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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小額貸款糾紛案例

發布時間:2022-05-17 21:33:22

① 民間借貸的法律風險都有哪些

您好:
一、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風險。
這在生活實踐中經常出現的情況有:沒有出具書面借條無法認定借款人或借條由借款人叫他人代寫,事後否認借款或借款人的身份、地址不明,事後無法調查核實向法院起訴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外借款等情況。第一種情況,通常在發生於親戚、同學、朋友之間,因為事初大家關系比較好、也有一定了解,礙於情面借予款項時也沒要求對方出具書面借條,事後,在借款人作否認借款的情況下,因為缺乏借貸合意的事實證據,無法確定承擔借款償還的責任主體,而導致借款官司敗訴;第二種情況,借款人事前或事後叫他人以自己名義代寫出具借條,事後作否認借款。因為借條上非借款人本人的真實簽字,無法證實借款合意的存在,而惡意逃避承擔償還借款責任;第三種情況,對工作不穩定、經常變動,住址也不穩定的借款人,一旦發生借款糾紛,因為債權人無法掌握借款人的確切住址及其身份信息,而無法順利的通過向法院立案起訴來主張借款。第四種情況,擔任某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的對外借款,事後,惡意推脫是企業借款或企業推脫是其個人借款,因為互相推卸責任給債權人的追款帶來訴訟風險等等其他情況。
鑒於此類的借款風險,建議債權人應以下幾點加以風險防範:
1、要借款人出具書面借條,而且要借款人本人當面書寫、簽字、蓋章並作核實身份,避免他人代寫、冒用他人名義書寫的情況發生;
2、借條當中應清楚、明確的寫明借款人真實的身份證號、詳細居住地址;
3、對借款人為某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則應要求其寫明實際是其個人借款還是為企業作借款,視情況要其寫明共同承擔歸還或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4、盡量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二、借貸用途的法律風險:
這種情形在生活實踐中的主要風險表現為:明知借款人借錢用於賭博等非法活動而仍然出借的情形。因為屬於非法借貸,其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甚至有可能還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因此,在借款的起初作了解借款的用途、能起到保證主張還款的正當性、合法性。
為確保借貸用途的合法性,建議在借條中就借款的合法用途作明確寫明,避免借款人或共同債務承擔人事後以借款用於非法用途作責任推脫。
三、借款利息的法律風險
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在借條中未作約定利息,事後主張借貸利息不被支持或約定的
利息過高,未得到法律保護。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借條中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將視為不支付利息;民間借貸的利息可以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約定的利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被法律所保護。
為確保民間借貸利息的合法性,建議雙方在借條中作合法、公道的利息約定。
四、借條內容不規范、不明確的法律風險
這類風險實踐中除上述的借貸主體、用途、利息外還有常見的主要表現為:
將借條寫成欠條;借款金額大小寫不一致或小寫的金額數據不規范遭到篡改;還款時間不明確;內容因為太過簡單,遭到篡改引發爭議等等方面,為後面通過訴訟順利追討借款,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帶來了很大的風險。
為避免此類問題的產生,建議:借條內容表述用詞要准確,書寫規範字,語義要嚴謹,簽字處與正文間不要留有太多的空隙等。提倡民間借貸行為應作簽訂完整的書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通常應包括以下內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與身份證姓名相一致);借款用途(要做寫明);借款金額(要有大寫且確保大小寫一致);借款時間和還款時間(要具體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利率約定要合法(超出合法的部分可作規避考慮操作);明確逾期還款的違約責任;有作擔保或抵押的,明確保證人以及抵押的物品等等。
五、款項交付不明的法律風險
這在生活實踐中主要表現為:現金交付方式特別是大額的現金交付或應債務人要求將
借款交付給第三方,事後債務人作否認收到款項所帶來的借款交付風險。依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現金交付的借貸,債權人僅憑借據起訴而未提供付款憑證,如果借款人對款項交付提出異議的,債權人必須要就現金交付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用途等具體事實和經過做出合理的解釋。由法官根據現金交付的金額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等諸多因素,結合其他事實證據作綜合的審查判斷,存在自由裁量的空間,具有很大的法律風險。在本律師代理的一案例中,法院曾以原告即出借人除了借條證據外,沒有提供任何已實際給付錢款的轉賬憑證或相關事實依據,且以原告在此期間沒有收入,家庭經濟條件也十分困難,不可能有這么多錢借給被告等理由,最終判決以雙方不存在真實借貸關系為由,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因此,對於較大金額的借款,不僅要有借條,錢款應通過銀行轉帳交付對方,以獲得交付錢款的有效憑證。為有效規避現金交付給債權人帶來法律意義上的合理解釋不能以及舉證不能造成不被認定的法律風險,以及將借款交付給第三方,因為第三方下落不明等原因,遭到借款人否認收到借款所帶來的法律風險。本律師建議:
1、對現金交付的借貸特別是大宗金額的借貸,應盡量通過銀行轉賬,款項接受賬戶應為借款人本人的賬戶或雙方作約定的銀行賬戶,保留好銀行轉賬的憑證。
2、對借款人提出的將借款交付第三方的要求,應事先作約定明確或事後應取得借款人的認可,保留好相關的把款項交付第三人以及雙方約定或應借款人要求打款給指定對象的事實證據。
六、未作擔保或未能實現擔保的法律風險
這在生活實踐中,常見於:未作擔保的情形,借款人在借款當時可能經濟狀況良好、具
有償還能力,債權人礙於情面或基於信任等原因未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但後來因為借款人做生意或投資股票、甚至有賭博、吸毒等原因導致經濟上陷入困境、負債累累已無力作償還,以致後面債權人發現狀況不對作催討時已太遲,在借款人已無力作償還,又沒有擔保的情況下,最終造成借款無法追回的經濟損失。還有作擔保但卻未能實現的情形:比如:保證人口頭為借款人的借款作擔保,事後否認擔保;或保證人自身缺乏經濟擔保能力,無法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或借款人提供的機動車、房產作等財產擔保,但未辦理法定的抵押登記手續,以致未能起到擔保還款的效力和作用。
因此,為最大限度的減小債權人的風險,在作借款時最好讓借款人提供人 和物作擔保,
這樣即使借款人出現賴帳或無力償還借款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變賣抵押物優先受償,或要求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債權人可以通過行使擔保物權或抵押權來保護自己權益,避免損失。
建議作以下方面的風險防範:
1、讓借款人提供具有經濟實力良好的單位或個人作保證人,並在借條或借款合同中作列明保證人的地位及擔保的責任。
2、讓借款人提供銀行定期存單、有價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抵押,完善擔保或抵押手續。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和擔保都需要簽訂書面協議,如果作車輛、房產抵押的,別忘記向法定的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七、還款不清的法律風險
這在實踐中常常被疏忽。這一風險主要在於借款人,特別是借款人在以現金方式作歸
還借款後,未向債權人索要出具收款收條,事後,無法證明已作還款。
為防範和完全杜絕此類問題的風險,本律師建議:
在借貸關系中,與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項後需出示收據的作法相對應的是在借款人向債權人作歸還借款時,債權人也要向借款人作出具收款憑證,以此,證實借款人已經還款、雙方債權債務歸於終結。
八、訴訟時效的法律風險
這在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債權人對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缺乏清楚、明確的認識而疏於
催款,過了法律訴訟時效或未保留好中間有過催款的事實證據無法證明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情況存在,而過了訴訟時效的情形。依照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起計算,超過訴訟時效起訴償還借款的法律後果則是不受法律保護,除借款人作自願償還外,依法將會被法院駁回。
因此,為避免借款債權超訴訟時效,失去法律保護,在借款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仍然未作歸還的,本律師建議採取以下的措施加以防範風險:
1、在還款期限屆滿後即將期滿兩年之前,應當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作延續新的還款期限或落款時間為出具之日的借條;
2、可委託律師簽發催款的律師函,形成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證據,作重新計算兩年訴訟時效,以確保不過訴訟時效失去法律保護。
3、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償還借款本金及損失。
九、借貸管轄法院的確定
這在生活實踐中,常會碰到借款人為外地人,在借款人到期不作歸還借款,債權人無法證明借款交付的履行地情況下,債權人只能到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起訴。考慮到各地的司法環境以及訴訟成本的考慮,這顯然對債權人是不利的。為此,本律師建議:可在借條或借款合同中作設定發生糾紛由債權人所在地法院管轄的約定條款,以確保能以最小代價,順利的實現通過訴訟挽回損失
除此外,實踐中民間借貸還存在著種種的其他風險,諸如民間借貸還大量的牽涉到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債權人如何有效的預防或避免借款一方借離婚來逃避債務承擔等等問題,債權人對此應樹立正常的法律風險意識,學會有效的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避免遭受損失或有力的挽回經濟損失。必要的情況下應藉助法律專業人士的幫助,千萬別抱疏忽、懈怠心理,以免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時後悔莫及。

