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一篇銀行工作人員小額信貸工作總結報告
這個暑假,我來到中國工商銀行***支行進行階段實習。中國工商銀行***支行是一個以房產貸款、個人貸款辦理為特色的一個支行,存款規模達17個億,各項貸款達14個億,主要辦理各項人民幣、外幣的存、貸、匯款業務,同時辦理各種代理保險業務等。該支行在銀行改革的大背景下,進行各項業務,特別是信貸業務的創新,連續3年盈利居全市首位。 選擇銀行的原因是因為一直以來銀行是各行各業資金的交匯點,加上體制的關系,人們更願意把商業銀行看作是一個「國家機構」,而忽視了商業銀行應該是作為一個法人主體、作為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企業。對於銀行的盈利的討論很大程度上和銀行的存款額相掛鉤,某些地區用存款額的多少來考察銀行經營的成功性,而至關重要的信貸盈利卻被丟在一邊,產生了大量的壞帳。 入世之後,中國的金融行業必將接受來自世界金融業的強烈沖擊,如果四大國有銀行和各地區商業銀行繼續採用原先的政策,將使中國銀行業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央在看到這一情況後,國務院決定對四大國有銀行進行股份制改制,今年7月15號,中國工商銀行宣布,在國務院決定對工商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革後的70天時間里,工商銀行已較好地完成了財務重組的各項任務。財務重組完成後,工商銀行的財務和資產質量指針已經達到了健康銀行的標准。截至6月底,工商銀行資本總額達到2806億元,充足率為9.12%,其中核心資本達到2525億元,充足率為8.07%;境內外機構不良資產率降至2.72%,不良貸款率降至4.58%,分別較年初下降11.51個百分點和14.42個百分點;按撥備余額與應計撥備算,撥備覆蓋率達到了100%。這也就意味著,工行將告別以存款額為業績的歷史,更加大信貸等盈利性業務在工行的營業范圍和營業比重。 我的目的就是用會計知識了解和分析除了存款外,其它盈利性業務在工行的經營情況,並在此過程中,提高自己會計實踐能力。很有幸,在工行能夠進入信貸部,因為信貸部作為盈利性業務的代表,基本上就是整個盈利性業務的一個全面反映。能使我能夠比較全面了解贏利性業務。 銀行信貸以新頒布實施的《貸款通則》為准則。以銀行存款收入作為銀行融資的主要途徑,在銀行存款保證的基礎上,利用種種業務把存款資金進行再投資,實現銀行的利潤增長,把營業利潤作為銀行資金增長的重要手段。以國家基準利率為基準,根據銀行和市場的實際情況,上浮貸款利率或下降貸款利率以獲得最大利潤總值。 在實習期間,主要學習了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的具體操作業務,在學習過程中我也對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這兩項貸款業務進行了會計分析,希望用會計方法得到這兩項業務的盈利情況。這兩項業務是將國家規定的基準利率下調10%,以4.32%-4.59%的利率范圍進行業務開展。因為這兩項業務的信貸風險是所有信貸業務中最低的,所以用較低的利率水平以吸引更多的貸款業務,實現創利。再從具體操作方式上看,在利率下調基礎上,銀行通過貸款中特定的條例,和保險公司合作,對所貸資金進行投保,這樣既保證了所貸資金的安全性,又在和保險公司合作中得到利潤,作為純粹企業意義上來說是很好的盈利方式。當然,在具體規則的制定上,都是有利於銀行利潤的增長,並對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還分別做了關於實際貸款金額、最高貸款金額、首付金額、貸款年限、抵押資產內容、抵押方式、資產評估等方面不同的要求。這些要求又為貸款提供了安全性保障,使銀行的壞帳率達到最小。 由統計可以看出,去年信貸部門的住房貸款為67281萬元,今年到本月為止為71385萬元,增加了4104萬元,半年增長率為5.7%,這是整體的統計數額情況。在實習期間,由憑證統計出(截至日期為8月24號):累計逾期本金金額為561902.39元;累計表內欠息(既由本金產生的利息);累計表外利息(復利計算)為12802.76元。由此三項產生的數額為721577.45元。從會計角度可以把這721577.45元看作是本期的支出,由增加的4104萬元貸款額產生的利潤為1883736元。凈利潤為1162158.55元。從這個數字上看銀行的住房信貸這一塊是盈利的。 再有是個人綜合消費貸款,上年為755萬元,今年8月份為止是1423萬,增長了668萬。個人綜合信貸業務由於銀行風險遠遠大於住房貸款,所以相對的涉及金額也相繼較少,這也有利於控制銀行貸款風險。 由上述數字可以看出,個人信貸業務,銀行風險還是比較小的,利潤的多少,僅僅取決於貸款數額的多少。只要根據市場特點制定相對應較低的利率水平,銀行是可以從個人信貸上取得固定利潤的,這兩項貸款業務是可以實現資產增值的。 再由銀行對企業的信貸業務來看。