因其獨有的市場潛力大、客戶優質、成本低廉、效益良好等特點,已經成為保險公司開辟新市場、創新新渠道,謀求保費規模和利潤增長點的重要途徑。各家保險公司都施展渾身解數,在此項業務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財力,積極踴躍發展此項業務。據不完全統計,截至
2007 年 12 月,全國共有 28家保險機構經營農村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實現保費收入 5.4 億元。
2008 年以來,中國人壽忻州分公司積極創新發展思路,創新發展方法,採取「農戶 + 小貸款 +
小額保險」運作方式,在小額信貸保險業務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5 月,實現小額信貸保費收入 719.38
萬元,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做好六字文章
小額貸款保險是一項嶄新的市場,要加快推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可從以下六個字入手。
「高」——定位要高。具體來說,一是險種定位要高。要充分認識到到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的巨大潛力,將小額信貸保險定位在保險公司服務「三農」,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來對待,為業務發展明確定位,指明方向。二是重視程度要高。要將小額信貸保險業務作為市、縣公司創新意外險業務發展的重要途徑。公司的重視與支持,是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得以成功啟動,快速發展的前提。
「誠」——溝通要誠。從銷售渠道上來說,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屬於代理業務,贏得合作單位,特別是合作單位的接受與支持,成為創建發展平台的關鍵。在開展業務公關工作中,要特別注重以誠心和誠意去贏得合作單位的認可與支持。合作單位的認可與支持,是小額信貸保險業務贏得發展平台、謀求合作共贏的關鍵。
「實」——基礎要實。在小額信貸業務發展中要根據業務實際,採取實用措施。一是要組建一支專項銷售隊伍,以保證此項業務開辦過程中所涉及的保單交接、保費劃轉、網點維護等實際業務需要。二是要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可參照銀行網點客戶經理的方式,制定實用管用的小額貸款保險專管員考核激勵辦法,建立獎勤罰懶、優勝劣汰的隊伍發展機制,充分調動一線銷售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三是組織專項培訓提升銷售技能。對實際業務中的產品特點、業管實務、資金交接及銷售話術等內容進行練兵式培訓,盡快提升銷售技能,提高銷售業績。
「帶」——發展要帶。組織小額信貸保險業務推動競賽中,可根據合作單位投放小額貸款額度的大小,所處的地理位置,打造區域發展典型,構建以點帶面,連點成片的發展格局。為提高實際操作中的工作效率與質量,要及時將先進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總結與提煉,迅速進行推廣。通過樹立典型,示範帶動,鼓勵先進、鞭策落後,有力地帶動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發展。
「細」——工作要細。在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發展中,細節決定成敗。一是在加強公關增進感情方面要細心。二是在工作質量、工作效率上要細致。如在及時通報業務發展進度、保險案件賠付時效、保費及手續費劃轉等工作上要做到准確高效。通過感情上的細心培養與工作上的認真細致,為業務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的人際氛圍和工作氛圍。
「快」——理賠要快。「保險作用最好、最直接的體現就是服務,特別是理賠服務。要根據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特點,制定服務及賠付綠色通道,在資料齊全的前提下,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快事快辦的原則,用優質高效的服務體現保險公司反應快速、服務便捷的優勢,讓合作單位增加對保險公司實力的認可,增進業務合作的信心。
凝智合力進取
面對小額信貸保險的廣闊市場,只有凝智合力、科學發展,才能使小額信貸實現合作領域不斷拓寬,合作關系不斷加深,合作成果不斷擴大。小額信貸保險成功啟動後要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快速推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發展:
一是要加大媒體宣傳力度。要積極藉助各種宣傳媒介,加大對小額貸款保險投保手續、保險利益及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
二是要精心做好挖潛工作。在擴大銷售領域的同時,重點做好網點產能的挖潛工作,按照網點貸款投放量、承保比例等指標擴大與合作單位的合作力度,精耕細作,將小額貸款保險業務做細做實。
三是要嚴格管理嚴控風險。通過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規范業務流程、嚴格管理制度、開展風險排查等手段,杜絕業務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為小額信貸保險業務提供持續、健康發展的生命線。
農村小額信貸存在的主要問題
資金供求矛盾突出。隨著農村經濟結構的變遷和農民群體的分化,農村的金融需求也逐漸多樣化,包括消費信貸需求、生產經營貸款需求和創業貸款需求等,這些融資需求在融資規模、期限、風險等方面都有著很大的區別。小額信貸在提供基本信貸服務、幫助農民解決生活和生產方面的資金困難起到了顯著作用,有效緩解了農民的資金需求,但是與目前整個農村市場的資金需求總量相比仍顯不足,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的營運資金來源渠道比較狹窄。
