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業銀行抵押貸款中存在哪些風險,如何防範
從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來看,我國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集中表現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
1、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指因交易對方(債務人)難以履約還款或不願意履行債務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可能性。銀行信用風險主要指債務人不能如期足額償還借款而造成銀行貸款損失的風險。信用業務是銀行的傳統業務,也是主要業務。銀行是社會的信用中心,也是信用風險的集中地。因此,在現代信用經濟條件下,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是比較突出的風險,而且信用風險給銀行帶來的損失也是巨大的。
2、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的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風險。市場風險存在於銀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中。巴塞爾委員會對市場風險的定義為:因市場價格變動而導致表內外頭寸損失的風險。
3、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按風險類型可以分為四種,分別為內部操作流程、人為因素、體制因素和外部事件。按風險因素可以分為七種類型,包括:內部欺詐;外部欺詐;雇員活動和工作場所的安全問題;客戶、產品和業務活動的安全問題;銀行維系經營的實物資產損壞;業務中斷和系統錯誤;行政、交付和過程管理等。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隨金融市場的開放在不斷加大,流動性風險一旦加大成為流動性危機,則會造成不可逆的損失。流動性風險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相比,形成的原因更為復雜和廣泛,通常被視為一種綜合性風險。
根據貸款抵押風險分析,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面來進行風險防範。
①嚴格審查。對抵押物、產權關系、抵押合同和相關證件進行嚴格審查是防範貸款抵押風險的根本措施。
對於抵押物本身,信貸人員要審查抵押物權利憑證的真實性,並通過實地考察核實權利憑證所對應的抵押物(比如房屋、土地使用權等)的真實性;其次,信貸人員還要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審查抵押物,看看抵押物是否為相關的法律法規許可,是否屬於銀行許可的抵押物范圍。
對於抵押物的產權關系,若為共有財產(比如房屋)的必須要有其餘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授權書,若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必須有其餘合夥人同意抵押的授權書。若為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的抵押物,必須具有主管國資委和職代會同意抵押的授權證明文件;若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物,必須根據公司章程具有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授權證明文件。
對於抵押物的各類證件,信貸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要求相關證件齊備。這項要求必須根據具體的抵押物而定,比如進口汽車抵押貸款,就需要營運牌照、產品合格證、購銷合同、報關單和發票等多項手續。
對於抵押合同,信貸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貸款合同的相關條件,尤其是它的附加生效條款以及借款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等。此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的有效期限必須覆蓋貸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②做好登記備案。根據《擔保法》,房地產、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及企業設備和其他動產進行抵押的需要依法登記,抵押合同從登記之日起開始生效。因此,銀行在辦理抵押貸款時,必須特別注意抵押物是否需要登記才能生效。此外,還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確認貸款合同與擔保合同是否需要進行公證。
③做好價值評估。抵押物價值評估是防範抵押貸款風險最常見的手段。為此,銀行首先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抵押物價值評估的內部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抵押物價值評估工作,有條件、有需要的單位還必須建立逐日盯市制度,並且著力開展這方面的人員培訓工作。其次,還要加強對資產評估公司的聯系、了解和評估,防止抵押物價值評估業務外包出現弄虛作假的風險。再次,對於出具抵押物產權憑證的政府部門也不能完全忽視,尤其是要注意分析是否存在借款人買通政府部門關鍵人員而出具虛假產權證明或重復抵押等情況的可能性。
