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人死亡后借款人需要还款吗
贷款人死亡后借款人仍需还款。继承正在发生中,借款到期,无法确定受领人,借款人应将该笔还款予以提存,待继承完成后该债权继受权利人予以领取。在借款合同到期之前,贷款人死亡的,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并不因贷款人死亡而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⑵ 借款人死亡后,贷款必须由家属偿还吗
如果贷款人的贷款用途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全体家庭成员都有偿还的义务。家庭成员否定的,需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贷款仅用于其去世贷款人的个人目的,与家庭无关的,则有如下的处理原则:
一、贷款人去世。
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没有义务偿还;
2、不放弃继承的,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超过遗产的部分不必偿还。
二、担保人的责任,与贷款人去世与否无关。
担保分二种:无限连带担保,按份额担保。如果没有明确,就是无限连带担保。
1、债权人可以向贷款人或担保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提出偿还的要求。担保人有义务偿还;
2、担保人偿还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贷款人死亡的,以其遗产为限。不够部分,由担保人自己承担;超过部分,应当归继承人所有。
3、按份担保,担保人只要承担其担保的部分即可,偿还后仍然享有向全体继承人追偿的权利(以遗产为限)
三、其他无继承权的家属,没有偿还的义务。
⑶ 用淘宝花呗买完东西 账号主人死了 还用亲人帮忙还款吗
视情况而定,主要有妻子偿还和继承人偿还两种情况。
这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妻子偿还的,但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但是,在借款人死亡的情况下,此时发生遗产继承,如有人继承了借款人的财产,则要同样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还款以实际继承的遗产数额为限。
⑷ 贷款人死亡后应该由谁偿还债务
贷款人死亡,债务也不会随之消灭。看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然后分别向债务人配偶、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清偿债务,最后看有没有债务担保人。
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配偶偿还。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要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属于个人债务,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3、有债务担保人的,也可以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⑸ 如果贷款人死了贷款由谁来还
借款人对此债务仍负有偿还义务,应向贷款人此项债权的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继承正在发生中,借款到期,无法确定受领人,借款人应将该笔还款予以提存,待继承完成后该债权继受权利人予以领取。在借款合同到期之前,贷款人死亡的,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并不因贷款人死亡而消灭。按照《继承法》的相关理论,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可以作为死亡人的遗产予以继承,在继承正在发生过程中,借款人借款到期的,其可以将还款予以提存,待继承发生完毕之后,由该笔债权权利人予以提存受领,若继承发生完毕再借款到期之前,借款人直接向债权承受人履行还款义务即可。
⑹ 借款人不幸去世了,银行贷款谁来还
每个人出生到这个世界上之后,也许我们都会面对死亡,这是万万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热爱自己的生命。当我们知道借款人不幸去世了之后,那么我觉得银行贷款应该是由第三人来承担的,因为在自己去银行贷款的时候都会有第三人存在。
生活就是一边拥有,一边失去,在生活当中,也许很多人面对自己经济压力很困难的,平常都会去银行贷款,然而在去银行贷款的时候,我们都会有第三人的存在,他们会和我们一起承担还贷的责任。所以当借款人不幸去世了,都会由第三人进行团拜。
⑺ 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贷款人死亡的欠款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遗产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⑻ 贷款人死了,欠银行的钱谁还
还款顺序:
1、继承人需要继承债务,但以继承份额为限。
2、担保人需要看担保性质,一般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的。
3、两者都不偿还时,银行会做起诉(起诉是会连继承人和担保人一起起诉的)。
4、最终考虑回收速度等多方情况,最终的结果估计就是坏账核销,尤其是信用类贷款。
依法律依据讨论是:
一、借款人死亡后有继承人的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法定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所负债务。银行可以将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还款责任。
二、借款人死亡后无继承人或都放弃继承权的
此种情况下,处理较为复杂,虽然银行债权存在,但缺乏诉讼主体,找不到适合的被告。实践中,是将遗产的保管人列为民事诉讼的被告,但《继承法》对遗产保管人的资格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遗产管理人,以便于案件能够正常进行。
因此对银行来有建议几点:
1、银行在贷款时,要审查贷款年限与借款人年龄之间的关系,尽量避免贷款后因借款人自然死亡而增加债权清收的难度。
2、对借款人死亡的,应查清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以及对清偿债务的意愿,做好债务承接或为诉讼做好准备。
⑼ 贷款人死亡,直系亲属需要还款吗
一般是需要的。
1.借款人死亡之后,其尚未偿还的贷款,一般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有亲人为该借款人担保贷款的话,那做担保的亲人在借款人死后,就要为其偿还欠款。而若是没有担保人,那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借款人所欠贷款,要由其遗产来偿还,遗产偿还完欠款后剩余部分,再由继承人来继承。
2.继承人在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之后,就有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如果不继承遗产,那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就没有清偿义务。不过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比如某借款人欠款1百万,其遗产价值80万,那就可以用遗产偿还其中的80万,而剩余的20万欠款,继承人可以不用还,或者继承人自愿还也行。而关于继承人的顺序,法律界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大家还要注意,如果借款人生前所欠贷款是和他人一同申请的话,那即使借款人去世,共同还款人也依然有还款责任,需要继续偿还欠款。而若是既没有担保也没有遗产,那银行和贷款机构通常就只能做坏账处理了。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