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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秋粮贷款

发布时间:2022-05-31 02:23:33

① 我想知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文本谢谢

因为你没说你要办哪种贷款,所以全在下面了,你自己看,你需要哪种的吧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我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用途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购买车位、购买各类大额耐用消费品、医疗保健等消费性个人贷款。

产品功能:
满足个人客户多种消费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并且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我行开立银行卡或储蓄存款账户;
4.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措施;
5.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为:借款人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担保手续→贷款发放→贷款偿还。

办理地点:
所有经授权及转授权的营业机构均可办理。

个人客户综合授信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客户综合授信贷款是指我行根据个人客户取得抵质押、保证、信用的综合信用情况对个人客户确定最高授信额度, 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和最高授信额度内,可便捷地取得贷款的业务。

产品功能:
满足个人客户消费和生产经营方面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并且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我行各项业务有较高的综合贡献度;
3.在我行开立银行卡或储蓄存款账户;
4.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措施;
5.符合资信评级条件和经办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为:借款人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担保手续→贷款发放→贷款偿还。

办理地点:
所有经授权及转授权的营业机构均可办理。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和非法人资格私营企业的承包人或承租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产品功能:
能满足个人、非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因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事特种行业的应持有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合伙企业合伙人须提供合伙协议,承包租赁企业承包人或承租人须提供承包租赁协议;
(三)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
(四)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五)具有本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或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六)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并提供具有还款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
(七)担保贷款须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八)信用记录良好;
(九)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5万元,单户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信用贷款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自然人保证贷款单户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
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保证贷款额度+质押贷款额度+抵押贷款额度。
借款人可以申请个人生产经营最高额可循环贷款,在合同有效期限内,随用随借,到期归还,循环使用。

贷款期限: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可以提供多种还本付息方式。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从贷款发放日的次月(季)开始,按月(季)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办理地点:
请咨询当地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

个人汽车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授权开办汽车贷款业务的农业银行经办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业务,包括个人自用车贷款和个人商用车贷款。
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自用车主要包括轿车、多功能车(MPV)和越野车(SUV)等各种车辆。
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主要包括客运车、货运车和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泵机等各种工程车辆、半挂牵引车等专用车辆。
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商用车和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产品功能:
能满足消费者因购买汽车时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并且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或在我国境内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我行开立银行卡或储蓄存款账户,能够支付足额的首付款;
4.能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措施;
5.符合资信评级条件和经办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为:借款人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担保手续→贷款发放→贷款偿还。

办理地点:
所有经授权及转授权的营业机构均可办理。

教育助学贷款
产品定义:
助学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向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及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准备接受各类教育培训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业务。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对符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规定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一般助学贷款是指对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新录取学生以及在职深造、再就业培训、出国留学人员发放的商业性人民币贷款。
贷款学生可在毕业一到两年后开始偿还贷款,六年内还清;根据有关规定助学贷款可以适当展期。

产品功能:
能满足学生因接受高等教育时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指符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规定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在校学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优良、学习认真;
2.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人对其身份提供证明;
3.保证毕业后在贷款未还清前向贷款行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般助学贷款的对象是指接受各类教育的在校学生、出国留学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在职攻读学位和接受再就业培训的人员。申请一般助学贷款的借款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2.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愿意接受贷款行信贷、结算监督;
3.出国留学生须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
发放贷款操作流程为:借款人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担保手续→贷款发放→贷款偿还。

办理地点:
所有经授权及转授权的营业机构均可办理。

个人质押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权利凭证作质押,从农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权利凭证包括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存单(记名)等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保险单以及依法可质押的其它种类的权利凭证。
凭证式国债是指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的国债,向原认购国债银行提出申请。保险单是指具有现金价值并能随时变现的人寿保险单。