目前公益性小額信貸機構唯一被默許的資金來源是國外或國際組織的資助和部分扶貧貸款,但是這種外部的捐助具有不持續或不足的局限性,而商業性金融機構分為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金融機構由農業經濟的風險性和周期性等特徵,再加上我國央行對存貸利差實行比較嚴格的控制,所以使目前大部分正規金融機構收取的利率不能補償操作成本,無法達到自負盈虧的局面,很多農村資金流向城市。上述原因使得農民日益增加的融資需求和農村金融機構的融資供給之間形成很大的資金缺口和矛盾。
信貸產品比較單一。由於農業生產具有地域性、周期性等特點,農戶在信貸資金的規模、用途和期限等方面的需求各有不同。農戶對於小額信貸最基本的需求主要來源於購買種子、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必需品的生產領域,但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之後,農民的融資需求則進一步轉向消費信貸。然而由於目前許多正規金融機構的小額信貸主要是提供生產性貸款,所以對於部分收入水平低下的農戶來說,消費融資需求往往得不到滿足。另外由於農業生產的周期長,大部分農戶希望能夠獲得中長期貸款,而目前金融機構提供的小額信貸大多為1年以內的短期貸款,這很難滿足農戶中長期的資金需求。根據有關調研顯示,在過去2年有信貸行為的樣本農戶中,有60%左右的農戶期望貸款期限在1~3年,20%左右的農戶希望貸款期限在3年以上甚至更久,大約10%的農戶認為1年以下期限的小額信貸可以滿足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
利率結構不合理。一是由於很多農村地區的信用體系不健全甚至缺失,使得金融機構的信貸運營承擔很大的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銀行往往會通過提高利率水平來防範風險。二是銀行對農戶的各種各樣需求和信用風險進行調查評估而產生的費用造成了小額信貸的交易成本高,小額信貸機構只能通過提高貸款利率來彌補費用成本。
從金融機構角度來說,利率是資金報酬率。但是利率是資金的價格,是農民生產成本和消費成本,因此從農戶的角度而言,自然希望利率越低越好,甚至零息。根據有關調研顯示,大約90%左右的農戶期望小額信貸的年利率在5%以下,僅有2%左右的農戶表示可以接受10%左右的貸款年利率。一些學者在海南省屯昌縣做的調查顯示,農戶對小額信貸的滿意度與政府補貼有著較強的相關性,即如果沒有政府對小額信貸進行利息補貼,那麼農戶對小額信貸就不太滿意。
根據筆者在江蘇省海門市四甲鎮的調查表明,在樣本農戶中,有過借款行為的農戶有130戶,其中通過向親友借款來滿足資金需求的,占發生借款農戶的59%,向農村信用社借款的約為13%,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為的18.5%,向錢會借款的的約佔1.5%,民間有息借款利率約為11%。由此可以看出向正規金融機構借款的農戶僅佔31.5%。
小額信貸的信用風險。首先,小額信貸的核心是商業性,並不是無償性質的慈善捐助和政府扶貧貸款,但是由於政府部門宣傳不到位以及農民認知能力有限等原因,部分農民可能會將小額信貸等同於國家扶貧款,降低了還款意願,形成了信用風險,給小額信貸機構帶來較大的損失。其次,農業生產具有弱質性,容易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導致農戶收入不穩定,還款來源得不到保證,增加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最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小額信貸機構對貸款風險的控制主要是在發放貸款之前,通過嚴格的信用調查和提高貸款利率來防範風險。借款農戶會因為主客觀因素的變化而導致貸款質量發生變化。但是銀行在貸款後沒有嚴格執行貸款審查,缺少一套比較健全的貸後機制,幫助農戶實現投資,獲得回報,從而降低貸款的風險。
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不足。政府扶貧性質的小額信貸是為了實現社會平等與穩定,而不是追求盈利性。但是具備商業性質的小額信貸機構與此不同,作為企業以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原則開展業務,首先要保證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能夠在維持自身生存的前提下獲得可觀的利潤。但是我國對非正規金融機構的一些限制比較嚴格,例如小額信貸公司就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能用銀行貸款投資,只能運用股東有限的自由資金來開展業務。這種限制使得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缺乏穩定充足的後續資金來源,一來無法充分發揮農村小額信貸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二來也使得信貸資金的風險加大。
推進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建議
擴大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渠道,引導農村資金迴流。由於農村小額信貸風險較大,利率較低,導致正規金融機構吸收的農村資金外流。政府應該採取一些措施例如稅收優惠、貼息等政策來引導從農村流向城市的資金迴流。同時適當放寬利率浮動的范圍,對農村小額信貸實行靈活的利率,由農村小額信貸機構根據農戶的收入狀況、信用記錄以及風險情況來確定不同的貸款利率水平,可以將風險水平和貸款利率水平掛鉤,以貸款利率來補償風險損失。在資金來源渠道上可以將非正規金融納入正規金融的監管范圍,合理利用民間閑散資金,擴大小額信貸的資金來源,允許經營良好的小額信貸機構進入資本市場,可以在同業拆借市場、再貸款融資。可以借鑒孟加拉國模式,資金來源於成員存款、經營收入和批發資金。
建立完善農村信用體系。通過與當地政府聯合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從多層面來獲得充分信息,建立一個良好的信用體系,實現信息的共享,同時加大對小額信貸的宣傳,強化農戶的法律意識,明確了解違約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後果,通過法律、行政等手段打擊惡意逃廢債務的行為。可以借鑒孟加拉國小額信貸的「聯保」模式,運用貸款小組成員互相擔保方式代替傳統的抵押擔保。對於銀行而言,提供抵押品是降低銀行貸款風險的一種有效措施,但是對於農村小額信貸的借款人而言,他們大多數是比較貧困的農戶,很難提供符合銀行要求的抵押品。這種「聯保」模式可以使得銀行與貸款者之間的監督和被監督關系為貸款小組成員的相互監督、相互負責所取代;銀行與分散貸款者的關系也變成了銀行與小規模集體的關系。因為同意貸款小組成員之間是比較熟悉的,一人違約會牽連到其他成員也失去借款資格。這樣有利於銀行發放貸款前節約經營管理成本,同時也降低了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
