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嚴查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市,究竟是怎麼回事
因為很多人會把這些經營性貸款用於購買房子,這樣的行為並不可取,而且銀行已經明確禁止這種行為發生,當銀行查出來用戶把經營性的貸款用於買房的話,就會把這些貸款提前收回。
很多人可能對買房以及信貸資金的概念不是特別清楚,信貸資金的貸款利率一般特別低,因為主要是為了照顧到企業的經營和個體戶的發展,但是當有些人借到這筆貸款之後,他們並不會把這筆錢用到經營當中,而會直接投入到房地產當中,這樣的行為屬於投機取巧。
多地已經開始嚴查經營性貸款的用途。
這個現象不僅發生在北京,在廣東,四川以及杭州等地也開始實行。我們要知道經營性貸款有著特殊的用途,當用戶借到這筆錢以後,一定要把這筆錢用於企業的經營,不能把這筆錢用於所謂的消費和房地產,之所以很多人會選擇把經營性的貸款流入到房市當中,主要是因為經營性的貸款利率比房貸的利率要低一些。
⑵ 個人經營性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個人經營貸款如果還不上,用戶可以積極與銀行溝通,申請寬限還款或延長貸款年限降低月供。如果還不上貸款會被算作逾期,一旦逾期會被系統記錄並且上報徵信,影響申貸人的個人信譽與日後辦理信用卡和貸款相關業務。
如果是因為您的個人經營貸款由於經營管理欠妥,而導致無法按期歸還銀行本息,連續兩期逾期未按時歸還,會收到銀行逾期催款電話和通知書,連續逾期三期以上,會收到銀行方面律師函。如果債務人確實因經營不善不能歸還銀行本息,銀行方面將採取訴訟保全方式,申請法院凍結你的抵押品,將抵押品進行拍賣,用於歸還銀行本息及相關的費用。建議您盡快地想辦法進行還款,否則您的個人信用記錄會有所損耗,甚至您將要承擔更大的經濟負擔。
【拓展資料】
個人經營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流動資金周轉、購置或更新經營設備、支付租賃經營場所租金、商用房裝修等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辦理流程有咨詢,提交材料,簽約合同,審核後按程序放貸款,借款歸還,清算後解除抵押手續。此類貸款在一定程度上類似於中小企業貸款,其業務經營管理的復雜程度更高。因此,各銀行一般只在經濟環境好,市場潛力大,管理水平高,資產質量好,且個人貸款不良率較低的分支機構中挑選辦理個人經營類貸款的經營機構。
目前國內銀行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具有以下特色:貸款額度高,如招商銀行的個人經營性貸款的貸款金額最高可達3000萬;中國工商銀行為1000萬元;貸款期限長,一般授信的最長可達10年,單筆貸款最長可達5年;擔保方式多,才採用質押、抵押、自然人保證、專業擔保公司保證、市場管理方保證、聯保、互保、組合擔保等靈活多樣的擔保方式。具備循環貸款功能,此類貸款一次申請,循環使用,隨借隨還,方便快捷。
⑶ 我的信用逾期是個人經營性貸款就是通過勞動局發放的小額免息貸款未到還款時間怎麼也有逾期
個人經營性貸款有農業之分,一般來說農業是平時還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在勞動局發放「免息」的你應該去問一下用不用還利息,一般都是有少量利息的
看看合同具體是怎麼寫的
⑷ 違規涉房貸款被提前收回嚴打「房抵經營貸」要動真格
近日,一份來自上海的《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由於經營貸款被挪用於購房,這筆近300萬元的貸款被要求限期償還。
除了上海,監管強化之下,北京、廣州等一線城市也正在嚴查違規資金進入樓市的情況。
違規使用貸款被收回
從去年底開始,深圳、上海等地樓市的火爆,把「房抵經營貸」這種金融產品托出了水面,隨即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樓市也成為了監管部門嚴打的重點對象,而且違規貸款被提前收回的案例已經出現。
記者查看上海這份《個人貸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後得知,因貸款人未按約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條關於「貸款用途」的相關約定,銀行宣布這筆近300萬元的貸款提前到期,並通知貸款人須在3月31日前全額歸還貸款本息。若未在限定時間內歸還,將構成逾期並產生罰息,該行將採取訴訟、財產保全等措施。
「監管部門這次要動真格的了。」廣發銀行北京分行信貸部的張先生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解釋道,這意味著,如果上海的這位借款人辦理的是房屋抵押貸款,那麼他現在只有兩條路:要麼籌錢還貸,要麼抵押的房產被銀行沒收。
據業內人士透露,此類事件發生的背景是,今年1月份上海銀保監局明確要求轄內銀行倒查半年相關業務,對去年6月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全面自查,並首次公開提出攔截機制。而在2020年4月,央行上海總部就在召開房地產信貸工作座談會上明確,嚴禁以消費貸或經營貸形式向購房者提供資金。
嚴躍進對記者表示:「拿經營貸買房,利息成本比按揭貸款低不少。按揭貸款的年利率普遍是5%-6%,一些地方甚至達到6%以上,首付的要求也比較高,而經營貸款的年利率一般在4%以下。」
據嚴躍進介紹,針對這類現象,以前的金融監管政策並沒有涉及收回貸款。2016年,上海曾發布調控政策要求房貸首付資金為自有資金,當時的處罰方法是將違規者拉入失信名單。同年深圳也發布類似要求,主要是打擊互聯網金融企業、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從事首付貸、眾籌購房、過橋貸等金融杠桿配資業務。2017年至2020年各地房貸監管政策主要落實在打擊通過流水造假騙取貸款的行為。
嚴躍進認為,今年對於房地產金融的監控持續加強,特別是落實到「違規資金流入樓市」方面,保持房地產金融環境穩定被提到更加重要的地位。預計後續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特別是大城市,將加強違規資金流入樓市的監管力度,提前回收貸款的措施將對房地產投機者造成震懾作用。
多地加強資金監管
將違規貸款提前收回,上海不是個例,北京和廣州也在加強對此類行為的監管。
北京白紙坊地區某中介門店經理告訴記者,自己經手的一套學區房,春節前剛成交,最近就又掛出來賣了,掛牌價還很「合理」,原因就是業主用了房抵經營貸,被銀行查出來,現在抽貸還款,逼不得已只能賣房。「不賣房怎麼辦?誰能一下子拿出大幾百萬元的現金呢?」
