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
从1999年至今,我国助学贷款政策逐步完善,文章通过对我国助学贷款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回顾和评析,分析我国现行学生贷款制度的内在缺陷,并为我国学生贷款制度发展和完善的方向作出了理论探讨。
一、我国学生贷款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特征分析
(一)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萌芽阶段(1986~1999)
我国高校学生贷款制度是在人民助学基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986年7国务院于月批转了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现行普通高等学校人民助学金制度的报告》,同意在全国85所高校中实行学生贷款的改革试点,然后总结经验,逐步推广。1987年7月,国家教委和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正式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文件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助学贷款历史的开端。这一学生贷款制度,是建立在学生免交学费和住宿费的基础上,尽管当时的贷款额不能解决学生的各种消费之用,但毕竟可以解决全部或大部分生活费用,所以,对大部分学生来说,其作用是明显的。
(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阶段(1999~2003)
199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决定从1999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武汉、南京、西安等八个城市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试点工作,并于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行,这标志着我国助学贷款制度的形成。
1.担保助学贷款(1999年9月)
按《管理规定》规定,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除通过原有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政策获得资助外,还可以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其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虽然这一学生贷款制度已经突破前期的学生贷款制度的贷款金额和贷款比例方面的限制。但是,由于苛刻的担保制度制约了学生贷款,一方面,申请贷款的贫困学生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另一方面,学校不愿意承担风险,为学生提供保证担保的积极性不高。造成的结果是,越迫切需要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越不能提供有效的担保,越难以申请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陷入了困境。
2.信用助学贷款(2000年2月)
面对国家助学贷款陷入困境,2000年2月和8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关于助学贷款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立即终止执行不利助学贷款发展的相关条款,并规定"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闲难的学生以及其他学生均可申请信用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这就为广大贫困学生申请贷款提供了较为宽松的制度环境。特别是《补充意见》将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其经办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并且取消《若干意见》中对逾期不还贷款学生,公布其介绍人、见证人姓名的规定。
3.实行"四定"、"三考核"措施阶段(2002年2月)
200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推进国家中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助学贷款业务相关政策和操作管理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四定"、"三考核"措施。"四定":定学校、定范围、定额度、定银行;"三考核":考核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数和金额、考核已审批贷款人数和合同金额、考核实际发放贷款人数和金额。该政策措施的出台,对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到2002年6月末,金融机构统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8.6亿元,共有100.5万学生获得助学贷款。
(三)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完善阶段(2004~至今)
1.新机制助学贷款
2003年下半年起,国家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但也由此步入了违约高峰,国家助学贷款平均违约率接近20%,银行大面积停贷,致使全国大范围内许多2003级的贫困生无法获得贷款。针对以上问题,2004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对现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出了重大的调整和完善:
(1)财政贴息方式的改革。将原规定的整个合同期间国家给予50%贴息的规定改为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全部自付;(2)贷款经办银行确定方式的改革。由政府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标银行须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贷款合作协议;(3)还贷政策的改革。从原有毕业之日起还贷、4年内还清的做法改为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方式,借款学生毕业前须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4)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招标时确定,不超过15%),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5)实行借款总额包干制。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按在校生总人数20%的比例来发放,每人每年6000元,同时,高校应当积极做好贷后跟踪管理。
❷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一、贷款对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2、已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3、学生本人户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4、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①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②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③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④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⑤其它特殊困难。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②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⑥已获得开发银行借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三、贷款金额、期限、利率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新生合同中贷款金额按照录取通知单上的学费+住宿费(取低档)执行;续贷学生按照前一次贷款合同回执的学费+住宿费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在校生首贷的按照上一学年缴费凭证或学校收费证明确定。2、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借款学生正常毕业所需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见表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确定表学制类型年 级最长贷款年限专科(三年制)一年级13二年级12三年级11专升本一年级12二年级11本科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14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13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12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11硕士研究生一年级10二年级9三年级8四、本息偿还(一)利息计算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结息日为9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借款人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未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二)财政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资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资助中心负责归集,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发银行及时足额划拨。(三)借款学生正常还本付息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当借款学生按照就读学校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且未还清全部贷款的,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利息。实行学分制后,财政部门按借款学生就读学校及专业的正常学制贴息,超过正常学制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学生在校及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如贷款期限小于剩余学年加2年,则宽限期为贷款期限),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宽限期满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笔本金。(四)提前还款每年1月—7月的20日为提前还款日,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项下(即一个学年所取得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提前偿还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❸ 是不是所有的大学都能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应该怎么申请
今年高考已经结束,录取分数线也划定,高考录取已经陆续开始,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高考带来的喜悦是无以言表的,因为,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子女上大学是很重要的。对于那些考试全国顶级大学的学生来说,不仅仅是自己得到了很多荣誉,对于家庭来说也是很荣耀的事情,甚至,很多高中也会把考取顶级大学作为学校的光荣,因此,高考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是家庭和社会全方面的问题。
国家助学金贷款是国家对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设立的一种政策性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予以贴息。毕业后按时还款一种助学贷款模式,很好地解决了学生上学费用的难题,更好的解决学生学习的后顾之忧,从而更好的完成大学的学业,顺利进入单位上班
❹ 生源地助学贷款问题