創新抵押擔保方式。農村金融體系面臨的困境之一,就是農戶缺乏足夠的抵押品。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或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抵押擔保品的規定過於狹窄,一方面很多貧困農戶自身沒有足夠的固定資產做抵押,另一方面以土地做抵押品在法律上還面臨很多困難,導致農村金融機構的資金無法貸款。所以創新抵押擔保方法具有很強的現實需求。根據《物權法》關於動產抵押擔保的規定,建議在農村金融市場,農戶和農村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候可以用動產作抵押。從事傳統農業產業的農戶可以用農產品和養殖品或者以產品的未來收入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但這種方式還需要很多細則組織和配套設施。
推進農業保險的發展。建議將小額信貸產品與農業保險產品捆綁銷售。農業生產客觀上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自然風險,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對農民的生活和經濟收入產生破壞性的影響,從而造成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高風險。發展農業保險是防範自然風險、災後迅速恢復農業生產的需要,對保障農業再生產的順利進行、穩定農戶生產收入和農業生產積極性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深遠的現實意義,從而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小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
適當放寬利率管制,完善利率結構。利率過分管制使得資金價格扭曲和金融資源配置的不合理。建議監管部門可以適當放鬆利率管制,允許小額信貸機構在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加大小額信貸利率上浮的空間,使得利率與市場利率相符。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可以增加金融產品品種的供給,除了短期小額貸款,可以適當增加中長期貸款的提供,根據提供產品的種類和期限適當定價。在利率上浮的同時,應加強貸後管理,當農戶遭遇自然風險時,可以幫助農戶重組還款方案,以此保證農戶的還款能力,避免因為利率提高而遭遇更大的呆賬風險。
C.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3)江蘇省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評級指標體系暫行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 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D. 小額農貸「四不評」和三個等級標准
近些年來,農村信用社以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為契機,轉換經營機制,改進貸款方式,加大支農力度,有效地解決了農民「貸款難」問題,成為廣大農民面向市場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優質高效農業的「助推器」。然而隨著小額農貸推廣工作的深入發展,也逐漸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風險,制約了農村信用社對「三農」發展的支持和自身效益的提高,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小額農貸逾期率偏高。一是農業產業生產周期長、見效慢,貸款形成逾期的可能性大;二是農民無固定收入來源,經濟基礎薄弱,還款預期難以把握;三是受支農再貸款期限、存款結構、資產流動性等因素的影響,少數信用社在貸款投放時,沒有根據農作物的生長周期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存在人為縮短的現象;四是宣傳不夠深入,致使少數農戶認識模糊,把小額農貸視同國家扶貧貸款,還款意識較為淡薄,甚至惡意逃廢債;五是管理跟不上,工作難到位。機構整合後面對分散的農戶貸款,信貸人員工作量急劇增長,工作常常心有餘而力不足;六是部分農民長期外出打工,致使貸款到期難以及時收回。
二、小額農貸風險較為突出。一是農業是弱勢高風險產業,受自然災害影響大;二是小額農貸是信用貸款,本身就潛在較大風險;三是縣域經濟中缺乏可靠的產業項目,支持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貸款投向結構單一,主要集中在種、養殖業,常常受農業自然災害和市場價格波動影響,貸款風險較高;四是農戶對市場把握不準,信息不靈,生產具有較大的盲從性和跟風問題。
三、小額農貸管理不到位。部分信用社將推廣小額農貸和信用工程創建工作當成一次性「活動」,結果不同程度存在「哄搶」 「冒名借款」、「租用借款」、「化整為零」等貸款違規現象。主要體現在:一是宣傳未到位,農戶對小額信用貸款的認識存在偏差。許多農戶把信用社頒發的《貸款證》當成存摺,把授信額度當成自己的存款,哄搶貸款,還款意識薄弱;二是部分農戶將《貸款證》和授信額度轉借他人,當貸款到期時,借用雙方則相互推卸還貸責任,引發了債務糾紛,增加了信用社的收貸難度;三是《貸款證》的審核與發放存在漏洞,出現一戶多證和虛假辦證,少數農戶和個別信貸員以多人名義分別辦理貸款證並從信用社借出大額貸款,套取信貸資金;四是冒名貸款、多頭貸款、化整為零貸款難以有效控制。信用社片面強調簡化貸款手續而放鬆貸款審核、發放程序,小額農貸責任不明確,「三查」制度未落實。大部分信用社又沒有實行微機聯網,信息資源不能共享,難以對農戶進行動態管理。
