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不簽字可以貸嘛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貸款,這個當然是沒有問題的,只要不要另一方貸款,那麼就可以不簽字,也不需要另一方簽字,除非需要另一方做擔保人。
❷ 夫妻貸款妻子沒有簽字
丈夫貸款妻子沒有簽字,如果該借款女方知情,且該貸款是用於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那麼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雙方共同償還。相反,如果是用於個人生活,則由男方個人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❸ 丈夫貸款妻子沒簽字有責任還款嗎
這主要涉及到婚內共同債務的認定,如果是男方一方在貸款書上簽名,女方時候承認了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女方就有還款責任。如果女方沒有承認是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通過證據證明男方的借款用於夫妻家庭日常需要或者共同經營活動,也會被認為女方要還貸款。男方借款但超出婚姻共同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共同債務。
【拓展資料】一、《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准確地把握和適用。
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首先,「為夫妻共同生活」應當始終堅持由夫妻中的舉債方承擔證明責任,夫妻中的非舉債方不負舉證責任。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當由主張舉債為共同債務即舉債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負舉證責任,因為只有舉債人自己才最為清楚和了解舉債的用途,也最容易證明該債務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除非其有故意隱瞞借款用途的別有用心。如果讓對借款不知情的夫妻非舉債方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既不現實,也很難完成。
四、其次,如果夫妻中的非舉債方能夠舉證證明存在法定的兩種例外情形,即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約定財產分別制度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或者債權人知道該債務屬於非法債務(如賭資、進行非法經營等),則該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五、最後,還要注意保護無過錯的善意債權人。至於何為「無過錯的善意」,筆者認為是債權人「有理由相信借款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情形,如借條上所寫借款將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借款數額較小,借款後夫妻另一方知曉後並未表示反對等。從維護市場交易安全的角度來講,無過錯的善意債權人的利益也理應得到保護。
❹ 老公代款老婆沒簽字,老婆要承擔責任嗎
首先,我們需要確定的是老公所貸款項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應當共同清償。
其次,對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准,我國民法典也作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分為以下三個層次:
第一,基於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其表現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簽字,也可以是事後一方的追認。對於共債共簽,即能在家庭重大財產利益的處分上保護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權和同意權,也能夠最大限度減少事後糾紛的發生概率。至於,事後追認的方式,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通過電話錄音、簡訊、微信、郵件等方式進行判斷。
第二,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此類債務主要是日常家事代理范疇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生活過程中產生,以婚姻關系為基礎,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撫養教育經費、老人贍養費、家庭成員的醫療費等,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應當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且債權人不能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除因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權形成日常家事債務外,還會與第三人形成其他債權債務關系,如大額借貸、贈與、不動產買賣等。為保護債務人的配偶一方合法權益,法律明確規定此種情況下所負債務原則上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債權人能舉證證明該債務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❺ 丈夫貸款時妻子並沒有簽字,這個貸款與妻子有關系嗎
很多的人都認為在結婚之後,既然所有的收入都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那麼貸款也應該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有網友在網路上面詢問自己的丈夫在貸款的時候,自己並沒有簽字,那麼這個貸款跟自己有關系嗎?
有的人詢問,如果自己簽字了,但是到時候妻子不承認這個錢適用於生活,那麼妻子是不是也不用償還。其實是不對的,當妻子花了這筆錢,那麼大家如果有相關的證據,就可以讓七的歸還這筆錢。所以即使是妻子沒有簽字的話,那麼妻子一旦花了就需要進行償還。
❻ 老公貸款,老婆不肯去簽字,老公就找人冒充;老婆去簽字,請問這種行為違法嗎銀行要負責任嗎
這個屬於違法行為,銀行是不會負責的,可以被起訴。
在夫妻結婚期間,發生的一般情況下雙方的經濟來源和債務都是兩人平分,如果存在惡意、欺騙行為,那你需要提供相關證據的,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另一種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若認定為夫妻債務後,借錢一方無法證明這筆錢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還錢一方可以另外起訴要求借錢一方還錢
個人向銀行申請貸款全流程
個人申請銀行貸款方式一: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物品作為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是最常用的貸款方式。抵押物通常為不動產,比如:房產、汽車、機器設備等。
適合人群:有大額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
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流程
1.先提交個人貸款申請;
2.銀行受理後,對抵押財產進行評估;
3.根據評估價格和借款人提供的信息審查貸款;
4.經審查合格後,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權證抵押手續;
5.銀行貸款。
房屋抵押貸款從申請到放款通常至少需要15天,機構放款通常需要3-7天。
個人申請銀行貸款方式二: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譽發放的貸款,借款人無需抵押和擔保,僅憑個人信用即可貸款。
適合人群:借款人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貸款額度要求不高。
信用貸款申請流程
1、提交申請
個人攜帶身份證、收入證明、在職證明等資料前往銀行營業網點,向櫃台工作人員提出貸款申請,按要求提供申請資料。
2、銀行進行審核
銀行工作人員接受申請資料後,認真檢查各項申請信息是否真實有效,並對申請人進行資質評估。
3、簽訂貸款合同
個人通過銀行審核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並約定還款金額、還款利率、還款期限等。
4、發放貸款
銀行按照貸款合同約定期限向個人指定賬戶內發放貸款。
❼ 丈夫在銀行貸款,妻子知情,但沒簽字,要承擔責任嗎
這得看貸款用途,要是用於夫妻公共方面的,如房貸,共同受益的就要承擔責任,如果是用於本人的事業或其他於妻子無關的事情,妻子可以不分擔責任的。
❽ 丈夫拿貸款。合法的妻子不簽字。這貸款跟妻子有關嗎
丈夫去貸款,但是妻子不簽字,不管妻子簽不簽字,只要你們兩個人是夫妻,那麼妻子他就是默認的還款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