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貸款逾期後出現的表內欠息和表外欠息是什麼意思
表內欠息 是到銀行系統規定的自動結息日止應收的利息。
表外欠息 是到借款人還息日止(不含還息當日)的利息總和。如果發生表外欠息,那說明貸款人已逾期還息的情況。
(1)貸款逾期多長時間轉入表外核算擴展閱讀:
一般說來,表內利息在90天內沒有收到時需沖減利息收入,計入表外利息,這不存在虛增利潤的問題。表外利息在收到時,納入表內利息,進利息收入。各家銀行在表內利息和表外利息科目的運用上有一些差別,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例如:某聯社2002年度利息收入為3000萬元,表內應收利息增加了200萬元,表外應收利息增加了100萬元,請計算該聯社2002年度利息回收率。
解:利息回收率=(3000-200)÷(3000+100)×100%=90.23%。
表外業務:表外業務是不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但是在一定時期可以轉化成資產負債表上的內容的或有負債業務。比如,擔保業務、承諾業務。表外業務也稱為中間業務。
應收利息:應收利息是用來核算當期(一般是季度)應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沒有收到或者沒有收)的利息。
表外應收利息:表外應收利息一般是指逾期貸款當期結息時未收到的利息。
❷ 貸款超過多少天算逾期
90天。
《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條逾期(含展期後逾期)90天以內的不良貸款,列為催收貸款,在逾期貸款項下單獨統計和上報。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及擔保等表外業務項下的墊付款項,從墊付日起納入不良貸款核算,並按「一逾兩呆」的認定標准進行分類。
《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七條不良貸款統計數字的來源,應以會計部門轉入「一逾兩呆」會計科目核算的數字為依據。會計報表與統計報表的數據必須一致。
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不得高估或低估不良貸款,嚴禁各級行行長或其他任何人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虛報或瞞報不良貸款。
第十九條商業銀行應建立不良貸款的分析報告制度,按季對不良貸款進行分析,每季末20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監管部門報送不良貸款分析報告。
❸ 貸款可疑是逾期多少天
法律分析:90天。
法律依據:《不良貸款認定暫行辦法》 第五條 逾期(含展期後逾期)90天以內的不良貸款,列為催收貸款,在逾期貸款項下單獨統計和上報。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及擔保等表外業務項下的墊付款項,從墊付日起納入不良貸款核算,並按「一逾兩呆」的認定標准進行分類。
❹ 貸款表內利息逾期90天(含)未收到轉為表外利息時,已計提的利息收入不沖減是否可以
貸款表內利息逾期90天(含)未收到轉為表外利息時,已計提的利息收入不沖減是不可以的,要一並沖減。
如果對轉為表外的利息進行了免除(即不再收取客戶這部分貸款利息),在貸款借據關閉的時候,再把對應的利息收入進行沖減,不符合規定,貸款逾期90以上的利息就要轉到表外核算了,不能在表內核算的。
❺ 表內和表外欠息具體代表什麼
表外欠息是指欠息天數在90天以上的;表內是指在90天以內的正常欠息。
正常貸款形成的欠息就形成表內應收息。表內利息是正常貸款科目中的應收利息。非正常貸款形成的欠息就是表外應收息。表外利息是無法收回成明顯壞賬轉入表外科目中的應收未收利息。
超過三個月的表內應收息要轉成表外應收息,即逾期90天的貸款將其表內收息轉為表外收息。當貸款逾期,特別是定義為不良貸款的時候,再計提利息就會使得銀行「虛增」銷售收入,因此,將利息轉為表外利息,僅僅紀錄用。
萬一將來貸款從不良再轉為正常,利息也會轉為表內,是連續的。在結息時,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銀行還是有先列入收入,同時,將該利息計入表內應收未收利息。當貸款逾期90天以後,或欠息90天後,該部分利息就將計入表外利息,並充回原計入的收入。
(5)貸款逾期多長時間轉入表外核算擴展閱讀
罰息:
罰息就是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
所謂免息期,是指從銀行記賬日起至到期還款日中間的期限。如持卡人每月的賬單日為25日,持卡人在3月26日刷卡消費,該筆記錄結算在4月25日的賬單上,5月15日是到期還款日,如果持卡人全額還款,則能享受最長50天的免息期。
不過,免息期僅僅針對在到期日全額還款的持卡人,如果在到期還款日未能全額還清欠款,則不能享受免息期。另一種是按未清償部分計息。目前國內多數銀行都是按照全額計息。