四、小額農貸評級授信政策執行不嚴。一是農戶一般沒有建立家庭收支帳目經濟活動檔案,對農戶評級底細不清,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存在較大的主觀盲目性和隨意性,導致小額農貸信用評定失實;二是評級授信把關不嚴,等級比例失調。沒有根據小額農貸「四不評」和三個等級標准逐戶審核把關,有的信用社由於人員少、服務對象多等原因,沒有深入到村逐戶調查了解,而是直接委託村鎮「兩委」核定,等級評定結果與實際情況存在偏差,在小額農貸年檢中,部分社沒有根據農戶家庭資產負債、資信狀況等方面的變化重新評估,憑個人主觀臆斷,敷衍了事,存在信用等級高估現象;三是部分農戶只評定了信用等級,沒有授予相應的貸款額度;四是利率政策執行不規范。多數信用社在發放小額農貸時,沒有執行利率優惠政策和差別利率,難以發揮利率杠桿的調節作用。
五、小額農貸發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小額農貸無法滿足農戶較大規模經營的資金需求,現行的小額農貸授信額度較小,眾多有償還能力的種、養殖大戶無法得到充足的信貸支持,而申請其它種類的貸款,其手續又非常嚴格,由此形成了農信社「想貸而不能貸」,農戶「想借又借不到」的尷尬局面;二是部分信用社推行包放包收的貸款責任制,實行與工資、獎金掛鉤的信貸激勵約束機制,而小額農貸管理難度大,存在一定的風險,加重了信貸人員的恐貸心理;三是農村信用社被動地發放小額農貸,對產量明顯過剩的農戶貸款需求沒有進行有效抑制,信用社對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信貸杠桿調節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六、小額農貸比較效益低。目前,小額農貸綜合收息率僅在5%左右,與資金綜合成本持平,低於其他貸款2個百分點。小額農貸使信用社在實質上扮演著農業政策銀行的角色。少數信貸員慣性思維難以及時轉換,思想認識存在偏差,認為發放小額農貸增加經營成本,不如發放大額貸款和企業貸款省力省事,影響了小額農貸的推廣面。
為此,要推動農村信用社小額農貸的穩健運行,必須繼續做好如下工作:
一、規范小額農貸操作行為。一是全面規范評級授信行為。按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指導意見》,吸收個人資信征詢系統的經驗,制定農戶定性和定量資信評價體系,嚴格按照「農戶申請—村組互評—村委會初審—信貸員復審—評定小組審定」的程序,做好評級授信工作;二是認真開展年檢工作。加強農戶信用動態管理,及時調整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三是按照農戶等級,執行不同檔次的利率,以充分發揮利率杠桿的調節作用,引導廣大農民共同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
二、加強小額農貸管理。一是合理確定貸款期限,打破「春放秋收冬不貸」的放貸模式,按農業季節性和周期性合理確定貸款期限,避免人為縮短期限造成貸款逾期;二是推行「客戶經理」和「農戶協管員」制度,充分發揮村委會、村民代表的職能作用,隨時了解農戶資信變化的信息,協助信用社加強管理;三是正確處理好簡化手續與防範風險的關系,做到簡化手續必須以風險防範為前提;四是加強貸後管理,實行貸款歸還公示制度、按期結息制度、信貸催收制度等,增強農民的信用意識,不斷提高貸款回收率;五是加強農戶貸款證的管理,建立「農戶電子檔案」,降低管理成本,規避冒名貸款、多頭貸款等各類違約風險。
三、創新小額農貸模式。適度突破授信額度的限度,探索並推行聯保貸款和建立小額農貸聯保基金等方式,優化小額農貸營銷方式組合,發放抵(質)押貸款和授信的組合小額農貸,支持農村經濟大戶有充裕的資金上項目,發展生產。
四、引入小額農貸管理「均衡」機制。把責、權、利相統一,將小額農貸各項考核指標分解到人,合理授權,強化考核,落實獎懲,充分調動基層信貸人員發放小額農貸的積極性,確保小額農貸的質量。
五、發揮信貸杠桿的調節作用。信用社要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資源和對市場的預期,有計劃地控制或擴大小額農貸投放量,並堅持「一鄉一品」、「一村一品」的原則,以防止風險向單一項目集中,發揮信貸杠桿對經濟的調節作用。
六、發揮地方黨政的推動作用。一要協助信用社開展農戶信用等級評定,解決農村信用社人員不足的矛盾;二要積極協助農村信用社加大不良貸款清收力度,妥善解決村組貸款債務問題,為創建信用村(鎮)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三要搞好農業項目庫建設和項目投資推薦工作,讓小額貸款發的「放心」,用的「舒心」,還的有「信心」。並圍繞「農民增收,農業增效」,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
七、規范信用社經營行為。信用社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小額農貸的管理,督促完善小額農貸管理機制,杜絕各種違章貸款、人情貸款、以貸謀私行為,對審查不嚴或不按程序操作,違規放貸的問題,嚴肅查處,保證信用社小額農貸業務穩健運行。
E. 農村小額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農業銀行農戶小額貸款辦理需要條件:
(1)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戶口簿、金穗惠農卡的原件和復印件。
(2)抵(質)押物或保證人相關資料,符合信用貸款條件的除外。一般情況下,保證人也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簿信息。
(3)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這里主要是指你的貸款用途,准備干什麼,需要投資多少,大概幾年能還貸,如果有村裡再開個證明就更好,證明此項目已經有場地,村裡也支持,人員也有管理經驗就行。
《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第八條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設立貸款公司,其投資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投資人為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
(二)資產規模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