② 借4萬還150萬2017房奴千萬要當心

梳理以往的案例,年輕人、賭徒和急需資金周轉的小老闆極易成為套路貸的「肉雞」。

套路貸騙局通常有三步走。第一步就是先誘使借款人借貸,隨後以行規為由,哄騙借款人簽下高於所借款項一倍甚至數倍的欠條。比如借10萬元,欠條寫的卻是20萬元。此時騙子最常見的話術是「不會真讓你還這么多,按期還就沒事」。

第二步是「偽造」銀行流水。借款人簽下欠條之後,「小額貸款公司」會哄騙借款人前往銀行轉賬取款並拿走現金,留下銀行流水作為證據。比如「小額貸款公司」會與借款人一同到銀行轉賬,他們先將欠條上允諾的金額20萬元打入借款人卡中,接著讓借款人取出,然後拿走其中的10萬元,而借款人卻沒有拿到還款單。最後借款人實際到手的錢只有10萬元,但是銀行流水卻顯示有20萬元進賬。

從4萬到150萬,「平賬」讓借款額飆升

第三步就是「平賬」,也是在這一步,原本的賬務可能膨脹幾十倍。一旦借款人違約,「借貸公司」就會用「平賬」的方式解決。「平賬」即由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償還第一家公司的錢,借款人再簽下更高額的欠款合同。其中還會重復第二步「偽造」銀行流水的過程。新民晚報報道過一起個案,上海市民張先生的女兒小菲深陷「套路貸」。某次小菲晚還款了半小時,「借貸公司」的員工王某就認定小菲逾期還款,要她一個月內還清12萬元(小菲實際上只拿到了5萬元)。山窮水盡之下,小菲稀里糊塗地被王某帶著去了另一家「公司」借款,12萬元逾期要還23萬元。最後「屢屢違約」的她被人牽著鼻子,向三家「公司」借款,大半年的時間里,累計欠下了近60萬元的巨債。

為了「平賬」,借貸公司會故意讓你違約,比如還款時借故到外地,讓借款人無法聯繫到;或是違約的條款設置的非常苛刻,比如「逾期還款」的時限是按小時甚至分鍾計算,債務就翻著倍地往上漲。總之,就是要把借款者逼上「還不出」「還不清」的絕路。

盯上房產、限制人身自由,「套路貸」有的是流氓法子讓借款人乖乖就範

如果借款人真的還不上錢,會面臨什麼後果?他們可能會被迫失去房產、失去人身自由,家人朋友也要遭受無止盡的騷擾。

據解放日報·上海觀察報道,一些非法的小額貸款公司很懂得「規避風險」。他們往往會要求有房的借款人網簽房產,房產一旦網簽就不能再交易,這對借款人是一大制約。同時簽署20年的房屋租賃協議,這樣就可以「合法」地佔據借款人的房產,轉租以牟利。

文匯報曾報道過,有「小額貸款公司」專做浦東無業「拆二代」的生意,原因就是看中了「拆二代」家中有房,一旦難以還款,還可以賣房還債,放貸「得手」的可能性更大。

對待借款人,討債人通常會把其非法拘禁在住處內。上文中提到的許女士,就曾在出差途中被討債人脅迫返滬,並被軟禁在自己家中10多天,討債人也跟著住了進來。討債人的行為已經涉嫌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對待借款人的親朋好友,胡攪蠻纏、語言威脅、跟蹤盯梢、油漆刷牆、堵鑰匙孔等「軟暴力」手段。

懲治「套路貸」的一大難題是——法律講究證據,而騙子把證據鏈條做成了完美的閉環

從極盡哄騙的放貸到充滿暴力脅迫的討債,原子化的普通家庭通常難以招架。而他們最後的希望——以司法手段懲治「套路貸」,也面臨著不少現實難題。

1.一些受害人發現進入圈套後,要麼對欠債原因諱莫如深,要麼迫於討債人的恐嚇選擇「花錢買平安」,往往不會去報案。

2.法律講究的是證據,而不是每個人口中的事實。非法的小額貸款公司,會以特定員工的個人名義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這樣借款合同在形式上就變成了自然人之間的普通借貸,小額貸款公司刻意的違法犯罪行為就被偽裝成了「民間借貸糾紛」。通常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時,認定借貸關系是否成立的主要證據就是借條。偏偏非法小額貸款公司的證據鏈條看起來十分完備——借條,銀行流水,甚至可以要求調取當事人提款的視頻監控。而借款人往往不懂得保留證據。