企業貸款最為高風險業務,銀行產生壞帳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企業貸款。由於經營時間長的原因,工商銀行一度成為壞帳大戶。對於一個盈利性企業來說,壞帳不可避免,如何降低壞帳發生率才是應該密切關注的。在實習期間,我看到,信貸部從上至下每一個員工,對於企業貸款都保持著警惕的態度,在接到企業貸款時,都會從基礎進行清查,一旦發現不利因素,便立即停止貸款審查,取消貸款資格。從手續上使企業貸款不再暢通無阻。具體審查時,銀行對申請貸款企業要進行資產評估,涉及到總資產、總負債、資產負債率等各項考察項目。以某事業公司(實習期間有幸學習到對該公司進行資產審查。該公司申請貸款200萬。主要從事:服裝、鞋帽、餐飲、住宿、網吧)為例,銀行對該企業的總資產(3599萬)、總負債(1912萬)、流動資產(677萬)、流動負債(1910萬)、存貨(263萬)、所有者權益(1688萬)、資產負債率(53.12%)、流動比率(677萬/1910萬=35%)、貨幣資金(290萬)、應收賬款(95萬)、預付賬款(28萬)、固定資產(2921萬)、短期借款(1890萬)、實收資本(158萬)、上年銷售收入(895萬)、利潤總額(190萬)進行了分析。該企業去年利潤總額為190萬,05年上半年利潤總額為93萬。經分析,該企業屬於中型企業,總資產達到3599萬,有能力歸還200萬的貸款。其流動比率為35%,其短期償債能力不強,因為對該類企業、該類貸款年限為2年,所以必需考慮其短期償債能力,即在2年內收回200萬成本和318240元利息(利率在國家規定5.1基礎上上浮30%)。其短期償債能力弱,將成為一個比較嚴重的台階。再考慮其產權比率,得出的結果是:1.13(1912萬/1688萬)。產權比率反映了企業長期償債能力,一般指標越低,表示企業承擔的財務風險越小,償債能力更強。而該企業反映出來的長期償債能力和短期償債能力一樣,和平均水平相去甚遠。這兩項基本償債能力的評價反映出該企業無論長、短期償債能力都不強。給銀行貸款帶來了風險,銀行很有可能因為風險原因放棄對該企業貸款的考慮。當然銀行的審查不僅僅只限於會計范圍,還涉及到社會等方面,到我實習結束為止,對該企業的貸款審查還沒有結束。但從會計角度考慮,不應該對該企業進行貸款。 經過對信貸業務中個人業務和企業業務的考察,可以肯定這家銀行的盈利能力在改革後在不斷地加強,對其盈利能力是可以信任的。支行做到了一個企業應該做好的工作。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我的主要目的是考察銀行業務的盈利性,在此過程中,運用到了會計知識。在實際應用中,卻深深地感到了自己專業知識的不足,在學校里以為懂的知識在實際中變得十分模糊,感覺很多時候以紙上談兵為多,只有在實戰中才能體會到書到用時方恨少的痛苦。不過經歷了痛苦能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卻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收獲。從基礎的東西一步步做起,有利於知識的清晰和整合,擁有扎實的基礎,將使對事件的會計分析更加細致。很多細小的差別都需要在實際的工作接觸中才能夠發現,比如,很簡單的憑證顏色,收款憑證是紅色的,付款憑證是藍色的,轉帳憑證是綠色的。而收款憑證中由類別的不同,又分為幾種不同的紅色。這些看起來不起眼的東西,往往被我們在課本上忽略。而實踐中卻給了我們認識的機會。對於憑證的處理,看著整齊的一本本憑證覺得沒什麼,但當自己親手實踐後發現:原始票據要粘的好,憑證要疊的好,電鑽要打的好,線要扎的好,角要包的好。這五個好一個都不能少。在填寫資產負債表時,要時刻注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這個公式。否則,在填表過程中,會出現一些很低級的不平等錯誤。 經過這次實習,不僅達到了我一開始的目的,並且,讓我進一步的了解了會計,從盈利的角度理解了會計的作用和重要性,也使我從實踐中找到了我的不足之處,對會計要進行更細致地分析,更多的知識要在實踐中區領悟,光光從課本上是無法完全掌握的,要做好會計,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很多。
Ⅱ 想問一下,2020年上半年貸款行業是不是就要退出市場了,沒有發展的前景了
金融嚴監管 小貸行業面臨洗牌和分化
自2008年《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出台後,小額貸款公司經歷了一輪快速成長期;2017年,《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與《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出台,為促進小貸公司進一步發展提供了政策依據;2019年7月,央行會同相關部門起草《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監管范圍,嚴格了市場准入和股東資質,強化資本來源真實性和資金運用合規性等。