(三)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五)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F.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有哪些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行為,保障小額貸款公司穩健運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依法在本省境內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出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並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經營活動和監管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五條 青海省金融工作辦公室應當建立健全促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州(地、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本轄區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退出的初審工作和日常監管、風險處置。
第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及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州(地、市)、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行業表述應當標明「小額貸款」的字樣,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名稱應當符合我省工商企業注冊的有關規定。未經批准,任何公司名稱中不得標注「小額貸款」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G. 國家關於農民小額貸款的政策是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
【頒布日期】 19990721
【實施日期】 19990721
【章名】 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議精神,改進和加強農村
信用社支農服務,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中的作用,總行制定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現印發給你們,請轉發至所轄地區執行。
各分支行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落實意見,並切實加強監管
。農村信用社縣聯社要制定具體落實辦法,以方便社員、方便農民,解決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農村信用社要抓緊組織實施。
各分支行要注意收集有關情況,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上報總行。
附件: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的信貸服務水平
,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發揮信用社
支農作用,根據《貸款通則》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為保證,在核定的
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
第三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
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使用農戶貸款證。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
一戶一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章名】 第二章 借款人及借款用途
第五條 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借款人條件:
(一)社區內的農戶或個體經營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
(三)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
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員中必須有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的勞動力。
第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
(二)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個體私營經濟貸款;
(三)農機具貸款;
(四)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貸款。
【章名】 第三章 資信評定及信用額度
第七條 信用社成立農戶資信評定小組。小組由信用社理事長、主任
、信貸人員、部分監事會成員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員代表組成。
第八條 農戶資信評定、貸款額度確定步驟:
(一)農戶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
(二)信貸人員調查農戶生產資金需求和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掌握借
款人的信用條件,並提出初步意見;
(三)由資信評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及所在地社員代表或村民委員會
提供的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核發貸款證。
第九條 農戶資信評定分優秀、較好、一般等信用等級。
「優秀」等級的標準是:①三年內在信用社貸款並按時償還本息,無
不良記錄;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資金占生產所