④做好資產保全工作。銀行貸款的資產保全工作涉及抵押物的處置問題。在借款人出現違約的情況下,銀行要及時查封抵押物,保障自己作為第一受益人的權利。在處置抵押物時,要努力協調與相關利益方的關系,充分考慮處置成本、稅費、貸款違約後的利息損失等,並防止抵押物被賤賣的風險。
銀行的操作風險管理不僅涉及到銀行內的程序和流程,同時也涉及到銀行的組織結構、政策以及操作風險的管理流程。對於機構來說,處理操作風險應該有適當的針對操作風險的政策,首先要確定這些政策,同時要把這些政策告知整個銀行的人員。在這個過程當中要考慮幾個方面:首先要有一個明確的治理結構,必須了解在什麼情況下應該向誰匯報。
在一個典型的銀行案例中,應有一個單獨的信用風險管理機構,還有不同業務部門負責日常業務的管理,即有兩個報告機制,有關日常運作,向這種業務部門經理匯報;
而有關信用方面,必須向有關信用經理匯報。在銀行涉及的信息當中還有一點非常重要,即獲得信息的人和信息在不同層面的細節。比如董事會所需要的是一個概括性的信息,因而不可能把同樣信息交給所有的人。另外,信息應當是具有靈活度的,還需要有靈活收集信息的方法。
② 怎樣降低信貸風險措施
主要風險現況
分析信貸風險是加強信貸管理的前提和基礎。信貸業務風險包括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其中內部風險起主導作用,並決定外部風險。
(一) 內部風險
1、素質風險。是指因信貸人員個人素質原因導致的信貸風險,信貸人員個人素質包括業務素質和品德素質兩個方面。業務素質偏低的信貸員一般很難對一筆貸款做出正確的判斷,從而使貸款的風險增大;品德素質較差的信貸人員則容易導致以權謀私、以貸謀私的道德風險。
2、程序風險。信貸審批程序復雜往往使得貸款風險變得不易控制,有時甚至加大風險。
3、管理風險。貸後管理是信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貸後管理能否落實到位是貸款能否正常收回的關鍵。從現行管理機制看,貸後管理仍不同程度存在流於形式、走過場或不到位的現象,給貸款的安全回收帶來了一定的隱患。
4、政策風險。每一種信貸業務的開辦和發展都以相應的信貸政策作為前提,但在現實中,信貸業務有時很難與信貸政策變化相適應。
(二) 外部風險
1、經營風險。對於借款人來說,一旦貸款到手,主動權就轉移到借款人這邊,貸款使用和歸還主要由借款人把握,貸款人既不能參與借款人的經營管理,更不能幹預其經營決策。借款人經營上的風險將直接影響農信社貸款的安全,從而導致農信社貸款的風險。
2、中介風險。一些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公司等中介機構為了眼前利益或某些不正當收益,會為借款人出具不真實的報告,隱瞞借款人的財務狀況問題。這種做法使農信社在不真實資料的誤導之下錯誤地發放貸款,造成較大的潛在風險。
3、行政風險。農信社作為非銀行性金融機構,雖然在人事、行政、業務上不受當地政府管理,但並不等於不受當地政府影響,有時受影響的程度還比較大。
4、誠信風險。借款人還貸意願與其法定代表的個人品德有關,還貸能力強的借款人還貸意願不一定強;還貸能力弱的借款人,還貸意願不一定差。
二、 當前信貸風險形成的原因
(一)歷史原因。由於歷史和體制的原因,農信社在長期經營中形成的不良貸款已成為難以化解的歷史包袱。由農行代為管理時,農信社成了農行的「小金庫」,人行代管時,又成為人行「自留地」。這些由過去政府行為造成的不良貸款幾乎占不良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至今落實債務難,收回更難,已基本形成損失。
(二)管理體制的原因。農信社自1994年和農行脫鉤以來,雖然一直不停地進行改革,但總也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制,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產權制度不明晰,管理體制相對落後,缺乏應有的自我約束機制和風險防範機制,導致信貸資產管理成了「良心帳」,違規現象屢禁不止,無法適應現代金融企業的需要。特別是近幾年,銀監部門對信用社的風險等級進行評定,好多信用社成為高風險社或資不抵債社,為增加利潤,甩掉帽子,很多信用社以存貸規模的擴大來掩蓋信用社的風險,通過貸款規模的擴張稀釋不良資產,重經營、輕管理,重規模、輕質量,重增量、輕存量,對到逾期貸款進行借新還舊,甚至以貸收息。表面上看降低了不良貸款佔比,但不良貸款總額並未取得實際下降,且在社會上形成了極壞的負面影響,致使一部分貸戶形成攀比意識,沒有還款意識,甚至不願還款。
(三)道德風險嚴重。一是人員素質低下引發的道德風險。由於信用社從業人員多為近親繁殖,素質相對較低,缺乏良好的職業素養,又沒有相應的監督制約機制,因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而引發的信貸風險愈演愈烈,成為農信社信貸資金的最大風險之一。二是信貸人員暗箱操作引發的道德風險。在業務操作中,信貸人員不按規章制度辦事,放款的隨意性大,關系貸款、人情貸款嚴重;有的信貸人員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吃、拿、卡、要現象嚴重,導致「老實人貸不到款,貸到款的不是好人」的現象,一大批信譽不好、人品低劣的人成為信用社的「黃金客戶」;還有的信貸人員和貸戶相互勾結,沆瀣一氣,和貸戶通風報信,致使貸款形成損失。三是用人不善引發的道德風險。信用社在選人用人上,缺乏科學考評機制,任人唯親、任人唯錢、任人唯權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善於鑽營的所謂「能人」走上了信用社的領導崗位。這些人將信用社的資金作為自己的「自留地」,放款隨意,熱衷於發放人情貸款、關系貸款、大額貸款。為了逃避上級部門的監管,違規操作,主要表現為化整為零貸款、冒名貸款,更有甚者,用假名字、假身份證發放貸款,真正的借款人一個字都沒有簽,一旦貸款形成風險,無法維權。
