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房子簽合同時注意事項主要有哪些
期房合同即是預售合同,簽訂預售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合法。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范圍進行開發的;開發項目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2、查看預售證件在簽訂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該房屋的預售證件,房產公司如果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售期房,屬於違法行為。3、房屋的細節在簽訂合約時一定要檢查一些房屋的細節問題,比如合同應標明所購商品房的應用面積,要對每一個房間的面積等相關信息都有明確的標注,另外對按比例分攤費用的公用面積如電梯間、走廊、樓梯等也需要應有明確界定。4、約定房屋交付時間嚴格規定房產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違約條款。5、合同備案簽訂好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後,不要忘了還有合同備案這一步,購房者自己要主動去了解開發商是否在合同訂立後30日內,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以便從程序上保證該合同的法律效力。
B.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您好,簽訂購房合同一般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注意審核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抵押
購房者購買前可向當地土資源管理機構查核該開發土地使用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因為現實中,很多開發商為了融資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貸款進行項目開發。售房時如果開發商隱瞞此抵押情況,這將對購房人構成法律障礙,影響購房人的順利購房。
二、仔細審核開發商應當辦理的法定手續和相關證件
1、開發許可手續是否完善直接影響所購房屋產權是否有保障,所以至關重要。
商品房開發的法定手續(許可程序)包括:立項批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權證書、施工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等。對於開發手續,應特別注意各許可證件中的開發主體名稱、開發土地用途、開發土地范圍等必須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權的年限也應特別關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讓土地使用權,沒有使用年限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而劃撥土地是不能用於商品房開發的。
2、注意查看賣方的「一照」、「 兩書」、「五證」
①「一照」: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②「兩書」:即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③「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證、內(外)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權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尤其要注意有些開發商的預售許可證冒名頂替。
三、要先咨詢清楚交易房屋的稅費、貸款的審批程序
大多購房者購房需要貸款。因此,向銀行申請貸款時,最好能夠熟悉申請銀行貸款的政策,從而使貸款的申請能夠順利被批准。
1、一般來說,向銀行提供收入證明、稅單、其他擁有的不動產證明,或者是擔任法人代表的公司營業執照及財務報表等材料,可以幫助買方貸到希望的數額。
2、如果通過中介公司辦理貸款,同樣需要把好貸款關,不能輕信中介公司的貸款承諾。
四、注意訂立合同時部分條款是可以修改或補充約定的
1、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體現,一旦確定合同就成為雙方共同遵守的准則,發生糾紛時,便成為雙方解決爭議的依據。
2、現實交易中,開發商往往以格式合同為房管部門擬定,不能修改為理由將其單方意願反映在合同中,強加給購房者接受。要明確一點,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對於商品房買賣合同本身是可以進行修改或補充約定的。
五、約定違約責任條款須詳細、具體
1、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都會約定開發商逾期交房,逾期辦理或不能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但是往往開發商雖然約定了違約責任,一般違約金額都不多,因此,購房者一定要注意這些細節。
2、同時,還應該約定:①規劃、設計的變更致使購房者解除購房合同,開發商不僅僅要承擔購房款的銀行利息,還應承擔一定金額的違約金。
②由於開發商原因不能辦理產權證,購房者要求退房退款時,開發商還應該賠償退房時房價與簽訂合同時房價的差額損失。
③加重開發商違約責任,使其違約承擔的損失超過其不當獲利,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開發商惡意違約。
六、合同附件須重視
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合同主文條款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購房屋平面面積圖、公攤面積表、質量保證書、裝飾設備標准、住宅使用說明書等,對於補充協議的條款也常常列為合同附件。
可見,這些附件內容都是極其重要的。購房者不但要認真謹慎對待合同主文,對合同的附件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
