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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不还款和紧急联系人有关系吗

发布时间:2022-06-04 04:30:25

㈠ 借款人不还钱紧急联系人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紧急联系人不等于担保人,无任何还款的义务,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成为了紧急联系人,在借款人逾期的时候都没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哪怕借款人提前告知了你,逾期后紧急联系人也没有还款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㈡ 朋友逾期未还贷款对紧急联系人有影响吗

没有,至多被骚扰
担保人才有影响

㈢ 我朋友找贷款公司贷款,我做紧急联系人有没有什么风险

首先,贷款紧急联系人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还贷责任。
贷款做紧急联系人有什么风险?
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涉及到提供身份证、征信报告,和借款人一起去现场签字的是没有什么风险的。别人贷款写的紧急联系人,对于紧急联系人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更不会对个人征信造成影响,完全不会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因为,贷款既不是紧急联系人借的,紧急联系人也不是贷款担保人,于情于理于法紧急联系人都没有任何责任,就更别提会影响到个人征信。但是贷款平台会给紧急联系人打电话,要求帮忙联系借款人,或者威胁紧急联系人如果借款人未能还款,紧急联系人要帮忙偿还债务之类的。对紧急联系人的生活影响也是蛮大的。不过可以设置软件拦截或者不用理会就行了,要是在电话里被辱骂、言语上进行人身攻击的,这属于典型的暴力催收,马上录音收集证据去投诉。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有签字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的,这样的紧急联系人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担保人,尤其是是连带责任担保人,则借款人的债务也会成为自己的隐形债务,不但会上征信逾期还会被催收等,严重者甚至会和借款人逾期被起诉。
贷款对紧急联系人有什么要求?
一般情况下贷款对紧急联系人是没有什么要求的,只需要提供电话号码就行了。不过也有个别贷款平台会授权运营商以查看借款人的通讯录,会要求紧急联系人得在借款人的通讯录里,并且每个月联系要比较频繁,甚至会打紧急联系人电话确认号码是否属实,如果电话打不通的,可能会拒绝借款人的申请。
简言之,紧急联系人就是起到了一个备用联系的作用,和大家在注册游戏账号时的安全邮箱作用差不多。更何况,持卡人在填写联系人的时候,也没有经过大家的同意。所以,如果没有签字并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的,就算持卡人和贷款人出了什么事,也不需要紧急联系人为此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房贷一直不放款,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也就是银行告知是开发商不符合抵押的话,意思就是客户的房贷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被拒了。建议客户先联系开发商看看是不是对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出错了。如果只是资料信息出了错,那只要提供正确、完整的资料上去重新申请,一般就没什么问题了。而如果是开发商证件不齐全,资质不合规的话,那客户就没什么办法了,各银行抵押条件大同小异,即使去其他银行重新申请,也可能同样因为开发商资质不达标而被拒。对此,客户可以直接申请退房,而因为责任在开发商,所以客户要求退房不算违约,可以让开发商退还全部已交款项,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一定费用以弥补损失。
而如果房贷办不下来是客户本人的原因,那客户在房贷被拒后直接退房就属于违约,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建议客户先去查询具体是哪方面出了问题,解决了问题后再重新申请。比如若是因为负债太高的话,就可以先想办法还清了债务之后再重申房贷。
因此,房贷要是一直不放款的话,客户在权衡考虑之后,的确可以选择放弃,然后找开发商申请退房退回首付款。不过大家需要注意,如果房贷办不下来的原因在自己身上的话,那找开发商终止合同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开发商可能不会退还全部费用,会扣除一部分作为违约金。所以,如果房贷还有办下来的希望,那客户就不要轻易放弃。比如房贷被拒,只是因为负债率较高的,那客户可以先想办法将名下债务给还清或者先还一部分,等个人负债率降低了之后再重新去申请房贷。
而客户在重新申请时可以尽可能多地准备好经济收入、资产财力方面的资料给银行(越丰富越好);还可以找个资信良好的担保人为自己的贷款做担保,以提高贷款成功的几率。当然,因为迟迟没有办下房贷,所以客户还得和开发商协商好,免得因为房款一直没到位而引起纠纷。

㈣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

贷款紧急联系人有什么责任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是在债权人联系不上债务人时,债权人向紧急联系人了解债务人的情况,紧急联系人不对债务人全程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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