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要拿貸款合同的,畢竟你的銀行貸款下來了,你要跟趙貸款合同上的規定按月還款,你也可以看一下貸款合同關於貸款的說明,這樣對你心裡比較有數。
2. 貸款合同不拿有影響么
申請貸款買房的時候,貸款一般會有兩個合同,一個是跟開發商簽的購房合同,一個就是跟銀行簽的抵押貸款合同,這兩個合同都一般是一式兩份,也就是說銀行會有一份,然後,本人也需要有一份貸款合同。
貸款合同不拿的,一般情況下是沒有什麼影響的,不過如果後續發生爭議糾紛,會面臨舉證難的問題。
而且,在某些情形下還是會有影響的,比如房子將來需要出售的,那麼所付出的銀行利息可以算到購房成本中,抵扣個人所得稅的,並且稅務部門會要求提供貸款合同以及利息清單的。所以建議大家還是收好自己的貸款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七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3. 貸款買房有貸款合同嗎
買房貸款有合同的,如果借款人在銀行申請了房貸,那麼在貸款審核通過後銀行會和你簽訂合同。如果審核沒有通過,就沒有合同了。
購房貸款的辦理流程是:
一、借款人選購好房屋後,准備材料,然後到銀行網點提出貸款申請;
二、銀行受理後,會調查材料,對貸款進行審批;
三、審批通過的可以簽訂貸款合同。審核失敗的,銀行會告知原因;
四、借款人辦理抵押等手續,然後銀行放款。
【拓展資料】
一、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什麼時候能拿到?
在購房時,購房合同一般是一式四份,銀行一份做貸款使用,開發商一份,房產管理局一份做為注冊備案,最後就是你自己一份。在簽訂的時候就能拿到。
而貸款合同是在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才開始簽訂貸款合同。抵押貸款合同一般銀行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再下發到你手中。根據開發商提交的進度和你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及時有關系。
二、銀行通知開始還貸,貸款合同還沒拿到怎麼辦?
有時候貸款已經下來了,銀行也開始通知還貸,但是貸款合同還沒拿到。這時候可以帶著購房的合同和發票或收據,到當地房產管理局進行查詢,看是否已經在備案中。如果已經備案,就可以開始還款了,如果沒有,應及時聯系開發商拿到合同,並進行備案。
三、銀行已經開始放貸了,不拿貸款合同有關系嗎?
銀行開始放貸後,一般如何還款和合適還款等都會及時提醒。所以只要及時還款,暫時沒有拿到關系不大,但是不是說不需要這份貸款合同。一般銀行都會有備檔,可以與銀行相關人員聯系拿取。
四、購房貸款合同丟了怎麼辦?
1.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購買的是期房,並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根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
3.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
4. 貸款合同放在銀行一直沒有拿
如果沒有拿貸款合同的話,一旦之後出現糾紛,客戶沒有合同作為依據,就很難有效地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即便每月有償還房貸月供,但舉證也會麻煩一些。所以客戶一定要記得拿好房貸合同,並將其保管好,切莫丟失了。不過大家也需要注意,並不是客戶在銀行簽訂完房貸合同就能馬上拿到的。
因為銀行後續還有一些手續要處理,所以客戶可能還得等上一到兩個月左右就可以拿到合同。待銀行手續辦完,銀行也是會發送信息通知客戶去領取合同的。很多人在買房的時候都會在銀行辦理貸款,如果是在這種情況下辦理的貸款,那麼貸款合同更要拿了。
貸款合同注意:
對於銀行貸款合同要簽幾份,這個問題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回答,如果是普通的信用貸款,只需要簽兩份合同就可以了,銀行一份自己一份,如果辦理的是房貸,那麼還要再加上開發商的一份,一共需要簽三份。
很多人在辦理貸款之後,都可能會問銀行貸款合同一定要拿的。辦理銀行貸款的時候一定要簽銀行貸款合同,而在簽了貸款合同之後,自己也要保留一份。
5. 貸款合同沒拿怎麼辦
房貸合同如已簽訂且貸款銀行已放款沒拿不要緊,借款人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即可。除此之外,借款人可以向貸款銀行索要房貸合同自行保存,以規避後續糾紛風險。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九條
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或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貸款人協商一致的保證條款,加蓋保證人的法人公章,並由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應當由抵押人、出質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6. 貸款買房為什麼沒有貸款合同
原因如下:
一、後面手續還未辦完:因為銀行住房貸款辦理要通過許多手續,假如手續沒有辦完,銀行當然不會把合同交給貸款人。但是用戶不必擔心,耐心等待就行,銀行辦完手續後,便會簡訊提醒客戶去拿合同了。
二、工作人員忘記了:有的情況下業務繁雜,可能工作人員忘記了告知客戶,造成客戶沒拿到住房貸款合同。但是銀行沒有通告,客戶個人也可以大概計算住房貸款辦理所需要的時間,攜帶身份證去銀行網點服務台找個工作人員拿合同。
【拓展資料】
一、購房貸款批不下來是否可以退還首付和定金?
