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被丈夫騙去銀行貸款簽字用於借新還舊妻子要還嗎
這取決於妻子是否知道丈夫何時騙取了貸款。
知道了就退貨。因為這種貸款詐騙屬於夫妻共同行為,當然是要還的。如果你不知道,你可能不需要還錢。作為成年人,您應該知道您有責任簽署。合同條款寫得很清楚。當然,您應該負責簽署合同。除非有幾種情況,比如空白紙簽名,或者強迫無意識簽名,你可以提供相關證據。如果這些都沒有,你可以嘗試與對方溝通,讓他回復你。真的是騙你簽的。您可以保留證據。
拓展資料:
債務人未經擔保人同意而轉移債務的,擔保人是否還要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法》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債權債務人之間未經擔保人同意而轉移債務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一般情況下,第三人提供擔保財產一般是基於其與債務人之間的特殊信任關系或者對債務的資產、信譽有所了解。所以,在擔保中,一旦未經擔保人同意,債務人擅自轉移債務的,將給擔保人帶來較大風險,因為提供擔保財產的第三人以對新債務人可能一無所知。設立擔保物權雖然主要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但是也要照顧到擔保人的利益,特別是當擔保人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時,如何平衡擔保人、擔保物權人和債務人三者的利益就很重要。《物權法》第175條對債權人的權利行使進行了限制,明確規定,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這種限制不但是對擔保人的保護,同時也是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本規定較好地平衡了擔保人、債務人和債權人的利益。正確理解物權法的這一規定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一) 該規定只適用於第三人提供擔保財產的情況。如果擔保財產是債務人自己提供的,除非債權人明確放棄擔保物權或者債務的受讓人明確表示願意代為提供新的擔保,否則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債務的行為並不意味著債務人擔保責任的免除。
(二) 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債務必須要經提供擔保財產的第三人的書面同意,如果不是書面形式,視為不存在擔保人的同意。根據《合同法》第11條的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電文(包括電傳、電報、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三) 物權法規定的債務轉移不但包括債務人將債務全部轉移給他人,也包括將部分債務轉移給他人。債權人許可債務人部分轉移的,原債務並不退出債務關系,只是其所應承擔的債務額發生減少,新債務人與原債務人共同向債權人承擔債務。部分轉移債務的也必須經擔保人同意,否則擔保人對轉移出去的部分債務不承擔擔保責任。
(四) 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移債務的,可以免除擔保人的全部擔保責任。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移部分債務的,可以免除擔保人部分的擔保責任,擔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擔保責任。
⑵ 丈夫騙老婆簽字的貸款不還怎麼辦
賬戶騙老婆簽字的貸款不還怎麼辦?我可以起訴的呀,因為他騙你錢是貸款,你可以起訴的。
⑶ 丈夫帶人假冒妻子去簽字借錢算詐騙嗎
涉嫌欺詐,但尚不構成詐騙。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丈夫找人假冒妻子,帶其一道去簽字借錢,是欺詐行為,但借錢並非是把錢據為己有,尚不構成詐騙。但以借錢為幌子,不予歸還或者根本就沒有打算歸還的,涉嫌詐騙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11〕7號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⑷ 老公騙我簽字貸了二十萬塊錢錢,打款我沒見到,這錢我該還嗎
從貸款公司角度來講,這屬於夫妻之間共同的債務,必須要還的!
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是丈夫騙了你,可以去法院起訴他,拿回你應有的份額。但是不管結論如何,也不影響歸還貸款。
這是兩筆賬。
⑸ 妻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丈夫騙他在銀行貸款簽了字這樣還付法律責任嗎
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男方銀行貸款,女方是否需要共同承擔債務需要根據借款的用途而界定。如果貸款用於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男女雙方均有償還的義務。如果能證明這個貸款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女方可以拒絕承擔,但是不具有對外效力。
法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或者夫妻雙方共同簽名以及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
首先,女方作為成年人,銀行貸款合同簽字的時候是需要本人確認合同內容的。由於經過本人確認簽字,那說明應該盡到合理注意的義務,不能以此為由,對抗債務人;其次,女方如果留有足夠的證據,該筆借款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那麼可以產生內部對抗的效力,即可以向男方追償;最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如果由夫妻共同簽名,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即使離婚,也是雙方平分債務。
另外,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⑹ 丈夫假冒妻子簽字拿貸款且未用於共同生活。妻子要承擔償還責任嗎.
該債務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妻子可不用承擔,但是對於前述你需要舉出證據證明。
⑺ 老公貸款,老婆不肯去簽字,老公就找人冒充;老婆去簽字,請問這種行為違法嗎銀行要負責任嗎
這個屬於違法行為,銀行是不會負責的,可以被起訴。
在夫妻結婚期間,發生的一般情況下雙方的經濟來源和債務都是兩人平分,如果存在惡意、欺騙行為,那你需要提供相關證據的,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另一種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若認定為夫妻債務後,借錢一方無法證明這筆錢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還錢一方可以另外起訴要求借錢一方還錢
個人向銀行申請貸款全流程
個人申請銀行貸款方式一: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物品作為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是最常用的貸款方式。抵押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房產、汽車、機器設備等。
適合人群:有大額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
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流程
1.先提交個人貸款申請;
2.銀行受理後,對抵押財產進行評估;
3.根據評估價格和借款人提供的信息審查貸款;
4.經審查合格後,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權證抵押手續;
5.銀行貸款。
房屋抵押貸款從申請到放款通常至少需要15天,機構放款通常需要3-7天。
個人申請銀行貸款方式二: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需抵押和擔保,僅憑個人信用即可貸款。
適合人群:借款人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貸款額度要求不高。
信用貸款申請流程
1、提交申請
個人攜帶身份證、收入證明、在職證明等資料前往銀行營業網點,向櫃台工作人員提出貸款申請,按要求提供申請資料。
2、銀行進行審核
銀行工作人員接受申請資料後,認真檢查各項申請信息是否真實有效,並對申請人進行資質評估。
3、簽訂貸款合同
個人通過銀行審核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並約定還款金額、還款利率、還款期限等。
4、發放貸款
銀行按照貸款合同約定期限向個人指定賬戶內發放貸款。
⑻ 偽造配偶簽字,騙取銀行貸款,觸犯刑法嗎
利用偽造的銀行存單作抵押騙取貸款的行為,應定貸款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貸款詐騙罪屬於金融犯罪的一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8)丈夫隱瞞貸款合同金額騙取妻子簽字擴展閱讀
司法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了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形成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精神,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但上述「數額較大」的規定,已經被去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條所變更。
該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五十條明確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因此,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中,貸款詐騙罪「數額較大」的標准應為2萬元,「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已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四條執行,即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⑼ 丈夫隱瞞妻子像銀行貸款那麼妻子回承擔責任嗎
會承擔責任的。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⑽ 丈夫冒充妻子簽名貸款,現在無法還款,妻子被列入失信名單,可以申訴嗎
只要你自己沒去簽名,你就不要承認唄,應該有筆跡鑒定,證明不是你貸的,你就能恢復失信名單,而你老公就會被列入失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