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違約金一般百分之多少合法
國家合法違約金是只要在實際損失的30%以內,國家關於違約金的規定是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標的的2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B. 百分之30的違約金合法嗎
法律分析:屬於合法的;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C. 借款違約金是本金的30%這合法嗎
合法。
首先,我國法律中沒有就違約金的最高限額做出規定。輔助的法律條文是《合同法》第114條: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D. 想問下合同法里有違約金百分之三十這么一說嗎。
有。合同法的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是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的規定,這一規定是為了防止故意通過合同違約使得另一方獲得天價的違約金,使得市場秩序的不平衡而設立的條款。
法律分析
違約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對方的實際損失的數額,如果合同雙方對違約金有約定,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如果合同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一般等於違約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 民間借貸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是合法嗎
合同法約定的違約金就是30%因此沒有違法
F. 貸款公司違約金合法么,多少才合法
借款違約金沒有具體金額的限定,
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6)小額貸款違約金百分之30合法么擴展閱讀
違約責任
法律規定的違約責任通常有2種:一種是定金方式,一種是違約金方式。
支付了定金的,違約方按定金的雙倍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金的話,法律允許雙方約定,也沒有確定到底多少是上限。
但是司法審判的實踐過程中,法院一般會按合同標的額的30%作為違約金的上限,超過這個額度的話,一般不會支持。
另外,定金和違約金只能用一種作為違約方式,如果合同里兩種都有的,法院一般會用額度高的那種讓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後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後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 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後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
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
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G. 合同違約金一般百分之多少合法
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簽訂合同的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違約金數額的,只要違約金數額不超過標的的30%,則依據合同的約定解決。如果簽訂合同的雙方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的,一般可以認定為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H. 違約金不能高於30%的法律依據
一、原《合同法》已經廢止。
二、原《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二款;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三、「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不是指合同標的額,而是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案例;甲乙合同標的額2000萬,約定違約金超0%,造成損失50萬(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現甲方違約,乙申請支付約定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
法院依法判決;
一、甲因違約向乙賠償造成損失50萬;
二、甲向乙支付約定違約金造成損失(50萬)的百分之三十為15萬。
三、甲乙雙方合同繼續履行。
《民法典》未對違約金上下限作出具體規定,等待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做出民法典合同編「副本」(合同編司法解釋)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