有北京地區銀行業資深人士向媒體透露,目前北京轄內的部分商業銀行已經對違規流向樓市的信貸資金進行回收,要求客戶提前進行返還。該人士表示,自去年開始,監管機關就進行了定期抽查,調取資料篩選出賬戶存在異常、可能將消費貸款流入樓市和股市的情況,如果查出有問題,銀行就會採取相應的手段進行後續處理。
「主管部門對北京樓市熱點區域的成交案例進行了普遍排查,尤其是對西城金融街、德外、海淀萬柳、中關村等熱點學區成交案例進行重點核查。」北京市房地產協會秘書長陳志告訴記者。
廣東銀保監局日前也表示,嚴肅查處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行為,要求轄內銀行機構圍繞授信調查、授信審查審批、授信後管理、第三方機構業務合作等各個環節開展全方位風險排查,並嚴格規范與中介機構的業務合作,及時堵塞業務管理漏洞。
3月16日,廣東銀保監會發布了《嚴守「房住不炒」,堅決懲治亂象》的通報,截至目前,經過大數據篩查、台賬分析、查閱檔案、流水追蹤、人員訪談等多種方式取證,已發現經營貸、消費貸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金額逾3000萬元。
此外,廣州地區銀行機構自查發現,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貸款金額1.47億元、305戶,共發送疑點線索642筆,機構排查確認40筆個人經營性貸款被挪用於購房,相關機構已啟動整改問責。
3月23日,北京通報了轄內銀行採取全面自查、開展專項核查後發現的經營貸違規入樓市情況,發現涉嫌違規流入北京房地產市場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金額約3.4億元,約占經營貸自查業務總量的0.35%。目前,相關銀行正在全力推進整改工作。
根據深圳銀保監局通報,2020年4月以來,該局共對轄區中資商業銀行15.4萬筆、1771.73億元經營貸全面排查,選取6家銀行集中開展現場檢查,檢查覆蓋率近50%,提前收回了21筆、5180萬元涉嫌違規貸款。
三種情況貸款將被追回
近期部分熱點地區房地產市場波動加大,而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經營貸違規進入樓市是這一輪樓市明顯上漲的主要原因,這引得多地監管部門出手打擊。從各地經營貸違規入樓市的調控力度來看,北京打擊力度最為嚴格。
據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被銀行要求因挪用經營貸提前還款的主要分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銀行或監管部門拿到借款人違規使用貸款的相關證據;第二種是,前期由於銀行「睜隻眼閉隻眼」,借款人套取了經營貸,但後來其資金鏈出現問題還不上貸款,希望銀行能免除部分利息,或者延後還款,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很可能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第三種是,在監管抽查過程中發現資金鏈路存在問題,要求銀行倒查並追回貸款。
「從對經營貸的嚴查結果可以看出各地房價上漲幅度不同的原因。從房價漲幅看,深圳第一,北京處於一線城市的末尾,但經營貸查出最多,這代表了北京樓市調控政策力度最大。」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認為,市場要認識到相關部門對於金融側的調控力度明顯加強,房地產交易各方都需要警鍾長鳴,從倒查時間就能充分體現出監管部門的決心和力度。
此外,在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過程中,部分中介或金融機構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張波對此表示,後續監管部門和銀行對涉房貸款的打擊力度會不斷增強,同時也需要對前期違法違規的機構給予嚴厲懲處。
⑸ 個人經營性貸款若還不出,銀行會這么處理
1.個人經營貸款因經營不善不能按期歸還銀行本息,連續兩期逾期未按時歸還,會收到銀行逾期催款電話和通知書,連續逾期三期以上,會收到銀行方面律師函。
2.如果債務人確實因經營不善不能歸還銀行本息,銀行方面將採取訴訟保全方式,申請法院凍結你的抵押品,將抵押品進行拍賣,用於歸還銀行本息及相關的費用。
⑹ 北京嚴查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市,這波操作的意義何在
這樣做是防止有人用過通過企業經營貸進行低利率貸款,然後再挪用到樓市中去。這段時間以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都開始了資金嚴查活動,目的就是排查出被挪用到房地產市場的資金。根據北京市銀保監會的披露,目前已經查處涉嫌挪用的資金,超過了3億,關於違規使用的貸款資金,還在調查中,一旦發現屬實,會進行退貸處理。
⑺ 重磅!三部門聯合發文打擊違規使用經營貸
3月26日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加強信貸需求審核、加強貸款期限管理、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加強貸中貸後管理、加強銀行內部管理等方面,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強化審慎合規經營,嚴防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同時要求進一步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建立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通知》的發布和實施,是牢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重要舉措。下一步,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及人民銀行將密切溝通協作,聯合做好《通知》貫徹落實工作,堅決打擊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
全文如下:
各銀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近年來,個人經營性貸款、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等經營用途貸款在滿足企業臨時性周轉性資金需求、提升企業持續運行能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了有力支持。但近期一些企業和個人違規將經營用途貸款投向房地產領域問題突出,影響房地產調控政策效果,擠占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資源。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更好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強經營用途貸款「三查」,落實好各項授信審批要求,不得向無實際經營的空殼企業發放經營用途貸款。對企業成立時間或受讓企業股權時間短於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核,對工商注冊、企業經營、納稅情況等各類信息進行交叉驗證,不得以企業證明材料代替實質性審核。
