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額農戶貸款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1、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都是針對農民的,一般需要辦理貸款卡。以信用的方式還貸款,但是貸款額度通常都比較低,一般是3萬元以內。另外,信用社還有農民聯保貸款,將由三五戶農民組成聯保小組,相互為彼此貸款擔保。聯保貸款額度比個人信用貸款額度相對高一些。
2、農行農民小額貸款,農行農民小額貸款是農行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農行的農戶貸款一般沒有信用形式的,需要以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方式申請。
3、郵政銀行小額貸款,主要針對農戶發放的用於滿足其農業種植、養殖或者其他與農村經濟發展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資金需求的貸款。這類貸款要求自然人保證或者是聯保,最高可貸款5萬元。申請保證貸款的,需要你和保證人一同前往郵儲銀行辦理;申請聯保貸款的,需您同聯保小組成員一同前往郵儲銀行辦理。
4、利息優惠貸款政策,針對人群是在職村幹部、村醫、教師等在農村創業的。不要擔保,沒有不良貸款記錄。利息是10萬元每年4000元。可以隨貸隨還。
法律依據:中國銀監會《農戶貸款管理辦法》 第五條 農村金融機構應當堅持服務「三農」的市場定位,本著「平等透明、規范高效、風險可控、互惠互利」的原則,積極發展農戶貸款業務,制定農戶貸款發展戰略,積極創新產品,建立專門的風險管理與考核激勵機制,加大營銷力度,不斷擴大授信覆蓋面,提高農戶貸款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② 農民申請小額貸款的方法有哪些
農民申請小額貸款的方法有:
一、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聯保貸款
農村信用社都有針對農民的小額貸款,一般需要辦理貸款卡。以信用的方式貸款,貸款額度通常都較低,一般是3萬元以內可以信用貸款。信用社還有農民聯保貸款,三五戶農民組成聯保小組,相互為彼此貸款擔保。有聯保的貸款額度比個人信用貸款額度相對高一些。
二、郵政銀行小額貸款
郵政銀行農民小額貸款是指向農戶發放的用於滿足其農業種植、養殖或者另外的與農村經濟發展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錢需求的貸款。這類貸款要求自然人保證或者是聯保,最高可貸款5萬元。申請保證貸款的,需您同保證人一同前往郵儲銀行辦理;申請聯保貸款的,需您同聯保小組成員一同前往郵儲銀行辦理。
三、農行農民小額貸款
農行的農民小額貸款,是農行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農行的農戶貸款一般沒有信用形式的,需要以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方式申請。
不管借款人通過哪種方法申請貸款,都要記得成功獲貸後,要每月按時足額還款,不要出現逾期而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③ 農村小額信貸怎麼貸和風險防範
農村小額信貸怎麼貸和風險防範
今天我們的話題是關於農村小額信貸的,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是金融機構根據農戶的經濟狀況和信用程度,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它採用「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資金支持,手續簡便,利率優惠。小額信貸保險,是保險公司在金融機構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時,專為貸款農戶提供的意外傷害保險,一般涵蓋意外傷殘及意外身故保險責任。
市場潛力巨大
小額信貸保險,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以及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而獲得迅猛發展,其發展潛力巨大。
一是承辦機構眾多。目前市場上有眾多的金融機構,如農村信用社、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客戶為客戶提供小額信貸業務。這些金融機構所擁有的完善金融產品、雄厚資金實力、便捷銷售網路以及龐大優質客戶,為保險公司開拓小額信貸保險市場提供了優質發展渠道。
二是國家政策支持。「三農」發展一直是我國政府關注的首要問題,近年來,各級政府和金融機構不斷加強對金融支農工作的重視程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在
2009
年全國壽險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保監會將推動小額保險與小額信貸全面合作,與銀監會共同研究有關促進小額保險與小額信貸發展的監管舉措。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為小額信貸和小額信貸保險發展創造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創造了廣闊發展空間。
