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发炎了公积金能申请延长还款期吗
疫情期间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延长还款。如果是新型肺炎感染者贷款担保可延长一年,并且金融机构应优先考虑受新型肺炎或疫情影响的客户。国家出台举措对于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的,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和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金融机构应适当对信贷政策倾斜,合理延迟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四条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Ⅱ 赣州市最新通知!公积金贷款可延期还款
由于疫情影响很多小伙伴都在家里自觉隔离这就导致了部分小伙伴钱包有点紧发愁有关公积金贷款还款的事儿,不过大家别担心近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有关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问题。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权益,经市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有关管理服务措施和操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各办事处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市中心的统一部署,做好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安排,合理安排人员值班、上岗。要加强对服务大厅和服务设施的清洁消毒,上岗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二、积极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平台网上大厅、“赣服通”、手机APP等平台办理业务。可实行预约办理和错峰办理,实现分时段合理分流,减少职工等待时间,减少人员聚集。
三、优化提取办理流程,为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便利。受疫情影响人员(包括因感染新型冠状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下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如果提供的资料时限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可延长资料有效期至今年6月30日。
四、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1、截止到今年6月30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为6个月)并经市中心批准同意的,或企业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补缴的,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超过缓缴期限的,按照现行政策执行。2、受疫情影响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如果提供的资料时限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可延长资料有效期至今年6月30日。3、受疫情影响人员未能正常还款的,可延后还款期至今年6月30日,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4、住房公积金贷款有逾期的,必须在今年7月1日之前结清逾期贷款本息。否则,按照现行政策计算罚息并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五、因受疫情影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贷款业务需要做资料时限延长(后)处理的,需申请人本人提供《承诺书》,承诺本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属于“因感染新型冠状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或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何类人员的相关说明。
六、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要求,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各办事处要尽快核实情况,并报市中心审批。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1日
Ⅲ 受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该咋办财政部给出答案
3月20日,财政部官网披露了《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面向个人的政策措施较受关注。
其中规定,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患者个人无需提出补助申请,在就诊或出院结算费用时,医疗机构将自动扣除需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承担的部分。对参加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风险程度等因素,分别给予每人每天300元、200元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对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按实际工作天数的1.5倍计算应发工作天数。
《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称,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而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而对于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该如何处理?上述《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称: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Ⅳ 湖北:受疫情影响职工住房贷款不能正常还款,不作逾期处理
人民网北京4月23日消息,据湖北省住建厅官网消息,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共计28条措施,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涉建筑行业11条,房地产行业17条。
针对房地产市场,《通知》从合理调整监管措施、为企业降本减负、财政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17条政策措施。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湖北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适度降低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比例,允许企业通过银行保函形式替换同等额度的重点监管资金,可适度增加1-2个预售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或疫情防控期间作出贡献的企业,可申请预支重点监管资金。
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2020年10月1日前新出让的土地,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度降低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比例,但不得低于土地出让底价的20%。
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享受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或缴纳出让金的,经申请可延期至疫情消除后3个月内签约、缴纳,不收取滞纳金,不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缓缴,缓缴时间自当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应在竣工验收前结清。
《通知》明确要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0%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方面,支持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支持企业保持资金链稳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房地产企业,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予以展期或续贷,为企业接续资金。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发放租赁住房开发贷款。拓宽住房租赁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住房租赁业务。
此外,《通知》进一步指出要保障土地供应。各地要尽快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土地供应储备力度,合理确定住房和用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优化配置住房用地比例及空间布局,有针对性地增加住房用地供给。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对2020年计划供应且需要整理的土地,在疫情消除后加快拆迁平整进度,确保土地按时供应。适当调整土地公开出让交易方式,商服、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优先采取网上交易,疫情期间原则上不组织现场交易。
