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在不突破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如何實現融資難的問題,也就是「只貸不存」的問題。
你是不是指小貸公司的資金不夠貸的問題,如果是:
1、增加註冊資本;
2、向銀行申請貸款
❷ 現在的小額貸款公司。如果不還錢他們會告我嗎。會坐牢嗎
長時間欠錢不還小額貸款公司是會起訴的。
針對不同的逾期程度,小貸公司會採取不同的催債手法:
1.針對輕微逾期的借款人,小貸公司會通過簡訊或電話提醒還款。
2.對於無視簡訊和電話催收方式的借款人來說,小貸公司會把這筆貸款進入催債程序。進入催債程序後,借款人的朋友、家人每天會接到上百個催收電話,催收人員的意圖就是給借款人增加輿論壓力,逼迫借款人不得不還款。
3.對於執意不還款的人,催收人員會採取上門催債的方法:賴在家裡不走、給大門刷漆、採取各種手法變相騷擾借款人的親人。
4. 若借款人超過3個月仍未繳款,經貸款機構合法催收依然無果,按照合同的規定,貸款機構可以向法院提取訴訟。
5、判決後會如果還是賴賬不還,這時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情節嚴重的是要坐牢的。
(2)小額貸款公司如何規避法律擴展閱讀: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處罰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拒不執行判決罪條件:
1、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行為。
2、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包括應當履行的義務的全部或部分。
3、指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行為。沒有能力執行的,不構成本罪。
情節嚴重的行為是指下列行為:
1、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2、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3、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4、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❸ 小額貸款公司如何做好風險控制
強化信貸風險管理意識.一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流程是自上而下,先取得上級借款意向,再向下逐級辦理。這樣致使許多基層人員養成上級有貸款意向,遵照便利的習慣,這種逆程序操作會使一部分信貸管理人員單薄風險意識。更嚴重會出現虛假、謊報、瞞報第一手資料等虛假行為。所以小額貸款公司需完善信貸人員的金融制度學習、崗位技能培訓和素質、道德修養。並且制定考核懲罰機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從而有效防範和化解信貸風險。
加強內部風險控制力度.目前小額貸款公司還存在貨款不管不嚴、內控制度乏力等管理風險。貸前調查不夠深入,對借款人資料分析不準,重視不夠,只注重片面的第一手資料分析。另一方面,在對借款人的經營、資金使用情況不了解的情況下,就進行大額貸款發放。最後小額貸款公司內部審查人員缺乏獨立性和權威性,各崗位之間缺乏有效的監管和制約,致使風險不能得到及時的發現和預防。
小額貸款公司應該加強信貸管理、規范信貸業務操作流程,組織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制度,加強跟蹤監管力度。
提高風險識別預測水平,完善信貸風險預測機制.目前部分評估受利益驅使,在對客戶進行資產評估時,未按其市場實際價值評估,而是根據客戶的要求進行評估,導致評估嚴重實時,最後造成嚴重的損失。所以小貸公司在對貸款的各種風險因素進行識別和測定時,必須要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採取針對性的評估提供依據。另外小貸公司還要對政策風險進行明確的分析,是最後評估結果能真實反映信貸風險的狀況和成因
❹ 小額貸款公司法律問題有哪些
小額貸款公司法律問題主要存在三個方面,即抵押貸款手續的辦理、融入資金利率的問題以及與徵信系統對接的難題。對於這些問題目前我國還沒有制定可行的對策,因此需要學者在理論上進行更加深入的探討,最終確定可行的方案。
一、辦理抵押手續面臨困難
我國《物權法》規定,以房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未經登記的房產抵押,抵押權不設立。據此,借款人以房產作為抵押物向小額貸款公司申請貸款的,雙方必須簽訂抵押合同,並為該房產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但是,在上海小額貸款公司的實踐中,房地產交易中心作為抵押登記機關,並不接受小額貸款公司的抵押登記申請。
這一問題的產生是各種原因造成的。我國《貸款通則》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能夠提供貸款的貸款人是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此類機構經營貸款業務必須經銀監會批准,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根據現有法律規定,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除商業銀行和專業銀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信託、證券、保險、融資租賃等機構以及農村信用社、財務公司等。
銀監會在《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7]6號)中將「貸款公司」界定為:經銀監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准,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但很明顯,小額貸款公司並非「貸款公司」。原因是,根據《指導意見》,小額貸款公司是由當地政府批准設立,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法人。而且,小額貸款公司既沒有取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發的金融機構許可證,也沒有受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管。因此,小額貸款公司並非銀行業金融機構,也還不是非銀行業金融機構,而只是從事金融業務(貸款業務)韻特殊的非金融企業。這種身份上的不明確,直接造成了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及抵押辦理的困境。