三是市場潛力巨大。以山西省農村信用社為例,截至 2008 年 10 月,全省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支農貸款 878.47 億元,支持農戶
328.28 萬戶,涉農貸款總額佔全省銀行結構的 98% 以上。以中國人壽公司小額貸款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千分之三的保險費率、50%
的投保率計算,僅農村信用社一家機構,意外險保費規模就在 1 億元以上。
四是保險公司踴躍。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因其獨有的市場潛力大、客戶優質、成本低廉、效益良好等特點,已經成為保險公司開辟新市場、創新新渠道,謀求保費規模和利潤增長點的重要途徑。各家保險公司都施展渾身解數,在此項業務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財力,積極踴躍發展此項業務。據不完全統計,截至
2007 年 12 月,全國共有 28家保險機構經營農村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實現保費收入 5.4 億元。
2008 年以來,中國人壽忻州分公司積極創新發展思路,創新發展方法,採取「農戶 + 小貸款 +
小額保險」運作方式,在小額信貸保險業務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5 月,實現小額信貸保費收入 719.38
萬元,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做好六字文章
小額貸款保險是一項嶄新的市場,要加快推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可從以下六個字入手。
「高」——定位要高。具體來說,一是險種定位要高。要充分認識到到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的巨大潛力,將小額信貸保險定位在保險公司服務「三農」,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來對待,為業務發展明確定位,指明方向。二是重視程度要高。要將小額信貸保險業務作為市、縣公司創新意外險業務發展的重要途徑。公司的重視與支持,是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得以成功啟動,快速發展的前提。
「誠」——溝通要誠。從銷售渠道上來說,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屬於代理業務,贏得合作單位,特別是合作單位的接受與支持,成為創建發展平台的關鍵。在開展業務公關工作中,要特別注重以誠心和誠意去贏得合作單位的認可與支持。合作單位的認可與支持,是小額信貸保險業務贏得發展平台、謀求合作共贏的關鍵。
「實」——基礎要實。在小額信貸業務發展中要根據業務實際,採取實用措施。一是要組建一支專項銷售隊伍,以保證此項業務開辦過程中所涉及的保單交接、保費劃轉、網點維護等實際業務需要。二是要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可參照銀行網點客戶經理的方式,制定實用管用的小額貸款保險專管員考核激勵辦法,建立獎勤罰懶、優勝劣汰的隊伍發展機制,充分調動一線銷售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三是組織專項培訓提升銷售技能。對實際業務中的產品特點、業管實務、資金交接及銷售話術等內容進行練兵式培訓,盡快提升銷售技能,提高銷售業績。
「帶」——發展要帶。組織小額信貸保險業務推動競賽中,可根據合作單位投放小額貸款額度的大小,所處的地理位置,打造區域發展典型,構建以點帶面,連點成片的發展格局。為提高實際操作中的工作效率與質量,要及時將先進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總結與提煉,迅速進行推廣。通過樹立典型,示範帶動,鼓勵先進、鞭策落後,有力地帶動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發展。
「細」——工作要細。在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發展中,細節決定成敗。一是在加強公關增進感情方面要細心。二是在工作質量、工作效率上要細致。如在及時通報業務發展進度、保險案件賠付時效、保費及手續費劃轉等工作上要做到准確高效。通過感情上的細心培養與工作上的認真細致,為業務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的人際氛圍和工作氛圍。
「快」——理賠要快。「保險作用最好、最直接的體現就是服務,特別是理賠服務。要根據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特點,制定服務及賠付綠色通道,在資料齊全的前提下,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快事快辦的原則,用優質高效的服務體現保險公司反應快速、服務便捷的優勢,讓合作單位增加對保險公司實力的認可,增進業務合作的信心。
凝智合力進取
面對小額信貸保險的廣闊市場,只有凝智合力、科學發展,才能使小額信貸實現合作領域不斷拓寬,合作關系不斷加深,合作成果不斷擴大。小額信貸保險成功啟動後要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快速推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發展:
一是要加大媒體宣傳力度。要積極藉助各種宣傳媒介,加大對小額貸款保險投保手續、保險利益及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
二是要精心做好挖潛工作。在擴大銷售領域的同時,重點做好網點產能的挖潛工作,按照網點貸款投放量、承保比例等指標擴大與合作單位的合作力度,精耕細作,將小額貸款保險業務做細做實。
三是要嚴格管理嚴控風險。通過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規范業務流程、嚴格管理制度、開展風險排查等手段,杜絕業務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為小額信貸保險業務提供持續、健康發展的生命線。
農村小額信貸存在的主要問題
資金供求矛盾突出。隨著農村經濟結構的變遷和農民群體的分化,農村的金融需求也逐漸多樣化,包括消費信貸需求、生產經營貸款需求和創業貸款需求等,這些融資需求在融資規模、期限、風險等方面都有著很大的區別。小額信貸在提供基本信貸服務、幫助農民解決生活和生產方面的資金困難起到了顯著作用,有效緩解了農民的資金需求,但是與目前整個農村市場的資金需求總量相比仍顯不足,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的營運資金來源渠道比較狹窄。
目前公益性小額信貸機構唯一被默許的資金來源是國外或國際組織的資助和部分扶貧貸款,但是這種外部的捐助具有不持續或不足的局限性,而商業性金融機構分為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金融機構由農業經濟的風險性和周期性等特徵,再加上我國央行對存貸利差實行比較嚴格的控制,所以使目前大部分正規金融機構收取的利率不能補償操作成本,無法達到自負盈虧的局面,很多農村資金流向城市。上述原因使得農民日益增加的融資需求和農村金融機構的融資供給之間形成很大的資金缺口和矛盾。
信貸產品比較單一。由於農業生產具有地域性、周期性等特點,農戶在信貸資金的規模、用途和期限等方面的需求各有不同。農戶對於小額信貸最基本的需求主要來源於購買種子、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必需品的生產領域,但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之後,農民的融資需求則進一步轉向消費信貸。然而由於目前許多正規金融機構的小額信貸主要是提供生產性貸款,所以對於部分收入水平低下的農戶來說,消費融資需求往往得不到滿足。另外由於農業生產的周期長,大部分農戶希望能夠獲得中長期貸款,而目前金融機構提供的小額信貸大多為1年以內的短期貸款,這很難滿足農戶中長期的資金需求。根據有關調研顯示,在過去2年有信貸行為的樣本農戶中,有60%左右的農戶期望貸款期限在1~3年,20%左右的農戶希望貸款期限在3年以上甚至更久,大約10%的農戶認為1年以下期限的小額信貸可以滿足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
利率結構不合理。一是由於很多農村地區的信用體系不健全甚至缺失,使得金融機構的信貸運營承擔很大的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銀行往往會通過提高利率水平來防範風險。二是銀行對農戶的各種各樣需求和信用風險進行調查評估而產生的費用造成了小額信貸的交易成本高,小額信貸機構只能通過提高貸款利率來彌補費用成本。
從金融機構角度來說,利率是資金報酬率。但是利率是資金的價格,是農民生產成本和消費成本,因此從農戶的角度而言,自然希望利率越低越好,甚至零息。根據有關調研顯示,大約90%左右的農戶期望小額信貸的年利率在5%以下,僅有2%左右的農戶表示可以接受10%左右的貸款年利率。一些學者在海南省屯昌縣做的調查顯示,農戶對小額信貸的滿意度與政府補貼有著較強的相關性,即如果沒有政府對小額信貸進行利息補貼,那麼農戶對小額信貸就不太滿意。
根據筆者在江蘇省海門市四甲鎮的調查表明,在樣本農戶中,有過借款行為的農戶有130戶,其中通過向親友借款來滿足資金需求的,占發生借款農戶的59%,向農村信用社借款的約為13%,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為的18.5%,向錢會借款的的約佔1.5%,民間有息借款利率約為11%。由此可以看出向正規金融機構借款的農戶僅佔31.5%。
小額信貸的信用風險。首先,小額信貸的核心是商業性,並不是無償性質的慈善捐助和政府扶貧貸款,但是由於政府部門宣傳不到位以及農民認知能力有限等原因,部分農民可能會將小額信貸等同於國家扶貧款,降低了還款意願,形成了信用風險,給小額信貸機構帶來較大的損失。其次,農業生產具有弱質性,容易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導致農戶收入不穩定,還款來源得不到保證,增加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最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小額信貸機構對貸款風險的控制主要是在發放貸款之前,通過嚴格的信用調查和提高貸款利率來防範風險。借款農戶會因為主客觀因素的變化而導致貸款質量發生變化。但是銀行在貸款後沒有嚴格執行貸款審查,缺少一套比較健全的貸後機制,幫助農戶實現投資,獲得回報,從而降低貸款的風險。