需資金的50%以上。
「較好」等級的標準是:①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基本不欠貸款;
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級的標準是:①家庭有基本勞動力;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
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評定標准、評定方法。農戶小額信用貸
款額度依據農戶信用等級核定,最高額度由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
縣(市)聯社商定。
【章名】 第四章 貸款的發放與管理
第十條 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
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
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 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
台賬。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
准。
第十二條 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
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 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
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
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章名】 第五章 貸款期限與利率
第十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
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
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章名】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中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
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
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上級行備案。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H. 農村小額信貸公司有什麼特點
一、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金額少
小額信貸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我國幅員遼闊,各地自然資源狀況不同,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這要求確定小額貸款的具體額度需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因人而異,適時調整。銀監會要求各中小農村金融機構根據自身風險管控能力、當地農村經濟發展情況以及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償債能力、收入水平和信用狀況,自主確定農村小額貸款額度。一般農戶小額貸款最高額度為5萬元,商戶小額貸款最高金額為10萬元。單筆貸款最低限額為1 000元,最小變動單位為100元。
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靈活
小額信貸的期限制定是根據當地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貸款項目生產周期和綜合還款能力等靈活確定的。目前,一般貸款期限較短,主要為1年、3~6個月等。今後特殊生產項目或特殊情況可以進一步延長小額信貸的期限。
中國銀監會的有關規定指出,允許傳統農業生產的小額貸款跨年度使用,要充分考慮借款人的實際需要和災害等帶來的客觀影響,個別貸款期限可視情況延長。對用於溫室種養、林果種植、茶園改造、特種水產(畜)養殖等生產經營周期較長或災害修復期較長的貸款,期限可延長至3年。消費貸款的期限可根據消費種類、借款人綜合還款能力、貸款風險等因素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對確因自然災害和疫病等不可抗力導致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予以合理展期。
三、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允許整貸零還
農村小額貸款允許採用分期還款模式,在還款方式上經歷了按周還款到按月、按季還款的轉變。
四、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多樣的擔保形式及不需擔保
針對農村貧困戶缺少可以抵押的資產,農村小額信貸可以不擔保,或申請靈活的形式進行辦理。不需要擔保的貸款方式主要是農戶小額信貸;需要擔保的貸款方式有農戶聯保貸款、農戶保證貸款、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等。
I.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法規
1、《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
2、關於印發《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3、關於印發《貸款公司組建審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4、關於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
5、農村資金互助社示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