二、加強信貸需求審核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經營用途貸款需求進行穿透式、實質性審核,要根據借款人實際經營需求合理確定授信總額,與企業年度經營收入、資金流水等實際經營情況相匹配。密切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鬆對真實貸款需求的審查。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對貸款金額較大的,要通過多種形式全方面了解企業情況,進一步加強審核。對通過互聯網渠道發放的經營用途貸款,應滿足互聯網貸款管理相關規定。不得向資金流水與經營情況明顯不匹配的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
三、加強貸款期限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經營用途貸款期限管理,根據借款人實際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超過3年的經營用途貸款,要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建立專門統計台賬,逐筆登記並定期進行核查,確保貸款期限與借款人生產經營周期、資金收支規律相匹配,真正用於企業經營。
四、加強貸款抵押物管理
對使用房產抵押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貸款抵押成數。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後短期內申請經營用途貸款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對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1年的,審慎確定貸款抵押成數。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產時間低於3年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定期核查貸款使用情況並保存核查記錄。
五、加強貸中貸後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嚴格貸中貸後管理,落實資金受託支付要求,防範企業通過關聯方規避受託支付要求。加強貸後資金流向監測和預警,不得以已開展受託支付為由弱化貸後資金管控。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書面向借款人提示違規將信貸資金用於購房的法律風險和相關影響,在和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時應同時簽訂資金用途承諾函,明確一旦發現貸款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將立刻收回貸款,壓降授信額度,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網站公示、營業網點張貼公告等方式加強宣傳教育。
六、加強銀行內部管理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合規意識和審慎經營理念,認真梳理經營用途貸款業務操作流程,扎緊制度籠子,切實強化內部問責。要加強對分支機構經營用途貸款的監測分析。要加強員工異常行為監控,嚴防內外勾結,對相關違法違規人員依法嚴格問責。
七、加強中介機構管理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各類中介機構准入標准,建立合作機構「白名單」。對存在協助借款人套取經營用途貸款行為的中介機構,一律不得進行合作,並將相關機構名單報送地方有關管理部門,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要加強對合作類業務的監測統計,對與單家中介機構合作業務快速增長的情況要重點加強分析核查。
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為購房人提供或與其他機構合作提供房抵經營貸等金融產品的咨詢和服務,不得誘導購房人違規使用經營用途資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買賣經紀服務時,應要求購房人書面承諾,購房資金不存在挪用銀行信貸資金等問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立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黑名單」,加大處罰問責力度並定期披露。
八、繼續支持好實體經濟發展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效能,持續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深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戰略部署,保持小微企業信貸支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發揮經營用途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的積極作用。
九、強化協同監督檢查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大對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暢通違規問題投訴舉報方式,及時共享並聯合排查違規線索;要將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等相關問題作為各類檢查的重要內容,依法嚴格問責,加強聯合懲戒,將企業和個人違規挪用經營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