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不足。政府扶貧性質的小額信貸是為了實現社會平等與穩定,而不是追求盈利性。但是具備商業性質的小額信貸機構與此不同,作為企業以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原則開展業務,首先要保證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能夠在維持自身生存的前提下獲得可觀的利潤。但是我國對非正規金融機構的一些限制比較嚴格,例如小額信貸公司就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能用銀行貸款投資,只能運用股東有限的自由資金來開展業務。這種限制使得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缺乏穩定充足的後續資金來源,一來無法充分發揮農村小額信貸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二來也使得信貸資金的風險加大。
推進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建議
擴大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渠道,引導農村資金迴流。由於農村小額信貸風險較大,利率較低,導致正規金融機構吸收的農村資金外流。政府應該採取一些措施例如稅收優惠、貼息等政策來引導從農村流向城市的資金迴流。同時適當放寬利率浮動的范圍,對農村小額信貸實行靈活的利率,由農村小額信貸機構根據農戶的收入狀況、信用記錄以及風險情況來確定不同的貸款利率水平,可以將風險水平和貸款利率水平掛鉤,以貸款利率來補償風險損失。在資金來源渠道上可以將非正規金融納入正規金融的監管范圍,合理利用民間閑散資金,擴大小額信貸的資金來源,允許經營良好的小額信貸機構進入資本市場,可以在同業拆借市場、再貸款融資。可以借鑒孟加拉國模式,資金來源於成員存款、經營收入和批發資金。
建立完善農村信用體系。通過與當地政府聯合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從多層面來獲得充分信息,建立一個良好的信用體系,實現信息的共享,同時加大對小額信貸的宣傳,強化農戶的法律意識,明確了解違約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後果,通過法律、行政等手段打擊惡意逃廢債務的行為。可以借鑒孟加拉國小額信貸的「聯保」模式,運用貸款小組成員互相擔保方式代替傳統的抵押擔保。對於銀行而言,提供抵押品是降低銀行貸款風險的一種有效措施,但是對於農村小額信貸的借款人而言,他們大多數是比較貧困的農戶,很難提供符合銀行要求的抵押品。這種「聯保」模式可以使得銀行與貸款者之間的監督和被監督關系為貸款小組成員的相互監督、相互負責所取代;銀行與分散貸款者的關系也變成了銀行與小規模集體的關系。因為同意貸款小組成員之間是比較熟悉的,一人違約會牽連到其他成員也失去借款資格。這樣有利於銀行發放貸款前節約經營管理成本,同時也降低了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
創新抵押擔保方式。農村金融體系面臨的困境之一,就是農戶缺乏足夠的抵押品。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或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抵押擔保品的規定過於狹窄,一方面很多貧困農戶自身沒有足夠的固定資產做抵押,另一方面以土地做抵押品在法律上還面臨很多困難,導致農村金融機構的資金無法貸款。所以創新抵押擔保方法具有很強的現實需求。根據《物權法》關於動產抵押擔保的規定,建議在農村金融市場,農戶和農村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候可以用動產作抵押。從事傳統農業產業的農戶可以用農產品和養殖品或者以產品的未來收入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但這種方式還需要很多細則組織和配套設施。
推進農業保險的發展。建議將小額信貸產品與農業保險產品捆綁銷售。農業生產客觀上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自然風險,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對農民的生活和經濟收入產生破壞性的影響,從而造成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高風險。發展農業保險是防範自然風險、災後迅速恢復農業生產的需要,對保障農業再生產的順利進行、穩定農戶生產收入和農業生產積極性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深遠的現實意義,從而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小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
適當放寬利率管制,完善利率結構。利率過分管制使得資金價格扭曲和金融資源配置的不合理。建議監管部門可以適當放鬆利率管制,允許小額信貸機構在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加大小額信貸利率上浮的空間,使得利率與市場利率相符。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可以增加金融產品品種的供給,除了短期小額貸款,可以適當增加中長期貸款的提供,根據提供產品的種類和期限適當定價。在利率上浮的同時,應加強貸後管理,當農戶遭遇自然風險時,可以幫助農戶重組還款方案,以此保證農戶的還款能力,避免因為利率提高而遭遇更大的呆賬風險。
④ 國家關於農民小額貸款的政策是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
【頒布日期】 19990721
【實施日期】 19990721