(四)信貸風險防範機制不健全。一是貸款的「三查」流於形式,貸前調查缺乏科學全面的調查論證,信貸人員有時單憑貸款人口頭陳述就草率做出決定,貸時審查有的其實就是社領導說了算,審貸小組形同虛設,貸後檢查更是流於形式,僅填制檔案時在貸後跟蹤表上簽個字了事,貸款放了以後,再無人過問。二是貸款擔保抵押徒有虛名。無效抵押、抵押不足值的現象時有發生。有些保證貸款實行夫妻互保、父子互保,聯保貸款實行父親貸款,兒子及妻子擔保或貸款人互相擔保等形式,純粹逃避上級部門檢查,起不到一點保證的作用。有些抵押品不辦理抵押登記、造成重復多頭抵押,形成不應有的貸款風險。四是責任追究不到位。對信貸資金造成損失的責任人,信用社沒有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和損失賠罰制度,對那些給信用社資金造成巨額損失的責任人,上級管理部門不願或不敢把他交到經偵部門或司法部門,內部處理最多給予下崗收貸或開除留用的處分。還有的領導指使或授意下屬人員發放違規違紀貸款嚴重,造成大批貸款損失,一走了之,責任得不到追究,形成惡性循環。違法成本過低,無法形成有效的行業自律和他律機制,導致信貸人員有一種僥幸心理和攀比心理,形不成威懾機制。
(五)法制觀念淡漠。部分信貸人員素質低下,不學法、不知法、不懂法。有的信貸員在發放貸款時,不知道如何防範風險,對抵押物不評估、不登記,或者抵押物不具備抵押資格,形成無效抵押,在發生風險時,無法優先受償;有的在辦理質押貸款時,不扣留質物,不辦理質押登記轉移手續,或擅自把質物退還本人,形成無效質押;有的發放冒名貸款、假名貸款不認為是犯法,而認為不過是貸款違規……;清收過程中,不知道該如何維護信用社的債權,常常因貸款喪失訴訟時效而無法維權;等等現象體現出信貸人員法制觀念淡漠的本質。
三、 商業銀行加強信貸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強化信貸人員的業務素質
業務要發展,人才是關鍵。由於今天是一個知識爆炸的時代,新知識、新技能、新方法日新月異,這對信貸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農信社正處在改革的關鍵期和歷史轉型期,抓好員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就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必須把對員工的思想教育當成一項長期的重要的工作來抓,深入開展職業道德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等,切實增強員工愛崗敬業和遵紀守法意識,為農信社潛在的道德風險和人為風險上一把「安全鎖」。農信社應把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作為重點,把一批業務素質、管理水平、職業素養較高的人充實到信貸隊伍中去,加大對員工的教育培訓力度,特別是加大法律知識的教育培訓力度,使員工學法、知法、守法,增強遵章守規意識,實現依法合規經營,弱化「道德風險」,防範經濟案件的發生。因此,不僅要抓好崗前培訓,而且更要抓好在崗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也不能片面地理解為學歷教育「拿本本」,重點應加強法律法規及具體操作規程的培訓和學習。對基層一線的信貸從業人員,以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為主,教他們具體怎麼辦,包括:調查報告怎麼寫、項目貸款合不合格的標准及條件是什麼、如何評定企業的信用等級、貸後檢查的內容以及風險評估等。
(二)規范信貸操作流程
規范的信貸業務操作制度一般包括貸前調查、貸款審批和貸後管理三個部分。在發放貸款時,要嚴格執行《擔保法》、《貸款通則》、《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堅持貸款的「三查」制度,保證信貸業務高速度、高效益、高質量發展。貸前調查突出一個「准」字,信貸員對借款人的資信、貸款項目、抵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等做全面調查,嚴格審查擔保人、擔保公司的擔保資格和抵押物的變現能力,做到情況真實,數字准確,責任明確,從源頭上防範貸款風險;貸中審查突出一個「穩」字,貸款審批要嚴格按照審貸分離的原則,經貸審會研究後發放,貸審會要充分發揮審貸職責,每個成員都要實事求是地發表貸與不貸地意見,決不能只看領導的眼色,違心地發表意見,對貸款發放不符合規定要求或手續不全的堅決拒批,堅決杜絕人情放款和行政意見放款;貸後檢查突出一個「狠」字,要強化貸後管理,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勤跟蹤監督,發現風險苗頭立即強制收回貸款。同時要大力開展陽光信貸工程,發放貸款陽光操作,逐筆公示,堅決杜絕一個人說了算。
(三)建立科學快速的信貸風險識別預警機制
