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賣房簽合同要注意的十大細節
簽購房合同,這10大事項要約定好:
一、貸款不成的約定
在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者如果因個人信用記錄不良等原因,導致銀行不予放貸,則購房者的合同履約能力就可能會出現問題。如果在購房合同中沒有事先妥善約定,則購房者要承擔不能按約付款的違約責任。因此購房者應當爭取約定,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中註明:如果因申請銀行貸款達不到預期金額或銀行拒絕貸款,而導致購房失敗的,買賣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購房者可免責並要求開發商退回所交款項。
如果只是約定「一方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這樣的條款有等於無。約定得越詳細越好,才能使違約條款落到實處。
三、廣告內容寫入補充條款
很多購房者買房,往往都是被開發商所宣傳的廣告吸引。如果讓購房者真正決定購買的是廣告或樓書中的綠地、水景、會所或即將實施的市政規劃的話,則最好將廣告內容寫入補充條款,使其真正成為開發商應當承擔責任的承諾。並約定如果屆時不能實現,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並明確違約金如何計算。
四、面積差異咋處理
交房時,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套內面積縮水。應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面積多少,並約定建築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築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築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均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並約定超出此范圍怎麼辦,退房或不退房;退房包括哪些費用,不退房如何承擔違約責任等。一般誤差超過3%,可要求退房。
五、明確計價方式與價款
很多人買房都有這樣的遭遇,簽訂了購房合同,你再去交首付的時候,開發商告訴你說,我們的房子漲價了,要麼按照漲價後的價格來執行,要麼退房。這就要求我們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於價格條款的約定,要准確到單價的具體數額,明確房屋的計價方式和房屋的總價。並明確萬一漲價了,仍然按照購房合同上的價格來執行。
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牆體、地面、頂棚平直度,頂棚、廚房、衛生間防水情況,表面裂縫等進行必要約定。
七、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范圍和收費標准。
八、明確費用由誰出
交房時,開發商可能會列出的相當多的費用交納清單。其中部分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為不合理收費。除了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物業費之外,其餘配套類費用均屬於不合理收費。
九、明確公共配套設施能否按期交付使用
買房時,承諾1:1的停車位,小區有超市、娛樂設施等各種公共配套,但這些有可能在交房時,並不能兌現。購房人可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按照規劃要求配建的教育、醫療保健、環衛、郵電、商業服務、社區服務、行政管理等公共建築設施及房地產商特別宣傳的地下車庫和會所,與住房同時交付使用。還應在「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的空行中,寫明購房人是否可以選擇退房。如不退房,是否可在使用條件達到前拒收房屋,房地產商如何支付違約金及在此期間的房屋保管責任由誰承擔等,就此做出具體約定。
十、明確基礎設施的使用時間
基礎設施包括:與小區建設相配套的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電話和寬頻)、電視系統(公共電視天線、有線電視、衛星電視)、道路、綠化等設施。
供水:購房人購房前應搞清自己所買房屋是屬國家自來水管網供水,還是小區自備井地下水供水。屬於前者,購房人應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交房時小區供水已納入國家自來水管網;屬於後者,購房人則應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交房時,地下水的使用已經過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並能出示檢疫部門確認的符合飲用水標準的報告。
供電:購房人應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房屋交付使用時,用電已納入城市供電網路,不使用臨時施工用電和其它不符合要求的用電。雙路供電的,則應讓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房屋交付使用時具備雙路供電的條件。
供暖:購房人購房前也應搞清自己所買房屋冬天供暖方式。市政供暖的,應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房屋交付時,小區供熱已納入城市供熱管網;自供暖的,應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房屋交付時,小區鍋爐房已建成並已具備供熱條件。
供氣:供氣是最復雜的問題,入住後「沒氣」,意味著吃飯、洗澡等最基本的生活要求都不能滿足。但房地產商往往以煤氣、天然氣公司要求購房人入住基本達到70%、並且購房人裝修後經他們再驗收合格後才給通氣為借口,僅承諾入住達到70%後通氣,這種承諾顯然存在太多不定因素。購房人至少應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房屋交付使用時,供氣設施已入戶並與市政網連通,在入住後多長時間內有「氣」供應,並約定在通氣前,由房地產商負責採取措施(例如:提供煤氣罐及更換服務),解決購房人入住後因「沒氣」而造成的實際生活困難。
