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買賣合同中介沒有寫明具體過戶時間和貸款到賬時間,屬於無效合同嗎
這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至於具體過戶時間和貸款到賬時間問題,雙方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62條的規定確定。
《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㈡ 買房時對方欠銀行貸款但是沒有提前說明合同有效嗎
千萬不要,萬一你替他還了,他不過戶,你就錢財兩空了。
有貸 款不影響你們簽署買賣合同的,是兩個法律關系。
但,他收了你的定金,就有義務自行歸還貸 款,並解除抵 押,然後過戶給你。
這種業務,建議通過大的、有誠信的中介辦理。而且通過房管局的資金監管業務。
㈢ 按揭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
仍在按揭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雖然房貸沒有還清,只是說明賣房人有欠款,有外債,不能否定賣房人對房屋有所有權。既然賣房人對房屋有所有權,就有處置房屋的權利,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
㈣ 購買二手房 貸款已經審批通過 規定是在多少天之內辦理過戶貸款合同有有效期嗎是多久
購買二手房房貸已經審批通過規定篩購買二手房房貸已經審批通過,規定是在多少天之內辦理過戶?貸款合同有有效期嗎,是多久?購買二手房,沒有規定在多少天之內辦理過戶。不過買房子的人心急。一般都在兩三天之內就過戶了。
㈤ 二手房過戶時交易中心收公積金貸款合同嗎
過戶時不需要貸款合同的,過戶之前需要把這個房子的貸款結清,結清貸款之後再過戶。
㈥ 購房合同協議規定貸款過戶但是我貸款沒有成功請問購房合同還有效應嗎
購房合同協議規定貸款過戶,但貸款沒有成功,購房合同也就沒辦法繼續下去,也就沒有效應了。
希望能幫到你。
㈦ 過戶需要銀行貸款合同嗎
法律分析:有做銀行貸款的才需要貸款合同,一次性付款的無此合同;最初簽定的為三方房產銷售合同,不是貸款合同;貸款合同為銀行同意放貸時本人去銀行簽署的,而且貸款合同較為繁瑣,銀行工作人員需要問你一堆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㈧ 貸款買房有貸款合同嗎
買房貸款有合同的,如果借款人在銀行申請了房貸,那麼在貸款審核通過後銀行會和你簽訂合同。如果審核沒有通過,就沒有合同了。
購房貸款的辦理流程是:
一、借款人選購好房屋後,准備材料,然後到銀行網點提出貸款申請;
二、銀行受理後,會調查材料,對貸款進行審批;
三、審批通過的可以簽訂貸款合同。審核失敗的,銀行會告知原因;
四、借款人辦理抵押等手續,然後銀行放款。
【拓展資料】
一、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什麼時候能拿到?
在購房時,購房合同一般是一式四份,銀行一份做貸款使用,開發商一份,房產管理局一份做為注冊備案,最後就是你自己一份。在簽訂的時候就能拿到。
而貸款合同是在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才開始簽訂貸款合同。抵押貸款合同一般銀行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再下發到你手中。根據開發商提交的進度和你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及時有關系。
二、銀行通知開始還貸,貸款合同還沒拿到怎麼辦?
有時候貸款已經下來了,銀行也開始通知還貸,但是貸款合同還沒拿到。這時候可以帶著購房的合同和發票或收據,到當地房產管理局進行查詢,看是否已經在備案中。如果已經備案,就可以開始還款了,如果沒有,應及時聯系開發商拿到合同,並進行備案。
三、銀行已經開始放貸了,不拿貸款合同有關系嗎?
銀行開始放貸後,一般如何還款和合適還款等都會及時提醒。所以只要及時還款,暫時沒有拿到關系不大,但是不是說不需要這份貸款合同。一般銀行都會有備檔,可以與銀行相關人員聯系拿取。
四、購房貸款合同丟了怎麼辦?
1.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購買的是期房,並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
3.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㈨ 房子過戶給買方了,賣買合同還有效嗎
有效啊。你們之間的合同表達了雙方共同的意願,並且可執行,還不違背法律就永遠有效。只不過執行完後就是一份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了。不過,即使履行完畢,那也是有效的合同。
㈩ 二首房合同約定先過戶,後付房款,合同有效嗎賣方可以要求先收到房款再過戶嗎
二手房買賣合同簽定時,如雙方有約定先過戶,後付房款,應另附合同補充協議,雙方簽名後,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賣方已在定立的合同上表示同意以先過戶再付款旳方式賣房,並已簽名蓋章,賣方反悔要求先付房款再過戶,實際上是不允許的,但由於特殊情況下賣方可以向法院申請要求撤銷原定立的買賣合同,賣方;重新似定出賣方式,買方同意,雙方才能重新簽定二手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