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拿貸款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簽訂貸款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核實貸款銀行的商業信息。個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前應仔細核實貸款銀行的商業信息,該貸款銀行是否具有按照約定貸款的能力及信譽貸款發放情況具體如何二、要在合同中約定清楚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及還款方式等信息,個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時應仔細核實這些信息是否有誤。銀行工作人員在工作時將這些信息打錯的也不是不可能。個人應仔細校對這些重要信息,校對無誤後再簽字。此外,如果提供格式條款的銀行沒有提醒消費者注意這些不平等格式條款,那麼這些條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對消費者沒有約束力。
三、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四、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合同。
五、簽訂合同後可留存一份。為了方便後續的查看以及其他用處,個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時可以索要一份合同進行留存。雙方簽訂貸款合同後,合同的效力及於合同雙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條 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2. 銀行簽約貸款合同注意哪些問題
法律分析:(一)注意銀行是否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銀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銀行作為貸款人,其義務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存在著遲延發放貸款和不足額發放貸款的現象。尤其是在先簽合同後審批的情況下更容易出現此類問題。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這些都屬於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追究銀行的責任。
(二)要注意銀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發放貸款時,如果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將剩餘款項作為本金支付給借款人。實際上借款人只是貸了一部分的本金,卻是按照全部的本金來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規定,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銀行借貸合同中的相關約定。
(三)注意銀行有權中止合同但要滿足一定條件
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後,在未發放貸款或發放了部分貸款時,發現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喪失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時,銀行可行使不安抗辯權,在對方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暫停向借款人放款。
行使不安抗辯權應當注意,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證據,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則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銀行停止發放貸款應當履行兩項義務:一是通知義務,即將停止發放貸款的事實、理由及時告訴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即繼續按約發放貸款。銀行停止發放貸款後,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銀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三十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對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一)執行有關存款准備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與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有關的行為;
(三)執行有關人民幣管理規定的行為;
(四)執行有關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
(五)執行有關外匯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執行有關黃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七)代理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的行為;
(八)執行有關清算管理規定的行為;
(九)執行有關反洗錢規定的行為。
前款所稱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是指國務院決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發放的用於特定目的的貸款。
3. 簽訂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借款合同要注意:1、借款合同內容應當完善,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2、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3、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率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第六百七十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4. 借款合同要注意什麼呢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要注意:
一、簽訂借款合同要依據國家信貸計劃和政策;
二、應掌握信貸方的資信情況。
三、貸款方應充分發揮自己的監督管理的職能作用;
四、嚴格各項規章制度,確保貸款安全。
五、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利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5. 簽銀行貸款合同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簽訂貸款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要在合同中約定清楚借款用途、幣種、數額、利率、期限及還款方式供格式條款的銀行一方必須採取合理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銀行責任的條款,並且還要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對這些條款進行說明。也就是說,如果提供格式條款的銀行沒有提醒消費者注意這些不平等格式條款,那麼這些條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對消費者沒有約束力。
第二,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
第三,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6. 簽房產按揭貸款合同要注意什麼
首先要注意的是貸款利率,除商業貸款基準利率之外,一些銀行會推出折扣優惠,這個折扣優惠就是貸款的浮動幅度。由於每個銀行規定不同,有些銀行保留了自己的調整許可權,沒在房貸合同上明確約定利率優惠期限。所有在簽訂房貸合同時一定要向銀行咨詢清楚。另外要注意的是還款日期和到期提醒方面,購房者一定要向銀行咨詢清楚,如果貸款人用來還貸的銀行卡上余額不足,銀行是否會提前幾天發信息提醒。如果銀行不發信息提醒,銀行會從何時開始計算逾期罰息。另外,購房人還可能存在提前還款的情況,所以在簽訂房屋貸款合同時,借款人一定要向銀行咨詢清楚,提前還款用不用支付違約金以及支付的形式。
簽訂合同的必備條款也要寫清楚,防止發生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7. 簽訂按揭貸款合同有什麼注意事項
法律分析: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的注意事項:1、訂立按揭貸款合同是要注意合同的條款要符合法律的規定,簽訂的主體也要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該合同的訂立時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否則該合同是無效的。2、在合同中不能約定,在貸款沒期滿前就約定抵押物的所有權的轉移。3、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8. 簽住房貸款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要注意銀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在發放貸款時,如果預先在本金中扣除貸款利息,將剩餘款項作為本金支付給借款人。實際上借款人只是貸了一部分的本金,卻是按照全部的本金來收取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9. 去銀行簽按揭合同要注意什麼
去銀行簽按揭貸款合同注意事項:
(一)注意銀行是否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銀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銀行作為貸款人,其義務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二)要注意銀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發放貸款時,如果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將剩餘款項作為本金支付給借款人。實際上借款人只是貸了一部分的本金,卻是按照全部的本金來收取利息。
(三)注意銀行有權中止合同但要滿足一定條件。
拓展資料: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銀行貸款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
基本定義
銀行貸款是指個人或企業向銀行根據該銀行所在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貸款技巧
越來越多的80後貸款買房買車,一時之間,銀行提供的貸款業務成了時代的「新寵」。但是想要在銀行成功貸款還是有點難度的,在一些特定時段想要獲得貸款更不容易。下面就給大家分享一下成功貸款的幾個小技巧,希望可以幫助更多的人成功貸款。
借款理由:貸款人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貸款理由應該坦誠並且清晰,詳細的寫出貸款的用途以及個人還貸方面的優勢。例如: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
借款金額:貸款人在銀行申請貸款的金額不宜太高,因為金額越大,失敗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然而這並不是貸款人所希望的,他們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貸款資金在半個月內還看不到放款的動靜。倘若貸款人所申請的貸款較大的話,建議你適當降低貸款數額,這樣通過銀行審核的希望也就大大增加了。
借款說明:詳細的填寫申請資料,借款的用途、個人信用記錄、收入來源、還款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情況等等。以保證你的借款不管何時何地何情況,都能夠准時的償還貸款。
貸款償還:借款人成功申請貸款之後,就必須要按照規定的時間還款,切勿出現僥幸心理,耽誤還款時間,從而造成不良的個人信用記錄。另外,對於拖欠的貸款,相關部門也會盡全力追回。
10. 貸款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法律分析:1、核實貸款銀行的商業信息;2、核實貸款合同內容是否有誤;3、簽訂合同後可留存一份。為了方便後續的查看以及其他用處,個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時可以索要一份合同進行留存。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