通訊、電視:現在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能夠通訊和看電視已成為最基本的要求。對房地產商承諾小區有通訊系統和電視系統的,購房人都應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上寫明,一入住就能直接使用。
其它:還有一些項目,購房人也應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中寫明具體交付使用的日期。如房地產商承諾自行配備交通車輛連接公交、地鐵站點。還有些房地產商承諾社區有紅外線防盜系統、公共出入口電視監控系統、樓內公共區域煙感報警系統、遠程查表系統等,都應在合同上寫明具體交付使用的日期。
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如何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是人們在買房遇到糾紛後能否把握主動權的關鍵。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以上事項。如果對買房的細節不是很清楚或者不能理解合同的條款一定要及時聯系律師,或者由律師陪同購房。一來可以審查合同,另一方面也可以震懾開發商,更好地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另外,還要特別注意的是,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開發商的責任。
㈡ 合同未明確具體辦理貸款期限,我可以延遲辦理貸款么
在購房合同上,未明確具體辦理貸款的期限,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想延遲辦理貸款,需要跟開發商協商處理,單方面不可以延遲辦理貸款。
關於買房貸款。
買房貸款是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貸款買房的流程為:看房前准備—實地看房—排號、挑選房源—認購、交定金—網簽、簽合同、付首付—貸款—收房驗房—交稅—辦房本,下面會具體介紹一下這些流程。
貸款買房的具體流程
①看房前准備看房前,首先要確定自己要買的房產類型,然後根據所購房的類型合理分配資金。
②實地看房了解整個樓盤的具體情況,如購買的是現房,可以直觀地看到房屋的結構、戶型,也可以向置業顧問詢問周邊的配套及規劃建設等相關問題;如果是期房,只能通過看戶型圖來了解房屋的結構等,由於周邊配套還在規劃中,購房者可以查詢周邊的規劃文件。
③排號、挑選房源一些集中開盤的樓盤,開發商會讓購房者進行排號,等到真正開盤那天,根據一定的規則進行選房。選房時,購房者可以提前制定好備用方案,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來考慮,包括:地段、價格、周邊市政規劃、環境配套、房屋結構和朝向和物業管理。
④認購、交定金選好房子認購前,購房者需要提前准備好購房資質審核的材料,在簽訂認購書後將材料交給開發商工作人員。同時,認購時,還要繳納一部分的定金,定金會有收據(銀聯小票),定金繳納金額不會超過合同表明總房款的20%。
⑤網簽、簽合同、付首付提交購房資質審核後,一般10個工作日就會出具審核結果。如果審核通過,開發商會通知購房者前來簽訂購房合同。(現房:現房買賣合同;期房: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看合同中有無空白條款,補充協議中的權利義務是不是對等、違約責任和賠償有沒有寫清楚,交房日期和交房標準是否清晰等等。支付首付款,一般售樓處都會有pos機,刷卡支付的銀聯小票要收好,等著拿開發商開具的首付款發票。一般當天就能拿到。
⑥貸款如果有銀行的工作人員駐扎在售樓處,購房者可將准備好的材料交給銀行。放貸時間與銀行辦理速度、樓房封頂情況有關。以北京為例,期房的話,商貸、市管公積金貸款的放貸時間在封頂之後,國管公積金貸款房貸時間與是否封頂無關。
⑦收房驗房購房者需要等開發商通知收房,注意收房時間。驗房時要仔細核驗房屋的每個細節,也可以找專業人士來驗房。查看「三證兩書一表」,如果開發商拿不出這些證件,可以拒絕收房。
⑧交稅收房後,需要到地稅局辦理交稅業務。一般來說,商品房需要繳納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然後繳納物業費、取暖費、停車位等費用。
⑨辦理房本貸款買房,購房者只需把准備材料交給開發商即可,一般情況下,房本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現房)-270天(期房)發放。
貸款買房的注意事項
①個人徵信記錄良好個人徵信非常重要,如果有連續三個月累計六個月的逾期記錄,那麼基本上銀行不會貸款給你。
②收入證明收入證明要覆蓋個人名下負債的2倍,銀行流水的月份,需要按照具體銀行的要求來出具。
③保存好購房發票貸款買房的發票有首付款發票、貸款發票。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在交稅時需要拿著這兩樣發票去交稅;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存在面積差的情況,開發商一般會重新開一張首付款發票,並且回收之前的發票。如果不小心把首付款發票弄丟了,開發商是不會換發票的,而且還需要購房者去辦理發票丟失的手續,因為發票是沒有辦法補開的。
④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滿足連續足額繳納12個月的公積金,並在申請貸款前仍在繳存中。相比商貸來說,公積金貸款時間相對比較長。
㈢ 房屋貸款合同為什麼沒寫日期
摘要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其實在以上的條款當中,只有當事人、標的和數量屬於必備條款,少了這些內容的,合同不成立,自然也不會考慮效力問題。對於其他內容沒有約定的,雙方還可以協議進行補充。依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㈣ 賣房過程中,買家和中介存在隱瞞貸款過程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買家和中介存在隱瞞貸款的過程,那麼作為賣家,你可以直接起訴買家,讓買家賠償你的損失。
買賣房屋。
買賣房屋的過程中,賣二手房注意事項是很多人都會意識到的問題,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還是會錯過很多細節,如果錯過了就是一大把鈔票。二手房交易時,賣方有哪些注意事項?
