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疫情申请延期还款需要什么资料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期间申请延期还款的,申请人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延期还款申请书、延期还款类型等。
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一、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一)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请,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一并申请贴息支持。
(二)各省级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本地区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5月31日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
(三)享受贴息支持的借款企业应将贷款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生活物资平稳有序供应,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不得哄抬物价、干扰市场秩序。
2. 三部门:疫情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暂不作逾期
各地可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5月24日,住建部等三部门宣布实施3条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一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是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是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可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
在此之前,各地与公积金相关的支持政策很多,如近期北京推出公积金助企惠民政策,对于当前有困难的企业,年底前网上申请即可缓缴公积金;对于未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
但整体来看,近期各地推出的公积金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公积金贷款使用条件,定向加大多孩家庭等特定群体的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等等,是优化楼市调控,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重要政策组成部分。
与此前各地的政策相比,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三部门出台的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覆盖面较广,客观上有助于缓解相关市场主体压力,充分体现公积金纾困的政策导向。
另外,在严跃进看来,一定程度而言也可以将该政策视为一种新的住房金融政策,丰富完善当前各地的住房金融政策内容的同时,也有利于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便民和托底的政策效应。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分析,三部门表态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释放积极的政策信号,意义重大。近期各地针对公积金贷款及使用的政策频频出台,但针对租房群体的公积金支持政策还不是很多,该政策出台后,预计后续各地针对租房群体的支持政策也会逐渐增多。
3. 疫情其间可以暂还房贷吗
疫情期间房贷是可以延期还款的,将具体原因告知金融平台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延期就可以暂时不还欠款。简单来说,在疫情期间房贷可以暂时不还的。而且在疫情期间的房贷逾期所导致罚息也是不需要偿还的,因假期延长、单位未及时缴交公积金的企业和个人会被免除罚息的。
4. 因疫情而无法还房贷,如何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
【1】中国工商银行:针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贷款客户,能够延期还款服务支持。在延期还款期间,客户不列入违约客户名单,也不会影响征信。
【2】中国农业银行: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还款的,可以提出延后还款时间、减免罚息、消除逾期征信记录等,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关怀政策。我们可致电农行客服热线,也可以直接与贷款经办行或客户经理联系,咨询相关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
【3】中国银行:目前中国银行出台了包括手机银行线上还款、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付息、设置还款优惠期在内的个人住房贷款保障政策。尤其是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都可以向银行提出诉求。
【4】中国建设银行:针对住房按揭、消费贷款等业务,都出台了疫情期间延期还款等相关服务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最长至28天的短期延后还款,延期期间内不催收、不影响征信;二是调整账单计划。根据各地疫情情况,可选阶段性调整账单计划,降低当期分期还款额,降低部分延后至以后月份归还;三是延长贷款总体期限,推迟到期日,降低分期还款额。
【5】交通银行:确受疫情影响还款能力暂时下降的,交通银行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安排,主要是针对参加防疫工作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确诊患者、被隔离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从业人员等。我们可以直接向贷款归属分行申请。
以上就是部分银行在疫情之下给予的相关政策,整体来看,我们如果受疫情影响无法还款,可以申请延期还款、延长期限、保护征信等方面的诉求,但是具体能否申请成功,主要是由我们办理贷款的银行机构决定。
5. 北京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单位可申请缓缴
6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通知》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以下为全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贯彻落实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22〕2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为更好地满足房租支付的实际需要,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如实提供租房发票的,租房提取额度以缴存人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缴存人月缴存额的限制。对于房租超出所在租房区域合理水平的,应加强审核,防范风险。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行自助办理和全程网办,增设对外服务电话,帮助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咨询和解释沟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双向寄递”等方式,有效解决疫情期间群众办事需要,减少业务服务大厅办事人数,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五、本通知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
1.政策适用范围和时间?
适用范围:一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的企业;二是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适用时间:本政策为应对疫情的阶段性政策,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2.疫情期间申请缓缴政策与原政策对比有什么变化?
单位提交缓缴申请,只提供《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1份材料即可,无须再提供《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告知承诺书》。
需注意的是,阶段性政策到期后,单位应对之前申请的缓缴月份进行补缴。
3.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如何申请缓缴?
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提出缓缴申请,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申请表》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通过系统上传照片或扫描件即可。缓缴期限自单位当前汇缴月份至2022年12月。
企业申请缓缴应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4.是否可采取邮寄的形式申请缓缴?
单位如不方便上网,可拨打我中心官网公布的管理部电话(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gk61/xwdt/_300662/325839181/index.html)与所属管理部约定后,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网-政务服务-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加盖公章,采用双向寄递方式办理。
5.申请缓缴的单位,如果通过托收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应该在缓缴申请同时停止托收业务?
无需主动办理。单位申请缓缴成功后。其托收业务自动停止。建议在托收日前提前申请缓缴。
6.单位经营情况好转,希望提前结束缓缴,该如何处理?
如单位不希望缓缴至2022年12月,想提前结束缓缴的,可在复缴的当月,由单位经办人前往任意管理部柜台申请复缴即可。携带材料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无需填写任何表单。复缴完成后,单位汇缴月份自动调整为复缴当月。如单位希望恢复托收,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办理。
例如:A公司申请2022年5月-12月缓缴。2022年8月A公司经营状态好转,希望恢复汇缴状态。则经办人应于2022年8月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任意管理部柜台申请复缴。复缴完成后,A公司的汇缴月份自动调整为2022年8月。
对于单位因疫情居家办公确无法前往柜台办理的,可由单位经办人向所属管理部打电话申请复缴。
7.单位缓缴后,增减员如何办理?比如5月开始申请缓缴,所有的增减员都操作在5月吗?