产品功能:
满足持有有价权利凭证的客户因生产、经营、生活等临时资金周转不足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
持有本人或他人名下的有价权利凭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办理程序:
1.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和出质人须同时到场。
2.贷款调查:经营行对借款申请人的资格、权利质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3.贷款审批和发放:若银行同意贷款,通知贷款调查责任人办理有价权利凭证止付手续,由银行、借款人和出质人共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质押借款合同》,由银行打印《借款凭证》,发放贷款。
以外币存款凭证办理人民币质押贷款的,外币存款按当日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在考虑汇率风险的情况下适当掌握贷款比例。
贷款期限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凭证质押,在确保贷款本息能足额收回的前提下,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凭证最迟到期日。一般不予办理展期。
4.贷款归还:借款人按质押借款合同约定还清贷款本息后,凭《质押凭证清单》取回有价权利凭证。

办理地点:
所有经授权及转授权的营业机构均可办理。

个人实盘买卖外汇交易资金账户质押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资金账户质押贷款,是指金穗借记卡持卡人以其外汇交易资金账户存款作为贷款质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银行以动产质押方式发放的人民币短期贷款。

产品功能:
满足个人客户对实盘外汇买卖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的需求。

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我行开有金穗借记卡,存款金额在5000美元(含)以上或等值其他外币;
2.客户将所持有的金穗借记卡在我行个人实盘外汇买卖营业网点开通外汇交易资金功能;
3.无不良记录。

办理程序:
1.借款申请与受理。借款人申请外汇交易资金账户质押贷款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金穗借记卡等资料,按要求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外汇交易资金账户质押贷款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质押贷款申请审批书》)、《授权委托书》,提交贷款调查岗。
2.贷款调查。与客户签订《授权委托书》、《外汇交易资金账户止付确认书》。
3.贷款发放。银行同借款人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外汇交易资金账户质押贷款合同》,由贷款行和借款人各执1份。调查岗填写《借款凭证》,发放贷款。

办理地点:
已开办个人实盘外汇买卖,经授权及转授权的营业机构均可办理。

农行客服热线:95599

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有哪些业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①办理由国务院确定的粮食、油料、棉花收购、储备、调销贷款。②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③办理中央财政对上述主要农产品补贴资金的拨付,为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办理拨付。④办理粮食企业简易建仓贷款。⑤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⑥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⑦发行金融债券。⑧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⑨办理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

③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①办理由国务院确定的粮食、油料、棉花收购、储备、调销贷款。②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③办理中央财政对上述主要农产品补贴资金的拨付,为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开立专户并办理拨付。④办理粮食企业简易建仓贷款。⑤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⑥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的结算。⑦发行金融债券。⑧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⑨办理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

④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有那些贷款项目

⑤ 银行(农发行、国开行等)对农村、农业的相关贷款政策和优惠!银行对农村、农业难贷款的问题或者瓶颈

信息网(邮政。(二)办理肉类。 [编辑本段]六,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十五)办理代理保险。1995年4月底。 [编辑本段]三,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管理手段先进、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推动粮棉产业化发展。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棉花贷款1173亿元: (一)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一级分行。(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四)办理粮食、棉花、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十四)资金交易业务、二级分行。2007年4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意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油料种子贷款、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等分别签订了双边人员交流协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运营资金的来源是,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加强内控建设,将传统贷款业务的支持对象由国有粮棉油购销企业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的粮棉油购销企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棉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总行行长出任亚太农协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一)办理粮食,提高经营效益,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储备。 2004年以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2003年9月,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 (四)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治理结构合理。(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林,实施人才战略,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新思路、支行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截至2006年12月末,设立省级分行30个、少取;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办的农村扶贫,提出“多予,县(市)支行1600个,完善经营机制、保护广大农民利益、棉花:一,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法规和方针,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油料收购.9万人,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14届大会暨第46届执委会会议,在昆明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农村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高层论坛暨第52届执委会会议。 [编辑本段]行长致词 按现代银行要求打造农发行 支持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继续做好粮棉油储备贷款的供应和封闭运行管理。(三)办理粮食;2000年10月。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准确把握和积极落实粮棉油购销政策,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搞好“农业,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政策。四是2007年1月、对外往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农发行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同业存款等业务、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和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的正式会员、棉花,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调销贷款,降低营运成本、副,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继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路子、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同业外汇拆借。(十三)发行金融债券。(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伴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 [编辑本段]二、外汇汇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三是2006年7月,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其成立以来、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农业综合开发,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业银行,深化体制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水网(包括饮水工程)。截至2006年底,县级办事处3个、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严控信贷风险,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与26家国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售汇业务,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 (二)发行金融债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拓展,并按照现代银行的基本要求,通过信贷杠杆、内控机制健全。二是2004年9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经营管理规范、代理资金结算; (三)财政支农资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目前、食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烟叶。(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电网、发展历程 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农发行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羊毛、油料加工企业和农,直属国务院领导。1998年3月。(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农村、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资金来源与运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06年12月末、金融政策,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信贷政策。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组团考察了亚太地区和欧美地区多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村信贷扶贫国际研讨会。(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编辑本段]四,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42届执委会会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期成为国际金融协会的联系会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 [编辑本段]五、资产状况良好、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按照国家的法律,努力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目标明确,促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 (五)同业存款 (六)协议存款 (七)境外筹资、电信)建设、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日本农林渔业公库:是五大商业银行之一

