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簽完購房合同,貸款辦不下來,怎麼處理 –
一、簽了購房合同貸款辦不下來一般有以下兩種處理辦法:
一次性付清剩餘的房款。
換名字和貸款資料,重簽購房合同。
二、如果以上兩種都不能解決就只能選擇退房了。
1,如果是買方主動違反和約相關內容的,買方就要按照合同內容的相關賠付比例支付開發商違約金,如無詳細約定比例,是可以參考我國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
2,如果賣方違約的話,就要依照所簽訂的購房協議的相關約定追究開發商的責任和相應的賠償。
3,如果購房合同已經在房管局做備案了,需要開發商跟購房者去房管局申請撤銷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㈡ 按揭貸款沒下來提前收房需要注意什麼
你好,收房應注意事項:
1、各種收房資料要齊備
業主到現場收房時,必須要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以下文件:一是《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二是房屋的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三是國家認可的專業測繪單位出具的關於住房面積實測數據和公攤面積的報告。同時,業主要查看房屋條件是否與購房合同中的約定存在出入。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這些文件,業主就應該拒絕收房。
2、和開發商共同驗收新房
一定要和開發商共同驗收新房,有問題當面註明,並書面約定開發商承諾解決的時間和責任。收房時最好和開發商共同進行驗收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結構設計是否和原圖相符,房屋質量和門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約定一樣,水電氣等配套設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購房合同中約定的項目是否符合要求。專家提醒,要在交房承諾中約定解決的時間和責任,最後,向開發商索取單獨的「二書」(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和竣工後房屋水遇管線圖,交納尾款後,再領鑰匙。
3、簽收房文件時「留一手」
一些小區交房時,開發商要求業主必須把一些配套費用交齊後才讓業主進新房查看。專家建議,在簽合同時應約定「交房時,應先驗房然後簽收房手續。」如當初合同沒有這個約定,則可採取變通的方法,在收樓文件中註明「房內情況未看」或「未驗房」等字樣,萬一驗房出現什麼情況,也可保護自己的權益。
4、仔細查看《備案表》
按照規定,《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而一些開發商卻用一張《備案表》來應付所有的項目。業主收房時不能只簡單地看有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而是要仔細查看所購的房屋是否在該表的范圍內,以及表內的各個分項是不是都備了案。
5、未收房不應提前繳費
一些小區的物業公司在業主收房前,會要求業主先交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專家提醒,業主可拒絕這項要求。根據規定,業主在收房後才與物業公司簽訂服務協議,才能付費,業主還未驗房,這個時候還沒享受物業服務,不應提前繳費。
6、發生面積誤差怎麼辦
在商品房買賣中,應當在合同中註明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並註上房屋交付時的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辦法,以保證一旦發生面積誤差時,可以按照合同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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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買房流程及注意事項有哪些
買房流程如下:
1、明確買房的目標。確定自己是買房自住還是買房投資,不同目的選房追求會不一樣。
2、選擇樓盤。在自己的資金範圍內,要選擇實力相對更強的開發商。通常情況下,有實力、口碑好的大開發商開發的樓盤,品質相對更有保障。
3、實地探盤。樓盤的位置、地段、環境,周邊配套情況如何等,都可以通過實地探盤方式了解到這些詳情。
4、確定付款方式。了解房子情況之後,要確定自己買房的付款方式,主要是在貸款和全款之間選擇,大部分購房者都是選擇貸款,購房壓力會相對較小。
5、看清楚開發商證件。樓盤出售應五證齊全,五證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6、簽訂合同、支付房款。選好房源之後要簽訂認購書,購房合同,簽合同要注意檢查合同條款,對交易內容、違約責任等相關事項都要明確清楚。簽訂合同後購房者支付房款。
7、辦理貸款手續。如果是貸款買房的話,在簽購房合同後交的是首付款,購房者需要憑借購房合同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8、驗房收房。在開發商通知收房後,購房者需要去辦理收房手續,簽字收房前要注意仔細驗收房子質量。
9、拿房產證。在以上流程全部完成後,業主就可以等待拿房產證了。
注意事項:
1、買房子盡量買一期開發的,一般說來價格便宜而且質量好。
2、買房前試驗隔音情況,否則會很痛苦。
3、不要買二層,一般廚房下水道是二層往上一條,一層獨立一條。這樣二層是最容易發生堵塞的,如發生堵塞倒灌,其狀慘不忍睹。
4、買房子要注意不要買臨街的,噪音太大,即使是一條小路,也有發展成菜市場的潛力。
5、窗子外側一定要是往外傾斜,否則窗子上的密封膠老化了就會水淹七軍。
6、窗戶的紗窗一定要買內置的,否則掉在地上還好,掉在人上就難辦了。
7、窗戶最好是推拉式,在中間關的,密封性好。
㈣ 用購房合同能貸款嗎購房合同簽注意事項
