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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人和还款人

发布时间:2022-06-02 04:04:35

1. 怎么取消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

公积金贷款共同还贷不能取消,因为住房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不是贷款者的,贷款者没有权利变更住房产权人姓名,也不能变更贷款人姓名。需要贷款者筹钱还清贷款之后,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得到住房一方,可以协议给另一方适当补偿。
2、这里说的“共同还款人”与商业贷款有所不同,其实就是你俩的公积金余额加起来再乘以15倍,可以贷的比一个人贷的数目多。

2. 怎么添加配偶到公积金还款人

可以根据如下添加配偶到公积金还款人:
1、去银行凭借结婚证添加共同还款人,以后房本无法添加配偶的名字,但是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2、凭借结婚证配偶可以去拿着购房合同等证件去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可凭借购房、装修、租赁合同及用途),房本上以后也没有配偶的名字,但是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公积金贷款的共同的还款人必须本身也有公积金的贷款资格。这里说的共同的还款人与商业的贷款有所不同的,其实就是公积金余额加起来再乘以1.5倍,可以贷的比一个人贷的数目多。如果用户没有缴纳公积金或者还没有达到贷款资格,那只能通过组合的贷款的方式了,在商业贷款部分成为爱人的共同还款人。如果是夫妻关系,或者是房屋共有人,公积金贷款能作为共同还款人。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借款人、同户的直系亲属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各一份及复印件一份同时到原贷款网点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3. 福州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加共同还款人吗

可以加女人同还款人,因为是你俩共有的房子不管是还贷还是共同使用和以享受都是他们以后共同享有,你俩都有公积金都拿去贷贷,分担压力,所以贷款可以加共同还款

4. 公积金贷款中途可以更换还款人吗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申请变更公积金贷款担保人。
变更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条件:
1、借款人已正常连续还款满一年,无逾期现象;
2、拟变更的担保人需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能力;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没有个人公积金贷款及为他人担保的情况。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公积金贷款的优势:
1、方便程度,办理时间等上差不多。
2、商贷一般没有贷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请比较高的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额度的贷款需求可以通过组合贷款方式解决。
3、商贷的贷款对象范围比较广,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5. 公积金已在还款,如何添加共同还款人

借款人、同户的直系亲属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各一份及复印件一份同时到原贷款网点办理。

公积金贷款的共同的还款人必须本身也有公积金的贷款资格。这里说的共同的还款人与商业的贷款有所不同的,其实就是你俩的公积金余额加起来再乘以1.5倍,可以贷的比一个人贷的数目多。如果用户没有缴纳公积金或者还没有达到贷款资格,那只能通过组合的贷款的方式了,在商业贷款部分成为爱人的共同还款人。

(5)公积金贷款人和还款人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如是借款给他人,用于家庭生活的,主张还款时配偶是共同还款人,否则配偶没有还款义务。如是按揭买房产生的贷款,共同还款人是共同购买房屋的人,可以是夫妻,也可以是合伙人。直系亲属和配偶不必然成为共同还款人。

6. 公积金贷款父母共同还款人

法律分析:组合贷款父母不能作为共同贷款人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公积金贷款必须有共同还款人吗

共同还款人没有公积金是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 在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 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 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 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

  5. 与售房处签署了购房契约或是合同;

  6. 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8. 公积金贷款主贷人和次贷人的区别

贷款买房的时候,如果是两个人共同贷款,通常会有一个作为主贷人,一个为次贷人,购房者在这个时候一定要分清楚这两者的区别:
一、贷款记录在征信的显示不同,在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只会产生一条借款记录,这个借款记录只会显示在主贷人的征信报告上,而次贷人的征信报告不会有该条贷款记录
二、资质要求不同,一般情况下,在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让资信状况较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另一方则是次贷人。
三、贷款年限不同,申请房贷的年限是按照主贷人的年龄来进行计算的,而非根据次贷人的年龄计算。
四、公积金冲还贷款的顺序不同,使用公积金冲还房贷的时候,只有当主贷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被扣完了之后,才会动用次贷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主贷人指的是借款主体人,即贷款的主要负责人,共同贷款人也叫做参贷人,其首先要求贷款人需是直系亲属,即需要是夫妻、子女、父母关系。在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而另一方是作为“共同贷款人”进行参贷。
夫妻购房是分主贷的,主贷人承担的责任会大一些,一旦主贷人还不上钱,次贷人就要承担起还款的责任。
【拓展资料】
无论是不是主贷人,只要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就有偿还房贷的义务,这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样,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现在我国按揭贷款购房的还款人主要有两类:
1.购房人就是还贷人
购房人就是还贷人这种情况,是购房人本人符合贷款的各项条件,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购房并贷款,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就是购房者本人的名字,也是贷款人的名字。
2.购房人不是还贷人
购房人不是还贷人这种情况,是购房人本人不符合贷款的各项条件,包括购房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是购房人虽已成年,但是经济收入等各项指标不符合银行贷款的要求,这时可以有辅助还款人,购房人的父母或者是其他人,只要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并且愿意作为购房人的还贷人时,银行也是会批准这样的贷款购房的。这时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就不是还贷人的名字,而是购房人的名字。

9. 公积金共同还款人能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的,只要房本上有名字,共同贷款人没问题,直接拿着材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行。

10. 现申请公积金贷款,怎么添加共同还款人

如果是夫妻关系,或者是房屋共有人,公积金贷款能作为共同还款人。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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