比較極端的情況是,「借貸方」雖然乾的是見不得人的事,但由於手握完整的證據鏈,就敢把借款人直接告上法庭。上文中提到的許女士就被「小額貸款公司」起訴到了法院。據看看新聞網報道,當時他們全家在外租房,並沒有收到法院寄到原住址的文書,因此沒有上庭。2014年7月底,由於對方提供的借款合同等證據一應俱全,法院做出了缺席審判,許女士敗訴,她自己的一套房子以及和父母共有的一套房產均被查封。所幸經過許家人的申訴,法院在綜合案件情況後暫緩了執行房屋拍賣事宜。

打擊「套路貸」,需要法官和公安機關都多個心眼

對於「套路貸」的受害者,坊間也有不少冷嘲熱諷的聲音,這有一定現實原因。如今「借錢的是大爺,要錢的是孫子」,債權人的利益容易被阻礙,所以要優先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但「套路貸」的受害者,抗辯的並不是合法的借貸關系和借貸合同。他們面對的案件看似滿足普通民事案件的證據標准,實則處處都有違法犯罪的痕跡。這需要司法機關和公安機關更加主動地去鑒別和判斷。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2-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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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欠很多家小額貸款公司錢,現在都還不上了,算詐騙嗎會坐牢嗎

這種情況,這不算詐騙,但是對方通過法院起訴,你有償還能力而不還款是會坐牢的。

如果在借貸過程中使用虛假材料,騙取貸款的,可涉嫌詐騙犯罪,僅僅只是民間借貸不能償還的,屬於民事糾紛,並不涉及刑事犯罪,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要求判決還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民間小額貸款糾紛案例擴展閱讀:

詐騙貸款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偽的經濟合同,證明文件或者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擔保以及以其它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根據刑法的規定,詐騙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④ 請懂法律的童鞋幫幫忙,關於民間借貸的問題

民間借貸中,借款人應當承擔如期歸還借款的法律責任,如到期不履行合同義務拒絕償還欠款的,債權人可以以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護權利。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⑤ 民事經濟糾紛,三十萬欠款會不會被判刑

若只是普通經濟糾紛,因無能力償還或無法一次性償還到期債務,而導致訴訟的,一般不會轉化成刑事案件,也就不涉及判刑。

如果有證據證明,是為了非法據為己有,通過欺騙、敲詐勒索等方式借取錢款的,則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但前提是對方要有足夠的證據。

即詐騙罪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民間小額貸款糾紛案例擴展閱讀

案例;經濟糾紛天津一涉黑團伙詐騙被判刑

全國首例開庭審理的「套路貸」涉黑案件在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穆某等人打著「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以無抵押、利息低為誘餌,誘騙或強迫借款人陷入借貸圈套,通過精心設計的「套路」手段,讓借款人的債務在短時間內滾雪球式翻倍,有的借款人借款5萬元,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賠進去一套房。

為了索債,他們使用暴力、威脅,實施搶劫、敲詐勒索等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物,涉案金額高達2300餘萬元。

主犯穆某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24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⑥ 銀行、消金、小貸貸款是否應遵守民間借貸新規15.4%的標准

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新規》),自當日起施行。其中規定“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為標准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很多借款人關心新規對於信用卡、銀行貸款、消費金融公司貸款、小貸公司這些類型的貸款是否有效。

新規的范圍明確只是“民間借貸”,不包括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機構,但是實際執行過程中,法院仍然會以新規的標准來判決相關借貸爭議案件

此外,裁判文書網中隨便搜搜就可以找到關於信用卡違約金、利息的判決,基本上都是以年化24%的標准作為持卡人支付的上限,也就是參照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審判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的相關規定:

嚴格依法規制高利貸,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貸款人同時主張的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和其他費用過高,顯著背離實際損失為由,請求對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調減的,應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

這裡面24%的標准,明顯是同期民間借貸“兩線三區”中的標准。而根據“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不應高於民間借貸”這一思想,也可以明顯的判斷出法院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爭議的相關判決將很快全面調整為以《新規》的標准為准。

⑦ 民間借貸涉嫌詐騙如何報案

撥打110報警,或者到轄區派出所報警,並提供借條等證據材料。

如果主觀上並無非法佔有的目的,即使客觀上使用了欺騙方法,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客觀原因,致使所借款物一時無力償還,應屬於民事借貸糾紛,詐騙罪不成立。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7)民間小額貸款糾紛案例擴展閱讀:

案例:以「民間借貸」為幌子借錢不還認定詐騙罪

2014年2月,上訴人羅某結識了時任縣信息化扶貧服務中心職工被害人李某。2014年4月至2014年11月,羅某虛構自己在重慶做工程需要資金的事實,以高額利息為幌子,多次向李某口頭提出借款。李某先後將其管理的扶貧互助資金人民幣2319100元私自挪用給羅某。

至案發前,羅某歸還李某276000元,其餘2043100元借款全部用於償還債務和賭博。2015年7月24日,縣公安局民警在開縣高速公路出口處將羅某抓獲。另查明,案發後,上告人羅某向公安機關提供他人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

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羅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羅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認為其與李某之間是借貸關系,不構成犯罪。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上訴人以做工程差錢為名,找被害人借錢後將錢全部用於歸還欠賬和賭博,導致無法償還債務,其行為是否屬於詐騙犯罪。

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羅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羅某向公安機關提供他人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系立功,予以從輕處罰。依法判處羅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500000元。羅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認為其與李某之間是借貸關系,不構成犯罪。

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上訴人羅某在其已欠下巨額外債,又無穩定收入來源的情況下,隱瞞其無力償債的財務狀況,虛構在重慶做工程差錢的事實,並以高利息為誘餌,使被害人李某誤認為羅某有可靠的投資項目,具有償還能力,而挪用公款2319100元交由羅某使用。

羅某在騙得資金後,除極少部分歸還被害人外,將其餘資金全部用於償債、賭博和日常開銷,未對所借資金進行妥善的保存或合理投資,導致無法歸還。羅某與李某之間雖然名義上是借貸關系,但實質上羅某是在無償還能力情況下,多次以借為名,騙取他人巨額財物,應以詐騙罪定罪處罰。故上訴人的辯解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採納。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⑧ 網上借貸借了錢,欠了高利貸好多,這屬於詐騙嗎

民間借貸屬於民法范疇當中的合同關系,一方欠錢不還,是違反合同義務的,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和違約責任,高利貸也屬於民間借貸的范疇,一般不屬於詐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8)民間小額貸款糾紛案例擴展閱讀:

案例:

最高法:民間借貸年息超36%部分可追回

昨天上午,一中院召開發布會,對2015年9月1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進行了解讀。新規中,用年利率24%和36%這兩個數字,重新劃定了民間借貸利率和利息的區間紅線,同時,借款涉及刑事案件,債權人仍有方法維權。

焦點1民間借貸劃兩道紅線分三區間

年利率未超24%屬於「司法保護區」,超過36%部分屬於「無效區」不受保護

【案例】昨天上午,新的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實施後審結的第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一中院開庭審理,案件中涉及利息保護標準的范圍問題。

2011年,石先生夫婦向王先生借款8萬元,雙方約定的借款年利率為24%,一審法院判決債務人償還借款後,債務人認為利息約定過高並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終審維持了一審判決,認可年利率24%的合理性。

【解讀】

年利率24%算不算高利貸?為何法院認可這個年利率的合理性?

一中院曾在2013年發布調研結果,稱在民間借貸案件中,高利貸現象普遍,且手段、形式隱蔽多樣。調查數據顯示,此類案件約定的年利率從12%到36%不等,甚至出現120%的高額利息,與此同時,出借人要求支付的逾期利率、違約金比例也逐年增加。

而此前的司法實踐中,法院以「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作為保護范圍,對於已經償還的高額利息,借款人主張返還的,法院不予支持。

據新的司法解釋,有了新規定:「借貸雙方約定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中院民三庭庭長錢俊清解讀稱,上述規定為民間借貸利率劃定了兩道界線,設置了三個區間:

第一,對於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間借貸利息屬於「司法保護區」,法院應當予以保護。

第二,對於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利息,其超出部分屬於「無效區」,法院將對超出部分的約定認定為無效,即便債務人已經償還亦可請求債權人予以返還。

第三,對於當事人約定的年利率為24%到36%之間的部分屬於「自然債務區」,即這部分利息為自然之債,不得經由訴訟程序、國家強制力得以執行。如果債務人已經履行的,債權人亦不得要求返還。

