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手房購房合同已經簽, 但是貸款遲遲辦不下來, 怎麼辦
❷ 簽了購房合同 交了首付 但沒辦銀行貸款,多長時間後算違約
如對方不催要,你就可以一直拖下去,但當對方進行催要後,在合理期間後你不履行(比如一個月),就可以視為你違約了。
❸ 簽訂購房合同後貸款沒批下來要怎麼辦
和開發商協商看問題出在哪裡或者換個銀行再申請,如果最終銀行不貸款給你的話,可能需要一次性付款。或者和開發商協商退房退款
❹ 請問購房合同簽好後,按揭快一年了還沒有下來,有關系嗎
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是有關系的,只有有了購房合同才能進行銀行貸款的。
❺ 買房子只簽署了購房合同,能拖延幾個月再辦理公積金貸款手續嗎
是否已經簽署購房合同,最好提前溝通好,寫個協議,再交錢,不然後面開發商會各種催你辦理貸款,或者忽悠你後面可以商轉公。
❻ 簽了購房合同交了首付款後一直沒有去辦理銀行貸款,開發商會起訴嗎
摘要 1、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履行,指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由法院強制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違約責任方式2、採取補救措施,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3、賠償損失,即債務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依法賠償債權人所受損失的責任4、定金責任,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5、違約金責任,又稱違約罰款,是由當事人約定的或法律直接規定的,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也可以表現為一定價值的財物。
❼ 購房合同已經拿到手了,但房貸快半年還沒下來,是怎麼回事
其實貸款下得慢對你是有利的。貸款下來了就開始計息,開始要還貸了。
你現在不僅已經鎖定了一套房,鎖定了價格,而且還不需要還房貸。
但是你這個拖得太久了點。
按照你的描述,貸款下不來是因為開發商沒有配合銀行工作,開發商自然不會去追你、催促你。但即使如此,你也要主動跟開放商(接待你的客戶經理,或者直接去售樓部問辦公室的人)溝通好,並且要注意看一下合同的條款,有沒有房款結清的時間限制(一般是有的),如果已經快超時或者已經超時了,你在法律上是不是已經有風險(比如開發商有權撤銷此次交易)。
所以我建議,你還是搞清楚相關的條款,掌握目前的情況,如果有上述提到的風險,還是想辦法盡快促成比較好。
❽ 我交了首付,簽了購房合同,但建行遲遲沒有批下貸款來,怎麼辦
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實踐中,不同情況的處理也是不同的,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購房者本應拿到的貸款不能實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的。購房者可以起訴並舉證自己沒有過錯並確實無力購房,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二)我國法律上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
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
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三)貸款不批違約的注意事項:
目前有不少購房者簽訂了購房合同後,因各種原因,銀行貸款始終無法獲批,就會出現退房糾紛。在具體執行中,很多樓盤是開發商統一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所以
提醒購房者應盡量在合同中註明,「如果貸款不能辦理,購房者可以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需返還首付款」。除此之外還要注意:
1、如果是銀行根本就沒有接受貸款申請,由購房者自己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是購房者和銀行已經簽訂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銀行沒有按時放款,則購房者在向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後,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銀行主張違約責任。
總之,提醒市民在購買商品房時,首先要認真考慮自己的資金能力,如果採用按揭方式,要事先認真了解申請銀行按揭的程序和要求,在與開發商簽約時,要仔細
閱讀所有需要簽署的合同條款,弄明白條款的法律意義,最好請律師陪同簽合同,有律師為您說明各項條款以及定金的法律性質能夠跟好的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最
後還要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中註明「如果因申請銀行貸款達不到預期金額,或銀行拒絕貸款,而導致購房失敗的,可免責並退回所交款項。」這樣在不因自己的原因造
成貸款不成出現糾紛時就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損了。
❾ 首付,購房合同已簽半年了,但由於開發商原因銀行辦不了貸款怎麼辦
辦理貸款不是開發商的問題,而是銀行限貸限放款指標問題,這段時間,國家調控房地出台各種的政策,你只有耐心等待,遲早會放貸的。而開發商需要錢,他比你而要還緊張。
❿ 如果簽完購房合同,貸款辦不下來,怎麼處理 –
一、簽了購房合同貸款辦不下來一般有以下兩種處理辦法:
一次性付清剩餘的房款。
換名字和貸款資料,重簽購房合同。
二、如果以上兩種都不能解決就只能選擇退房了。
1,如果是買方主動違反和約相關內容的,買方就要按照合同內容的相關賠付比例支付開發商違約金,如無詳細約定比例,是可以參考我國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
2,如果賣方違約的話,就要依照所簽訂的購房協議的相關約定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
3,如果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管局做備案了,需要開發商跟購房者去房管局申請撤銷購房合同備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