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什麼的合同
借款合同,就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的協議合同,然後貸款人按照貸款合同按時還款,不要出現逾期的情況。
❷ 借款合同是不是就是貸款合同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與貸款合同的區別有:合同定義不同;借、貸對象不同;合同的成立方式不同。借款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貸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機構為貸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由借款人到期返還貸款本金並支付貸款利息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❸ 銀行借款合同和貸款合同是一回事么
是一回事。
借錢的一方成為借款方。借給你錢的一方稱為貸款方(即銀行)。
所以從不同的兩方來看,合同可能有不一樣的叫法。
❹ 什麼叫借款合同
什麼是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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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1月05日 10:59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除了親戚、朋友、同事相互之間的借款合同之外,大部分借款合同的貸款人(出借人)是銀行或信用合作社。
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l)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屬於消費借貸合同。傳統民法學說認為,消費借貸合同屬於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僅要雙方達成合意,還必須以標的物的交付作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學界通說認為,我國的借款合同應理解為諾成合同。即:只要雙方當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借款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互享權利、互負義務。貸款人負有按合同約定拔付款項給借款人的義務,借款人負有按期還本付息的義務。
(3)借款合同大部分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外,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借款合同應當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另外,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協議書及修改借款合同的有關書面材料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
為了維護貸款人的利益,保證借款人按期還本付息,<合同法>第198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的形式和內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辦理。另外,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合同法)第204條、第205條對借款的利率也作了原則性規定。根據規定,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公民之間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❺ 什麼是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又稱貸款合同,是借貸當事人之間關於借貸款而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一般來說,銀行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
(一)借款種類。借款種類是根據借款人所屬行業、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來確定的。
(二)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借款人使用貸款的范圍和內容,是借款合同的重要條款。借款人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專款專用,否則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借款數額。借款數額是合同的標的,特別應注意大、小寫的一致。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是貸款方在一定時期內應收利息數額與所貸出資金金額的比率,借款利率分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根據貸款的種類、用途、期限的不同劃分不同的利率檔次。
(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借貸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根據借款種類和借款用途來確定,短期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中長期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採用何種方式將貸款歸還給貸款人。必須在合同中具體註明。如果是分期償還,要明確載明每次償還的貸款金額和具體時間。
(七)擔保條款。擔保條款是銀行債權實現的重要保障,其目的就是為促使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保障銀行信貸資產的安全。目前我國銀行業已廣泛採用擔保貸款方式。
(八)違約責任。一般包括出借方的違約責任,不能按時發放貸款時承擔什麼責任;還有借款人的違約責任,不能按時還貸、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時等等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九)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當事人一方提出的,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條款也構成借款合同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❻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什麼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還款的合同,主要是在合同上規定借款的金額,利息和還款的時間。
簽訂合同。
關於簽訂合同,依據法律的規定,簽訂書面合同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合同條款不對等的,並不影響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後可能會被撤銷。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規定,【確認書與合同成立】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條規定,【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種類
1、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指當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債務時所應承擔的責任;
2、預期違約責任:所謂預期違約責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後至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當事人一方的自身行為或客觀事實默示其將不能依約履行合同義務所應承擔的責任;
3、締約過失責任: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其過錯,致使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使對方當事人受到信賴利益損失時,過錯方應承擔的責任。
❼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什麼的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申請的還款合同裡面,對還款的時間,利息以及還款的金額都有詳細的說明。
❽ 貸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內容,即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的借款協議的具體內容,表現為借款合同的條款。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
1、借款種類。
根據不同的標准,可以將借款合同分為不同的種類。例如,根據借款的期限,可以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長期貸款;根據出借方資金來源和經營方式,可以分為自營貸款和委託貸款。由於各種貸款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同,因此應當明確約定借款種類。
2、幣種。
因為外匯管制需要,國家對人民幣和外幣借款規定了不同的條件,當事人應當對此加以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涉及貸款人利益的保護,合同對此應當約定。
4、數額。
當事人不僅應當在合同中明確借款總金額,還應當明確每次提供貸款的金額;如果訂立最高額貸款,每次貸款的數額應在最高限額內。
5、利率。
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計算利息的主要依據,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備條款。不過,在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中,對借款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即使自然人之間的借款需要支付利息的,其利率也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6、期限和還款方式。
除上述內容之外,當事人還可以約定保證條款、擔保條款、違約責任條款等其他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法》關於借款合同內容的規定,並非強制性規定,而是屬於提示性規定。在司法實踐中,不能因借款合同欠缺法律法規規定的某些條款而直接確認借款合同無效。
❾ 貸款合同和借款合同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其實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種。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區別於金融機構的放貸行為。而之所以有人認為民間借貸與借款合同有所區別,是因為一般而言民間借貸約定相對比較簡單,例如一張借條,就一行字而已;一般金融機構的放貸合同都比較詳細和規范,因而導致認為民間借貸和借款合同是不同的兩回事。根據我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因沒有具體的還款時間,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還款義務,因此不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但適用最長20年的訴訟時效。但當債權人第一次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而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後,債權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時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3年。借款合同亦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❿ 房貸借款合同是什麼
借款合同就是和銀行簽訂了一個合同,就是把房子抵押給銀行貸錢出來,每個月按時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