七、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宣傳資料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一般為要約邀請,不視為合同的條款,但是開發商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
八、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定金問題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5條規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在規定的期限內,如果消費者不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這筆錢是拿不回來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消費者是不利的,使他們在簽約時處於受制於人的境地,在簽約談判時雙方因為合同的某些條款達不成協議而導致談判失敗的,開發商都以對方沒有簽約違反定金的約定為由,拒不退還定金。但現實情況是,如果不交定金,你看好的房源,售樓部不會給你保留的,一旦有人看中這套房子並在你之前交了定金,他們就會將房子賣掉。所以,如果想買房,交定金(或訂金)是不可逾越的一個步驟。
我國法律規定的定金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履約定金,是為保證合同順利履行而約定的;另一種是立約定金,是為了訂立正式合同而約定的。律師認為,商品房的認購書應該算作預約合同,是消費者與房地產商為了保證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簽訂而訂立的一種協議。從這個層面上講,認購書中的定金是一種立約定金(訂約定金)。如果因為一方的過錯而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成立的,另一方可以依據定金條款來追究過錯方的違約責任。「如果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中,出現不屬於自己責任的情況,比如: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開發商的手續尚不全;購房者依約定時間去簽合同,但由於某些實質性條款未達成一致協議等,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簽的,購房者要和開發商協商,讓開發商退定金是完全可以的。」
C. 購買房子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1、看清合同主體
有些時候,樓盤的開發商和投資商不是同一個公司,買房我們簽訂合同的對象是開發商。有時代表開發商簽約的人並不是法人代表,也可能是開發商委託的代理公司。
所以我們在簽約前,需要了解代表開發商簽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則是否持有「授權委託書」,否則,這個人的簽字無效。同時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這樣可以避免開發商推卸責任。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質
買房簽合同時一定看清土地性質是否是出讓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目前法律只規定了住宅到期自動續期,非住宅一般應是繳費續期。規劃用途也請注意,如果是商業、工業用地請多留心,因為這還關繫到以後水電氣等費用的繳納價格。
3、車庫、車位的約定
看房時,有些開發商的銷售人員為了讓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往往會承諾贈送或可低價購買車庫、車位,對於這些口頭承諾在簽訂的合同中有該承諾內容。口頭承諾在法律上是很難被認可的。車庫、車位一定要實際勘察,不能聽信開發商的花言巧語。另需注意的是人防車位是不能辦證的。
D. 購買按揭中的二手房,需要注意什麼
購買按揭中的二手房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二手房裝修注意事項:
二手房畢竟是老房子,有很多地方已經出現老化的現象,所以裝修二手房也還是應該找專業的人員對房屋的裝修進行一個細致的規劃,對整個房屋裝修進行一個布局,裝修設計也是必不可少的,最好還是找專業的設計師來完成裝修設計。
還應該對整理的牆面,天花板等要進行仔細勘察,看看有沒有明顯的裂紋,有沒有脫落的現象,如果有的話,要先對基礎層進行修補,選用修補的塗料最好使用環保內牆膩子,不僅環保無毒,粘著性、滲透性都是很好的,這樣就能夠為後期的裝修提供便利。
二手房裝修最為重要的除了牆面的裝修外,其次就是門窗最為重要了,與其他地方相比,門窗出現的情況是最多的,如門窗變形、起皮等等狀況的發生,這樣的化必須全部換成新的。
如果情況好一點的,可以在門窗的表面貼上一層裝飾面板再次使用,防盜門窗、鋼制門窗主體開裂、銹蝕,表面漆膜剝落的話,就要按照相應的辦法改造,實在不能夠使用了就換新的。
在二手房裝修時,頂面、牆面的改造重點應該放在裝飾的材料上面,很多牆面都是塗料,時間過久的房子會出現粉化、生霉、開裂等等現象,在裝修的時候應該注重對這些問題的處理,如果處理不好,後期的裝修就會出現問題。
E. 貸款買房和銀行簽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人力資源部門章。不能有塗改。收入證明必須保證是月供的兩倍以上,否則影響貸款額度。如果收入不夠,可以增加借款人。如果有其他貸款尚未還清,收入證明需達到所有未結清貸款每月還款總額的兩倍以上方能獲批。
2、如果是已婚:夫妻雙方都要到場,雙方戶口本、結婚證、雙方學歷證、收入證明、流水、營業執照副本加公章(國企、事業單位、世界五百強不需要)、銀行卡等。
3、如果是未婚: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收入證明、流水、營業執照副本加公章(國企、事業單位、世界五百強不需要)、銀行卡。
4、如果是二套房:需要提供第1次購房時的產權證、借款合同(結清證明)。
5、網簽合同:目前所有銀行已經把網簽合同作為必要件審核,所以必須提供網簽合同。銀行依據房屋評估值與網簽合同價孰低的原則進行貸款額度審批。
6、需要提醒的是:要與銀行確認好提前還款違約金。
F. 貸款買二手房需要注意什麼
您好,給您幾點建議作為參考。
房屋是否具備上市交易條件;
房款盡可能做資金監管,保證安全;
如果是貸款買房,要提前確認自己的貸款能力和貸款資格;
如果所購區域限購,要確認自己具備購房資格,提前做購房資質審核;
交易房屋是否有漏水,管道老化等隱患;
其他客戶關心的一系列問題。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