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有什麼規定
一、提高認識,准確把握「現金貸」業務開展原則
(一)設立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必須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務資質,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放貸業務。
(二)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三)各類機構應當遵守「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充分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誘致借款人過度舉債,陷入債務陷阱。應全面持續評估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償付能力、貸款用途等,審慎確定借款人適當性、綜合資金成本、貸款金額上限、貸款期限、貸款展期限制、「冷靜期」要求、貸款用途限定、還款方式等。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單筆貸款的本息費債務總負擔應明確設定金額上限,貸款展期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
(四)各類機構應堅持審慎經營原則,全面考慮信用記錄缺失、多頭借款、欺詐等因素對貸款質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加強風險內控,謹慎使用「數據驅動」的風控模型,不得以各種方式隱匿不良資產。
(五)各類機構或委託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
(六)各類機構應當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
二、統籌監管,開展對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
(一)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暫停新批設網路(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暫停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省(區、市)開展小額貸款業務。已經批准籌建的,暫停批准開業。
小額貸款公司的批設部門應符合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已批設機構,要重新核查業務資質。
(二)嚴格規范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託、無指定用途的網路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應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禁止發放貸款用於股票、期貨等投機經營。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建立持續有效的監管安排,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加強督導。
(三)加強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審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資或吸收公眾存款。禁止通過互聯網平台或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銷售、轉讓及變相轉讓本公司的信貸資產。禁止通過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入資金。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的資金應與表內融資合並計算,合並後的融資總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暫按當地現行比例規定執行,各地不得進一步放寬或變相放寬小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的比例規定。
對於超比例規定的小額貸款公司,應制定壓縮規模計劃,限期內達到相關比例要求,由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網路小額貸款清理整頓工作由各省(區、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將制定並下發網路小額貸款風險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有關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嚴格按照《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監管和風險管理要求,規范貸款發放活動。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三)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並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四)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現金貸」業務的規范整頓工作,由銀監會各地派出機構負責開展,各地整治辦配合。
四、持續推進,完善P2P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
(二)不得將客戶的信息採集、甄別篩選、資信評估、開戶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參與P2P網路借貸。
(四)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等購房融資借貸撮合服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
各地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應當結合《關於開展「現金貸」業務活動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19號)要求,對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開展「現金貸」業務進行清理整頓。
五、分類處置,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機構處置力度
(一)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採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同時,視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協助各類機構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的網站、平台等,有關部門應叫停並依法追究責任。
(二)對於未經批准經營放貸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在銀監會指導下,各地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和取締;對於借機逃廢債、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頓工作的,加大處罰、打擊力度;涉嫌非法經營的,移送相關部門進行查處;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停止提供金融服務,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互聯網金融網站和移動應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分別按照處置非法集資、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等工作機制予以查處。
(三)對涉嫌惡意欺詐和暴力催收等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及時將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切實防範風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六、抓好落實,注重長效,確保規范整頓工作效果
(一)各地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明確各類機構的整治主責任部門,摸清風險底數,制定整頓計劃,壓實轄內從業機構主體責任,全面深入開展清理整頓,抓緊建立屬地責任與跨區域協同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應急預案,守住風險底線。
