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借款合同範本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也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⑵ 貸款合同和借款合同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其實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種。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區別於金融機構的放貸行為。而之所以有人認為民間借貸與借款合同有所區別,是因為一般而言民間借貸約定相對比較簡單,例如一張借條,就一行字而已;一般金融機構的放貸合同都比較詳細和規范,因而導致認為民間借貸和借款合同是不同的兩回事。根據我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對於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因沒有具體的還款時間,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還款義務,因此不適用3年的訴訟時效,但適用最長20年的訴訟時效。但當債權人第一次向債務人主張債權,而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後,債權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拒絕履行還款義務時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3年。借款合同亦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八十五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⑶ 貸款合同的內容
法律分析:貸款合同應該包括以下內容:1、貸款類型,貸款類型主要根據借款人的行業屬性、貸款用途、資金來源和使用方式來劃分;2、借款幣種,借款貨幣是借款合同的目標類型;3、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是指貸款的范圍和內容,即貸款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與哪些生產要素相結合,規定了貸款的使用方向;4、貸款金額,指借款貨幣的數量;5、貸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內貸款利息與貸款本金的比率;6、貸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款人按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期限;7、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是指借款人以何種結算方式將貸款返還給貸款人;8、違約責任。根據法律相關規定,貸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⑷ 房屋借款合同和貸款合同的區別
法律分析:貸款是個專用名詞,只限於金融機構使用。同樣是一方借款給另一方,在銀行等就叫貸款,在一般主體之間就叫借款。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⑸ 貸款合同如何寫個人借款合同怎麼寫
個人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額以及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和保證條款;違約責任是什麼;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⑹ 貸款合同有哪些種類
借款合同的種類有:1、按照借款幣種分為人民幣借款合同和外幣借款合同;2、按照借款用途分為固定資產借款合同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3、按照擔保方式分為信用借款合同和擔保借款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⑺ 貸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一樣嗎
貸款合同和借款合同不一樣。
借款合同與貸款合同的區別如下:
一、合同定義不同
借款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
貸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機構為貸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由借款人到期返還貸款本金並支付貸款利息的協議。
二、借、貸對象不同
借款方一般為個人或者公司性質。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
貸款合同的對象通常是銀行機構。貸款人應該按照合同載明的借款用途進行使用,不得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明令禁止經營的規定。
三、合同的成立方式不同
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由雙方當事人進行統一協商。雙方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即成立。在合同成立後,才開始履行,成立與履行相分離。
貸款合同需要由借貸人向銀行機構證明自己的償還能力,社會徵信信譽。由銀行進行審核,無異議後才可以簽訂貸款合同。
【拓展資料】
借款合同中可以約定還款的期限,也可以不約定還款期限。無論怎麼約定,這個合同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兩者的法律後果是不同的。
約定還款期限的自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內,其出借人必須向借款人主張要求借款人還款,否則有可能經過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當然,向借款人主張方式不限於訴訟。可以是打電話。發微信,或者要求對方先支付部分利息等等,只要能證明主張過權利就行。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可以要求借款人隨時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不是用一般的三年的訴訟時效,而是用最長的20年的訴訟時效。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只要在20年之內向對方也就借款人主張過權利,就不會經過訴訟時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