買過房子的人都應該知道吧!在買房的時候是葯簽購房合同的,因為購房合同是房子所有權的一種有效證明。在現實生活當中有很多的人拿房子做抵押,或者是貸款,這是經常發生的一些事情。一般人們在抵押房子的時候是拿房產證進行抵押的。很多人都在問拿購房合同能不能進行一些抵押或者是貸款呢?接下來小編就好好為大家做一下相關的介紹吧!
購房合同能貸款嗎?
如果是按揭,可以由開發商協助辦貸款手續,不需要等房產證下來,簽了合同就可以辦。做消費抵押貸款不行因為房子在未辦理權屬過戶時,准確的說,這套房子還在開發商的名下,只有開發商具備交房條件後,由開發商辦理權屬登記,業主憑購房合同以及權屬證明書,開發商出具的權屬轉移申請表才能辦理房產證,這個時候房子才真正到你的名下,房地局的官方網站上才能查到你的信息。
購房合同簽注意事項:
首先提醒您在決定交納首付簽訂合同之前,要確定項目的證件齊全,您可以在其銷售部要求查看這些證件,只有證件齊全才會減少購房風險,也可以辦理按揭貸款。現在西安市已經取得預售證的期房都實行網簽,網簽和紙質合同內容相同,只是簽訂方式不同而已。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准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並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目前西安實行網簽備案,但合同內同紙質的合同相同。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見,決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後,才能避免上當。
第五,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往往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第六,一定要認准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第七,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最好請律師或行家從法律的角度代你審查合同文本,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另外,在簽約時需要注意,對於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合同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如果雙方無法形成合意的話,合同就無法成立。在合意的過程當中,任何一方都無權強制對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簽訂合同的權利。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
關於購房合同貸款的相關事情小編已經為大家介紹完了,如果大家對這方面的知識比較欠缺的話可以好好的了解一下小編給大家做的介紹。相信小編的介紹一定會對大家有所幫助的。住房問題無論是什麼時候都是人的首要問題,我們應該努力工作爭取盡早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這樣的話我們的生活質量就會提高不少了。現在購房的方式也比較多,大家感興趣的話可以進一步去了解。
㈤ 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產權證要齊全。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此三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條件。銷售許可證的證件原件應該在售樓現場懸掛,可以在售樓現場看到證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證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證有一個備注頁,如果開發商向銀行進行了開發貸款,在土地使用權證上會有註明。還有開發商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里是不是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土地經營許可。
二、簽合同時要寫明交房日期、通水、通電、通氣等條件,要明確雙方違約責任。按規定入住70%以上才能開通燃氣,之前開發商要免費提供液化氣灌。
三、延期交房:開發商《補充協議》規定,「若開發商延期交樓,則按業主已交房價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且違約金賠償總額以房款5%為限,如發展商仍不能交樓,業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這種約定非常不合理。
四、購買合同的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在審核這一條條款內容時,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寫相關的內容,與開發商提供的相關證件是否一致,比如說編號和經營范圍。第二條,是商品房的銷售依據,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條基本相同,需要核對銷售許可證的號碼,批準的機構,以及銷售的方式,與開發商在售樓處懸掛的售樓許可證是否一致。
五、公攤面積:不應該計入的包括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作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單獨使用的空間。還有售房單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說開發商在大堂里做的銷售中心等。為多棟房屋服務的管理用房,通俗來說,就是與這棟樓不相連的部分,比如說小區的物業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買賣附件里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條里,只是說分攤了多少,分攤的面積的數額,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應該有一個房屋面積分攤的說明表,分攤了哪一部分,是經過哪一個地方批準的。