(原题为《湖北出台28条措施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Ⅳ 因疫情而无法还房贷,如何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
【1】中国工商银行: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贷款客户,能够延期还款服务支持。在延期还款期间,客户不列入违约客户名单,也不会影响征信。
【2】中国农业银行: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还款的,可以提出延后还款时间、减免罚息、消除逾期征信记录等,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关怀政策。我们可致电农行客服热线,也可以直接与贷款经办行或客户经理联系,咨询相关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
【3】中国银行:目前中国银行出台了包括手机银行线上还款、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付息、设置还款优惠期在内的个人住房贷款保障政策。尤其是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都可以向银行提出诉求。
【4】中国建设银行:针对住房按揭、消费贷款等业务,都出台了疫情期间延期还款等相关服务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最长至28天的短期延后还款,延期期间内不催收、不影响征信;二是调整账单计划。根据各地疫情情况,可选阶段性调整账单计划,降低当期分期还款额,降低部分延后至以后月份归还;三是延长贷款总体期限,推迟到期日,降低分期还款额。
【5】交通银行:确受疫情影响还款能力暂时下降的,交通银行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安排,主要是针对参加防疫工作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确诊患者、被隔离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从业人员等。我们可以直接向贷款归属分行申请。
以上就是部分银行在疫情之下给予的相关政策,整体来看,我们如果受疫情影响无法还款,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延长期限、保护征信等方面的诉求,但是具体能否申请成功,主要是由我们办理贷款的银行机构决定。
Ⅵ 北京公积金中心:疫情期间三种情况不能正常还款不计逾期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月2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相关事项的通告》,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计为逾期。
《通知》推行不见面服务,倡导各单位及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各项业务。目前管理中心已有28项业务实现网上全程办理,其他各项业务也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交申请。单位及职工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办理或提交申请。
以支票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如已开通网上银行,倡导在此期间以网银汇款的方式缴存、补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如未开通网上银行,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完成增、减员业务后,在此期间应缴住房公积金可在疫情结束后合并办理缴存。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异地购房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行打印。
《通知》特别提出,疫情期间,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允许延期缴存,待疫情结束后及时补缴,单位所属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
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提出了保障权益的方法。
原已确定放款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延后放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经办部门会同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调整放款日期。
三类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未能正常还款不计逾期: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Ⅶ 疫情期间贷款是不是可以延期还款
疫情期间,新冠确诊人员贷款是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的。
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条件是城镇居民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购房所需资金30%的购房首付款,有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等。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
一、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二、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Ⅷ 重磅!柳州公积金新政:受疫情影响,个人还贷可延期3个月
昨日(18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单位及自愿缴存人延期缴存公积金,公积金还贷职工受疫情影响的可延期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资料图,来源网络
企业资金困难可延期缴存
通知指出,疫情期间(指2020年1月至中心按上级指示恢复中心柜面对外服务,下同),允许对受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暂时存在困难的缴存单位和自愿缴存个人延期缴存。待疫情结束后(指中心按上级指示恢复中心柜面对外服务,下同)3个月内(不含中心恢复柜面对外服务当月,下同)及时补缴的,缴存单位及自愿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
企业存在资金困难的,可自行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率,最低不低于5%;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参照《关于印发<柳州市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职工: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不视为违约
为保障缴存职工权益,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疫情开始前,单位所属职工及自愿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为正常缴存状态的,并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及时足额补缴的,视同连续缴存,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受疫情影响申办时间的,可提出申请,交中心审批同意,可酌情放宽所购二手房房龄上限标准。
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职工,疫情期间未能及时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待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及时全额归还的,不视为恶意逾期和违约诉讼是由;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按上述标准处理,但还贷职工仍需遵守发放贷款银行的其他规定;因感染病毒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等导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困难的,提供相关证明,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还贷周期或延后还款期限。
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有时限要求的,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含疫情结束当月)办理;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和自愿缴存人员,在2020年办理支付租金提取的,已婚职工家庭、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分别提高至18000元和12000元,不足部分以后年度申请提取时不再补提。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通过网络渠道或合理安排时间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场业务开办后,短期内尽量避免聚集到中心业务大厅和各银行代办网点现场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