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有贷款,如果被拍卖了,是先还银行贷款呢还是先还私人欠款
先公后私!有房贷的房子进入法拍程序.拍卖所得是先还银行贷款.剩余的才是私人部份!
B. 贷款人死了,欠银行的钱谁还
还款顺序:
1、继承人需要继承债务,但以继承份额为限。
2、担保人需要看担保性质,一般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的。
3、两者都不偿还时,银行会做起诉(起诉是会连继承人和担保人一起起诉的)。
4、最终考虑回收速度等多方情况,最终的结果估计就是坏账核销,尤其是信用类贷款。
依法律依据讨论是:
一、借款人死亡后有继承人的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法定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所负债务。银行可以将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还款责任。
二、借款人死亡后无继承人或都放弃继承权的
此种情况下,处理较为复杂,虽然银行债权存在,但缺乏诉讼主体,找不到适合的被告。实践中,是将遗产的保管人列为民事诉讼的被告,但《继承法》对遗产保管人的资格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遗产管理人,以便于案件能够正常进行。
因此对银行来有建议几点:
1、银行在贷款时,要审查贷款年限与借款人年龄之间的关系,尽量避免贷款后因借款人自然死亡而增加债权清收的难度。
2、对借款人死亡的,应查清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以及对清偿债务的意愿,做好债务承接或为诉讼做好准备。
C. 民间借贷逾期还款是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
先还利息。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该条确立了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应先还息后还本的清偿顺序精神。
民间借贷是先还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也有说“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主债务。所以一般是先还利息。
拓展资料
什么是民间贷款
是指某些个人或组织低条件借出的高利息的借款,俗称高利贷,表现为无银行信贷要求的职业收入和房产所有权审批程序,极容易借款成功,代价是到期需返还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更多利息,如逾期未还完的,遭受利滚利的利息加本金的巨额摧残,情节较为恶劣,后果较为严重。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D. 偿还借款的先后顺序
法律分析:1、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3、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 多笔债务还款顺序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有约定,依据其约定。清偿同一债权人多笔债务的顺序规定,体现了合同中的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有效地解决了现实中债务履行存在的一些问题,具有相当的科学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F.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顺序,是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
先息后本。如果借款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视为先还的是利息。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该条文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但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债务清偿顺序的,应当与买卖合同中先清偿利息后清偿主债务的立法精神相一致。
二、先还利息后还本金是借款合同的交易习惯。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不明的事项,可按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一般借贷关系的交易习惯,也可以确立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清偿顺序。
三、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人支付的还款数额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双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2、利息;3、主债务。据此,李某虽然主张所偿还的5万元系本金,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且王某不予认可,故对于李某辩称的还款先抵算本金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采纳。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年息24%未超过法定标准,自2015年10月李某借款至2019年4月李某还款时,该20万元借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已超过5万元,故应推定李某偿还的5万元系借款利息。李某应当按照借条中的约定还本付息。综上,法院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G. 民间借贷还款顺序是什么
民间借贷的还款顺序为首先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债权,其次是按照时间顺序时间在先的债权。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欠款,没有按时归还的,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H. 民法典先还利息还是先还本金
一般是先利息后还本金
一、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利息
首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该法条实际上已经确立了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精神,对于长期借款合同,要求当事人每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可以看出法律更加注重保护借款人对于利息的获得,所以利息的支付要先于本金的支付。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该解释进一步确立了借款合同中为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先还息后还本的立法精神。
最后,根据借款合同履行的通常交易习惯。
现行银行借款合同一般也都约定先还利息后还本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不明的事项,可按交易习惯确定。所以,按照一般借贷关系的交易习惯,也可以确立先还息后还本的还款顺序。
二、借款人不按时还款怎么办
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民间借贷的法律出台。民间借贷尚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一旦产生争议或纠纷,一定要依法进行处理。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民间借贷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民间借贷逾期不还要及时起诉。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逾期还款计划,同时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合同为有偿合同的,出借人除了可以主张本金外,还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如果借款人无力全部支付的话,出借人就应当了解民间借贷先还本金还是利息,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另外,有的借款人借钱不还,出借人一定要知道借款人不按时还款怎么讨债。如果讨不到债,可以来电咨询律师,看怎么处理比较好。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一般是先还利息再还本金。因此上文中提到的民间借贷先还本金再还利息的说法就是有问题的。其实,实践中,当事人可以就民间借贷究竟是先还本金还是利息作出充分的约定。而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话,则就需要按照交易习惯进行操作。
I. 民间借贷的还款顺序是什么
民间借贷的还款顺序:先还提供了担保的借款债权,再还普通的借款债权,而同一顺序的债权中则按照时间的前后进行偿还;而有本金和利息额度,则先还利息,再还本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J. 民间借贷借款人还款顺序是什么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还款顺序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借贷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一般应先偿还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再还利息,最后还本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