❻ 什麼是表內貸款,什麼是表外貸款
表外和表內指的是資產負債表、表內就是指存在資產負債表內的貸款;表外亦然。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以及規避表內資產過高、所以在貸款五級分類達到可疑或者利息逾期90天就會轉到表外、是一種資產管理方式。
❼ 銀行貸款逾期多少天進入黑名單
一般逾期次數達到8次或連續逾期90天達到2次的就會上黑名單。
「容時」逾期指的是,在還款日到期當天,如果持卡人沒有及時還款,是有一個寬限期的,在寬限期之內還上錢不會罰息,也不會上傳到徵信系統。
但是如果超過了寬限期仍然沒有還錢,那就很有可能被上傳到個人徵信系統。每個銀行的寬限期也是不一樣的,大多數銀行都是 3天。
具體整理如下,僅供參考,具體以銀行官網為准:逾期上徵信,多數銀行給出 2-3天的容時期限,但是工行一天的寬限期也沒有。
(7)貸款逾期多長時間轉入表外核算擴展閱讀
逾期後果
借款人的信用受到影響。由於銀行對借貸人的個人信用比較看重,如果一旦還不上款,個人的信用就會受到影響,這將直接影響到借款人日後再貸款。
產生罰息增加日後還款壓力。如果借貸人還款還不上的話,是會隨著時間的前進而產生罰息的,這樣一來,借款人的還款壓力就會被增加。
貸款逾期一兩個月的話,銀行不會立刻就起訴,一般會先打電話來催借款人還款,還不行的話,銀行會有專門的人出面跟借款人溝通商量的。
經溝通無效的,如果借貸人是提供了抵押物做抵押貸款的話,經多次催繳無法還款的,抵押物將可以被拍賣後用於償還貸款。
❽ 貸款風險分類逾期180天劃入次級的規定有哪些
貸款風險分類逾期180天劃入次級的規定是由《貸款通則》規定的。
根據《貸款通則》第四十七條貸款人應當根據貸款風險狀況將貸款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人應當及時催收逾期的貸款。對項目貸款和公司貸款根據逾期天數將貸款分為逾期90天、180天、270天、360天和360天以上五個檔次進行統計,並作為貸款質量分類的重要參考指標。對零售貸款應比照上述規定對逾期天數作更細致的劃分。
(8)貸款逾期多長時間轉入表外核算擴展閱讀:
《貸款通則》第三十七條貸款人發放擔保貸款時,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以及是否違反國家規定擔當保證人,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貸款人發放信用貸款時,必須對借款人進行嚴格審查、評估,確認其資信具備還款能力。
第三十八條發放擔保貸款,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簽訂擔保合同,辦理擔保手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需要交付的,應依法交付。
❾ 委託貸款逾期利息營業稅
關於銀行貸款利息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問題,財稅(2002)182號文參照當時的金融企業會計相關規定進行了明確,其稅務處理與當時的會計處理是一致的,有利於征納雙方操作。自2009年起新營業稅條例實施後,財稅(2009)61號文廢止了財稅(2002)182號文的規定,當前如何把握銀行利息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特別是表外利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存在爭議的。一種觀點認為應按新營業稅條例及細則的原則規定去處理,但這樣會導致由於會計與稅法的規定不同,給征納雙方帶來很多不便;還有一種觀點認為仍應按財稅(2002)182號文規定去把握為好。雖然該文作廢了,但其精神仍有可取之處,因為一是方便,二是對稅款最終並沒有造成流失,僅存在時間性差異而矣。作者傾向於第二種觀點,本文就把握相關問題從會計與稅法兩個角度作簡要分析和建議。
一、金融企業對貸款利息的會計核算規定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85條規定: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應按期計提利息並確認收入。發放貸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後尚未收回的,其應計利息停止計入當期利息收入,納入表外核算;已計提的貸款應收利息,在貸款到期或應收利息逾期90天後仍未收回的,沖減原已計入損益的利息收入,轉作表外核算。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第13條規定:貸款分應計貸款和非應計貸款。應計貸款和非應計貸款分別核算。非應計貸款是指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沒有收回的貸款。應計貸款是指非應計貸款以外的貸款。當貸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時,應單獨核算。當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時,應將已入賬的利息收入和應收利息予以沖銷。從應計貸款轉為非應計貸款後,在收到該筆貸款的還款時,首先應沖減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後,再收到的還款則確認為當期利息收入。