建立科學的信貸風險預警體系,有助於改變傳統管理模式下風險判斷表面化和風險反應滯後的狀況,加強信貸風險搜索的系統性和准確性,提高信貸風險分析的技術含量。一是要拓寬信息來源的渠道,改變單一依靠貸款企業報送報表獲取信息的做法,廣泛收集有關行及相關企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個人資料,企業的信用狀況及有無違約記錄,企業的償債能力、成長能力、盈利能力,生產經營狀況、資金營運狀況、企業財務管理狀況及有無違紀記錄,企業經營水平及市場發展前景等資料,並及時進行分析和評價,從而獲取足夠的信息,才能對企業實行有效監測,防範信貸風險。二是發揮信用社同業工會的作用,及時互通信息,共同防範企業利用信用社之間的競爭,採取欺騙的行為。三是加強與財政、審計、稅務等政府職能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和掌握政府職能部門對企業(或企業法人代表)監督檢查中的信息和資料,再將資料進行分析和判斷,及時發現有可能要出現的風險,並提出防範措施,做好防範工作。
(四) 開展科學的貸款組合管理
投資多樣化和分散化可以減少各種貸款的相關性,使風險貸款組合的總風險最小。最常用的方式是放款數量分散化和授信對象多樣化,即農信社應盡量避免大額貸款,增加小額貸款,從而把貸款給更多的人。依據概率分析的結果,分散貸款的平均值越接近平均值,風險的可能性越小。
③ 貸款擔保應該如何有效地降低風險
減少為債權設定擔保的風險的辦法:注意擔保物是否是債務人或第三人有權處分的財產;注意擔保物是否可以用來擔保;以及債務人或第三人是否及時辦理了抵押登記等手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④ 銀行如何貨款風險控制
商業銀行控制貸款風險主要通過以下方法:
1、各大商業銀行在執行貸款的過程中,都在嚴格的考察貸款人的貸款能力,做到把風險降到最低;
2、商業銀行對貸款工作分為不同等級,嚴格的考察和監測不良的資產;
3、加強與貸款客戶進行溝通,著重控制在這過程中出現的風險問題;
4、加強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的聯合,推進經濟資產的結構的整合。
⑤ 如何歸避信用貸款風險
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其特徵就是債務人無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擔保僅憑自己的信譽就能取得貸款,並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為還款保證的。這種信用貸款是我國銀行長期以來的主要放款方式。由於這種貸款方式風險較大,一般要對借款方的經濟效益、經營管理水平、發展前景等情況進行詳細的考察,以降低風險。
從目前實際看,銀行發放信用貸款的基本條件是:
一是企業客戶信用等級至少在AA-(含)級以上的,經國有商業銀行省級分行審批可以發放信用貸款;
二是經營收入核算利潤總額近三年持續增長,資產負債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圍,現金流量充足、穩定;
三是企業承諾不以其有效經營資產向他人設定抵(質)或對外提供保證,或在辦理抵(質)押等及對外提供保證之前征的貸款銀行同意;
四是企業經營管理規范,無逃廢債、欠息等不良信用記錄。 個人信用貸款
個人信用貸款是指銀行為解決借款人臨時性的消費需要發放的期限在1年以內、金額在2萬元以下、毋需提供擔保的人民幣信用貸款。
一、申請人條件
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證明)、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個人信用貸款。
1. 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月工資性收入須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 借款人所在單位必須是由銀行認可的並與銀行有良好合作關系的行政及企業、事業單位且需由銀行代發工資;
3. 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記錄;
4. 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同意銀行從其指定的個人結算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
5.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貸款金額
個人信用貸款額度起點為2000元,貸款金額不超過借款人月均工資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過2萬元。
三、貸款期限
個人信用貸款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一般不辦理展期,確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按期還貸的,經貸款人同意可展期一次,且累計貸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四、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在貸款期間如遇利率調整時,按合同利率計算,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不足6個月的,按6個月檔次利率計息。
五、貸款流程
1. 借款人向銀行提交如下資料:
(1)貸款申請審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居住地址證明(戶口簿或近3個月的房租、水費、電費、煤氣費等收據);
