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组织协调本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及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有关法律事务、文秘、信息综合、外事、档案、保密、信访、新闻报导等工作,督办本行重要事项。
2、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全省贯彻落实总行制定的各项货币、信贷政策,负责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的管理。
3、金融稳定处:负责与全省金融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监测、评估全省金融系统风险,研究实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政策措施;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
4、调查统计处:负责全省经济金融信息搜集、统计和分析;对金融系统综合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向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5、会计财务处:负责全省人民银行会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本省的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办本省会计学会日常工作。
x6、支付结算处:负责全省支付结算、票据交换和银行账户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负责会计核算和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维持支付结算秩序。
7、科技处:负责全省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建设和管理工作;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8、货币金银处:负责全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金银管理、重点库和发行库管理以及反假人民币工作。承办本省钱币学会日常工作。
9、国库处:管理全省各级国库业务,经理本地国库;监督管理代理行国库业务。
10、内审处:负责辖区人民银行内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及执行金融法规和财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承办辖区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11、人事处:负责辖区人民银行的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员工培训等工作;承担本省工资、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12、金融研究处:负责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全省经济增长及运行进行分析预测;对货币信贷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推动本省金融研究工作的开展。承办本省金融学会日常工作。
13、征信管理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江西省分中心):负责全省征信管理工作及有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承担辖区内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管理以及征信系统建设等职责。
14、国际收支(综合)处:组织协调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分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以及重要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分局办公室事务、文书档案管理、信访、机要、行政接待等工作;负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外汇信息调研、编发《外汇情况》,管理《中国外汇》江西记者站;负责全省国际收支、外汇收支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依法对辖区内涉及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执行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活动;负责辖区内电子化管理及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各市中心支局的内控监督工作,配合、协助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有关业务的审计工作。
15、经常项目管理处:负责全省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负责对全省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业务、人民币汇价实施情况进行管理;负责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监督检查经常项目下的汇兑行为,对超比例、超金额的经常项目下售付汇进行事前的真实性审查;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16、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全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汇入、汇出及兑付;对全省机构借用国外商业性资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债和对外担保进行登记和监测;对还本付息进行审核;负责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进行风险审查;负责境内机构在外发行、上市股票的汇兑事务进行审核;负责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外汇收支及汇兑审核。
17、事后监督中心:对本行的会计、发行、国库、外汇等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18、保卫处:承办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及本行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19、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本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0、反洗钱处: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工作。 1、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党委会,承办党委日常事务工作,督办党委重要事项。
2、组织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党的组织工作、统战工作。
3、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4、工会办公室: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组织召开职代会;维护职工、女工权益,开展“职工之家”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先进评选、表彰;组织开展职工劳动竞赛;组织各类职工文体活动。
5、机关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团委三个机构合署办公):负责本行机关日常党务工作,开展机关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党的知识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和指导辖内党支部工作。负责辖区共青团的日常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开展理论学习和团的知识的宣传教育。 1、营业部:负责办理资金清算、结算、账务核算、业务库现金收付及金银配售等业务。
2、清算中心:负责支付清算系统南昌城市处理中心运行维护工作。
3、钞票处理中心:负责钞票清分、残币销毁工作。
4、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的后勤保障。
机构领导
高小琼 ,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局长。主持中支党委、行政和外管局江西省分局全面工作;并主管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内审处。
张智富,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副局长。分管货币信贷管理处、国际收支(综合)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协助分管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郭云喜,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金融时报》江西记者站、反洗钱处、国库处、保卫处、发行库守卫及发行基金押运中心。
吴豪声,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分管金融稳定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营业部、后勤服务中心。
易寿生,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主持工会工作,分管调查统计处、征信管理处、科技处、清算中心、宣传群工部(机关党委、团委)。
潘淦,男,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监察室工作,协管内审处,分管货币金银处(含重点库)、 金融研究处(含江西省金融学会)、事后监督中心、钞票处理中心。
石南,男,中共党员,大学普通班学历,工程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助理巡视员。协助分管征信管理处、科技处、清算中心,分管南昌金融电子结算中心。
Ⅱ 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个人贷款卡怎样申请
你好,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个人贷款卡申请流程如下:
一、领取申请
领取并如实填写《贷款卡(编码)申请书》。
二、提交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其他借款人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法人企业须提供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回乡证等)复印件及履历证明材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五)法人企业领卡前上年度或上一个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借款分户明细表。
(六)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七)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八)《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和各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九)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十)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十一)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件,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二)申请贷款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若委托他人申请贷款卡(编码)的还另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授权书》。
(十四)《贷款卡(编码)申请书》,建议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申请登记
申请人在《贷款卡发放申请材料登记表》中签字。