一直以來,商業銀行是符合我國《貸款通則》要求的,並向社會公眾提供貸款的主要金融機構。《貸款通則》明確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變相借貸融資業務。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同時,其也規定,「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應當認定無效」。由此可見,企業一般不得向其他企業及自然人發放貸款。
由於小額貸款公司不是金融機構,僅僅是非金融企業,國家也沒有就小額貸款公司這種特殊性質的企業發放貸款和辦理抵押登記出具專門的配套性規定,因此,為了避免違反企業之間不得辦理借貸或變相借貸融資業務的規定,抵押登記機關對於非金融企業(含小額貸款公司)辦理抵押登記,一律採取了保守主義,即不予受理公司提出的抵押登記申請。這一問題不僅體現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小額貸款公司在辦理車輛或機器設備等法律允許的抵押物登記時,也遭遇了相應的登記機關拒絕辦理登記的情形。
二、融入資金的利率問題
根據《指導意見》的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可以向兩個以下銀行金融機構融資,融入資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額貸款公司與相應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確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加點確定。但是,根據上海已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的反饋,目前上海大多數商業銀行將小額貸款公司的此類融資定性為「授信」業務,而不是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業務。也就是說,實踐中小額貸款公司向商業銀行融資時,要按照普通企業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這就造成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成本遠高於預期。
對於小額貸款公司此類融資的定性,究竟是授信業務、拆借業務,還是其他類型的業務,需要進一步明確。但是,無論銀行將此類融資做何種性質處理,其核心問題在於明確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利率如何計算,並將該利率與商業銀行的現行做法對接。由於小額貸款公司「只貸不存」的特殊限制,公司資金的流動性壓力很大。能否為小額貸款公司注入成本低廉的資金,關繫到其能否獨立地持續性發展。
三、徵信系統的對接問題
商業銀行在開展貸款業務時,可以利用中國人民銀行信貸徵信系統,了解借款人的詳細情況,從而准確判斷貸款風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具備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以按規定申請加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根據「先建立制度、先報送數據、後開通查詢用戶」的原則,小額貸款公司接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製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定期報送相關數據並合規查詢和使用查詢結果,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同時,《指導意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率、資金流向進行跟蹤監測,並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徵信系統。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向信貸徵信系統提供借款人、貸款金額、貸款擔保和貸款償還等業務信息。
但是,目前,小額貸款公司因為沒有開展與徵信系統的對接工作,造成在實際運作中,只能要求借款人憑借身份信息自行前往央行查詢信貸記錄並提供。由於中國人民銀行並不對信貸記錄的真實性負責,這就使得小額貸款公司對借款人提供的信貸記錄的真實性無從判斷,也就不能對借款人進行風險審核。
❺ 小額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分析:小額貸款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就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由於我國法定的貸款利率最高不能超過四倍。因此,只要小額貸款公司是經法律許可設立的且其貸款利率並沒有超過商業銀行的四倍的,則該小額貸款受到法律保護。此時貸款人應該自覺按時償還小額貸款,而不能以貸款不合法為由拒絕償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❻ 小額貸款公司合法嗎
符合成立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是合法的,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是不存在風險的。小額貸款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小額貸款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與銀行相比,小額貸款公司更為便捷、迅速,適合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金需求;與民間借貸相比,小額貸款更加規范、貸款利息可雙方協商。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小額貸款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執行金融企業財務准則和會計制度,依法接受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拓展資料:
小額貸款是什麼意思
小額貸款是以個人或企業為核心的綜合消費貸款,貸款的金額一般為1000元以上,20萬元以下。辦理過程一般需要做擔保。小額貸款是微小貸款在技術和實際應用上的延伸。小額貸款在中國:主要是服務於三農、中小企業。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合理地將一些民間資金集中了起來,規范了民間借貸市場,同時也有效地解決了三農、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目前也有針對上*族提供的的個人小額貸款數額一般在1000-5000元不等,大部分不需要抵押,但信用、信息審核比較嚴格。