各銀保監局、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聯合開展一次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
⑻ 北京將從嚴從重查處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產
2月10日,北京銀保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關於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 防範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京銀保監發〔2021〕40號)。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詢,《通知》稱,為堅持中央關於「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防範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被挪用於房地產市場,現就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管理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實施貸前調查。加強客戶資質和信用狀況審核,關注客戶獲得經營性貸款借款人資格的時間,審慎發放僅以企業實際控制人身份申請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關注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必要時要求借款人提供納稅信息,不得簡單以抵押物價值評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審查。審慎向近期申請過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或購買住房的客戶發放個人經營性貸款。科學合理設定授信期限、額度及還款方式。
二、切實加強支付管理。嚴格執行受託支付制度,對借款人受託支付對象的資質和背景情況予以關注,防止信貸資金轉入與借款人經營活動無關的賬戶。
三、盡職落實貸後管理。採取有效措施跟蹤貸款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關注借款人經營及變化情況。出現借款人退出公司經營,或以轉讓股權等方式失去對公司實際控制權等情況時,應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確保貸款資金安全。
四、完善合同約束機制。簽訂個人經營性貸款合同時,應設定針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各類不誠信行為的約束性或懲罰性條款,並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審慎開展第三方合作。加強對第三方機構合作貸款業務的合規管理力度,如審核發現為借款人違規獲得個人經營性貸款提供「過橋」資金、以「空殼公司」包裝借款人資質等行為的中介機構,應立刻終止業務合作,並將相關線索上報監管部門。
監管部門將結合監管大數據進一步加強非現場監測和現場檢查力度,對因信貸管理不審慎導致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將從嚴從重查處。
⑼ 法人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逾期未還(屬個貸),貸款行開的公司一般戶變成久懸戶,該銀行不許銷戶,是否違規。
不違規也不違法,因為你貸款沒還,怎麼能銷戶呢?
⑽ 深圳銀保監局掛出18張罰單 處罰多家銀行「經營、消費貸」
5月21日,深圳銀保監局掛出18張罰單,累計罰沒了相關機構和個人合計約1224萬元。
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多家國有大行及股份制銀行的深圳市分行因為個人經營性貸款、個人消費貸款三查不到位、資金被挪用等問題遭到罰款。
其中,被罰最多的是中行深圳市分行,該分行因為個人經營性貸款三查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小微企業貸款三查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用途不合理,資金被挪用於繳納地價;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未有效核實貸款用途真實性,資金被挪用於房地產開發;黃金租賃業務管理不到位等五項違法違規行為,合計被處罰款210萬元。
另外,工行深圳市分行因「貸前調查及首付資金監管不到位」被罰180萬元。而建行深圳市分行因為「個人消費貸款三查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小微企業貸款三查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被罰130萬元。
除了大行以外,一些中小銀行與外資銀行也都「中招」。華夏銀行深圳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發放後轉入房地產開發企業;個人經營性貸款未按要求進行受託支付;發放貸款承接本行逾期貸款,延緩風險暴露這三項違法違規行為累計被罰款100萬元。集友銀行深圳分行因為「貸款三查不到位致使貸款資金被挪用」被罰200萬元。
此前,深圳銀保監局和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處聯合發布了《關於轄內銀行經營性貸款有關問題的通報》,通報了3起典型案例,曝光了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套路,其中平安銀行深圳分行、深圳農村商業銀行光明支行被點名。
據媒體此前報道,3月26日,銀保監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要求銀行要加強借款人資質核查、加強信貸需求審核、加強貸款期限管理、嚴格貸中貸後管理等。對於違規挪用經營貸的個人和企業而言,其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及時納入徵信系統。
另外,三部門還表示將聯合開展一次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問題專項排查,於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並加大對違規問題督促整改和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