三、审查条件和标准
(一)提交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二)营业执照、有效证件、报表资料是否相符;
(三)资产负债表中主要财务指标平衡关系是否平衡。
四、办理时限
当地人民银行贷款卡办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人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发卡。申请人在领取贷款卡的同时应设定贷款卡的MIMA,确认后MIMA即生效。
五、注意事项
(一)所打印出来的电子文档,请盖好公章;带过来审核的资料复印件,请写上“与原件相符”,签上经办人名字;U盘里的电子文档请记得一并带来。
(二)除了带电子文档里打印出来的会计报表外,还需要一份公司自己做的财务报表
(三)填电子文档时,请按照表格右边的填表说明填代码,例如:1 身份证,请填:1 ,不要填身份证;没有的数据项,请空着,不要填无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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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中国人民银行从哪一年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1997年。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对与银行有信贷业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由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要求,将其对客户开办信贷业务中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担保,以及企业基本概况、财务状况和欠息、逃废债、经济纠纷等情况),通过计算机通讯网络,传输到人民银行的数据库,金融机构可以向人民银行数据库查询所有与其有信贷业务关系的客户的有关资信状况,防范银行信贷风险。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运行方式是,借款人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办理建立信贷登记档案的基本手续,登记其基本概况、财务状况和其他资信内容,并获得由人民银行统一颁发的贷款卡;借款人持贷款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金融机构凭贷款卡向人民银行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资信情况,作为审贷的重要依据,并按人民银行的统一要求,将其对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信息数据进行登录,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到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数据库中。
中国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于1997年开始筹建,1998年在15个地市试点;1999年在每个城市范围内实现了信贷数据联网上报并提供查询服务,并颁布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在业务内容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2001年上半年在城市联网的基础上,信贷数据向省会城市数据库集中,实现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辖区内的联网查询,并实现了在各省域内的查询,全部信贷数据集中到人民银行中心数据库;2002年底实现了全国联网查询,在全国所有334个地级城市(或地区)及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立了数据库。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于2009 年5 月22 日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使用, 宣告着以贷款卡为标志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时代的结束。2005年开始了以一级数据库为标志的“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与以前的系统相比,收集的系统信息量增大且内涵丰富。
Ⅳ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贷款卡网上申请
到人行现场填,1分钟就搞定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Ⅳ 人民银行打印贷款卡信息需要哪些资料
人民银行打印贷款卡信息(个人征信查询)需要的资料:本人身份证。
个人征信查询方式:
1、网上查询:
1.1 可在网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1.2 需用户注册申请验证通过后,平台根据用户注册时的手机以短信方式发送激活码。用户需要尽快(最迟不超过7天)登录平台使用激活码激活用户,就可以使用平台的各项查询服务;
1.3 暂不收费:由于互联网查询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暂时不收费,需等到推广至全国后再收费,也不占用2次的免费“名额”。
2、现场查询:
2.1 查询流程:个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在查询网点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后提交查询申请,对个人当年查询次数超过3次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将告知个人需要缴纳查询服务费,由个人自愿决定是否缴费查询。收费初期采用缴纳现金方式,以后根据需要逐步增加。
2.2 收费标准:2014年5月28日,央行发布消息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从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具体来说,个人每年查询超过两次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块钱,每年前两次免费。2014年个人查询次数自2014年6月3日开始计算,2015年以后每年的查询次数从当年1月1日起计算。
Ⅵ 公司贷款卡有什么用办理要哪些程序
凡需要向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办理承兑汇票、信用证、授信、保函和提供担保等信贷业务的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和其他借款人,均须向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注册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各城市中心支行或所属县支行申请领取贷款卡。
申请流程:
1、申领《贷款卡申请书》
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持有效《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和有效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代码证电子副本即IC卡)。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贷款卡申请书》。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除上款各文件外,还应提交由上级法人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括:①同意下级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②承诺在下级机构无法偿还金融机构债务时承担还债责任等条款。]
2、填制《贷款卡申请书》
《贷款卡申请书》各有关表格由企业(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如实填写。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经办填表人分别在指定处签名(不得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各有关表格的填写,应先仔细阅读各表下方说明和填表要求,各栏目的填写应有根有据,不得凭主观印象随意填写。
3、送审:申请人提交下列文件(材料),送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审验:
(1)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的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工作简历材料。
(6)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入资资金凭证》(内资企业)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注意: 以上文件名称若与本企业名称不符,需提交工商部门变更证明,股东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7)《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和各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 (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或《入资资金凭证》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9)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10)上年度(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各报表页须加盖企业公章。[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报送财务报表]
(11)经办填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企(事)业单位通过当地网站“金融服务”(双击)窗口下载新办贷款卡录入模板。如果是已进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的中小企业须下载中小企业更新模板。企业(单位)将有关信息数据,按照下载的电子模板(Excel本档)逐一录入,校验准确、平衡后,用U盘拷贝电子文档一并提交人民银行。
4、办理:
人民银行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贷款卡管理办法》规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领卡资格。对条件具备者人民银行在计算机系统中给予登记入档,把申请人的信息数据导入系统,并按规定在五个工作日内发给贷款卡。申请人可对自己的贷款卡设置密码,以保护本单位金融负债信息安全。
注: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规格的复印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Ⅶ 在网上如何查询人民银行贷款卡的信息
方法:可以直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即可。
具体步骤如下:
1、网络搜索“征信报告”,搜索后找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然后点击进入。
Ⅷ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贷款卡有效期怎么查
查贷款卡有效期办法:
持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出具的查询申请,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人民银行查询即可。
贷款卡有效期为一年,贷款卡每年都需要年检,没有年检不能贷款。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
(1)对与银行有信贷业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信息管理系统,
(2)主要是由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要求,将其对客户开办信贷业务中产生的信息(包括本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担保,以及企业基本概况、财务状况和欠息、逃废债、经济纠纷等情况),
(3)通过计算机通讯网络,传输到人民银行的数据库,金融机构可以向人民银行数据库查询所有与其有信贷业务关系的客户的有关资信状况,防范银行信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