買方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和買新房完全不一樣,新房主要和開發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東……中間各種環節都需要我們注意,最怕的就是吃虧,但偏偏買二手房注意事項多,一不小心就會掉坑裡。總的來說,買方有8點注意事項。
1、查明真實情況
(1)憑身份證去房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真實信息,30元的費用。
(2) 可以交給中介全權負責,合同註明:如果房產證並非真實,中介付全部責任。
(3)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1)房產證、土地證是否齊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貸款買的房子,是否在租,貸款額多少;我國包括大部分地區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 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對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數額做具體數據的約定。最好的辦法是一方先在銀行存入現金,雙方在銀行實現交付,一方取出現金,直接存入對方的賬戶。
(2)如果買賣的房子有貸款,那麼在付款時更要特別留意, -般應由賣方提前還款解除貸款。
6、確定交房時間、付款方式、時間,缺一不可
如果達成買賣意向,關於交房時間應當在合同中做明確的約定。之前在房屋買賣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因為沒有在合同中註明交房時間而引發糾紛的,比如到了約定時間,賣房因為租賃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將房屋交付給買房,而買房又因沒有在合同中做相關的說明,買方只能吃「啞巴虧」。
因此,在簽定合同過程中,必須註明什麼時間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如果屆時不能按時交房,買家將得到什麼樣的賠償,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賃情況等。一般情況下 ,在約定時,買家可以以房屋總價的10%左右作為交房時再付的條件約束賣家按照交房。
7、戶口問題
買方在核實房產情況的同時,別忘記了房屋連帶的戶口關系,賣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後將家人的戶口同時遷出。之前經常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諸如賣方在售出房屋之後沒有將家人的戶口同時簽出,而導致買方無法將戶口遷入。該約定可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註明。同交房時間的約定一樣,一般情況下,賣家可以預留一筆錢,在交房時確認了戶口情況之後再支付給賣家,這筆錢的數額-般是房屋總價的1%左右。
8、當心維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費者在買二手房過程中忽視維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這個「缺口」吃進維修基金,如此的情況經常以以下的方式發生:中介告訴賣方二手房維修基金已經所剩無幾,-般情況下都是送給買方,而中介在對付買方時則稱賣方沒有將維修基金「送」給你,買方要自己重新辦理維修基金,這樣以來維修基金就進了中介的口袋。
買賣雙方需當面進行了解,如果是將維修基金贈予買家,雙方需在」購房條件約定」條款中「其他約定」中進行約定。一般情況下 ,房屋交接時,買賣雙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應的物業管理公司,針對維修基金的帳戶余額,進行資金交割,戶名的變更。
㈤ 購房合同中沒有明確貸款到賬時間因此賣方反悔是誰的責任
到帳時間是無法確定的 ,因為放款牽扯到銀行效率和不確定因素 ,但是一般情況下在一個月左右 可以放下來 ,這屬於賣方違約 ,需要中介多做工作 ,
㈥ 您好 我的購房合同未寫明付款日期 怎麼辦
房屋買賣合同中未寫明應付款時間,逾期付款計算: 可以先和對方協商明確付款期限; 協商不成的按行業交易習慣確定。 逾期付款簡介:逾期還款是指超過規定的最後還款期限,未及時足額將所消費款項存入指定賬戶的情形。
㈦ 房屋買賣合同中介沒有寫明具體過戶時間和貸款到賬時間,屬於無效合同嗎
這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至於具體過戶時間和貸款到賬時間問題,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62條的規定確定。
《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㈧ 房子賣了,已經過戶了,但是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怎麼辦啊賣房合同上沒寫貸款如果沒有打到賣房卡里,
摘要 1、建議自己咨詢一下買方的貸款行,如果有銀行的批貸通知單,需要買方籌集房款及賠償違約責任,確定貸款是否批。
㈨ 貸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應該怎麼寫
借款合同沒有約定還款日期,貸款人應當及時的於借款人簽訂補充協議或者達成還款計劃書,在補充協議或者在還款計劃書中寫明具體的還款時間。如果不能達成補充協議或者還款計劃書,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㈩ 合同中沒有約定買方貨款時間,到現在買方貸款還沒有辦下來,賣方是否可以終止交易。
如果合同中約定了支付時間,買方沒有按照約定時間支付價款的話,賣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支付時間,那麼就要按照正常的交易習慣或者合理的時間,如果買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之內支付價款,那麼賣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