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民間借款合同應該注意的細節有哪些麻煩告訴我
那麼在簽訂借款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心細,多多注意合同的細節。本文就為您詳細解答,?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收是雙方基 於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並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宜 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 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後,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齣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 1萬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 「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如果您想知道更多關於民間借款合同的知識,小編為您推薦:供民間使用的借貸合同範本民間借貸的法律保障有哪些?民間借貸中欠條與借條的區別是什麼?
❷ 手寫的民間借貸合同有用嗎,要注意哪些呢
手寫的個人借貸合同在法律上是生效的, 不過在簽署時肯定要注意:
1、借錢方肯定要准確填寫自己的姓名,借款金額要用大小寫各自書寫一次。借款合同的利率和貸款用途要確定在合法范圍內。
2、手寫的個人借貸合同要一式兩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保證其一致性。最後借貸雙方要在合同上簽字畫押。
❸ 如何訂立一份民間借款合同及其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1) 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應當盡量簽訂書面合同;
(2)在合同中明確借款人、借款利息、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3)最好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以增加償還的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❹ 民間借款合同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民間借款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項:1、注意訴訟時效問題;2、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3、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❺ 民間借款要注意什麼事項
民間借款合同應該注意:一般應訂立書面的借款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一般需包括借款的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等重要的條款;以及借款的利率不能屬於高利貸的范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❻ 民間借貸合同必須寫明哪些事項內容
借款合同要寫明下列內容:合同主體的姓名、住所;借款的種類、幣種、用途;借款的數額和利率;借款的期限和還款的期限、方式;違約責任;以及解決爭議的辦法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❼ 民間借貸注意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需要注意的有:1、雙方必須要簽訂借款合同,或者讓借款人出具借款借據;2、對利息的約定要合法;3、注意訴訟時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