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給員工擔保進行小額貸款,是否違法呢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個在努力奮斗的金融民工,請大家關注我,共同探討財經問題!
公司給員工擔保進行小額貸款,這個是不違法的,公司只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在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基礎上作出的擔保決議,那就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像你這個情況,員工借款,而公司給員工的借款提供擔保,這個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只要貸款的錢是用於員工自己使用,那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如果員工的借款用於公司的經營, 那麼公司給員工的借款擔保,那麼就會存在問題,資金適使用方給自己擔保,那樣對於金融機構來說,這筆貸款是存在一定風險的,一旦企業的經營出現問題,那麼就會使得貸款出現無法收回的可能。
一般來說,員工借款由公司來擔保,一般是不大可能的,公司沒有必要來給員工的借款承擔兜底的責任。
Ⅱ 小額貸款擔保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如果借貸人在申請貸款時,因為個人資質較差而無法申請貸款的話,若是能提供一位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的擔保人來申請擔保貸款,也是可以的。在一定程度上來說,擔保人也就是充當著「抵押物」的角色,如果借貸人想要獲得大額貸款,或是讓貸款變得更容易些,那麼提供抵押物來申請貸款,無疑是最好的選擇,因為有抵押物的存在,貸款機構對資金的回收也有了一定的保障,借貸人就更便於申請貸款了。同理,若是借貸人沒有抵押物的話,那麼提供一位個人資質較好、還款能力較強的擔保人作為第三方擔保貸款,也是會增加獲貸率的,不過,需要擔保人注意的是,若是借貸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則需有義務的承擔其還款責任,為此,擔保人還需滿足貸款機構規定的有關條件才行,具體情況還需以有關貸款機構規定為准。若是借貸人沒有抵押物的話,那麼提供一位個人資質較好、還款能力較強的擔保人作為第三方擔保貸款,也是會增加獲貸率的,不過,需要擔保人注意的是,若是借貸人無力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則需有義務的承擔其還款責任,為此,擔保人還需滿足貸款機構規定的有關條件才行,具體情況還需以有關貸款機構規定為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Ⅲ 小額貸款擔保人的風險
貸款逾期擔保人的徵信是會受到影響的,在貸款機構做了擔保,擔保人會被認為是這筆貸款的隱項負債人,而且在擔保人的徵信記錄里會出現相關擔保信息。以後擔保人去銀行貸款,貸款額度也會因此而降低,甚至會被拒絕貸款,因為存在擔保貸款的負債。並且貸款機構不會給出貸款的優惠利率,白白地增加了自己的貸款成本。
而如果貸款人發生了逾期行為,短期內(一般為三個月內),貸款機構會通知到擔保人要求擔保人償還貸款,造成自己的經濟損失。而一旦逾期時間超過四個月,貸款機構就會有權利起訴擔保人,擔保人會無辜地陷入官司之中,這個訴訟記錄也會被記錄上徵信報告,個人信用存在污點成為「失信人「。
因此,大家不能輕易成為他人的貸款擔保人,首先影響自己的貸款,其次一旦發生逾期還會被牽連進官司中。貸款逾期擔保人的徵信是毀滅性的,以後再想貸款會很難,所以不是生死朋友,大家還是少為人擔保貸款,避免自己被拖下水。
Ⅳ 小額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擔保人需要與與本擔保案無牽連;
2、需要時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的個體;
3、提供擔保者在當地需要有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6、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訂立書面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Ⅳ 小額貸款擔保人責任是哪些
1、根據我國的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
2、一般擔保指的是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但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不承擔債務。簡單說,在擔保時已經寫明如果借款人發生不能償還債務的情況時,負責擔保就是一般擔保。
3、連帶擔保指的是借款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都有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是否有償還能力限制。如果在合同內沒有寫明擔保責任或者是約定不清楚的情況下都是連帶擔保責任。
Ⅵ 小額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貸款擔保人要承擔替借款人償還借款和利息的風險。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借款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要代為清償。擔保人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范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Ⅶ 給別人在小額貸款公司以公司給他擔保了50萬,現在他還不上了。小額貸款公司起訴我。請問我如果一直不還
根據你的提問,你有權利起訴他!但是如果小額貸款公司起訴你,你申請追加他為被告可能性很小。因為從法律關系的角度,你和小額貸款公司之間是債權債務關系,你朋友和你是債權債務關系。小額貸款公司如果行使代位權之訴,那麼你的朋友是被告,你是第三人。要追加也是追加你。如果小額貸款公司只是用民間借貸起訴,只能起訴你。要追加你朋友,除非他在上面做了擔保人。因為你描述案情太過簡單,如需進一步了解案情和法律規定,可電聯趙光緒律師。電話在右邊頁面上。
Ⅷ 小額貸款擔保人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承擔責任如下:1、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負責擔保,那麼就是一般保證。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償還,才可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2、如果在擔保人沒有寫任何以上內容,那麼就是連帶保證。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Ⅸ 小額擔保貸款的擔保流程
第一步:貸款申請貸款申請人提出小額擔保貸款申請,各類創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再就業優惠證》、《就業失業記證》、《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大中專畢業證》等和創業項目的工商營業執照及其他需補充材料。
第二步:貸款受理申請人所提供的證件、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對基本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正式受理申請,並指導申請人填寫《再就業小額貸款擔保申請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供擔保的反擔保人應是縣財政全額撥款的在職工作人員。
第三步:貸前調查擔保中心受理申請後,由各鄉鎮勞動保障所到申請人經營場地進行實地調查,全面了解、掌握創業項目經營狀況和申請人家庭情況、信譽情況等。
第四步:擔保中心推薦保障所完成實地貸前調查後,對符合條件、經營情況較好且落實了反擔保手續的貸款申請人,上報縣擔保中心,由擔保中心向合作銀行進行推薦,並提供擔保意向。
第五步:擔保中心與合作銀行簽訂《擔保合同》合作銀行在收到擔保中心的推薦和擔保意向後,對貸款申請進行評審。通過評審後,與擔保中心簽訂《擔保合同》。
第六步:貸款發放根據銀行貸款手續,擔保中心提供擔保後,貸款申請人與合作銀行簽訂《貸款合同》,銀行向申請人發放貸款。
第七步:貸後跟蹤服務貸款發放後,擔保中心將會同經辦銀行,定期到借款人的經營場地對貸款使用情況、創業項目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進行調查。對經營狀況較好的項目調查間隔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經營狀況一般的項目一般為一個月。對經營狀況較差的隨時關注,並進行幫扶、指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從屬性及保證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三條 【不得擔任保證人的主體范圍】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第六百八十四條 【保證合同內容】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