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怎么还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途径有两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
具体如下:
1、支付宝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和贷款到期提醒短信等功能),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2、银行还款: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拓展资料: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通知明确,从还本宽限期、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
⑵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1、登录支付宝账户——【应用中心】——【还款】——【助学贷款还款】;
⑶ 甘肃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可以。下面两个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你也可以在高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凡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甘肃省省属和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办学校,含高职高专)录取的甘肃籍贫困家庭学生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均可向户口所在地的贷款人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暂行办法》
(一)本通知所指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财教〔2007〕135号 财政部 教育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
⑷ 生源地贷款还款怎么还
生源地贷款还款在规定的时间将还款资金转入贷款账户就好。
规定的还款时间在每一年的11月1号到12月20号之间,毕业后开始还款,前两年可以只还利息,两年之后开始还本付息。
生源地贷款还款途径:
1、支付宝还款:
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2、银行还款:
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及利息 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4、毕业学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贷款的县级教育部门提供书面说明,经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产生的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5、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说明,由县级教育部门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及方式:
1.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攻读学位的,与组织办理贷款的县级教育部门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在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还本宽限期。
2.还本宽限期过后,有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⑸ 生源地贷款怎么还款
以下操作中,操作环境均为Android打开任意版本手机软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法:登录网页版支付宝账户(http://www.alipay.com/),点击”切换到个人版“;再点击页面上方的“应用中心”;在“公益教育”一栏里可以看到“助学贷款还款”,然后点击进入;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然后查询还贷信息;看到还款金额后按照金额还款,再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操作即可。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途径有两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
具体如下:
1、支付宝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和贷款到期提醒短信等功能),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2、银行还款: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5)甘肃省2019生源地贷款还款扩展阅读
关于贷款的注意事项:
1、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 2011 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3、还款人需注册实名支付宝账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然后在12月15日之前将还款金额足额存入到支付宝的关联账户中,到12月30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自己的还款情况即可。
⑹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款
借款申请人或者共同借款人携带借款合同、身份证件前往当地的教育局进行还款。
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8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5年后的12月20日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
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
(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
(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
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
5、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二、如何知道自己应该还多少钱?
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一)正常还款查询时间:11月1日-12月20日;
(二)如已有逾期利息查询:随时登陆,即可查询。
(三)提前还款:在贷款未到期前,可以选择将一个合同的本金及利息结清或者是偿还部分本金,选择偿还部分本金,还款金额应为应不低于5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请根据自己还款能力申请,一旦申请当月不能撤销,暂时没有能力提前还一个合同本金的学生不得申请还一个合同本金,否则12月份系统将先扣提前还款本金,再扣正常利息,从而导致无钱还正常利息而逾期。
申请时间:1-10月的1-15日内、12月的1日-15日内(即除11月以外所有月份),请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的“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15日前提出申请,当月20日前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及利息存入支付宝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否则提前申请就失效,必须重新申请。(如学生是在当月16日-31日之间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则只能等同于下月1日-15日申请,下月受理)
如当年应届毕业生,有经济能力归还全部贷款本金,而不希望自己承担利息,必须于8月15日前在系统内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于8月20日前将贷款全部还完,否则从9月1日起自行承担利息。
11月1日以后经济条件好了,要提前还款处理办法:要等到12月1日-15日期间,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12月20日前将应还款存入支付宝(系统自动扣划)或通过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还。
⑺ 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还款途径有两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
具体如下:
一)支付宝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和贷款到期提醒短信等功能),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步骤如下:
1、首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
2、将钱转入支付宝,金额稍微高于应还款项即可!然后登陆电脑版支付宝,一定是要电脑登陆(手机上无法操作)。
3、然后在支付宝主页中,点击右上角的“应用中心”,然后点击“生活服务”
4、然后下拉网页右边的滑动条,找到“公益教育”,找到公益贷款下面的“助学贷款还款”,然后点击“我要使用”
5、然后在进入的助学贷款还款页面中,点击“我要还款”
6、在进入的界面输入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贷款信息”
7、然后进入到还款信息界面,可以看到应还款项,此时点击“确认还款”
8、输入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则还款成功,会弹出成功界面。 操作环境:
品牌型号:联想笔记本电脑小新Air15锐龙版
系统版本:Windows 11
浏览器:谷歌chrome浏览器
浏览器版本:87.0.4280.88
二)银行还款: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7)甘肃省2019生源地贷款还款扩展阅读: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目前来说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签订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资金划付到学生账户上的时间,但是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来看,应该是11月份左右到账,不过这笔款项的到账时间并不影响贷款学生入学,只需要在报名的时候向学校说明情况即可。
二、国家助学贷款
如果是本学年申请的助学贷款,那么贷款在经过学校以及贷款银行审核之后,会和借款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大约20个工作日放款,时间大约在11月中旬左右。
如果是每学年都申请了助学贷款,贷款银行会逐年将贷款金额转入到贷款学生的支付宝账号中,第二年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审核也简单了许多,主要集中在贷款学生的在校表现以及考试成绩上面,所以大约10月中旬就会收到贷款金额。
三、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助学贷款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每年九月份开学之后,即可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贷款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证,身份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资料。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然后进入“贷款申请”模块,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
3、填写完申请表之后,前往村委会或者乡镇民政部门盖章。
4、提交申请表,确认贷款金额,原则上来说每人每年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5、学校审核贷款学生资料,确认无误后盖章由放款银行进行终审。
6、审核成功后,发放贷款。
⑻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8)甘肃省2019生源地贷款还款扩展阅读: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风险补偿金若超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若低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不足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各分担50%。
第四条 国家开发银行收到风险补偿金,应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时,计入当期损益。已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以后又收回的,相应回拨递延收益。
第五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单位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可用于结余奖励的风险补偿金包括:
(一)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为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体风险,这部分资金应分年提取。
(二)按一定比例预先动用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这部分资金应在最终清算结余奖励和亏空分担金额时予以扣减。
第七条 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分年提取办法,以及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金预先动用比例,由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第八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以下简称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商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制定,并报省级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 结余奖励资金年度总额和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应综合考虑已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金额、逾期本息、未结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期风险、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管理情况等因素。
第十条 结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备案后的分配方案,支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亏空分担资金,由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及时足额划拨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