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常見的貸款種類有哪些
❷ 貸款合同的內容
法律分析:貸款合同應該包括以下內容:1、貸款類型,貸款類型主要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屬性、貸款用途、資金來源和使用方式來劃分;2、借款幣種,借款貨幣是借款合同的目標類型;3、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是指貸款的范圍和內容,即貸款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與哪些生產要素相結合,規定了貸款的使用方向;4、貸款金額,指借款貨幣的數量;5、貸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內貸款利息與貸款本金的比率;6、貸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款人按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期限;7、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以何種結算方式將貸款返還給貸款人;8、違約責任。根據法律相關規定,貸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❸ 借款合同有哪些種類
借款合同有以下種類:
1、人民幣借款合同和其他貨幣借款合同。主要按照借、貸的貨幣的區別進行分類;
2、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主要按照借款用途分進行分類;
3、信用借款合同和擔保借款合同。主要按照借款合同所採取的擔保方式進行分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❹ 借款合同的內容具體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了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訂立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❺ 什麼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的所有權轉移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合同具有如下特徵:
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因此,借款合同通常只會發生遲延履行,不會發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通常為有償合同(有息借款),但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無息借款)。
3.借款合同通常為要式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當事人雙方約定。
❻ 借款合同主要內容是什麼
借款合同應該包含的內容:借貸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借款的種類、幣種;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數額、利率、期限;以及還款方式、時間、地點等重要的內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❼ 借款合同的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❽ 法律有效的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借款方、貸款方、保證人的名稱、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貸款的種類、貸款的用途、借款幣種、借款的數額、借款的期限、借款利率、還款方式、保證條款、違約責任、其他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貸款通則》 第二十九條 簽訂借款合同:?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或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貸款人協商一致的保證條款,加蓋保證人的法人公章,並由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應當由抵押人、出質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❾ 借款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借款合同具體指貸款人出借借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需包括借款人和貸款人的姓名、地址、聯系方式;借款的種類、幣種、金額;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等內容。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