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過橋合同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過橋協議應該是對於相關過橋資金的約定合同。過橋資金是一種短期資金的融通,期限以六個月為限,是一種與長期資金相對接的資金。通俗的講其實就是墊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Ⅱ 什麼是過橋合同
法律分析:過橋合同就是指資金過橋、墊資。一般由中間人推薦,由第三人向借款人提供短期借款,待銀行的貸款發放後,借款人再將獲取的銀行資金償還給第三人,以幫助借款人順利獲取銀行貸款,該方式稱之為「過橋」。借款人提供「資金過橋」服務,其本質為民間借貸,雙方形成借款合同關系,出借人在出借資金後不僅會面臨銀行「斷貸」借款人履行不能的風險,也會面臨借款人獲得貸款後不如期償還貸款給出借人的信用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Ⅲ 過橋貸款怎麼操作
過橋貸款的辦理流程:借款人遞交貸款申請。貸款機構審批貸款申請。審批通過,簽訂合同。貸款機構委託另一家機構先行發放貸款。貸款機構發放貸款,另一家機構收回貸款。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
拓展資料:
過橋貸款(bridge loan)又稱搭橋貸款,是指金融機構A拿到貸款項目之後,本身由於暫時缺乏資金沒有能力運作,於是找金融機構B商量,讓它幫忙發放資金,等A金融機構資金到位後,B則退出。
這筆貸款對於B來說,就是所謂的過橋貸款。在我們國家,扮演金融機構A角色的主要是國開行/進出口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扮演金融機構B角色的主要是商業銀行。
2021年6月,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通知,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開展"過橋貸""贖樓貸"業務,存量盡快壓降、結清,不得直接或變相發放住房按揭貸款。
過橋貸款的關鍵要素是要有合格的購買人(a qualified buyer)和署名合同。
一般來說,對新房發放抵押貸款的貸款人將提供過渡期融資,作為出售財產結算時應付的個人票據。
可是,如果對你擁有並要出售的財產沒有購買人,大多數貸款人將會對該財產設置留置權(lien),從而使過橋貸款成為一種第二抵押(second mortgage)。
需要注意的是,過橋貸款的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關注貸款的利息成本、距離前端費用(up-front fees)以及出售房產所花費時間比預期長所帶來的後果。
雖然過橋貸款屬於短期融資,但是其利率較高,距離前端費用也較高(比期限僅為幾周或幾個月的貸款利率通常要高)。事實上,對於能獲得預付款的貸款人來說,任何一筆擔保貸款都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如果個人持有股票、債券或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最好還是以它們作為抵押品來申請過橋貸款。
2021年6月,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通知,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開展"過橋貸""贖樓貸"業務,存量盡快壓降、結清,不得直接或變相發放住房按揭貸款。
Ⅳ 過橋貸款具體需要哪些步驟
過橋貸款申請流程:貸款銀行出具貸款承諾書或在新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上蓋章;調查銀行貸款批復的真實性;銀行業務部對借貸企業進行資信調查,了解企業貸款真實原因,撰寫報告;業務部及風險管理部審核小組審批;總經理簽批;公司決策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返回審批表到業務銷售中心;承辦業務營銷中心與該借款企業簽署委託公證:內容為在該企業不在現場的情況下,可以全權托我司人員辦理注銷抵押登記及再次抵押登記手續;提供資金用途證明材料,方便銀行放款暢通;提供相關資金過渡戶的空白支票;與客戶簽訂委貸的相關合同,或有股權質押的典當借款合同;提供相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連帶責任的擔保。
Ⅳ 貸款過橋是什麼意思
一、貸款過橋的含義
過橋貸款其實就是在企業的貸款到期之後沒法償還,然後向擔保公司借一筆錢過渡一下,等銀行重新把貸款審批下來,再用於還擔保公司的錢,從而避免企業貸款出現逾期。
2、過橋貸款的好處。
過橋貸款如果順利,無論是對於借款人還是對銀行或者擔保公司來說都是有好處的。
對於借款人來說,借款到期沒法正常償還,通過過橋之後可以正常償還銀行的貸款,避免出現逾期和罰息,也避免企業的流動資金受到影響。對銀行來說,企業通過過橋貸款避免出現逾期,從而也可以減少銀行的壞賬;而對於擔保公司來說,他們做過橋貸款也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所以大家都很高興。
Ⅵ 過橋貸款如辦理
對於借款人來說,申請辦理過橋貸款與申請辦理普通貸款相同,提交貸款申請以後,由金融機構對用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簽訂貸款合同。這期間,貸款機構會委託另一家機構進行放款,貸款機構完成放款,另一家貸款機構則負責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而借款人只需要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進行還款,雖然貸款有兩家貸款機構介入,但是對於借款人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拓展資料:
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