小額貸款具體步驟
1.由借款者向開辦小額貸款的銀行網點提出申請。在申請時,借款者要攜帶身份證、住址證明、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等相關資料,如果是商戶還需要攜帶營業執照;
2.銀行收到貸款者的申請後,對貸款者進行審核;
通過銀行的審核、審批通過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者成功拿到貸款。 以上就是關於小額貸款公司合法嗎的相關介紹,對小額貸款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具體的流程,不同的銀行貸款的規定也是有所不同的,提前准備相關的材料,按照規定來進行手續的辦理,對此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詢一下找法網的律師。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❼ 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規制
法律分析:原則上小額貸款公司都是合法的,因為不合法是不會讓其注冊成功的。但法律規定利率在36%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利率在24%以下才受法律保護,所以關於這里的具體利率就小額貸款公司自身情況而定。正規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會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基礎上有所上浮,但也不會高的離譜。雖然小貸公司除了利息之外,還有服務費、管理費等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❽ 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問題
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一般不允許吸儲,因此如果存在這樣的情況,那要結合當地的地方規章去確定作為分公司及其負責人是否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一般情況下,分公司並無法人資格,如果總公司倒閉,自然分公司也無法獨善其身,而分公司的負責人,通常可能今後會被禁止在一定期限或直至終身在從事小額貸款公司有關工作。
❾ 小額貸款風險有哪些 如何規避小額貸款風險
一、個人小額貸款存在哪些貸款風險?
1、個人徵信系統不健全個人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與個人信用風險,也即個人收入的波動幅度和道德品質修養水平,其中個人信用狀況還與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密切相關。
2、商業銀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潛在風險增大目前,國內商業銀行雖然不斷加強制度建設,但整體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難以跳出「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怪圈。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
3、盲目營銷,無規劃發放消費信貸,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近年來,為擴大盈利水平,搶占市場份額,各家商業銀行紛紛鼓勵分支機構大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
二、該如何合理規避貸款風險呢?
1、加強准入管理。在授信環節,做到科學核定總量、明確區分種類、嚴格遵循許可權;在用信環節,做到深入調查、詳細審查、充分審議、嚴格審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條件和管理措施;在審查環節,探索建立獨立審查制度、審查合議制度、審查咨詢制度以及審查監理制度。對正常貸款,以加強維護和深度開發為主,持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信用便利;對關注貸款,密切關注不利因素的變動趨勢,確保擔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戶資產變現、對外融資、改制重組、經營改善等時機相機退出;對可疑貸款,果斷、依法強制清收。
2、加快信貸調整。市場經營條件下常盛不衰的企業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貸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在客戶退出上,要切實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由事實風險退出向潛在風險退出轉變。前移風險關口,動態跟蹤各類貸款遷徙變化趨勢,提高對發展趨勢的預見性。二是由被動性退出向主動性退出轉變。統籌規劃,盡早打算,通過催收、核銷、審批控制等手段,主動壓縮規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風險高的企業貸款余額。三是由戰術性退出向戰略性退出轉變。信貸結構調整不能操之過急,必須掌控好節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3、培育合規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戶經理良好的職業操守,做到始終不越思想道德這條「防護線」,始終不碰規章制度這條「警戒線」,始終不違犯法律這條「高壓線」。要注重建立與合規文化相適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傳遞一種信息,即:獎勵那些善於發現風險、揭示風險、規避風險的員工,懲罰那些違反貸款規則、製造貸款風險、不顧貸款風險的員工,切實在內部形成一種「不以效益為由簡化貸款程序,不以發展為由變通規章制度,不以同業競爭為由放寬准入條件」的良好氛圍。
三、小編結論
雖說小額貸款存在一定的風險,但大家需要清楚的是,不論是貸款或是投資,都有面臨雞飛蛋打的後果。而隨著監管的日漸完善,小額貸款也不像人們固有思想般差勁,很多貸款公司和第三方服務機構都有著良好的職業操守,經受著市場的檢驗。小編唯一要告誡大家的是,貸款一點要選擇正規的機構辦理,並且辦理貸款前正規的貸款機構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