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朋友向银行贷款,我和另一个人给他做了担保,他借款之后和他老婆离婚了,他的老婆有责任还款吗
1、关键问题是,法院调解之后是如何处理的,有没有出具调解书?如果出具调解书了,就要严格按照调解书执行,也就是说,调解书中的还款人有谁,就要求谁来还款,如果你们没有被列入到调解书的还款人中,就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没有出具调解书,是你们和银行私下和解的,那么如果没有按照私下达成的还款协议进行还款,银行还有起诉的可能性,这种情况下,银行大概率会将你们保证人以及他妻子同时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3、没有房本的自建房屋,抵押的话没有人会接受,同时法院也没办法直接强制执行,依然会找贷款人和保证人还款;
4、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在贷款时,他妻子是以保证人签字,或者同意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贷款,那么离婚对于贷款偿还没有影响,也就是他妻子不能摆脱还款责任。银行在起诉时也会将他妻子一并起诉。
总结,在有调解书的情况下,银行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调解书的情况下,银行会将贷款人和你们保证人以及他的妻子一并起诉,要求承担还款责任(前提是你们保证人是连带保证)。
希望能帮到你。
⑵ 我的钱是几年前借给别人的,一直没有还,今年要他补了借条,写借条前他离婚了,他妻子有偿还责任吗
这个要看你的借条时间了,如果时间是现在那么妻子是没有义务的,如果借条时间是在离婚以前,那么妻子是有责任和义务一起偿还的
⑶ 女方借款后离婚男方有义务还款吗
如果这个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话,是有义务一起偿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⑷ 作为配偶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离婚后还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这种情况就看你们的离婚协议是怎么约定的了。如果离婚协议时没有特殊约定,那么你就还要承担还款责任。
⑸ 借款后离婚就没有责任了么
看借款的使用性质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用于家庭的,离婚时克视为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借款后用于个人开销 则离婚时 不是共同债务
⑹ 老公欠银行贷款,我和他离婚了,离婚协议是写清楚他还,我会有什么连带责任,会要我还吗
从法律上来讲,有可能,关键要看此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了,如果是后者,有可能的,因为你们的约定仅仅约束你们双方而已。
⑺ 老婆偷偷在外借钱,现在离婚了,我有没有义务替她还款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私下借款而另一方不知情,且借款是用在其自已身上,不是用在家庭用夫妻双方的,这是一方的私人借款,你需举出此款你不知情及此款项未未用于家庭用夫妻双方,你可以无需还;如借款是用于家庭或夫妻双方的话,你是有责任偿还的,至于要偿还多少,最好是找律师商量下啦。当然,如你有能力,可以帮前妻偿还,不竟夫妻一场。凡事好商量。
⑻ 你好,我已离婚,前夫婚内单方借款离婚后需要共同偿还么我根本不知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中指出: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 因此,若单独举债的夫妻一方无法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您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⑼ 离婚后贷款归谁偿还
如果是双方夫妻在结婚之后进行的贷款的话,要看这笔钱是用在什么地方,如果是用在了家庭生活开销上面,比如说有什么特殊的需要,或者说买房买车,这个都是夫妻共同二人使用的,所以是属于一个婚后共同的债务。那么这一笔贷款的话就应该由双方一起负责,就算离婚之后,贷款也会平分,都需要偿还。
其实你要搞清楚这笔钱到底是属于一个人借款还是两个人借款,这不是属于用在了家庭开销上面,就很好区分,最后这个贷款由谁来偿还了。看起来是比较复杂,其实真的很简单,只要理清这两个问题,那么就能够知道最终的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