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冒名簽訂的房屋抵押貸款合同有效嗎
冒名簽訂的抵押合同能否產生合同效力,取決於被冒名人是否予以追認,或者是否足以讓合同的相對方引起信賴。若合同事後得到了權利人的追認,或是當場使相對方有足夠的理由產生信賴,則合同有效;反之將被認定為無效。
② 明明知道房子已經出售還做質押借款,抵押合同有效嗎
房子已經賣給別人了。你拿它做。抵押貸款合同是無效的。不是你的名字。是別人的名字。這樣跟詐騙沒什麼兩樣。小心吃官司。
③ 抵押物無效,那這份貸款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不影響貸款合同的效力,如果貸款合同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規定依然是有效的,也就是說如果抵押物出現變故,沒有抵押的價值或者低於抵押的價格,抵押權無效是指物保,但這個不影響人保的效力。所以合同還是有效的,擔保人還是承擔保證責任的~
④ 貸款合同,其中一個擔保人的簽字不是本人所簽,這個貸款合同是否有效還是只是免除了該擔保人的責任
擔保人不是本人簽字,不影響合同對其他實際簽章人員的效力,也就是說合同還是有效的
對於擔保人,由於其沒有直接在合同上簽字確認,是否對其有效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簽字人得到授權,或者合同其他方有合理理由認為簽字人得到授權,那麼擔保人還是要承擔合同責任
2、排除上一條的情況的話,擔保人不承擔合同責任
⑤ 個人貸款房屋抵押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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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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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民間借貸汽車抵押合同有效嗎
民間借貸,以汽車抵押,如果雙方簽訂了抵押合同,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否則,就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第三十八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條 抵押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四)抵押擔保的范圍;
(五)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⑦ 貸款反擔保合同效力怎麼確定
貸款反擔保合同的效力是,如果是債務人與第三人依法訂立的反擔保合同,並且不具有無效情形的,該合同是有效的。債務人與第三人需要按約定履行反擔保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⑧ 銀行房產證抵押貸款在什麼情況下合同無效
情況一:主合同失效
按照《擔保法》的相關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也就是說,如果主合同債權因主合同無效而不存在了,那麼擔保合同也就失去了擔保的對象,擔保合同將隨主合同無效而失效。但是如果明確約定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擔保合同效力的,在主合同無效時,擔保人應按照有效擔保合同約定的條款承擔擔保責任。
情況二:擔保合同本身無效
如果借款人與擔保人惡意串通,騙取反擔保人提供反擔保,或者擔保人採用欺詐、脅迫等手段,使反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反擔保,反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合同將視為無效。
另外,如果借款人、擔保人與反擔保人惡意傳統,促使借貸雙方簽訂主合同,反擔保人、擔保人、借款人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之前簽訂的主合同也將視為無效。
情況三:擔保主體不符合規定
按照相關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為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為國家所有,而且這些機構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也就是說,不能因為進行擔保造成學校停學、醫院聽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