缓缴起始时间为单位当前汇缴年月。缓缴期间,单位的增减员操作均在当前汇缴年月。单位可以根据职工实际在岗时间在缓缴到期后为职工补缴。
8.单位缓缴后,2022年的跨年如何处理?
单位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缓缴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单位申请缓缴时,如汇缴月份为2022年5、6月,则无需办理2022年的跨年清册核定。如2023年1月单位复缴后,职工在2022-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有变化,则可通过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为职工办理“调整缴存额”即可。
9.单位缓缴至2022年12月底,复缴手续如何申请?
2023年1月1日起,单位自动复缴,汇缴月份为2023年1月,无需提供材料。复缴后,单位应尽快对之前申请的缓缴月份进行补缴。如单位仍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可按常态化缓缴政策继续申请缓缴。
10.阶段性政策实施后的租房提取,和之前相比有什么变化?
提供租房发票新申请租房提取的,在阶段性政策实施前,如果职工月租金高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提取额度只能按照月缴存额确定;阶段性政策实施后,提取额度则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确定,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如余额不足的按照余额扣除10元计算。
例如:申请人B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000元,月租金为4000元,公积金余额30000元,按原政策规定,申请后可一次性提取9000元;按阶段性政策规定,申请后可一次性提取12000元。
缴存人支付的房租应符合租房区域的合理水平。对于租金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审核人员应进一步核查租房行为的真实性。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租房行为的,该提取业务不予办理。
职工租住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仍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11.职工租房时间如果在阶段性政策执行期之前。可以按照阶段性政策申请提取实际房租吗?
不可以。职工只有在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实际租住本市商品房的,才可享受按照房租提取的优惠政策。如租期全部在2022年6月之前,申请租房提取时,提取额度仍按照月缴存额和月租金最低者计算。
12.职工之前已提供租房发票申请租房提取,该事项还未到期,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间,如何申请按照房租额度进行支付?
在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间,对于存量的“无自有住房(租房发票)”提取事项,申请人可通过拨打管理部电话或到柜台的方式向管理部申请主动终止租房提取。事项终止后,再次申请“无自有住房(租房发票)”提取事项,提取额度以职工实际支付的房租金额确定,不受月缴存额的限制。如余额不足的按照余额扣除10元计算。
例如:申请人D在2022年4月10日申请租房发票提取,租金为5000元,月缴存额为3000元,4月10日提取金额为9000元。
2022年7月,申请人D到柜台向管理部申请主动终止上述租房提取后重新申请,则7月、10月的提取金额均为15000元。2023年1月提取金额恢复为9000元。
1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办理缓缴的单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影响吗?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单位办理缓缴手续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缓缴月份视为正常缴存计入缴存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如何处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为减少借款人的跑动,做到便民服务,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5月12日之后新发生的逾期,公积金中心将调整借款人还款记录,不做逾期处理。
15.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前,贷款还款需要注意什么?
答: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北京市疫情情况调整政策,请借款人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和北京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个人因受疫情影响,虽然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但借款人仍需偿还此期间内的还款本金及利息,月还款义务不会终止。
16.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借款人怎么办理还款手续?
如借款人在阶段性支持政策终止时仍未正常还款的,未偿还部分将在政策终止后开始计收罚息,因此建议借款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安排每月的还款计划,避免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还款压力增大,无力还款,从而导致贷款逾期。
因此,借款人可按照还款计划,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APP、北京通APP等渠道办理“调整月还款额”业务,还款日当天将按照约定还款金额进行扣划。
6. 疫情期间贷款是不是可以延期还款
疫情期间,新冠确诊人员贷款是可以申请延期还款的。
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条件是城镇居民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购房所需资金30%的购房首付款,有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等。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
一、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二、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7. 因疫情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这一规定会带来哪些积极作用
疫情之下逾期偿还公积金,可以不做逾期处理,在个人信用记录上不记这一笔,这算是在疫情之下缓和一下很多人房贷的压力。让普通民众与银行之间的关系稍微融洽一点,毕竟房子贷款几乎大多数人都涉及这类东西,在失业的时候就是一个巨大的石头。
在疫情之下很多打工,人的经济压力能稍微小一些,缓和房子贷款与普通群众的矛盾,因为现在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多人断供的情况了,这就是经济危机的前兆,这不好。记得上个世纪1929年到1933年美国经济大危机的时候,就是房子零首付,然后很多群众仍然活不起从房产业的次贷危机开始,接下来各行各业受到影响进而扩散至全世界,这不能让这样的苗头出现,所以必须得调控这个东西。
8. 疫情期间房贷可以申请延期几个月还吗
如果个人因为感染疫情,或者是有关的工作人员因为参加防止工作,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话,是可以申请延迟还信用卡和房贷的。同时,通知也提到,这类人群的贷款发生逾期的时候,将不会纳入征信失信记录。根据央行2月1日印发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1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部分内容:“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可以得知,在疫情期间,满足条件是可以申请贷款延期的。
9. 北京因疫情未偿还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此举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受到疫情的影响,职工未正常偿还公积金不作逾期处理,相对而言是一个比较很好的政策,给居民也结清了压力,企业申请即可缓解住房公积金而且积极的落实相关惠民政策,主要是结清了居民的还款压力,给居民的生活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10. 疫情期间房贷可以申请延期几个月还吗
是的,疫情期间房贷可以申请延期几个月还。
银保监会就发布通知:“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紧随其后,央行等五部委也做出进一步说明:
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拓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三种贷款形式:
一、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二、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