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具備條件
一般情況下,申請個人貸款需要符合以下這些條件:
1、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年齡在65周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擔保;
5、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且貸款用途符合相關規定;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注意事項
1、向銀行提供資料要真實,提供本人住址、聯系方式要准確,變更時要及時通知銀行;
2、貸款用途要合法合規,交易背景要真實;
3、根據自己的還款能力和未來收入預期,選擇適合自己的還款方式;
4、申請貸款額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還款額不宜超過家庭總收入的50%;
5、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
6、要按時還款,避免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7、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對於抵押類貸款,還清貸款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登記;
8、提前還款必須提前一個月與銀行溝通才可以辦理。
9、外地人辦理商業貸款一般銀行要求借款人在本地有穩定的收入外,還要到戶口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有的銀行還要求辦公證);而房屋置業擔保公司對外地人的要求要在本地有收入外再辦理個暫住證即可。
Ⅶ 汽車按揭貸款合同一般是怎樣的呢
您好:
幫您總結了下
簽訂購車合同時需要注意的要點:
1、標的。買賣要明確確定車的牌子、產地、製造商、型號、批號、配置、選裝設備,以及顏色、裝潢,甚至還要確定是否返修車、庫存車,確定里程錶公里數,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另外,有些車還要明確是原裝還是組裝,二手車要確定使用、修理、零件更換等事項。
2、價款。要明確銷售商報價包含的內容,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是裸車價或是包牌價。買車的費用主要有:車價、購置費、保險費、牌照費、稅,以及銷售商代辦保險、貸款、競拍牌照、上牌、裝潢、取車或送車等有關購車事務的代辦費。另外,還要明確是否有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以及有無免費項目、是否有折扣等。
3、交付。合同要明確交車的時間、地點、方式,以及交付車輛時發現車輛質量和交車手續等問題的處理方法。同時也應明確付款的時間、方式。交車時,購車者除拿到鑰匙和汽車外,還應該得到:汽車銷售發票、車輛合格證、進口車的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保修卡和保修手冊、二手車的以往維修記錄、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車輛行駛證或者移動證,以及車輛的產品使用書和產品說明書、保險單等。
4、質量、維修、售後服務。在上述約定之外,還有關於車輛的質量、維修、售後服務等事項也應當明確,以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防止售後無人管等情況發生。
5、違約責任。權利義務事項約定明確後,誰守約誰違約就容易判定了。而違約責任需要約定的是,一旦確定違約,違約方承擔什麼責任,以及如何承擔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定金是一種常用的保證合同履行的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將不能返還或者充抵車輛價款;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將雙倍返還定金。
6、爭議解決。對合同約定事項發生不一致的看法就是爭議。解決爭議的方法最初都是協商。當合同各方協商不能一致,發生僵持,就需要合同以外的公正力量介入。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人民法院訴訟或者仲裁機構仲裁,但兩者只能選其一。如果不選,就是放棄選擇仲裁。選擇仲裁應寫明機構全稱,如上海仲裁委員會,否則等於未選。選擇法院主要是選擇哪個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如購車人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購車,可以約定在購車人所在地法院訴訟。如不選,依法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訴訟。
7、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8、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9、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10、合同生效條件。一般合同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但也可以約定簽字、蓋章後達到某種條件生效。如貸款購車,可以約定銀行同意貸款後生效等。
11、其他約定。如合同文本的份數、附件和補充條款的效力等。
Ⅷ 車輛貸款,簽訂合同時,要在合同上寫好什麼
摘要 這樣最保險,,,把各項的總費用都寫在合同上,最後加一句,除了以上列表的費用內容,再無其它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