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買房沒有貸款合同
法律分析:這個是不合法的,購房貸款合同銀行應該直接給貸款人的。同時貸款合同是由銀行或開發公司直接給貸款人的,可以通過自己的賬戶,銀行去查詢所貸款的信息。如果有貸款信息,就直接找到貸款銀行,信貸部門,找直接領導人。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㈡ 房貸辦下來了,銀行沒有給我貸款合同怎麼辦
若您在中行辦理個人商業住房貸款後未拿到貸款合同,請您詳詢中行當地貸款經辦行。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㈢ 買房當事人沒拿到貸款合同怎麼辦,有什麼後果
黑心開發商不退你的買房定金。
望採納,謝謝!
㈣ 貸款買房為什麼沒有貸款合同
原因如下:
一、後面手續還未辦完:因為銀行住房貸款辦理要通過許多手續,假如手續沒有辦完,銀行當然不會把合同交給貸款人。但是用戶不必擔心,耐心等待就行,銀行辦完手續後,便會簡訊提醒客戶去拿合同了。
二、工作人員忘記了:有的情況下業務繁雜,可能工作人員忘記了告知客戶,造成客戶沒拿到住房貸款合同。但是銀行沒有通告,客戶個人也可以大概計算住房貸款辦理所需要的時間,攜帶身份證去銀行網點服務台找個工作人員拿合同。
【拓展資料】
一、購房貸款批不下來是否可以退還首付和定金?
1.如果是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無法放款,那麼購房者可以和賣家協商解除購房合同,並且不必承擔違約責任,賣家應該無條件退還購房首付。
2.如果是因為購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徵信記錄有污點或者還款能力不夠而影響貸款審批,首先應該盡量解決,如找擔保公司擔保或者延長還款期限等。如果仍無法解決,那隻能解除購房合同了。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給賣家,同時賣家應該返還首付款。
3.因此無論哪種原因使得貸款辦不下來,購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區別僅在於購房者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二、房貸選20年還是30年?
房貸選二十年還是三十年的期限,其實主要還是看客戶自身的經濟情況和還款能力。如果客戶經濟收入水平不低,那選二十年就足夠了,沒必要選三十年,時間太長,債務自然越早還清越好。況且多出整整十年時間,要繳納的利息也會更多一些。而如果客戶經濟收入情況一般,房貸金額又比較大,選二十年可能每月月供不低,客戶還款壓力會比較大,那還是選擇三十年會比較好,期限長了,月還款額自然也減少了,如此一來,客戶每月的還款負擔也能有所減輕。要是客戶之後財力水平上升,手裡有了足夠的資金,還可以選擇提前還款。在提前還了部分款項後,若認為三十年長了,就可以選擇縮短還款期限、保持每月月供不變,如此也能更早還清債務了(若認為三十年正合適,那可以選擇保持還款期限不變,縮減每月月供)。
㈤ 已經還貸款幾年了…發現購房合同…和銀行貸款的合同不見了……怎麼辦
1、購房合同丟了,如果房子已交付使用,也就沒有必要去補辦,因為購房合同的主要用途,就是領取房子和辦證及貸款的的依據。辦證時房管局有合同資料,不需要業主提供購房合同。1、如果房子未交付使用,也就要到開發商哪裡復印一份。
3、如果去房管局哪裡復印一份的話,要交調擋費。
4、如果需要合同去辦貸款的話,要到房管局哪裡復印合同,並且需要在復印件上簽證蓋章。
房屋公積金貸款合同丟失後可向放款銀行申請復印,不能補辦。放款銀行在接到申請後,一般會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印,並通知客戶領取。銀行會在合同復印件上蓋上「與原件相同」的騎縫章,表示該復印件與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效率。
㈥ 房貸合同沒拿要緊嗎
房貸合同沒拿是有影響的,因為房屋貸款合同是購房重要的貸款憑證, 不拿房貸合同以後就沒有證據處理財務糾紛,取得房貸抵押合同後,有利於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發生糾紛時也會有證據能夠證明,如果房貸抵押合同已經簽訂,放貸的銀行也已經出借了,房貸抵押合同是否簽收沒有太大影響,只要按時還款即可, 但最好嘗試獲得抵押合同。
拓展資料
一、房貸合同的作用
1、銀行貸款合同是證明個人跟銀行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明,上面會約定購房貸款的時間、利率計算方式及還款方式安排等等,還有違約責任之類的一些條款,只要個人按期正常還貸,銀行就不會找麻煩,用到合同的機會就很少。
2、貸款合同一般一式三份乃至四份,銀行那邊都有存檔,即使個人的丟了也不礙事,銀行會監督還款的,銀行有諸多手段敦促個人按時還款,如果手段都失效了,最後銀行才會拿著貸款合同起訴貸款人。
二、房屋貸款利息(等額本金法)