截止至2019年中國小額貸款行業監管政策匯總情況
數據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行業經營困境 實收資本與貸款余額走勢下行
2018年6月以來,全國范圍內小貸公司的實收資本與貸款余額呈現雙降態勢。據統計,
2019年上半年全國小貸公司的貸款余額9241億元,較年初減少309億元;實收資本8235億元,較年初減少128億元。貸款余額不升反降,顯示經營困境。
相反的是,2019年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持續增長,截至2019年二季度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145.97萬億元,同比增長13.0%。由此不難看出,金融機構與小額貸款公司相比,金融機構的投貸規模遠遠大於小額貸款公司,更為突出的是金融機構在2019年上半年投貸規模在增加,相反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存量規模竟然在下降,降幅在3%左右。
更多數據分析請參考於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小額貸款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同時前瞻產業研究院還提供產業大數據、產業規劃、產業申報、產業園區規劃、產業招商引資等解決方案。
Ⅲ 違規網路小額貸易滋生風險嗎
21日晚間,一份《關於立即暫停批設網路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引發了廣泛議論。該通知稱,「近年來,有些地區陸續批設了網路小額貸款公司或允許小額貸款公司開展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部分機構開展的『現金貸』業務存在較大風險隱患」,「自即日起,各級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一律不得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
網路小額貸款是什麼?網路小額貸款的發展狀況如何?存在著哪些問題?未來的發展方向是什麼?帶著這些疑問,記者采訪了相關人士。
要打出治理「組合拳」,也要豐富新產品、新場景
「無需抵押、無需擔保,操作簡單、借款快捷,網路小額貸款對於那些沒有可抵押物,收入又較低,容易被銀行『忽視』的人來說是好事啊!」不少人認為,現金貸這類產品的出現恰好幫助他們渡過了短期資金困難。不可否認,從某些方面上說,網路小額貸款的存在確有其積極意義。
董希淼認為,今後,對於經營相對規范的現金貸平台,要採取「同一業務,同一監管」原則,實施功能監管和穿透式監管,引導其規范發展,提供價格合理、信息透明的借貸產品。同時,加強對小貸公司、網路小貸的管理和約束,加大對各類現金貸平台的清理、整頓和引導,繼續實施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活動,對於經營失序、管理混亂的現金貸平台,未能按照規定通過備案的,要採取措施堅決予以退出。
金融監管部門還要加強與公安、法院等單位合作,打出治理的「組合拳」。對誘騙詐騙、違規放貸、非法催債的,由司法機關及時介入,追究法律責任,形成對非法網路借貸的高壓態勢,保護公眾權益,維護社會穩定。
除了加強監管,消費者的需求也不能忽視。「正規金融機構在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應面向低收入群體開發有針對性的新產品,如提供額度可控、價格適中的信用卡、消費貸款、創業貸款等,幫助這些長尾客戶形成良好的金融消費習慣。」董希淼認為,未來,正規金融機構應進一步豐富消費金融的應用場景,適當降低客戶准入門檻,增強產品的便捷性和可獲得性。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加強對網路小貸公司的監管是金融嚴監管的第一步,監管部門未來會進行深入檢查和整改,包括對已經持牌但並無真正經營實體或不規范經營的公司,可能會要求整改、關停,甚至取消牌照。
「對於已經持牌的網貸公司來說,短期來看,暫時關閉後來者進場的大門是利好的。」重慶小雨點網貸平台總裁林堅諾說,「我們期待進一步的監管措施落地,整頓行業發展秩序,一個更公平、更高效、更統一的監管環境對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Ⅳ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4)小額貸款公司整治工作專項報告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 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