(4)職業和收入證明(工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銀行代發工資存摺等);
(5)有效聯系方式及聯系電話;
(6)在工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憑證;
(7)銀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2. 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
3. 銀行以轉賬方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⑥ 貸款風險點及防範措施有哪些
1.注意了解對方的銀行帳號.所在地點及公司規模等基本實際情況,以防空頭公司,有時簽訂金額巨大的合同,必要時可請律師對該公司作預先資信調查。
A.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整.合法有效,自身合法利益是否得到體現。
B.注意合同違約條款的簽訂,簡單舉例如下:根據《民法典》第641條: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對標的物保留的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此外可通過違約罰則,即逾期付款時間越長,要承擔更高的違約金,督促對方盡快支付貨款。盡量約定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為糾紛管轄法院,避免糾紛發生時要到外地打官司,多花財力又恐地方保護主義。
C.建立合同層遞報批,審核制,重大合同聘請律師或由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參與談判.審核。
D.建立合同的檔案管理制度,以便合同的跟蹤.總結,也為今後的訴訟工作打好基礎,否則若需訴訟,連最基本的合同證據都沒有,就要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根據《最高法院民事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對舉證期限.舉證責任等有關證據的規定,證據是否充分.及時提交給法院對案件的成敗有重大影響)
拓展資料:
1.事中控制措施:
即合同履行中一旦發現對方有逾期付款或其他違約行為,就應及時採取對應措施,以免延誤時機 ,在下列情形下可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⑦ 如何降低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
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不同擔保方式面臨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貸款人的財產,餘款向擔保人追索;後者銀行可以根據貸款人和擔保人追款的難易程度來選擇追款對象。所以說,做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也不相同,責任與義務也有所區別,總的來說,有一個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的意識是很重要的。
降低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是所有做貸款擔保人最關心的問題,因為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世態變幻莫測,誰也不知道風險在哪天降臨。要想降低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需要您注意這些事項。
第一,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擔保的形式,明確自己提供擔保後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必要時可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
第二,做銀行貸款,就要有信譽,同樣,做銀行貸款擔保人,也要為有信譽的人做擔保。擔保銀行貸款,切忌礙於同學、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們的關系越好,風險就越小,而是貸款人信譽越高,擔保風險越小。想方設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譽資料,對他的信譽情況進行了解,如果信譽不佳,關系再好也不能為其擔保。
第三,合理評估貸款人的償還能力和自己的擔保承受能力。在評估擔保人的償還能力時需要對貸款的數額、貸款人的財產狀況做詳細的了解,因為貸款人的償還能力決定了擔保人所承擔風險的大小。
第四,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權利,特別是要掌握擔保責任免除的合同條款,注意掌握被擔保人的貸款使用情況,出現違規操作可以申請不再為擔保人擔保。
⑧ 民間借貸中應該如何降低風險
1、要考慮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
不但要看對方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如何,還要看對方平時為人怎樣,信譽如何,如果借款人有過賴賬的劣跡,就要堅決拒絕。切莫因礙於面子、聽信花言巧語或貪圖高息而盲目出借。