1、每月月供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2、每月應還本金=貸款本金÷還款月數;
3、每月應還利息=剩餘本金×月利率=(貸款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月利率;
4、每月月供遞減額=每月應還本金×月利率=貸款本金÷還款月數×月利率;
5、總利息=〔(總貸款額÷還款月數+總貸款額×月利率)+總貸款額÷還款月數×(1+月利率)〕÷2×還款月數-總貸款額。
三、購房注意事項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2、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3、查驗有關證明文件買期房必須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㈦ 買房貸款沒給貸款合同怎麼辦
法律分析:1、你可以盯住經辦行,要求他們給你一份合同;如果實在沒有原件,可要求復印一份,蓋上銀行的章,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果經辦行確實沒有原件可讓你復印,那你就要想辦法到市分行去復印一份(可讓經辦行出具一個證明,你帶上**),讓市分行或經辦行蓋上章。
3、我認為補辦的合同有點不牢靠,正像你據說的那樣,利率一改動,你今後利率上調時能否享受7折優惠?(按規定,這個7折優惠在整個貸款期均有效,直至你貸款結清為止)還有其他一些條款,反正不是很放心(如果補合同,要特別注意利率7折優惠這個條款及違約責任方面的條款)。
4、如果實在沒有辦法,當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房管局)那裡有一份的,你可以請開發商協助,去那裡復印一份,雖然沒有銀行的「紅章」,但比沒有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㈧ 買房貸款合同為什麼沒給我
可以咨詢辦理貸款的銀行客戶經理。正常情況下,銀行房貸是有合同的,銀行會在放款後,將貸款合同、借據、還款計劃明細表等資料一次性交給客戶的。 審批貸款通過後會電話或者簡訊通知;跟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後續還有許多手續要完成,所以沒有那麼快就到貸款人手中。等銀行辦完所有手續會有簡訊通知給貸款人到銀行去拿合同原件。沒有貸款合同,當事人又想知道原因,可以詢問銀行關於合同的具體情況;只要是貸房款被銀行審批通過了,並且已經將貸款金額轉帳到給房地產開發商支付你的房款了,從房款撥下來的第30日(即次月的同一天)開始就要還款。
【拓展資料】
貸款合同是經濟合同的一種形式。即貸款方將貨幣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關規定,按期將一定數額的貨幣及其利息返還給貸款方,確定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為了保證自身安全,貸方要求借方在貸款合同有效期間的財務狀況 (特別是它的流動性) 至少要同它簽訂合同時的情況不相上下。列在貸款合同中維護貸款者利益的條款,叫做保護性條款(Protective covenant)。貸款合同本身只是表示在借方違反合同條款的場合下,貸方有採取行動的合法許可權。否則的話,貸方將受到它承諾的貸款條件的約束,一直要等到合同期滿才能採取糾正措施。
用途:
借款人應該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能用於非法目的。貸款合同載明的借款用途不得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規定。
明確此項條款,對借款人而言,可以維護自己使用資金的權利;對貸款人而言,可以監督資金的流向,確保資金回籠,控制風險。
限制:
對貸款用途加以限制的原因是:首先,如果借款人將貸款用於非法用途,如果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范,將導致貸款合同無效。即使貸款人在貸款的使用時對此非法目的尚不知情,一旦貸款人知悉此非法目的後,必須阻止借款人繼續提款。其次,限制貸款用途是為了保證還款資金的來源。如果貸款不按協議的用途加以運用,借款人可能因經營不當導致喪失還款能力。再者,貸款行內部經營方針可能對發放貸款的行業或部門有限制,政府規則、法令有時也有類似規定。最後,限制貸款的用途還可能因為是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在出口信貸項目中,貸款用途就僅限於特定的支付對象。
㈨ 房貸還清後,需要到銀行取回貸款合同嗎不記得當時簽了幾份貸款合同,我手上只有份復印的,不取回有沒有
不需要,在房貸還清後,你只需要去銀行開具貸款結清證明,拿回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土地證、他項權證,持銀行開具的結清證明、委託書、抵押權注銷申請表去當地的房管注銷他項權證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