六、面積確認和差異的確定。建議購房人選擇在合同里已經規定的第二種處理方式,即確定雙方可以接受的一個誤差比例,也就是說正負3%,超過此比例的購房人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應退還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與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開發商協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後給予付款,銀行貸款應該在約定的時間里款沒有到開發商的帳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應數量的違約金,所以應該把時間約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建議你向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或者向律師咨詢一下你的資信條件,看你是否能夠得到資信貸款,避免出現其他的麻煩。
八、賣售人預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開發商約定你超過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約的,對預期交房的解約期限也只能定30天,這兩條應該對應,應該是平等的。
九、有關規劃設計變更條款,這一方面,因為我們購買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過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開發商認為需要做規劃的變更,設計的變更,應該在收到有關部門批准變更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購房人,購房人有權選擇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開發商應該請房地產的管理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對房屋的面積進行實測,在交樓的時候,應該提供實測面積的數據,以及我們所說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住宅使用說明書,如果開發商提供證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絕收樓,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十一、開發商關於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的承諾,一般來說,標准合同中有五項,首先是通水通電通電梯,保證你售樓之後,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關於天然氣以及燃氣管道的開通,一般來說,開發商會跟你說等到入住之後,比如說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說入住率達到多少才可以開通天然氣,實際上跟開發商跟燃氣公司的工作協調都是有關系的,應該跟開發商進行約定,以免影響您的正常生活。對於您購買園區項目內,在樓書中開發商承諾過的,比如說象會所、園區的綠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車位,建議在這一條中,要求開發商承諾竣工時間。在本條款中還包括如果規定日期內未達到開發商承諾的使用條件,雙方約定的處理方式,應該按照對您比較有利的,在這一條上簽上,未達到使用條件,應該視為開發商逾期交房,應該承擔逾期交房的相關責任。
十二、關於產權登記的相關規定,約定了辦理產權證的時限,以及違約的條款,購房人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可以選擇退房或者違約金。按照現行商品房銷售規定,在60天內,開發商應將登記資料提供給產權辦理部門備案。如果因為開發商的責任,沒有及時把所有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使購買人不能及時辦理產權證的,可以約定一個處理方式,可以退房,對於違約金,一般是合同金額的1%-5%之間,也是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選擇。也可以選擇不退房,如果選擇退房,操作起來有一定困難,比如說你已經入住了,因為辦理產權,是在入住之後的二三個月進行,如果這時你因為產權證的原因要退房,可能會不太利,建議大家在確認這個項目是一個合法的項目之後,那麼辦理產權只是開發商工作的一個程序問題,以及和相關部門的協調問題,並不是說沒有辦理產權證,是因為這個項目的本身合法性有問題,在這個情況下建議你選擇不退房,讓開發商按照一定的比例來支付違約金。
其它:比如說這個合同有多少頁、有多少份等,商品房買賣標准合同應該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現在房管局在做備案的時候,房管局會備一份,購房人應該有一個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請銀行按揭的話,合同正本應該交銀行來收押。在整個的合同最後一條,是做預售登記備案的一個條款,一般情況下在合同簽訂30日之內,開發商應該向房產所在區的房產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記。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圖,在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這個圖紙要用坐標來確認這個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標注面積,或者是面積的標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