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購房合同是貸款合同么
購房合同不是貸款合同。購房合同是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貸款合同是債務人不移轉對房地產的佔有作為債權擔保與債權人達成的協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② 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是貸款合同嗎
法律分析:不是,購房合同是你與開發商之間的合同,借款擔保合同是你與出借錢的人之間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③ 購房抵押貸款合同原件丟失怎麼辦
法律分析:丟失後根據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1、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的,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聲明,到期滿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3、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好銀行按揭手續後丟失的,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九條 簽訂借款合同:?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或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貸款人協商一致的保證條款,加蓋保證人的法人公章,並由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應當由抵押人、出質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④ 貸款買房有貸款合同嗎
買房貸款有合同的,如果借款人在銀行申請了房貸,那麼在貸款審核通過後銀行會和你簽訂合同。如果審核沒有通過,就沒有合同了。
購房貸款的辦理流程是:
一、借款人選購好房屋後,准備材料,然後到銀行網點提出貸款申請;
二、銀行受理後,會調查材料,對貸款進行審批;
三、審批通過的可以簽訂貸款合同。審核失敗的,銀行會告知原因;
四、借款人辦理抵押等手續,然後銀行放款。
【拓展資料】
一、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什麼時候能拿到?
在購房時,購房合同一般是一式四份,銀行一份做貸款使用,開發商一份,房產管理局一份做為注冊備案,最後就是你自己一份。在簽訂的時候就能拿到。
而貸款合同是在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才開始簽訂貸款合同。抵押貸款合同一般銀行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再下發到你手中。根據開發商提交的進度和你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及時有關系。
二、銀行通知開始還貸,貸款合同還沒拿到怎麼辦?
有時候貸款已經下來了,銀行也開始通知還貸,但是貸款合同還沒拿到。這時候可以帶著購房的合同和發票或收據,到當地房產管理局進行查詢,看是否已經在備案中。如果已經備案,就可以開始還款了,如果沒有,應及時聯系開發商拿到合同,並進行備案。
三、銀行已經開始放貸了,不拿貸款合同有關系嗎?
銀行開始放貸後,一般如何還款和合適還款等都會及時提醒。所以只要及時還款,暫時沒有拿到關系不大,但是不是說不需要這份貸款合同。一般銀行都會有備檔,可以與銀行相關人員聯系拿取。
四、購房貸款合同丟了怎麼辦?
1.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購買的是期房,並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
3.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⑤ 貸款買房需要簽抵押合同嗎
法律分析:需要的。購房者辦理樓盤按揭的具體程序如下:1、選擇房產購房者如想獲得樓盤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2、辦理按揭貸款申請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持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持的規定,准備有關法律文件,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3、簽訂購房合同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文件,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4、簽訂樓盤按揭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文件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5、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⑥ 房屋抵押合同就是貸款合同一樣嗎
抵押合同是從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抵押合同是有名合同、諾成合同、單務合同、無償合同、要式合同、確定合同、從合同等。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所謂從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為存在前提的合同。由於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像擔保類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等都是相對於主債務合同而存在的從合同,沒有主債務就不可能有對主債務的擔保,也不可能有擔保合同,所以抵押合同必然是從合同。
⑦ 貸款購房時,是否一定要簽抵押合同
這是必須要簽的,只有你把房子抵押在銀行,才能把錢貸出來,而且還要房子是合法的。
⑧ 購房合同與貸款合同的關系
法律分析:購房合同與貸款合同的關系:按揭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的關系主要是按揭購房合同是貸款合同的一種類型,貸款合同是經濟合同的一種形式。即貸款方將貨幣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關規定,按期將一定數額的貨幣及其利息返還給貸款方面確定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不能辦理按揭,同時還需要滿足一些貸款條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⑨ 是先在銀行申請貸款然後拿貸款合同和購房合同去辦抵押嗎,不是等到放款之後再做抵押嗎
開玩笑,怎麼可能先給你放款再去抵押?正常的銀行按揭流程是簽購房合同開發票——去銀行面簽(預審)——准備齊全貸款申請資料(收入證明、銀行流水賬等等)——審批通過——開發商辦理合同備案、預告登記證(期房)或者開發商給你過戶辦證——銀行去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期房是預抵押)——銀行有額度了放款。
在面簽的時候就知道你能不能貸款或者能貸多少,然後才進入貸款審批手續,在辦理抵押之後才可能放款,不要妄想先給你放款再去辦抵押。
⑩ 為什麼簽了按揭合同還要簽抵押合同
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貸款申請人通過貸款銀行審批後,貸款銀行會將貸款金額劃到開發商指定賬戶,此時房屋產權已經售出,貸款申請人需要辦理抵押手續將房屋所屬權抵押給銀行,貸款申請按時還款,對房屋擁有使用權,買賣權歸支付房屋款項(除去首付)的銀行。所以申請按揭貸款需要簽訂按揭合同後,在辦理抵押手續,銀行才會放款。
按揭貸款一般辦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請查明所購樓宇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然後,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繳納首期款證明、買賣合同、身份證、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提交貸款銀行;
2、開發商: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蓋章;
3、貸款銀行:銀行工作人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逐級審批;
4、貸款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並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5、國土局產權登記和公證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6、通知開發商領回借款合同並由開發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機構;
7、通知借款人領回借款合同、借據、保險單;
8、貸款行銀行工作人員將貸款檔案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