1.如果是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無法放款,那麼購房者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並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
2.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徵信記錄有污點或者還款能力不夠而影響貸款審批,首先應該盡量解決,如找擔保公司擔保或者延長還款期限等。如果仍無法解決,那隻能解除購房合同了。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給賣家,同時賣家應該返還首付款。
3.因此無論哪種原因使得貸款辦不下來,購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區別僅在於購房者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二、房貸選20年還是30年?
房貸選二十年還是三十年的期限,其實主要還是看客戶自身的經濟情況和還款能力。如果客戶經濟收入水平不低,那選二十年就足夠了,沒必要選三十年,時間太長,債務自然越早還清越好。況且多出整整十年時間,要繳納的利息也會更多一些。而如果客戶經濟收入情況一般,房貸金額又比較大,選二十年可能每月月供不低,客戶還款壓力會比較大,那還是選擇三十年會比較好,期限長了,月還款額自然也減少了,如此一來,客戶每月的還款負擔也能有所減輕。要是客戶之後財力水平上升,手裡有了足夠的資金,還可以選擇提前還款。在提前還了部分款項後,若認為三十年長了,就可以選擇縮短還款期限、保持每月月供不變,如此也能更早還清債務了(若認為三十年正合適,那可以選擇保持還款期限不變,縮減每月月供)。
7. 房貸合同沒拿要緊嗎
房貸合同沒拿是有影響的,因為房屋貸款合同是購房重要的貸款憑證, 不拿房貸合同以後就沒有證據處理財務糾紛,取得房貸抵押合同後,有利於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發生糾紛時也會有證據能夠證明,如果房貸抵押合同已經簽訂,放貸的銀行也已經出借了,房貸抵押合同是否簽收沒有太大影響,只要按時還款即可, 但最好嘗試獲得抵押合同。
拓展資料
一、房貸合同的作用
1、銀行貸款合同是證明個人跟銀行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明,上面會約定購房貸款的時間、利率計算方式及還款方式安排等等,還有違約責任之類的一些條款,只要個人按期正常還貸,銀行就不會找麻煩,用到合同的機會就很少。
2、貸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乃至四份,銀行那邊都有存檔,即使個人的丟了也不礙事,銀行會監督還款的,銀行有諸多手段敦促個人按時還款,如果手段都失效了,最後銀行才會拿著貸款合同起訴貸款人。
二、房屋貸款利息(等額本金法)
1、每月月供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2、每月應還本金=貸款本金÷還款月數;
3、每月應還利息=剩餘本金×月利率=(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4、每月月供遞減額=每月應還本金×月利率=貸款本金÷還款月數×月利率;
5、總利息=〔(總貸款額÷還款月數+總貸款額×月利率)+總貸款額÷還款月數×(1+月利率)〕÷2×還款月數-總貸款額。
三、購房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2、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買期房必須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8. 銀行沒有給貸款合同怎麼辦
法律分析:雙方協商處理,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合同是必須要給的。對方不提供,可以起訴對方。借款抵押合同和借據是在該行貸款的憑證,拿肯定是要拿到手的,但是這份合同對銀行的意義遠大於對貸款人的意義。貸款合同對貸款人而言也還有比較多的用處,比如小孩讀書要用,取公積金要用,有些地方安家落戶可以用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9. 房貸辦下來了,銀行沒有給我貸款合同怎麼辦
1、銀行應該會通知你去取的,想早點拿到,可以自己去銀行取貸款合同。
10. 銀行貸款合同沒有給我怎麼辦
銀行貸款合同通常是現場合同簽完以後就給用戶,沒有給可能是業務員忘記了,用戶提醒業務員給貸款合同就行。或者是用戶沒有貸款合同,事後去銀行找當初辦理業務的人員索要貸款合同。貸款合同一般是一式兩份,業務員沒有當場給用戶合同,那麼銀行處肯定會有兩份合同。
銀行放完貸款之後,應當給借款人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貸款合同,但是實際操作中很多借款人沒有拿到貸款合同。其中原因很多,大致有以下三種:
第一是合同不夠。銀行跟借款人簽訂了合同,但是因為要留存相關部門,導致手上沒有多餘的合同。例如,房貸合同最少需要四份,其中銀行留兩份,房管部門留兩份;期房的話房產公司還要留一份。如果銀行做的合同不夠多,就沒有多餘的給借款人了。
第二是合同填寫有錯誤作廢,導致沒有多餘合同。以前銀行合同都是手寫,常常發生錯誤,所以有作廢的。銀行也不好意思讓客戶再跑一趟來簽字,所以多餘的就少了。現在都市用電腦列印,填寫錯誤少了,但是列印或發生錯行或錯格,也造成了作廢。
第三是很多借款人不來取,導致銀行根本不重視客戶這個需求。銀行內部檢查往往會認為客戶經理保管這些合同存在問題,但是這些合同又不能毀掉,所以不少客戶經理為了省事就少做了給客戶的合同。
但是,不管什麼原因,如果借款人去銀行要貸款合同,銀行只要有原件還是願意給的。即使沒有原件,也會配合去把銀行自己留存的貸款合同復印給借款人。不過借款人如果自己不去要,不少銀行是不會主動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