2、要看借款用途是否合法。
我國《民法通則》第九十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對於明知借款人是為了賭博、販毒、吸毒、嫖娼或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護。即使起訴到法院,債權人的訴訟請求不僅會被駁回,借款也有可能被沒收。
3、不能收取高額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同時,利息不得計入本金計算復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利滾利」、「驢打滾」,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復利不受法律保護。
4、應有借款擔保和抵押。
對於大額借款最好讓借款人找有一定經濟實力的個人或單位對其擔保,必要時可以讓借款人以存單、有價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抵押,並完善擔保或抵押手續。這樣,萬一借款人出現賴賬或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便可行使擔保物權或抵押權,對自己的損失進行挽救。
5、謹防非法集資。
一些個體企業或業主利用人們貪圖高利的心理,拋出高息誘餌,在同地域或熟人間進行非法集資。這種集資經營者不是揮霍過度無力償還就是捲款潛逃,使債權人血本無歸,這種借貸風險最大,應高度重視。
6、注意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2年。」也就是說,借貸到期,出借人要及時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還,從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兩年內,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這樣可以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就可以從新的協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
7、追討欠款要依法。
如果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切莫採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方式,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事實比較清楚,數額不大的債權債務關系,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措施。
⑨ 對信貸風險控制的方法有
防範信貸風險是小額貸款公司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保障小額貸款公司資產質量合理有序健康發展的關鍵。信貸風險主要包括:經營風險、信用風險、道德風險、操作風險、政策風險、利率風險、法律風險等多種。高度重視信貸風險防範工作是小額貸款公司的第一要務。針對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信貸風險控制管理辦法。
一、明確分工,實行流程式控制制
信貸業務操作流程分為:貸前、貸中、貸後三大相互獨立的階段,十六個環節進行全程式控制制,防範風險。實行審貸分離責任制,建立審貸、發放、檢查職能分離,崗位分離,相互制約機制,落實環節責任。嚴禁單人或單個部門獨立完成貸款全過程。制定貸款業務的調查、審查、評估、審批、發放、檢查、收回、不良貸款催收等過程的操作規程,建立法律審查制度。部門之間嚴格分工,崗位之間相互協作,實現業務流程的高效運轉和相互制衡。
二、把好准入關,實行貸前調查審查控制
對借款人進行貸前調查,對提供的資料審核分析,確定準入底線和進行風險評估。①根據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個人負債額度,商品流通周轉期,個人資產情況、抵質押品綜合確定貸款額度和期限。
②不發放未指明用途的貸款。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③借款合同必須與借款人當面簽字,加蓋公章或手印。
④借款人應該參加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或責任保險。
⑤法律審查。對所有貸款項目及合同文本,經法律部門或法律顧問進行法律審查審定。
三、貸款額度、風險系數控制
風險系數是控制小額貸款公司信用貸款的主要手段之一,也稱信用轉換系數
1.貸款系數為100%的資產:①銀行承兌匯票;②信用貸款透支額;③其他金融性機構擔保;④等額保證金擔保。
2.貸款系數為50%的資產:土地、房屋、有價證券。
3.貸款系數為20%的資產:債權。
四、貸款檢查預警控制
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實行貸後檢查,運用定期或不定期監控,現場與非現場檢查,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法手段,對收集的信息進行定量分析,識別風險的類別、程度、原因及變化趨勢,揭示重大貸款風險,遏制潛在風險,早期做出針對性的處理意見,以達到早期發現、早期預警及時防範控制和化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