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貸款逾期後先償還本金後償還利息的銀行法律規定
貸款逾期後先償還本金後償還利息的銀行法律規定是不對的。
因為根據《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13條的規定,對於逾期90天以上仍未收回的貸款,日後收回的,應先扣還本金,然後在還利息。
上述制度於2005年被財政部廢止,有關金融企業會計方面的問題適用新會計准則第22號。
可是,新會計准則第22號對於第1點所描述的問題沒有規定,於是:既有的規定已被廢止,新的規定又沒有談到這個問題。
所以具體情況是找銀行自己商量。
㈡ 銀行貸款逾期後,還清本金,產生的利息還要付利息嗎
銀行貸款逾期後,利息延長到還款時,但在到期時已結算了利息,歸在本金中,逾期後這部分利息也有利息,所以這部分利息也是要利息的。
㈢ 貸款逾期可以只還本金嗎
貸款逾期是不可以協商只還本金的。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不僅要還本金和利息,逾期還要追償罰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徵得貸款主體的同意,有些可以減免罰息,但本金和合同約定的合法利息受法律保護,險貸款主體主動減免的情況下,都需要償還。
【拓展資料】
逾期貸款是亦稱「超期貸款」或「過期貸款」。指貸款項目在合同規定還款期限內,尚未還清的貸款部分。從逾期之日起,轉入逾期貸款賬戶,並在貸款賬首註明「逾期貸款」字樣。為了督促貸款單位及早歸還逾期貸款,對逾期部分加收利息的20%,國家貸款條例規定,不能按期還本付息的,用留成的基本折舊基金、企業基金或利潤留成歸還,不得擠入成本,佔用稅金或坐支利潤。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返還借款的行為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返還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對於返還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的利息因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約定明確,一般無爭議;對於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應按何標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時止,不僅當事人間有很大的爭議,法官在裁決這類案件時適用的標准也不統一,影響了法律的權威性。律師以為,對這一問題有必要作一整合,使大家的認識能夠統一。
銀行投放在這類放款上的資金,將來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來。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極大,對於這類放款,商業銀行通常要加收懲罰利息。逾期貸款屬於銀行的有問題資產,因此商業銀行應保持較高的資本准備,准備率一般為50%。
㈣ 逾期只還本金會起訴嗎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歸還借款時,貸款人有權按原貸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是當事人雙方有約定的依據約定處理。客戶想要償還本金,可以去和貸款經辦銀行或貸款機構、平台進行協商,看看能否只還本金。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是有可能會應允的。像客戶實在沒有還款能力,欠款也已經成了呆賬,那某些平台為了回款,也許就會答應客戶只還本金的訴求,將罰息減免掉。如果客戶明明有錢還,本身具備還款能力,故意逾期不還的話,那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自然就不會答應客戶只還本金,有可能還會向法院起訴。而被法院判決後仍拒不還款的話,那就很可能會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單當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㈤ 逾期還款的民間借貸是先還本金還是先還利息
法律分析:在當事人沒有約定償還順序的情況下,應按照先還利息後還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根據法律的規定,
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
(一)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
(二)利息;
(三)主債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合同成立: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十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
(二)以向其他營利法人借貸、向本單位職工集資,或者以向公眾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資金轉貸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六)違背公序良俗的。
㈥ 關於銀行收回逾期貸款是應先扣還本金還是先扣劃利息的求助
按照《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貸款的還款順序不是以逾期或非逾期做認定標準的,而是以貸款為應計貸款或非應計貸款為標準的。貸款為應計時,先息後本,為非應計時,先本後息。
非應計貸款認定標准:
按期限認定,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超過90天沒有收回的;貸款雖未到期或逾期不超過90天,但生產經營已停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
【拓展資料】
一、貸款逾期利息怎麼算?
1.貸款逾期利息是指當借貸人所申請的貸款業務到還款期後未能及時歸還欠款,由放款機構收取的利息費用。
2.貸款逾期利息的計算取決於貸款逾期後的罰息利率,各家銀行或貸款機構關於罰息利率的規定不一,因此貸款逾期利息也不相同。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准計算問題的批復》內容,一般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增加30%~50%的罰息,不過具體規定依據借貸時的合同規定為准。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貸款逾期利率=央行正常貸款利率*(1+上浮點)
貸款逾期利息=貸款本金*逾期利率*實際逾期天數
對於貸款逾期的借貸人,將從逾期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本息還清,若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二、銀行貸款停息條件是什麼?