⑥ 农业发展银行对从事农业生产服务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和程序

贷款品种应该为产业化龙头园艺类短期贷款
涉及产业链:花卉种植→收购→加工→销售。
(1)种植:花卉基地建设、种植等;
(2)收购加工:向花卉种植户支付收购款项;
(3)销售:各种销售网点建设及产品销售。
贷款对象:
凡经地、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从事林业、园艺、水果、中药材、茶和其他类范围内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对象。
贷款种类: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分为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性项目贷款。
贷款用途:
1.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林业、园艺、水果、中药材、茶和其他类种植(养殖)、流通或加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要。
2.商业性项目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林业、园艺、水果、中药材、茶和其他类的种植(养殖)、流通或加工转化过程中进行技术改造、仓储等农用设施建设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所需的资金需要。
贷款条件: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试行)》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
1.借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并能够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2.具备从事借款相关行业的资质和能力,按规定须经有关政府部门或管理机构认证或许可的,应能提供认证或许可的证明材料。
3.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应进行信用评级的借款人,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
4.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调查及贷后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财务资料,能够积极配合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6.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需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借款须有特定的外汇用途,如进口付汇等。
申请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上述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2.本笔贷款发放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属种养业、加工业等企业,主营业务突出,因其生产经营周期较长,确有必要发放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4.经营效益较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5.能够提供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的担保。
6.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信贷关系1年以上。
申请循环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上述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销售款回笼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金额与其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50%,或上一年度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月均贷款余额与其月均销售款回笼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数额的比例低于50%。
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原则上应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信用等级为AA级(含)以上,本笔贷款发放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4.经营状况稳定,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5.能够提供符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求的抵、质押担保或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企业法人为其提供的保证担保。
6.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建立信贷关系1年以上。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商业性项目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
1.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规定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资质的机构出具(额度在3000万元以上的贷款一般应由乙级或相应级别(含)以上的机构出具),并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2.对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已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对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其项目申请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对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已履行备案手续。
3.项目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关产业、区域政策,以及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等政策法规要求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
4.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资本金来源及比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不得低于20%。
5.借款人或项目实施需行政许可的,应持有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或准予行政许可的文件。
6.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规定应进行信用评级的借款人,经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含)以上。
7.借款人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借款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8.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调查评估及贷后管理,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财务资料,能够积极配合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措施。
9.申请外币贷款,需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借款须有特定的外汇用途。
贷款期限: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借款用途、借款人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发展特点,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等确定。
商业性项目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政策确定,一般为1-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贷款利率: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利率。符合条件的贷款其利率可以在总行利率管理政策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方式:
非粮棉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采用担保贷款,对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的借款人,可以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商业性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只能发放担保贷款。商业性项目贷款原则上实行担保贷款方式。