(二)各地應引導轄內相關機構充分利用國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範借款人多頭借貸、過度借貸。各地應當引導借款人依法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建立失信信息公開、聯合懲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三)各地應開展風險警示教育,提高民眾識別不公平、欺詐性貸款活動和違法違規金融活動的能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四)各地應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充分利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平台等渠道,對提供違法違規活動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形成有效震懾。
(五)各地應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開展規范整頓。對監管責任缺位和落實不力的,將嚴肅問責。
(六)各地應將整治計劃和月度工作進展(月後5個工作日內)報送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銀監會),並抄送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人民銀行)。
(1)小額消費貸款相關法律擴展閱讀
《貸款公司管理規定》第八條 設立貸款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二)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收貨幣資本,由投資人一次足額繳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2. 小額貸款犯法不
【法律分析】
小額貸款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以內的屬於合法利率,受法律保護;超過4倍的,屬於高利貸,而高利貸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小額貸款要受法律保護,最少需要兩個條件:第一,貸款公司經過國家銀監會的許可,得到相應的許可證;第二,貸款利息不得高於國家公布的商業銀行利息的四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3. 國家規定小額貸款利率多少合法
年利率15.4%及以下,均為合法。關於利率上限的規定: 2020年9月新的規定:借貸利率不得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2020年4月至今公布的1年期LPR3.85%,四倍為15.4%)。
4. 小額貸款還不上了還觸犯法律了嗎
小額貸款還不上屬於民事債務糾紛,不違法,但是根據法律規定,應當依照貸款合同履行還款義務。
不能償還的,債務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 小額貸款不還有什麼法律後果
後果一:遭遇罰息和違約金。貸款不還,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額罰息,一些金融機構在罰息的基礎上,還需要你支付一筆違約金,這些費用加起來,可是一筆不菲的開支。
後果二:信用受損。借了銀行的錢,逾期不還,你的個人信用報告就會留上污點,以後再想申請信用卡、申請貸款,就是難上加難。即便是小額貸款公司,沒有計入徵信,圈子裡也有一套共享的黑名單體系,一家不還,別家的貸款也會很難審批。
後果三:被各種手段催收。無論是銀行還是小貸公司,都有自己的催收體系。初級的會給你發簡訊、打電話催繳,程度嚴重一些的,甚至會有催收人員24小時貼身緊逼,嚴重擾亂你的工作、生活。
後果四:被起訴,資產可能被查封。金融機構也會用法律武裝自己。欠款不還,金額比較大的,就會被起訴。一旦法庭宣判完畢,你就算一百個不情願,也必須得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就會依法查封你名下房產,以拍賣所得,償還欠款。
後果五:情節嚴重要坐牢。一般來說,借錢不還這類事件都屬於民事糾紛,不會上升上刑事層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執行,堅決要當老賴,寧可跑路也不還錢,情節非常惡劣的,法院還會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責任,過份嚴重就會坐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6.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法規
1、《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
2、關於印發《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3、關於印發《貸款公司組建審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4、關於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
5、農村資金互助社示範章程
7. 小額貸款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分析:小額貸款只要不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就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由於我國法定的貸款利率最高不能超過四倍。因此,只要小額貸款公司是經法律許可設立的且其貸款利率並沒有超過商業銀行的四倍的,則該小額貸款受到法律保護。此時貸款人應該自覺按時償還小額貸款,而不能以貸款不合法為由拒絕償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8. 小額貸款公司合法嗎
符合成立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是合法的,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是不存在風險的。小額貸款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小額貸款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與銀行相比,小額貸款公司更為便捷、迅速,適合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資金需求;與民間借貸相比,小額貸款更加規范、貸款利息可雙方協商。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小額貸款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執行金融企業財務准則和會計制度,依法接受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拓展資料:
小額貸款是什麼意思
小額貸款是以個人或企業為核心的綜合消費貸款,貸款的金額一般為1000元以上,20萬元以下。辦理過程一般需要做擔保。小額貸款是微小貸款在技術和實際應用上的延伸。小額貸款在中國:主要是服務於三農、中小企業。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合理地將一些民間資金集中了起來,規范了民間借貸市場,同時也有效地解決了三農、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目前也有針對上*族提供的的個人小額貸款數額一般在1000-5000元不等,大部分不需要抵押,但信用、信息審核比較嚴格。
小額貸款具體步驟
1.由借款者向開辦小額貸款的銀行網點提出申請。在申請時,借款者要攜帶身份證、住址證明、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等相關資料,如果是商戶還需要攜帶營業執照;
2.銀行收到貸款者的申請後,對貸款者進行審核;
通過銀行的審核、審批通過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者成功拿到貸款。 以上就是關於小額貸款公司合法嗎的相關介紹,對小額貸款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具體的流程,不同的銀行貸款的規定也是有所不同的,提前准備相關的材料,按照規定來進行手續的辦理,對此如果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詢一下找法網的律師。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9. 小額貸款合法嗎
民間小額貸款不違法。民間小額貸款不是高利貸,且民間小額貸款受監管機構監督、管理,其借貸利率也在合肥范圍內,因此不屬於違法行為。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典的約束和保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修正)》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10. 小額貸款公司的法律規制
法律分析:原則上小額貸款公司都是合法的,因為不合法是不會讓其注冊成功的。但法律規定利率在36%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利率在24%以下才受法律保護,所以關於這里的具體利率就小額貸款公司自身情況而定。正規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會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基礎上有所上浮,但也不會高的離譜。雖然小貸公司除了利息之外,還有服務費、管理費等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