對應計貸款,在正常結息日。借:應收利息(或×××存款)貸:利息收入
對非應計貸款中的貸款本金逾期90天的:對新發生的利息,直接計入表外(收:應收未收利息)。
對已計入表內但自結息日起已逾期90天的利息,也要自表內轉入表外:借:利息收入,貸:應收利息
同時表外做:收:應收未收利息。
二、金融企業貸款利息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分析
2009年以前的營業稅稅務處理應遵循財稅(2002)182號文的規定,即金融企業發放貸款(包括自營貸款和委託貸款,下同)後,凡在規定的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內(註:指90天)發生的應收利息,均應按規定申報交納營業稅;貸款應收利息自結息之日起,超過應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貸款本金到期(含展期)後尚未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到利息申報交納營業稅。這一規定與金融企業會計上規定基本一致。
在財稅(2002)182號文作廢的情況下,應如何把握呢?新營業稅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二條所稱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是指納稅人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後收取的款項。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銀行利息業務分三種情況:一、應計貸款:又分結息日收到,結息日未收到;二、非應計貸款:又分利息直接計入表外、表內轉表外;三、表外息利收回,又分利息直接計入表外的部分收回、表內轉表外部分收回。因此銀行貸款利息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果按新營業稅原則規定,應按以下方法把握:
(1)在貸款期間內,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結息日)為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在結息日之前提前收到的,以收到之日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會計上:借:存款或應收利息,貸:利息收入)
這一會計處理符合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
(2)在貸款期間,貸款利息自結息日起逾期90(不含)天以上,仍未收回的,企業沖減利息收入,計入表外(借:利息收入,貸:應收利息;同時表外做,收:應收未收利息)。
這一會計處理不符合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的精神。按新營業稅規定,此時不得沖減計稅營業額。
(3)貸款本金逾期後新產生的利息罰息等不論是否計入表外,此時不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而是等實際收到利息時或本金收回時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因貸款逾期,本金未收回,說明銀行提供的勞務未完成,且本金逾期後合同上不可能再約定付款日期,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只能是提供勞務完成的當天,而勞務完成的當天,也就是收回逾期貸款的當天。如本金未收回,但本金逾期後新產生的利息罰息收回了,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實際收到利息的時間就是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4)實際收回的表外利息要區分兩種情況:一是自表內轉表外的部分,按新營業稅規定,在實際收到時不征,因為已計征過營業稅,且新營業稅條例及細則規定逾期90天的應收利息不得沖減計稅營業額;二是直接計入表外的部分,在實際收到利息時或本金收回時要征。現舉例說明利息收入的營業稅處理與會計的差異。
某銀行發放一筆貸款,本金100萬元,每季度利息1萬元(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最後一日;設每月均為30天,貸款期限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0日,但截止2011年9月30日本金及各季利息才一次性收回)。