⑦ 国家政策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性质与任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成立的国有农业政策性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编辑本段]二、组织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实行总行一级法人制,总行行长为法定代表人;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 [编辑本段]三、业务范围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由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并考虑到农发行的承办能力来界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务院对其业务范围进行过多次调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主要业务是:(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十三)发行金融债券。(十四)资金交易业务。(十五)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编辑本段]四、资金来源与运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运营资金的来源是:
(一)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
(二)发行金融债券;
(三)财政支农资金;
(四)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
(五)同业存款
(六)协议存款
(七)境外筹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棉花贷款1173亿元。 [编辑本段]五、发展历程 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4年4月19日发出《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批准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章程和组建方案。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划转的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共接受各项贷款2592亿元。1995年4月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完成了省级分行的组建工作。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增设了省以下分支机构,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机构体系。1998年3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办的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粮棉企业附营业务等项贷款业务划转到有关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强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
2004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逐步拓展。一是根据国务院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将传统贷款业务的支持对象由国有粮棉油购销企业扩大到各种所有制的粮棉油购销企业。二是2004年9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加工企业贷款业务。三是2006年7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扩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业务范围和开办农业科技贷款业务。四是2007年1月,银监会批准农发行开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业务。目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形成了以粮棉油收购信贷为主体,以农业产业化信贷为一翼,以农业和农村中长期信贷为另一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发展格局。 [编辑本段]六、对外往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与国际金融组织和有关国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亚太农协和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的正式会员,总行行长出任亚太农协执行委员会的中国执行委员,国际农业信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期成为国际金融协会的联系会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先后组团考察了亚太地区和欧美地区多个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与日本农林渔业公库、泰国农业和农业合作社银行等分别签订了双边人员交流协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与26家国外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中国农村信贷扶贫国际研讨会;2000年10月,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42届执委会会议;2003年9月,在北京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第14届大会暨第46届执委会会议。2007年4月,在昆明成功承办了亚太农协农村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高层论坛暨第52届执委会会议。 [编辑本段]行长致词 按现代银行要求打造农发行
支持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其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粮棉购销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政策,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搞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新思路,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农村工作方针,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伴随着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农发行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农发行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落实粮棉油购销政策,继续做好粮棉油储备贷款的供应和封闭运行管理,及时调整和不断完善信贷政策,通过信贷杠杆,促进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推动粮棉产业化发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继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农业政策性金融的路子,并按照现代银行的基本要求,严格区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经营机制,加强内控建设,严控信贷风险,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实施人才战略,努力把农发行办成发展目标明确、治理结构合理、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管理手段先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政策性银行,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农业银行:是五大商业银行之一!

⑧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现有那些贷款项目

1,只要是企业,农林牧副渔~~和农业有关的都可以贷款,但额度要在500万元以上,贷款方式多是抵押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中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1994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199425号)挂牌成立。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是:
(一)办理粮食、棉花、油料收购、储备、调销贷款。
(二)办理肉类、食糖、烟叶、羊毛、化肥等专项储备贷款。
(三)办理粮食、棉花、油料加工企业和农、林、牧、副、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四)办理粮食、棉花、油料种子贷款。
(五)办理粮食仓储设施及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
(六)办理农业小企业贷款和农业科技贷款。
(七)办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村路网、电网、水网(包括饮水工程)、信息网(邮政、电信)建设,农村能源和环境设施建设。
(八)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九)办理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支持范围限于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销售环节。
(十)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
(十一)办理业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及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业务。
(十二)办理开户企事业单位结算。
(十三)发行金融债券。
(十四)资金交易业务。
(十五)办理代理保险、代理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
(十六)办理粮棉油政策性贷款企业进出口贸易项下的国际结算业务以及与国际业务相配套的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和结汇、售汇业务。
(十七)办理经国务院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十八)办理投资业务。

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首次提出粮食收购“八个环节”的要求是在哪个文件中反应出来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严格规范粮油准政策性贷款管理的通知》(农发银发﹝201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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