焦點2借款涉及刑案債主仍可追討

涉及非法集資等案件時借款合同仍有效,封堵躲債、賴賬漏洞

【案例】李某經文某介紹並擔保,以年利率20%借給張某10萬元,但此後張某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刑事拘留,並被法院判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隨後,李某起訴,要求作為保證人的文某支付其未得到清償的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法院在審理後認定,兩份借款合同損害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涉及犯罪行為,應屬於無效合同,文某與李某之間的保證合同作為借款合同的從合同亦屬無效,故對於李某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解讀】

2013年,一中院曾發布消息稱,5%的民間借貸案件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的案件,《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出台之前,法院的審理思路更多地傾向於由於借貸行為涉嫌刑事犯罪,因此借貸合同無效,作為擔保合同的從合同亦無效。

由此,擔保人不用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借款人亦不需要按照約定的利率還款,社會上甚至出現了諸多因為躲債、賴賬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主張自己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怪現狀。

而在2015年新的司法解釋規定中,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決認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訴請求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判決認定構成犯罪,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民間借貸合同並不當然無效。相關法院表示,此舉對出借人權益起到了保護作用。

民間借貸年利率區間圖示

「司法保護區」

對於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間借貸利息屬於「司法保護區」,法院應當予以保護。

「自然債務區」

對於當事人約定的年利率為24%到36%之間的部分屬於「自然債務區」,即這部分利息為自然之債,不得經由訴訟程序、國家強制力得以執行。如果債務人已經履行的,債權人亦不得要求返還。

「無效區」

對於年利率超過36%的民間借貸利息,其超出部分屬於「無效區」,法院將對超出部分的約定認定為無效,即便債務人已經償還亦可請求債權人予以返還。

⑨ 貸款證件做完有擔保公司擔保不取本人簽字能放款嗎

貸款證件已經做完了,有擔保公司擔保,那麼本人不簽字的情況下可以放款,因為你已經簽訂了貸款合同,符合貸款放款的條件。
銀行放款。
銀行放款流程

1、客戶申請。客戶向銀行提出申請,書面填寫申請表,同時提交相關資料。在這里要注意除申請農村小額貸款外,申請其他種類的貸款須提供有關資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抵押物、質押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其他有關資料等。

2、簽訂合同。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銀行對申請人進行信用等級評估。視情況辦理相關公證、抵押登記手續等。

3、發放貸款。取得抵押憑證後,經銀行審批同意發放貸款的,辦妥所有手續後,銀行按合同約定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借款人的交易對象或發放給借款人,由借款人向其交易對象支付。

4、貸後檢查。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5、按期還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內,還款日期可在約定還款日基礎上延期10個自然日。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借款人需要向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銀行決定。

一、房貸審批通過多久放款?

按照現在大體上的市場情況,各銀行的審批程序存在著一些差異,但是正式從銀行申請到最後審批流程最快12個工作日,審批通過後放款是48個小時到賬。因為中間涉及評估、辦理抵押登記等環節,每個客戶情況會有差異;貸款具體的放款時間、審核狀態、辦理進度、能否取消等相關信息,您可以直接聯系經辦網點或貸款客戶經理進行確認。

二、銀行借款流程

1.先提交一份個人借款申請書;

2.銀行受理後----對抵押房產進行評估;

3.根據評估價、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借款審查;

4.審查通過後到律師事務所簽訂借款合同,同時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抵押手續;

5.銀行放款 。

綜上所述,通過以上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房屋抵押貸款的審批速度要看各大銀行的審批程序了,畢竟每個銀行的流程不一樣。一般銀行借款需要申請人填寫並提交申請書,然後銀行進行受理,對房產評估,最後對借款審查,簽訂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手續。這個申請流程還是比較簡短的,大家按步驟進行就可以了。

⑩ 男子借25萬需還300萬是怎麼回事

2017年3月14日,程琳一家人來到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開始了自家的房屋「保衛戰」。

二十多歲就背上巨額債務,如今一家人無家可歸,程琳至今仍難以想像,造成這一切的竟是那個幾十年來老實本分的父親。

程琳的父親在2013年向街邊小貸公司借貸僅25萬元,到2016年,陳家連本帶利需要償還不下300萬的債務。為了償還債務,家中唯一一套房產只能拿去拍賣抵押。

調查後發現,以「高利貸」為借貸形式,實則為了侵吞借款人房產的民間貸款行為已存在數年。伴隨一線城市房價高企,不少違法分子將目標放在了房產——這一家庭中最重要資產之上。

印子錢、驢打滾、高利貸,這些字眼都不足以形容這一類的民間借貸行為。一邊是有預謀有組織的犯罪,另一邊是幾乎沒有還手能力的社會底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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