1、2010年3月30日(結息日)提1季度利息:
借:應收利息 1萬元
貸:利息收入 1萬元
新營業稅稅務處理:此時納稅義務實現,應繳營業稅。
2、2010年6月30日提2季度利息:分錄同前。
2010年7月1日:將逾期90日的1季度應收未收利息沖回並計入表外:
借:利息收入 1萬元
貸:應收利息 1萬元
同時表外做,收:應收未收利息 1萬元
新營業稅稅務處理:不應認可這種沖減利息收入的做法。與新營業稅條例及細則規定不符。
注意,當期提取2010年4-6月的利息在7月要申報營業稅。
3、2010年9月30日:
(1)計提3季度利息:分錄同前。
當期提取2010年7-9月的利息在10月要申報營業稅。
(2)2010年10月1日:將逾期90日的2季度應收未收利息沖回並計入表外:分錄同1季度利息沖回。
此時沖減的部分,在新營業稅是不認可沖減的。
4、2010年12月30日:
(1)計提4季度利息:分錄同前計提利息。
當期提取2010年10-12月的利息在2011年1月要申報營業稅。
(2)2011年1月1日:將逾期90日的3季度應收未收利息沖回並計入表外:分錄同1季度利息沖回。
此時沖減的部分,在新營業稅是不認可沖減的。
5、2011年3月30日:
(1)計提2011年1季度利息:分錄同前。
營業稅稅務處理:2011年第一季度本金已逾期未收回,說明銀行提供的勞務仍未完成。且合同並未約定付款日期(因逾期),所以2011年第一季度計提的利息只能在提供的勞務完成之日(即本金收回之日)或實際收到利息之日才是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因此此時營業稅納稅義務並未發生。
(2)2011年4月1日:將逾期90日的2010年4季度應收未收利息沖回並計入表外:分錄同1季度利息沖回。
此時沖減的部分,在新營業稅是不認可沖減的。
6、因為自2011年4月1日起,貸款本金已逾期90天以上,因此以後新產生的利息、罰息等均直接計入表外核算。
在表外做,收:應收未收利息。
根據新營業稅精神,此時不徵收營業稅,待實際收到利息或本金收回時才是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7、到2011年7月1日,將計提的2011年1季度的利息沖回計入表外。
借:利息收入 1萬元
貸:應收利息 1萬元
同時在表外做:收:應收未收利息 1萬元
根據新營業稅精神,此時營業稅上不應認可這一沖減利息的會計處理。因為2011年第一季度計提時,也未徵收營業稅。
8、假如到 2011年9月30日收回所有本金及利息(到2011年9月30的利息合計7萬元。
對利息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7萬元
貸:利息收入 1萬元(2011年三季度)
利息收入 6萬元(前期欠息)
同時在表外做:付:應收未收利息 6萬元
此時雖收到7萬元利息(均已計入表外的),但只能對收回的直接計入表外的2萬元(2011年二、三季度)和2011年第一季度的利息1萬元徵收營業稅,因為另外的4萬元(2010年四個季度)是由表內轉表外的,而在以前已繳過營業稅了,且當時會計上轉表外時扣減利息收入,而當時營業稅處理上並不認同當時的沖減。
根據上述分析,按新營業稅的精神去把握貸款利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相當復雜的,且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是不一致的,給征納雙方帶來的麻煩是不言而喻的。
三、對金融企業貸款利息營業稅納稅發生時間的建議
對照新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精神,銀行業利息收入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會計上確認時間存在著時間性差異,給征納雙方操作上帶來了一定困難,現行金融業務系統未考慮到這一差異,給金融企業的納稅申報帶來了不便,給稅務機關的監控也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因此,建議恢復財稅(2002)182號文關於銀行利息收入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精神。因為該規定的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基本一致,對國家稅收最終並未造成損失,且有利於征納雙方操作,也符合國家簡化稅制的精神。(
❿ 什麼是表內不良貸款和表外不良貸款
表外和表內指的是資產負債表、表內就是指存在資產負債表內的貸款;表外亦然。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以及規避表內資產過高、所以在貸款五級分類達到可疑或者利息逾期90天就會轉到表外、是一種資產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