大学生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记者 李聂 实习生 许珏婷 随着全国各高校开学时间的临近,大学生助学贷款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贷款?贷款的额度是多少?成为家长和考生关心的问题。本期“援助直播室”邀请了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副科长张红、工商银行金华市分行个金处徐晋、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金华办事处王芳、金华市城区信用联社张明富等嘉宾,现场回答网友提问。 种类和机构 可可:请问目前开办的助学贷款种类有哪几家? 张红:按性质划分: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两类;按贷款对象又可分为就学地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类。 在读生: 开办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哪些? 张红:办理助学贷款的金融机构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也就是说要求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可到上述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办理。 对象和条件 阿Q精神:我朋友是金华市区的学生,今年考上了浙大,但家里经济困难。请问: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包括哪些人?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徐晋:浙大学生既可在杭州办理就学地(校区所在地)助学贷款,也可在金华(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贷款银行开立活期账户。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办理 AK09:我是江西人,在金华读书,请问如何办理助学贷款? 徐晋:就学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具体委托高校办理。我市金融机构已与部分高校签约,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三所院校与工行签订银校合作协议,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也即将与工行签约开办助学贷款。 妹妹:我的家位于金华市郊,我想申请助学贷款,该如何办理? 王芳:对于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凭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等有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任何一家金融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就近办理。 爱令: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提供哪些资料? 张明富: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及复印件;学生证遗失的需提供学校学生证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新生未办理学生证的,可提供入学通知书;无身份证的需提供身份证办理部门的证明原件。老生贷款另需提供经学校成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历年成绩证明。 (2)提供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及以上政府、街道或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证明中需有学生姓名、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困难具体情况及原因。 (3)两位见证人老师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额度、期限和利率 无知者无畏:学生个人可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徐晋:助学贷款分学费和生活费贷款两种,贷款额度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其中,学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无知者无畏: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是多少? 张红: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在校4年+毕业后6年)。贷款学生可视毕业后就业和收入情况,在一至两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南北中: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 徐晋: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部门利率政策执行。现行利率为:(1)一年至三年(含):5.76%(2)三年至五年(含):5.85%(3)五年以上:6.12%。如遇利率调整,由贷款银行编制新的还款计划书并通知借款学生。 信用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PPTang:什么人可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张红: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既可以发放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对其法定监护人一般发放担保助学贷款。 PPTang: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有何要求? 徐晋: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借
您还可以到网上搜索专业的贷款网站,里边会有很多贷款产品供您选择。例如在网络中搜索“金融e站”,然后访问这个网站,里边就会有全国各地很多贷款产品和信息提供给您,选好了您需要的贷款,直接在线申请或者打电话联系就ok了。
❺ 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急!!!
贷款办理时间
1、2009年已获得贷款、2010年继续申请贷款的在校生办理时间:7月26日----8月13日(不受理以前年度未申请学生的新贷申请)。
2、2010年大学新生及2009年未获贷的在校生办理时间:8月16日----9月3日(不受理以前年度获贷学生的续贷申请)。
❻ 大学助学贷款怎么办理 生源地的
一、办理助学贷款流程:
1、借款人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并将申请表打印2份;
2、携申请表到乡镇或村(居委会)进行贫困生身份确认,经认定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明等材料到县学生资助中心;
4、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其它有关信息;
5、打印并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报到;
6、高校录入合同回执信息,打印两份回执盖章后交学生,并在10月20日前寄(送)达县学生资助中心。
二、具体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由借款人通过网络在线申请
第一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并打印申请表
1、学生初次贷款(含以前申请过但未通过的学生)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首先点击注册,进入界面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其中毕业中学填高中所在学校)。
返回界面后通过登录名再次登录,进入首页,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填写信息后提交→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两份。
2、第二次申请贷款(不含以前申请过但未通过的学生)不需注册,在页面中点击使用身份证登录即可,点击贷款申请→新增→填写信息后提交→导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打印两份。
第二步:借款人携申请表到所在村或乡镇确认贫困身份后加盖公章,属县城居委会管辖户口的借款人到居委会或县民政局确定贫困身份后加盖公章。
第三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同携申请表原件(一试两份)、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在校生)或录取通知书(新生)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
第四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申请信息,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无误后,现场录入合同信息等有关信息并提交通过。
第五步:县学生资助中心打印借款合同(一试两份)和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现场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再将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
第六步:学生将受理证明交高校、由高校录入合同回执信息,并打印出两份回执盖章后交学生,学生在10月20日前寄(送)达县学生资助中心。
三、贷款发放与回收使用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
为保证贷款的及时发放、本息的按时回收,此次开行引入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当学生的借款申请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合格后,系统自动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实名账户,用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且不需手续费。
支付宝开通后的默认密码为借款学生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为保证资金安全,建议借款学生首次进入后立即修改密码。
如贷款额扣除学校欠费后还有余额,剩余资金与个人银行卡绑定后可提现用于生活费。
❼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哪些步骤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报及办理程序
贷款受理部门: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准备材料:准备齐全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储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特别提醒,合同中请填写存折账号,账号务必填写准确,如因填写错误造成贷款无法汇划,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❽ 研究生怎样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展期。
❾ 大学生助学贷款容易申请吗需要办理哪些程序
只要符合条件,很好办理,贷款条件如下:
一、在家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教育中间教育、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普通专科学校和专科学校正式招生的,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高校新生、在读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录取通知书;
4、学生入学前的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1)农村牧区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户籍贫困家庭;
(2)孤儿、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损失严重,负担不起学费的;
(4)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的;
(5)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丧失工作能力;
(6)没有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幼、边缘、贫困、偏远农村牧区贫困家庭;
(8)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失业的家庭;
(9)其他贫困家庭。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合同,认真履行借款人的一切义务。
(2)国家相关政策如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补贴中心有权在未经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贷款违约信息将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该系统接入全国网络。不良的信用记录将对个人未来的生活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5)借款人还款后,应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助学管理部门及办理银行核对账目,防止出现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