【章名】 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議精神,改進和加強農村
信用社支農服務,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中的作用,總行制定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現印發給你們,請轉發至所轄地區執行。
各分支行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落實意見,並切實加強監管
。農村信用社縣聯社要制定具體落實辦法,以方便社員、方便農民,解決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農村信用社要抓緊組織實施。
各分支行要注意收集有關情況,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上報總行。
附件: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的信貸服務水平
,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發揮信用社
支農作用,根據《貸款通則》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為保證,在核定的
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
第三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
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使用農戶貸款證。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
一戶一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章名】 第二章 借款人及借款用途
第五條 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借款人條件:
(一)社區內的農戶或個體經營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
(三)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
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員中必須有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的勞動力。
第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
(二)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個體私營經濟貸款;
(三)農機具貸款;
(四)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貸款。
【章名】 第三章 資信評定及信用額度
第七條 信用社成立農戶資信評定小組。小組由信用社理事長、主任
、信貸人員、部分監事會成員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員代表組成。
第八條 農戶資信評定、貸款額度確定步驟:
(一)農戶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
(二)信貸人員調查農戶生產資金需求和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掌握借
款人的信用條件,並提出初步意見;
(三)由資信評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及所在地社員代表或村民委員會
提供的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核發貸款證。
第九條 農戶資信評定分優秀、較好、一般等信用等級。
「優秀」等級的標準是:①三年內在信用社貸款並按時償還本息,無
不良記錄;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資金占生產所
需資金的50%以上。
「較好」等級的標準是:①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基本不欠貸款;
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級的標準是:①家庭有基本勞動力;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
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評定標准、評定方法。農戶小額信用貸
款額度依據農戶信用等級核定,最高額度由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
縣(市)聯社商定。
【章名】 第四章 貸款的發放與管理
第十條 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
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
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 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
