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做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
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
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B. 中国人保助贷险靠谱吗
人保助贷险相当于担保,贷款人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通过人保助贷险向银行贷款
C. 我有保单贷款会影响征信和房贷吗
你好,你有保单贷款不一定影响征信他只是在征信上体现是一笔贷款。对你负债有一定的增加,你如果想做房贷的话,他第一是看你征信是不是良好,有没有逾期?第二就是看你名下有几笔小额贷款也就是看你负债总共有多少,第三就是看你的贷款查询笔数半年有没有超过半年
六次?然后再者就是看你的工作是不是稳定有没有良好的还款能力如果你的还款能力量好的话做名下有一笔贷款是不会影响的做房贷的
D. 朋友在人保贷款,人保又在银行拿钱放贷,我是担保人,逾期,人保代偿还给银行,我这个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如果贷款人无法偿还欠款,担保人会有连带偿还责任,担保人应该是向借款人偿还欠款并向`贷款人进行追偿
E. 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F. 人保可以贷款吗
可以只要你有人保的保单就可以。首先你在手机上下载人保app,然后用你在人保app里预留手机号注册账号登录就可以用保单贷款了,多少额度要看你的保单金额与交纳保险年限了。
G. 担保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担保人是有风险的。风险是,如果贷款人到期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即负有代替贷款人偿还的法定义务。
所以,建议在提供担保前要考虑清楚,详细调查贷款人的贷款用途及偿还贷款的能力,不要轻易为他人提供担保。
H. 人保信用贷款可靠吗
1月27日 20:51 按你所说的,我想你应该是给你朋友提供的担保是”人保”即保证担保.
如果主贷款合同没有成立,那么保证合同(从合同)当然不成立,那么你无须还款。
如果主贷款合同是成立的,并且银行履行了借款义务,那么你负有保证责任,这种情况下还要看你签的保证合同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你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那你必须还款。
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是何种保证责任,视为连带保证。
无论是哪种情况,你还款后均可向你的朋友追偿。
I.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法律分析: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