1.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持卡人必須要能證明自己確實是因為經濟實力不足,而導致不能按時還款。
2.良好的還款意願。持卡人最好可以在逾期後主動和銀行進行溝通,確保通信流暢。
3.給出合適的理由。和銀行詳細說明不能按時還款的理由。
最終能不能成功辦理停息取決於銀行的審核結果。
㈦ 逾期貸款可只還本金不還利息嗎
不可以,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不僅要還本金和利息,逾期還要追償罰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徵得貸款主體的同意,有些可以減免罰息,但本金和合同約定的合法利息受法律保護,險貸款主體主動減免的情況下,都需要償還。
利息,從其形態上看,是貨幣所有者因為發出貨幣資金而從借款者手中獲得的報酬;從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貸者使用貨幣資金必須支付的代價。 利息實質上是利潤的一部分,是利潤的特殊轉化形式。
㈧ 貸款逾期兩年多,銀行說沒利息和罰息只還本金,這是套路嗎
近幾年,關於銀行貸款逾期如何協商還款?銀行信用卡欠款逾期如何與銀行協商還款?以及銀行與代理催收機構的還款方案不一致時如何選擇?這樣的問題越來越多。所以,有必要對這個問題進行一下分析。
朋友小張咨詢我,因生意經營失敗無力償還貸款本息,已經逾期兩年多。現在銀行聯系說只償還貸款本金即可,利息和罰息可以免除是真的嗎?難道又是銀行的套路嗎?
第二點是跟銀行協商後要簽訂正式的合同或者協議,將減免利息和罰息的條款落實到協議條款里,這是最大限度地保障貸款客戶的權利
剛才說一定要與銀行機構洽談,因為代理機構有的時候是沒有這個減免許可權的,還容易被套路。
但是與銀行機構洽談也要將所有的條款落實到協議或者合同里,千萬不要相信所謂的口頭承諾,更不要相信什麼銀行的支行長答應了、信用卡中心負責人答應了,甚至分行長答應了等,無論是誰答應的、承諾的,口頭承諾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協商的最後方案都要落實到文字上和協議里,只有協議才能保障你的合法權益。
第三點是對於已經逾期的銀行貸款,如果可能還是應該盡可能與銀行協商進行還款,在協商過程中盡量爭取對利息和罰息的減免。
有的人可能會說,銀行為什麼不減免本金呢?現實中減免本金在銀行內部是非常難的,因為減免本金不是銀行的權力,而減免利息和罰息銀行有一定的自主權,但這個權力在總行而不在分行,所以,銀行對貸款逾期客戶承諾減免貸款利息和罰息並不容易,對於銀行向你提出只償還本金,銀行已經體現出了最大的誠意,你應該抓住這樣的機會爭取盡快解決你的貸款逾期問題,否則未來可能就不一定有這樣的機會了。
當然,如果可能,你還可以向銀行提出在減免利息和罰息的前提下,能夠再續貸一部分哪怕是一小部分,這樣既解決了銀行和貸款逾期客戶雙方的貸款逾期問題,又能最大限度地減輕貸款逾期客戶的資金負擔。當然,這樣做的難度是非常大的。
上面三點是銀行貸款逾期後面臨銀行清收以及協商方案時必須關注的三點,只有嚴格遵守這三點,如果可能盡快解決貸款逾期問題。
㈨ 民間借貸逾期還款是先還本金還是先還利息
先還利息。
在當事人沒有約定償還順序的情況下,應按照先還利息後還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該條確立了借款合同中未明確約定還款順序的,應先還息後還本的清償順序精神。
民間借貸是先還利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之規定也有說「債務人除主債務之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抵充: 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主債務。所以一般是先還利息。
拓展資料
什麼是民間貸款
是指某些個人或組織低條件借出的高利息的借款,俗稱高利貸,表現為無銀行信貸要求的職業收入和房產所有權審批程序,極容易借款成功,代價是到期需返還高於銀行貸款利率更多利息,如逾期未還完的,遭受利滾利的利息加本金的巨額摧殘,情節較為惡劣,後果較為嚴重。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㈩ 信用卡逾期還款是先還本金嗎
法律分析:在當事人沒有約定償還順序的情況下,應當按照先還利息後還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 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 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