台賬。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
准。
第十二條 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
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 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
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
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章名】 第五章 貸款期限與利率
第十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
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
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章名】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中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
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
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上級行備案。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⑤ 如何破解農民貸款難題
解鈴還需系鈴人,解決農民貸款難的根本點在於激勵農民提高信用觀念,徹底改變拖貸賴賬等不講信用行為,消除銀行後顧之憂。同時,縣、鄉兩級政府和村委會當好信用中介人,直接為農民與銀行牽線搭橋;結合創建信用鄉村等活動,構建農民信用激勵機制,建立、完善農民信用檔案信息平台;縣財政設立信用專項獎勵基金,對按時歸還貸款的農民實行獎勵,實施貸款與各種惠農補貼直接掛鉤的辦法,對信用觀念差、賴賬不還的貸款戶扣減或停發惠農補貼,並實行罰款、停止貸款、登記不良信用等懲罰方式,用制度手段增強農民信用觀念,疏通好農民誠實守信渠道,為順利貸款築牢信用屏障。 轉變農民生產觀念,創新經營激勵機制,疏通發展渠道。農民貸款難的瓶頸在於農業生產分散和抗風險能力弱,而破除瓶頸靠轉變農民生產經營觀念,在鼓勵生產聯合、發展專業生產合作社等生產形式基礎上,探索出更加靈活的生產組織形式,提高農民整體抗風險能力。為此,縣、鄉兩級政府應有所作為:一是構建農業生產激勵機制,鼓勵種養殖專業能手擴大農村承包規模,對發展農村經濟作出貢獻的農民進行獎勵,發揮好示範激勵效應。二是搭建農業信息平台,充當好市場引路人,實現農民生產與市場對接,為農民提供准確、及時的生產商情,提高農產品生產市場准確性;鼓勵發展優質特色農業,實現農業增產增收,提高農民收入,疏通好農業發展渠道,為順利貸款築牢生產屏障。轉變銀行信貸觀念,創新信貸服務機制,疏通信貸渠道。改變農民貸款難,關鍵在涉農銀行確立社會大局意識,轉變信貸支農無所作為觀念,樹立戰勝困難的信心,大膽創新信貸管理模式:一是小額農業信貸上有新突破,建立鄉、村聯合審貸委員會,提高鄉村幹部貸款審批上的話語權,實現貸款全程公開透明,減少盲目性;同時把貸款收回率與鄉、村負責人經濟利益與政績考核掛鉤,增強鄉村幹部貸款審查責任感。二是實行貸款差別管理模式,按農戶信用等級授信,在授信額度內經審貸委員會同意,簡化手續,隨時貸款;實行利率激勵政策,對按期歸還貸款的農民實行優惠利率、定期提高貸款額度,對信用差的農戶實行浮動利率,削減直至取消貸款額度。三是對特色農業和農業專業公司進行重點支持,提高農業信貸規模化效益,疏通農民信貸渠道,為順利貸款築牢產業屏障。 轉變社會支農觀念,創新支農服務機制,疏通扶持渠道。破解農民貸款難題是項社會系統工程,僅靠涉農銀行很難奏效,需轉變全社會支農觀念,從撒「胡椒面」式的盲目支農向重點產業、農戶轉變,從資金救濟式支農向農業保險轉變。一是在財政機制上創新,用活用好各種惠農政策資金,把糧食直補、退耕還林等財政補貼的一定比例用於農業生產保險,提高農民抗風險能力。二是在金融機制上創新,在縣及縣以下設立農業信貸銀行,將縣以下商業銀行存款全部轉入農業信貸銀行,由農業信貸銀行發放農民小額信貸並實行最低利率,其呆賬和虧損由財政消化;建立農業政策保險機構,設立農業保險基金,將農業生產全面納入政策保險,降低農業生產風險。三是加大社會扶農力度,鼓勵社會慈善、福利機構與政府建立農民困難救助基金,對遭遇天災人禍的農民實行救助,提高經濟補償能力,疏通扶持渠道,為順利貸款築牢社會屏障。
⑥ 小額貸款給我們農民帶來什麼好處
首先就是資金周轉,現在農村雖然富了,但不能不否認還有資金緊缺的農戶,在農村每當忙種的時候就是最需要資金的時候了,帶點款我認為是最能解決問題的了。
⑦ 民間借貸與小額信貸對農民福利影響的比較
民間借貸有一個好處就是利息相對低,大多數民間借貸都是給親朋好友借的,一般他們都會以銀行利率來算,但是小額貸款就不一樣了,小額貸款是有小額貸款銀行借貸,利率相對銀行要高得多。對於生意上要急需用錢的話,並且盈利比較快速的話,建議還是用小額貸款,因為給親朋好友借的話,會存在一些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比如說親朋好友突發疾病需要錢,或者是別的急需用錢的情況發生,然而你這個時候又一時不能夠還出來,那麼就很容易造成親朋好友間的爭執和矛盾。錢賠了可以再賺,但是親人、朋友的感情間一旦有了裂痕就不容易和好如初了。
但是對於農民而言,小額貸款是風險相當大的,因為小額貸款在實際操作中利率都是比銀行的要高。而農民這個群體靠的是天,如果有個什麼洪澇災害或者是乾旱的話,收成就沒有了,那麼對於那高利率的小額貸款怎麼能夠承受得住?
就像我一開始說的那樣,對於民間借貸的話,民間借貸的利率一般都是跟銀行差不多的,農民要承擔的風險就會小些,即便是遇到了什麼不測風雲也不至於家破人亡。
還有就是對於小額信貸這個新生貸款方式來說,它在實際操作中並沒有達到國家對它們的期許,國家允許這樣的借貸,是希望能夠通過富人的手來發展支持農民的,所以也給予了小額信貸很多很好的政策。然而在實際的操作中,小額貸款並沒有做到這一點,反倒是為富人創造了更多的財富。
⑧ 如何破解農村貸款難問題,一直是政府和相關金融機構
據了解,貧困農民之所以貸款難,主要的原因在於:
1.農村經濟的金融體系不夠健全,沒有一種完善的扶持信貸機制,加上小額貸款公司數量少,所以供需茅盾尖銳。
2.銀行貸款方式的不合理,貧困農民很難有申請資格
3.農民還款積極性不高,導致信用度下降,銀行為了規避自身風險而不願放貸。
要知道,想要創業那就需要創業資金,如果解決不了創業資金問題,那麼將永遠面臨貧窮的面貌。所以農民想要通過貸款脫貧致富,國家政府方面就必須要加大金融改革的力度,出台相關的惠農貸款政策,銀行金融部門要不斷創新和完善針對農民市場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形成特有的金融扶貧機制。只有這樣雙劍合一,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
對於解決貧困農民貸款難得問題,有關專家表示:
首先是要加快全農村金融市場體系,採取如機構准入、設立批發基金等措施,支持商業性和公益性小額貸款公司、村級互助資金合作社等農村新型金融機構的發展,逐步建立起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拓寬貧困農村的融資渠道;
其次要不斷完善和創新農村金融政策和扶貧信貸政策,探索貧困農民土地使用權抵押、林權抵押、信用貸款等政策,使貧困農民有更多獲得小額貸款的機會;
此外也要探索設立專項小額扶貧貸款基金,由銀行、扶貧、保險等部門共同建立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保險部門也要積極開發涉農保險種,為貧困農戶提供貸款保險服務。
望採納!!
⑨ 如何化解小額農貸「四大矛盾」
然而,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增收步伐的加快,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發放中的「四大矛盾」也逐漸顯現,制約了小額農貸作用的進一步發揮。「熱」與 「冷」的矛盾。主要表現為人行和銀監管理部門「熱」,基層農商行 「冷」。出於貫徹國家貨幣政策、配合國家經濟方針順利實施的需要,各級人行、銀監管理部門對管好用好支農資金傾注了很大熱情,積極探索多種措施,指導、督促農商行將有限的資金用到「刀刃」上。然而,不少農商行特別是信貸員覺得,發放小額農貸筆數多、金額小,管理成本大,利潤率不高,不願為之。「急」與 「緩」 的矛盾。有的地方政府為了引導農民調整產業結構,實現預期經濟目標,積極與農商行聯系、溝通,尋求為農民發展生產提供資金扶持,可由於與農戶溝通不夠,以及農戶認為小額農貸量小、時間短等認識上的缺陷等諸多原因,許多農戶對此並不積極。「多」與「少」的矛盾。支農資金在總量上難以滿足地方所需。據筆者對丹江口市某鎮調查測算,當前,該鎮有65%農戶(包括涉農企業)有資金需求願望,資金需求總量約為4億元,實際發放資金只有1.3億元,缺口尚有2.7億元。縱觀一些農商行資金支持實力,可以看出其支農後勁已顯不足。「大」與「小」的矛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金額一般控制在5萬元以內,適合以小規模家庭生產為主的傳統農業生產。但隨著農民收入增加,大部分農戶小規模生產可通過自有資金解決,倒是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後,農民加大了對新興種植業、養殖業、高效經濟作物、農副產品加工流通甚至基礎設施的投入,他們對大額貸款的需求越來越高,急需多元化的大額信貸品種與之相匹配。「長」與「短」的矛盾。農商行在投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時,仍大多沿襲過去「春放秋收冬不貸」的做法,貸款周期一般也控制在一年以內,與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後經濟活動周期長的特點不相適應。一些守信用農戶為了如期還貸,甚至不得不賤賣種養產品,為此受損不小。如何化解小額農貸存在的「四大矛盾」?筆者建議:人行和銀監管理部門應建立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再貸款使用評價體系,根據該體系靈活地調整再貸款限額。對那些內控制度健全、使用再貸款良好,又確實需要支持的農商行,增加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農商行要確立立足「小三農」需求、樹立「大三農」意識、打造「新三農」品牌的信貸支農工作思路,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大膽開拓,創新小額農貸運作機制,在原有基礎上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進行全面提升和延伸,實現小額農貸的可持續健康發展。同時,司法機關要加大執法力度,運用強有力的法律手段制裁逃廢債行為,各級各部門也要積極支持農商行工作,為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回收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從而消除小額農貸決策人、審批人的思想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